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非洲猪瘟防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联责任制方案(暂行)》的通知 包联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包联制度,《xx县非洲猪瘟防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联责任制方案(暂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1日xx县非洲猪瘟防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联责任制方案(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农牧发〔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9〕14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切实稳定生猪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和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乡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制度,逐级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二、包联对象与责任人(一)县包乡(镇)责任分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包乡(镇)由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1个乡(镇)有1名县处级领导挂包,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保各乡(镇),督促各乡(镇)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本辖区包保责任制;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检疫监管、调运监管、泔水监管、野猪监管、监督执法监管;督促各乡(镇)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备齐备足应急储备物资,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二)“乡(镇)包村”责任分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乡(镇)包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包联对象是各乡(镇)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包联责任人是各乡(镇)干部职工。1.包联方式:实行“双包制”。对存栏20头以上的养猪场以场为单位,实行乡(镇)干部包场制;对存栏20头以下的养猪场(户)以村为单位,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制,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空白,不漏“一场一户”。
本文发布于:2023-02-19 22:4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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