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町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动员讲话稿农村工作会议(草稿)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动员讲话稿农村工作会议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集体资产所有权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导致资产荒废或闲置,存在不断流失的风险;其次,由于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农村各类群体越来越多地呼吁要参与集体分配和维护产权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三,由于农村治理机制薄弱,出现了“小官大贪”和“内部人控制”等严重问题,农民群众不满意。这不仅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也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基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就是改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珠三角地区率先探索了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试点。2007年农业部总结各地经验,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2014年底,全国完成改共计有革47000个村以及57000个组,资产量为6578.1亿元,累计分红2255.9亿元。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各地区的实践来看,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改革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形式。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情况下,引导土地承包使用权有序转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条件下,充分体现土地集体所有制。2.改革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潜力,发展现代农业。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培育和发展新的集体经营形势,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实现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引导现代生产要素聚集到农村。3.这项改革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要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的主人,掌握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过程中,要保护农民的产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环节。 2015年,省委一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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