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起不履职尽责 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防控决策部署,动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但连日来仍发生四起基层干部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典型事件,对此,市委组织部2月6日对四起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典型问题作了通报。问题一:陆丰市甲子镇高地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吴祖基对社区“两委”干部管理不严,疫情防控期间个别干部迟到早退、防控检查点脱岗;组织排查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自带领“两委”干部提前撤队,影响恶劣。2月2日,甲子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吴祖基高地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问题二:陆丰市上英镇豪路村村委委员林玉云没有主动向组织汇报其儿子在疫情期间往返疫情发生地情况,隐瞒事实。2月1日,上英镇党委研究决定,建议罢免林玉云村委委员职务,由市监察委上英镇监察组介入调查。问题三:陆丰市潭西镇恢丰村村委副主任林安东任职期间长期在外经商,疫情防控期间未履行村委负责人职责,没有在岗执勤值班,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潭西镇党委决定罢免林安东村委副主任职务,由潭西镇纪委介入调查。同时,对恢丰村党总支部书记林宝溪、村干部林潭美没有及时汇报林安东的相关情况等行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问题四:海丰县附城镇荣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城钦联防联控工作不到位,对相关公告置若罔闻,导致荣山村黄厝寮村出现村民违反相关规定聚集放“炮头”的情况,影响恶劣。2月4日,附城镇党委研究决定,暂停刘城钦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涉及违纪问题移交纪委处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防控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全面对标党中央、省委、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