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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知识“通知”例文

更新时间:2023-02-22 11:35:27 阅读: 评论:0

公文知识“通知”例文公文知识:通知是知照性公文,是上级机关用来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向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传达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用来任免和聘用干部的。 通知的特点: 1、知照性。通知的主要功能在于知照。 2、广泛性。通知的广泛性表现在多方面。 3、时效性。通知有一定的时效要求。 通知的分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通知大体可以分为五类, 1、批转、转发、颁发性通知。 2、指示性通知。 3、事务性通知。 4、会议通知。 5、任免通知。  【例文一】批转性通知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略)国务院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  【例文二】转发性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陕政办发〔1997〕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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