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疫情防控10项举措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5:53 阅读: 评论:0
晋城疫情防控10项举措
疫情防控,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委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晋城实际,从2020年1月27日起,实施以下措施:一、2020年1月10日后,凡去过武汉或途经武汉及湖北其它疫区返回晋城的人员,以及与此类人群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必须主动到居住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戴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实行三级联动,逐户摸排处置。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自觉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健部门。二、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等交通场所实施集中检疫查验,特别是对疫区和外地进出人员要逐一体检,做到早筛查、早发现、早处置。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派驻防疫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管理、高速交警等单位要密切做好配合。城际公交和县域之间公交一律暂停,市内公交减少班次和密度,所有乘客必须戴口罩上车。三、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公众聚集性活动。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点)暂停对外开放。全市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服务。影院、KTV、网吧、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严禁上规模的婚丧宴席。四、活禽市场一律关闭,农产品市场、农村集市和城镇集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和现场宰杀点一律关闭,禁止进行野生动物交易。饭店、宾馆、商场等营业场所要加大消毒灭菌力度,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通排风设备正常运转。五、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对造谣传谣、恶意抢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六、认真做好病毒感染患者的救治准备工作,加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检查、医疗专家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和防疫防护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能够迅速开展救治。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对于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本文word下载地址:晋城疫情防控10项举措.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晋城疫情防控10项举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