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 党员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第一章 总则基层党建工作,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 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密切党员领 导干部同群众的直接联系,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xx市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 意见》《市委常委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 我xx实际,建立本制度。第二条 党建基层联系点工作重点遵循以下原则:1.夯实基层基础。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和xx委党建工作 有关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进一步加 强督促指导,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强化党建引领,做到一手抓党建、一手促发展,实现联系点工作 整体推进、全面过硬,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 能力。2.坚持重心下移。党员xx领导深入基层“第一线”,研究和 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而破解服务群 众、基层治理、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坚持点面结合,注重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xx域整体水平全 面提升,更加有效地提高全xx基层社会治理能力。3.加强责任传导。充分发挥党员xx领导抓党建工作“头雁” 作用,通过一对一指导帮助、面对面解决问题,逐步形成层层重 视、事事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二章 联系点的确定第三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主要针对全xx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可覆盖农村、社xx、学校、机关、国企、“两新” 组织等各个领域。第四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确定,原则上按照《xx级领 导联系镇(街道)、村(社xx)、户、学校、企业》安排,结合领 导分工进行分配。第五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原则上为党员xx领导所联系 的镇(街道)辖xx内的市级(xx级)软弱涣散村或党建工作典型。 辖xx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可从党员xx领导所联系的村(社xx)、 学校、企业中选取。第六条 联系点原则上实行动态调整,也可以长期联系。如 遇党员xx领导职务调整,可根据领导分工和领导个人意见, 兼顾联系点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具体事宜由xx委党的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委党建办”)统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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