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项制度》的通知 两学一做常态化
两学一做常态化,各党(工)委、党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群众团体、党校,市政府各委、局、办,派出机构: 现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项制度。工作完成情况于6月15日前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办公室。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项制度 中共塔城市委组织部 塔城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办 2017年6月14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项制度协调小组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协调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责任,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协调小组会议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调办组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调办组长可召集有关单位参加的临时会议,或直接与有关成员单位磋商解决有关问题。 2、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单位人员列席会议。 3、协调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期工作任务。4、协调小组会议议题由协调办公室提出,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与会各方,并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落实。5、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定期总结和计划制度为及时掌握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难点,确保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建立“月、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送制度。1、“月、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目标,找准薄弱环节,理顺工作思路。 2、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汇总、整理及报送工作。 3、月报内容以目标进度为主,“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要求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说明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完成工作已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下阶段的工作提供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