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防组〔2020〕1号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预案 关于疫情控制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5:45 阅读: 评论:0
灵防组〔2020〕1号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预案 关于疫情控制方案灵防组〔2020〕1号关于印发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疫情控制方案,现将《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三门峡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二、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省、三门峡市的统一部署,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何军任组长,分管市长蒋立庆任副组长,由卫健、应急管理、宣传、财政、教体、发改、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文广旅、人社、医保、民政、农业农村、退役事务管理、火车站(含西站)、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四、领导小组和部门职责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及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做好防控救治物资储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负责发布管控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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