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司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上半年工作总结:年初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足大局,服务中心,强化为民服务,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1.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坚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要求,整合原有工作职能与原政府法制工作职能,高质高效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按照改革的要求,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了我局,4月2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李长久亲自为机构揭牌,标志着初步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办理国内民事公证468件,同比下降14.6%;涉外公证209件,同比上升68.5%。针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无法办证的群众开展了上门服务,免费办理公证20余件,免收公证费万余元,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创新发展理念,主动转变服务方式,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沟通合作信息共享,打造“互联网+公证”、周六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品牌,提升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公影响力。3.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探索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件,其中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22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县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通过设置彩虹门、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发放各类法规宣传手册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按照“一周一村一讲法”的部署要求,组织深入到香兰镇新建村、鹤立镇,开展“三下乡”法治讲座活动,以案释法讲解涉农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农民和村两委的一致好评。认真落实新媒体普法的要求,借助“今日xx”和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80期,社会反响良好。5.积极服务政府重要决策。坚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法律顾问值班制度》文件,积极协调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县政府经济管理、社会事务、行政行为、招商合同、信访复查等重要决策事项的法律审查和论证工作,有效维护了政府及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矛盾纠纷。年初以来审查合同28件,其中招商引资合同10件,标的额达到56亿元。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查和论证,提出合法性、合理性法律意见、建议11条,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及法治保障作用。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统计工作,完善执法人员备案制度,执法队伍建设取得实效。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统一清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基本完成人员统计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合法、合格。坚持复议为民,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截止目前,接待咨询复议5人次,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2件,正在审理1件。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法津援助、公证等司法行政业务,统一开放式对外服务窗口,使司法便民服务持续向村屯延伸。通过公法实体平台直接受理人民调解93件,调解成功率98%,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80件,通过村级法律顾问微信群解答法律咨询55件,方便了法律需求。8.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参加上级人民调解大讲堂5期,流动课堂1期,有效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结合备春耕生产等重点时期,深入村屯社区,开展了“迎国庆 促稳定”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排查调处纠纷109件,解答法律咨询40余件。依托乡镇调委会,成立11个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实现全覆盖。
9.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按照省厅刑罚执行一体化试点的部署和要求,与香兰监狱派驻执罚力量密切配合,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了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春节”和国家“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加大安全稳定排查力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情况,加强重点人员谈话教育和训诫处罚,开展大型集中排查活动2次。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正150人,其中缓刑146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其中手机定位人数130人,定位率达到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