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公开信 疫情防控公开信
疫情防控公开信,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当前,我国多个省(区、市)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台山市各项防控工作正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展开。请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落实好疫病防控职责,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打好抗击疫情的全民战争:一、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强化每日管理,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加强政策宣传教育,杜绝市场(场所)内及周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二、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严格落实执行“1110”等疫情防控相关各项工作要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积极配合市场开办者,做好每日一消毒、每周一大扫除、每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场“零”存栏等工作。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内的经营者和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不采购、不经营未经检疫的活禽、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保证食品安全。四、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宣传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经营、不加工、不出售任何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五、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六、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6日关于征集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大对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一号通告要求,广东全境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2020年1月2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全省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大社会群众如发现各类集贸市场、加工点、仓库、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场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奖励。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地址:台山市舜德路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