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甘办发〔20xx〕57号)精神,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系方式市级领导干部和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每人联系1户非公有制企业。(具体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参照市上的联系方式自行确定联系企业。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实践主题,引导全市非公经济人士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跨越,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二)推动支持政策落实。深入宣传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三)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企业管理、贷款融资、人才引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困难,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联系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立足企业实际,帮助企业确定科学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帮助其引进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领域。帮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展、申请注册商标、申报认定驰名和著名商标。(五)促进开发开放合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合作,开展配套生产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域外优势企业开展合作,主动引大引强,开放发展。(六)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训和引进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诚信建设。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联系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