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状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人协调发展的统一。整理了5篇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关于和谐社会的论文。
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篇一
论家庭文化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摘要: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文章揭示家庭文化建设的内涵,阐明了家庭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意义,最后对家庭文化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家庭文化 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家庭文化建设的内涵
家庭文化是指家庭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家庭文化属于社会科学范畴,指的是一个家庭杂世代承续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传统习惯、家庭道德规范以及为人处世之道等。家庭文化是建立在家庭物质生活基础上的家庭精神生活和伦理生活的文化体现,既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所体现的文化色彩,也包括文化生活、爱情生活、伦理道德等所体现的精神情操和文化色彩。
家庭文化是社会的基础,丰富的社会文化形态都始于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家庭文化更同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各类专业文化一道,构成了我国社会文化的支柱体系。
家庭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的组建。
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家庭成员有不同的择偶条件。在过去,家庭主要成员的择偶观念对家庭成员的影响最大,甚至可以起决定性作用。随着则时代的进步,自主择偶已经比较普遍。我们倡导把感情建立在平等、互助和共同的理想之上,把志同道合作为择偶的基本条件。
2、家庭成员的关系。
一个家庭,除配偶外,还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亲属。如何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家庭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3、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一生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4、尊老爱幼。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自己和配偶父母的赡养、对家庭中孩子的教育也是每个家庭成员的法律义务。
5、邻里关系。
“远亲不如近邻”,这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现在,人们的居住环境改善了,大家住进了高楼大厦,邻里之间的交往比过去少。但是邻里之间应该保持互相谦让、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
6、家庭气氛。
家庭气氛的营造,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艺术。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实践证明,在一个宽松、和谐的家庭气氛中长大的孩子,一般都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开朗随和的性格。相反,如果家庭气氛很紧张,不协调,孩子的性格容易变得孤僻、暴躁、多变。因此,营造和谐、宽松、健康的家庭气氛,对每个家庭成员都是很重要的。
7、家庭的经济管理。
勤俭节约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善于理财,才能丰衣足食。家庭经济管理,是具有时代特色。一方面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要过度消费。另一方面,应该学会投资理财。
8、家庭的平等: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平等相处,首先是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家庭中,要形成尊重女性、保护女性的风气,不搞大男子主义。还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要互相尊重,不论大人还是孩子,都有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不要搞一言堂、家长作风,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民主、平等的家庭人际关系。
二、家庭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家庭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1、推进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对于提高民族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进一步夯实中华主流文化的思想基础。
家庭是先进文化的基本承接单位,是开展道德启蒙教育的第一学堂。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和家庭的许多传统美德却受到很大冲击,家庭的道德教化作用在减弱,一些早已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又开始滋生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沉渣泛起,道德危机严重地干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如何在新形势下,引导群众继承传统并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已成为改革开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如“和”文化、礼文化,中国共产党创建以来创造的优秀文化如创新精神、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外国先进文化的精华,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渗透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必将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整体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从而增强中华主流文化在家庭领域的主导力。
2、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有利于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从而进一步彰显无形文化的隐性力量
家庭文化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文化形态,它刻在人们的脑海里,铭记在人们的心目中,包括人们的精神信仰、哲学理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审美意识及人生理想等。我国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繁荣,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不可否认,许多腐朽、没落的事物、赌博、迷信等丑恶现象也存在着。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仅仅只有这些满足个人发财致富的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构建一种精神力量来推进我们的现代化建设,用一种文化来激励与整合每个人对行业、对社会、对国家集体的认同,这就靠“文化”的力量。温馨、幸福的家庭文化活动正是由于其强大的震撼力,使许多家庭成员或看书读报,或下棋打球,或唱歌跳舞,或写字作画,或参加各种健身活动,家庭文化活动的“无形力量”让家庭成员“玩得更健康快乐,活得更幸福潇洒”,从而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
3、建设和谐家庭文化,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家和万事兴”,和谐家庭文化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首先是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许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都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以物质文明的进步为依托。然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细胞,好的家庭文化建设,可以有助于培育出经及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意识,使人们在关注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立足家庭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道德基础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明确规范了家庭美德建设的内容,即: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要实现这些内容的要求,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尊老爱幼。
尊敬和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是每一个家庭成员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我们要依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的要求,倡导尊老、助老、养老,爱老,尽力满足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使老人安享晚年。要保护老人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要大力提倡父母科学的孕育、抚养、教育子女,使其身心健康成长。要教育子女从小学会做人、做事、求知,把他们培养成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有用之才。
2、男女平等。
要在全社会倡导家庭成员树立男女平等的文明进步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等社会生活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地位,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妇女、保护妇女的家庭氛围。
3、夫妻和睦。
夫妻是家庭关系中的核心,坚持自主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是维系婚姻关系乃至整个家庭稳定的关键。夫妻双方要忠诚,要共同协商家庭事务,共同分担家务劳动,建立和谐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巩固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
4、勤俭持家。
勤俭持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正是依靠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精神,奠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良好基础,建立起许多美好富裕的家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引导家庭成员弘扬勤俭持家的风气,反对奢侈浪费,珍惜劳动创造的物质文明成果。同时,要引导家庭成员科学理财,树立正确而积极的消费理念,提高家庭生活水准,使生活更加富裕美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的实惠。
5、邻里团结。
邻里相识相帮、团结友善是社会主义新型道德关系的重要标志。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仅能创造安宁的生活环境,还有利于营造稳定、健康的社会交流环境。要倡导邻里之间相识、相知、相帮、相爱,增加沟通、加深友谊,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
[2]佐平,关于家庭文化建设问题[J],理论前沿1997,(01)
[3]懂伟武,家庭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2006,(06)
和谐社会的论文 篇二
试论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摘要: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每个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在这个系统当中,人的和谐是其基本特征。
关键词:人的和谐,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每个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人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它是一个多种要素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包括了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共同发展、人与自然协调的各个子系统。在这个系统当中,人的和谐是其基本特征。人的和谐是指人的全面发展、人际和谐和人自身和谐。人的和谐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方向。
一、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标志。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满足的程度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其中,成为新的发展观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离开了人的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有离开人的、与人对立的、外在于人的社会。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离开了人的活动,就不可能有社会发展的历史。而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
《共产党宣言》里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①]强调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让每个人的创造力和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每个人都既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物质生产劳动,又享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并运用自由时间去自由而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发展自己的各种能力,把自己变成新型的全面发展的人。。
在和谐社会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是围绕人的需求而进行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突出了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发展同人的关系、发展手段同发展目的的关系辨证地统一起来,突出了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目的性,即一切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各种潜能都得到充分发展,包括体力和智力,包括德、智、体、美、劳,以及个性、能力、兴趣、性格、气质等等的充分发展;是人民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人越全面发展,就越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人们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有效改善,就越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反过来,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生活水平越高,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人际和谐
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社会就是在人与人的各种关系的组合下形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程度,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胡锦涛对和谐社会作了具体描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这六个方面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的应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作了权威概括,即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人的本质,只有在与各种人交往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充分体现。社会离开了人际交往关系,很难想象还能成其为社会,而一个社会的人际关系失去了和谐,也很难称之为和谐社会。个人自身的和谐只有在集体和社会中才能实现;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必须以个人之间的和谐为基础,并通过这种和谐体现出来;人和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特殊表现;社会整体的和谐更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中国有一句传世警句“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就充分说明了和谐的人际关系比什么都重要。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能没有冲突,没有矛盾。而要化解冲突,缓和矛盾,除了政府采取措施之外,社会成员之间的宽容、理解、帮助、团结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就能产生巨大合力,就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全方位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三、人自身和谐
个人自身内外的和谐是保证个人全面发展和人际和谐的基本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容忽视的因素。
1保持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和谐社会说到底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心理上的和谐。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心理不和谐、不健康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伤害,从而影响社会和谐,这种影响力有时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社会的和谐与社会每个成员的心理和谐有着密切关系,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研究表明,心理问题与社会变革密切相关。正在经历社会变革的国家,精神病患者的比例相对较高。特别是处在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思想观念的碰撞导致的心理困惑与冲突、利益关系的调整使人的不平衡心理加剧、社会竞争的加剧让人深切感受到生存压力的增大。这些给人们造成了剧烈的“心理震荡”。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高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诸如社会竞争加剧、升学压力增大、就业形势严峻、贫富分化和城乡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这些不和谐是造成人们心理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再加上人们无止境地追求感官享受,致使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于心理不平衡引起的精神失常、酗酒、卖淫、仇杀、自杀等,造成了自我身心的扭曲,已成为一种社会病,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安宁。。
人的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重要体现。它首先表现为个体内部心理和谐,即个体内部心理成分(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的协调统一;其次表现为人事心理和谐,即在处理事情时冷静、适度、乐观;第三表现为人际心理和谐,即人与人交流上的默契和融合。心理和谐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表现。如果心理不和谐,将会产生挫折感。对一个耐挫折能力差的人来说,就会出现悲观、泄气、愤懑、反抗等消极情绪,就可能产生过激或攻击性行为。事实上,社会上许多故意伤害他人和危害社会的攻击性事件就常常是由心理挫折这种心理不和谐状态所引起的。因此,和谐社会不能不重视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问题。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维持社会成员道德价值观的和谐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为本,而且是以无数个具体的个体为本。国家要以人的利益为本,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关系。每一个人,也要协调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在同一个人身上存在着市民、公民、德民三个侧面。三种不同的身份有相应的三种价值观。市民的价值观是指市民的活动动力和目的是获取更多的利润,其心理根源是“情欲”、“本我”,其价值取向是追求感性欲望得到满足后的身心愉悦。这是人自然欲望的满足和自爱的表现。市民的这种基本规定决定了市民的价值取向是追求感性的幸福快乐。
公民的价值观是以正义为核心,以理性、权利、劳动等价值为基本内容的一套观念体系。德民的价值观是以高尚为核心,以诚心、信任、信誉、仁爱、利他、宽容等为基本内容的一套观念体系。三民价值观具各自有存在的独立性、合理性和冲突性。特别是冲突性在市场经济中表现尤为明显。市民极力追求自己物欲的满足,任何无关和损害自己利益的事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公民追求具有相互性特征的正义价值,坚持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利己同市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利他就与市民的价值相冲突了。市民在本能、心理、情感和行为上都对正义价值持否定态度。德民价值观与公民价值观亦是相互否定、相互离异的。德民所追求的高尚、仁爱、利他价值是非相互性、非对等的。他只希望无私地帮助他人、爱他人,并不希图他人对自己有所酬报。这是对公民所坚持的具有相互性特征的正义价值的否定。德民和市民价值观的相互否定关系是最为明显的。市民认为利己、自爱是“好的”。而超功利的道德价值是虚妄、自欺的东西,毫无真实性可言。与此相反,德民则认为高尚、仁爱、利他、普爱是最能体现人之为人的最高价值的。
和谐社会对个体人道德素质的最高要求是树立德民价值观。但是并不能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德民,在现实当中也是不可能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强调“群”的精神,提倡宽容、理解、尊重、关心;提倡每个个体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反求诸己”,以自己自身道德实践的自觉来参与社会生活。如果每一个人能够拥有一颗“将心比心”的道德心,就可能将三者的冲突协调好,对建设和谐社会起到各自的作用。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和谐社会的论文 篇三
浅谈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心理和谐问题
摘 要: 心理和谐是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四个层面,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关键词:和谐;心理和谐;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时代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要注重人的心理和谐的培养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 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这一论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指的是社会生活和状态的和谐、安定,也包括社会成员心理的和谐和安定。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不能不重视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问题。和谐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而不和谐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因此,和谐社会孕育心理和谐,心理和谐造就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要素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系统工程。其中保持心理和谐是这个系统工程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曾说过,社会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起点也是终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基本的治国理念,尊重人、关怀人、发展人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解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社会心 理学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人的健康和谐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健康和谐。人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 心理和谐的界定
1.1 和谐
在《辞海》中,和谐与协调并称,指配合(或搭配)得适当、匀称、协调而不生涩、不别扭。中西方自古就有许多和谐的理念。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整个天就是一个和谐”,“和谐的最高境界是灵魂的和谐”[2]。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已把“和谐”视为重要的 哲学范畴。中国自古就有“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谐为美”的思想。儒家学派倡导“和而不同”,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总之,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组成成分相互协调地 联系在一起,处于一种平衡、协调、融洽、统一的状态,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的统一[3]。
1.2 心理和谐
人的心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组成,各心理过程和内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和谐就是指基本心理过程和内容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动态的均衡、完整、协调一致的自在的轻松状态,以及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完整协调,同时能够与外界 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较少内部或外部冲突[4]。 心理和谐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心理构成要素上的协调性。主要指知情意上的协调、人格上的协调以及心理过程与人格之间的协调。2)为人处世上的理智性。表现为没有或很少有过激行为。3)心理体验上的愉悦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但积极愉悦的体验占主导地位。4)表征意义上的总体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心理矛盾、冲突的时候,心理的某些成分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和谐,但它能将这样的冲突和矛盾控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和尽可能小的范围。5)持续时间上的稳定性。总体意义上的心理和谐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表现出来,甚至构成了一个人相对稳定的特质。
总之,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生命充满活力,内心体验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心理和谐的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
2 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
从结构上看,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它由三个关系空间组成,即自我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5],如图1所示。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三个不同的空间里面。林崇德认为,从心理和谐的角度上说,围绕这三个空间,心理学必须研究以下六大关系的相关课题: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以及中国与外国的关系[5]。由此,有学者认为,心理和谐主要包含自我和谐,人际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3]。还有学者认为,从结构上看,心理和谐是一个系统,它由个体内部心理和谐、人-事心理和谐和人际心理和谐三个子系统组成[6]。综上所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四个层面,即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如图2所示。
2.1 自我和谐
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觉察是一种心理经验,是一种主观意识,在人们的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而区别于周围其他的物与其他的人,这就是自我。自我和谐是Rogers人格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是指自我内部的协调一致以及自我与经验之间的协调[7]。Rogers(1951)认为,自我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而自我与经验的不和谐是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因此,自我和谐是构建心理和谐的基础,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自我和谐涉及个体与自我的关系,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和谐反映的是构成心理内部的各个成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状态。人的心理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心理要素即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客观事物,又直接或间接地被客观事物所刺激。协调和统一常常是人近乎本能的内在的心理要求。狭义的自我和谐是指自我意识的和谐。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觉知。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相当复杂的心理系统。自我意识和谐就是要做到正确的认识自我,产生积极的自我体验,恰当的调控自我,延伸自我并创造自我。自我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理性、乐观、豁达。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能够善于调节自我,以坚韧不拔、知难而进的态度对待困难,以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挫折,以欣喜有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荣誉[8]。
2.2 人际和谐
人际和谐反映的是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和谐 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条件。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人,人的本质只能在人与人的各种交往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人际和谐决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的 发展方向。人际和谐的特点包括人与人之间能够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能够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3]。
人际和谐的人乐于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交往技巧,悦纳他人,尊重他人;同时也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所生活的集体融为一体,从而满足自己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需要。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归属感是一个社会人的 心理需求,个体希望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与支持。当个体被他人或某一团体所接受时,会增加个体的正性情绪,缓解个体压力,降低负性情绪[9]。人际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个体对群体产生归属感,人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
2.3 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亲近自然和关怀自然[10]。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向 环境排放废物;二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及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在“适度”的范围之内,社会才能正常发展。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中国儒家提出“天人合一”,注重“人道主义”;道家提出“道法自然”,侧重于“天道主义”。天道与人道的互补合构,孕育了‘天人合一’的大思维、大理念、大文化、大命题,充分体现了炎黄子孙超时空、贯天地、通物我、保太和的大智大德。所以,“天人合一”是儒道 哲学所期许的宇宙生态和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文化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从深层内核看,环境问题是个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问题。“天人合一”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想境界,此一深层价值内核在今日中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是理想的社会发展模式。与自然和谐的人能够善待与人类共同存在的生物和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尊重和认同其他生物乃至环境的价值,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对造化怀有敬畏之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8]。
2.4 人与社会和谐
人与社会和谐涉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人与社会和谐,包括个体的群体归属感、人际关系和谐、个人地位发展、社会角色适应、环境安全感等内容[10]。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属性,既是独立的自我,同时又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都必须建立在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尤其党内腐败、行风不正、贫富悬殊等问题。而与社会和谐的人,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与社会和谐的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形成与该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人格,自觉遵守该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树立和 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努力推动社会有序发展[8]。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史是个人与社会统一发展的历史。个人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公正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只有个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个人才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3 关于心理和谐问题的几点思考
3.1 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
心理和谐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系统,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自我和谐是心理和谐的基础,是个人心理健康的标志,它的和谐与否会影响到个体与他人、与自然及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又会促进自我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本身就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际关系直接会影响到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与否会影响人们对社会的看法,影响人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与社会的和谐又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在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才有可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因此,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系统,人的心理和谐要注重四个层面的全面和谐。
3.2 心理和谐是由不和谐——和谐——不和谐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
心理和谐和其他事物一样,是会发展变化的,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和谐,它是一种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人的心理和谐即可以从相对的比较和谐变成不和谐,又可以从不和谐变成和谐,因此,心理和谐与否是反映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状态,而不应认为是固定的和永远如此的。人就是在心理和谐——不和谐——再和谐这样循环往复中成长进步的[11]。当心理和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会出现新的不和谐,个体通过自我调节系统,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解决不和谐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以达到新的心理和谐。心理和谐还具有时空特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心理和谐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人更多的时间处于和谐与不和谐之间。
3.3 心理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
心理和谐是比较而言的,绝对的心理和谐是不存在的,人们都处在较和谐和极不和谐的两端连续线中间的某一点上。一个人偶尔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行为和心理,并不意味着心理不和谐。心理和谐指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状态,而不能只看一时性的偶然现象。心理和谐还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也因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存在差异。心理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状态,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
3.4 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集中体现和本质属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心理健康是以人的自我关系状态为心理内容,以和谐状态为健康标准的。而传统的心理健康观是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观的重要基础。因此,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的本质就是自我关系世界的全面积极和谐,它包含了个人自身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及人与意义世界和谐四个方面的内容[10]。这与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是一致的。但心理和谐不等同于心理健康。心理和谐存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心理要素的相互 联系之中,侧重于要素之间的横向关系;而心理健康则侧重于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呈现的特性或状态。但是,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和谐,心理不和谐将影响心理健康。
3.5 主观幸福感是 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Diener等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性评价,反映了个体的 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12]。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心理和谐的人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度,较多的积极情绪,较少的消极情绪。因此,主观幸福感作为一个综合的心理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体的心理和谐程度。主观幸福指数已经逐渐成为了评价一个国家国民幸福程度的重要指标[5]。
4 结论
科学 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实际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心 理学基础。因此,心理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学 工作者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关注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5],重视心理健康 教育,关注人的心理和谐的构建。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因此,建立恰当的参照体系、确立适当的期望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建立社会支持 网络、塑造积极的人生观是促进心理和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9]。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6-10-19.
2 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 哲学史(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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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阳泽,张向葵。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和谐观的理论构念。心理科学,2007,30(3):629-631.
11 吴大佑。心理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求实,2007,20(2):87.
和谐社会的论文 篇四
试论和谐社会建构视阈中的社会风险治理
摘要:社会风险成为现时代的理论热点与现实焦点,一方面体现了人类对整个生态圈命运的担忧与关怀,是人类自觉意识与反思能力的提升的结果,另一方面反映出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维度需要重新审查与批判,需要对人类实践行为的社会效应与价值取向等进行深层反思与重构。我国的社会发展也是一个积极认识和治理社会风险的过程,这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内在要求。如何有效控制和治理社会风险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智慧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从可持续发展到科学发展观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逻辑发展与转变,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我国社会发展实况的准确把握和理论思考的不断深化。
关键词:社会风险,治理,和谐社会
社会风险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普遍性概念,人类只要进行实践活动就必定存在风险。现今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既非纯粹的传统社会,也非纯粹的现代社会,而是一个诸多形态并存的多元社会。这一时期的社会风险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风险,又区别于人类科技负面性所导致的后工业化时期的社会风险,它是同时具有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多时期特性的“共生风险”。这是当前我国社会风险的最突出特征。如何对其加以有效控制和治理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智慧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一、社会风险问题的缘起及意义
从一般性意义上来说,“社会风险是指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与危害,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这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来自于社会的生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社会风险是隐性的,表现为社会各要素的异常运动变化造成社会动荡、冲突和损失的可能性结果,当社会风险显性化时,就转化为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造成社会损失,威胁社会的秩序与进步。”[1]
社会风险凸显为时代问题,有其深刻的实践根源,与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的变革、生存样式的转换等密切相关。20世纪后半期,在对西方先发国家现代性带来的负面后果深刻而睿智的反思中社会风险逐渐被学界所关注,许多著名的西方学者如贝克、吉登斯、卢曼、拉什等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进而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用风险社会来描述当今人类社会的深刻特征,“人类进入了风险社会”、“我们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2]认为风险社会已成为人类不可规避的境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从传统向现代、由农业向工业、由乡村向城市、由经济文化不发达向现代化过渡的急促而深刻的社会大转型和制度大变迁时期,这种社会转型具有高度的时空压缩性,传统、现代与后现代以及本土与全球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使社会转型中的各种矛盾聚集,风险加大,造成风险类型的多样性、风险主体的多元性和风险关系的复杂性、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使中国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不仅使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也导致社会结构的迅速分化,进入了风险的多发期。在此过程中,我国社会中各种不和谐因素和风险蜂拥而出,甚至以一种激烈的、爆发式的形式表现出来。
治理社会风险就是要在发展中鉴别、减少、预防、化解、控制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社会风险,避免社会冲突,减少社会震荡,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积极认识和治理社会风险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内在要求。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和应对水平,同样决定着发展的成效和人民的福祉。如果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任何问题都能解决,就会忽视经济发展过程本身也是社会风险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在社会发展上付出代价。
首先,善于治理社会风险,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风险治理不好难以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沉痛的经验教训表明,不能治理好社会风险,就无法维护社会的稳定,也难以发展。即使发展了人民群众也不会有幸福感。
其次,社会风险治理是对党的建设、国家行政制度建设提出的挑战。治理社会风险是考验我党是否有能力使自己的干部队伍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避免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党是否能在不同层级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政府行政是否能具有行政统合性的自觉,能否在既有的政治基本制度基础上建立更有效的对社会矛盾的化解和控制机制。
再者,社会风险治理是对党和国家利益整合能力提出的挑战。对社会风险的治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纵深发展,我国传统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集团。这种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趋势。但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占有社会资源的不同和利益的差别,相互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矛盾甚至冲突。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公平、合理、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的社会环境。
二、当前社会风险的表现与特点
社会风险成为时代问题与社会特征发生在从工业现代性向自反性现代性的转型时期。它开启了审视社会发展方式的新视野,即风险生存不仅成为人类实践的内在逻辑,也对社会发展方式产生塑造作用。如今中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结构转型、体制变革与社会心理变迁,各种风险现象也日益凸显。贝克曾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从西方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目前中国可能正处在泛城市化阶段,表现在城市容纳问题、不均衡发展和社会阶层分裂,以及城乡对比度的持续增高,所有这些都集中表现在安全风险问题上。”[3]
我们党所倡导的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发展状态,从现实发展来看,它依然会面临诸多风险的考验,在众多风险的冲击下,人们更能感受到和谐的难得与珍贵。“和谐社会是一个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也即在一个横向纵向两个方向运行有序的社会。”[4]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及其复杂性和严峻性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清醒的分析。
首先,市场经济活动会带来社会风险。
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不断泛化逐步压缩其它社会关系的生存空间。当事人往往以个人利益至上作为其行为逻辑,追求自己的利益或维护其不受其他主体的侵犯,因此常常与其他利益主体发生冲突。当前这类利益冲突表现十分广泛,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纠纷以外,在动迁、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城市管理、医患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上引发了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甚至也成为家庭矛盾、亲人反目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当前存在的人们过高的欲望和利益预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由小变大,变成冲突。
其次,经济体制改革中蕴含的社会风险。
经济改革本质上是人们的价值重塑与利益结构再造,势必引发社会风险与矛盾。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引发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职工下岗、所有权改制、利益分配。过去我们习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思考问题,较少地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思考问题,结果是用高昂的社会成本去换取经济效益,导致对下岗职工欠账很多,转制企业职工利益未被充分尊重,形成巨大的社会风险。经济波动很容易激化社会固有的矛盾,引起冲突。
08年金融危机所导致部分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但不按规定清偿职工的工资与支付补偿,引发群体性事件。股市和楼市的大幅波动所造成部分群体的利益受损,也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利益当事人的极端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此外,以养老、医疗、工伤为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为了分担和分散个人因疾病、工伤和丧失劳动力而遇到的社会风险。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统筹程度低、保障方式的身份化、等级化,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
再次,社会分化所带来的风险。
改革造成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分化,形成贫富差距与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弱势的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体容易产生相对的被剥夺感和被排斥感,带来社会内部不同阶层之间对立和冲突的风险。分配制度中群众与干部之间在分配上的差距成为突出的问题。征地与动迁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突出的方面。其中既有因对群众利益没有充分考虑与安排成为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也有在现实生活中当事者不顾大局,不讲道理,把动迁作为与政府部门进行利益博弈,试图投机获利的机会,致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既得利益的形成导致社会风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对个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承认为起点的,个体利益最大化成为社会上普遍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随着改革的演进,在发展中已经取得的利益逐步刚性,正在形成既得利益结构。除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容易冲突外,既得利益群体常常成为妨碍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重要阻力,成为带来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有可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往往表现为:一是政府官员谋求私利,侵犯广大群众利益;二是政府官员背离科学发展观,片面追求政绩,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三是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不能为群众及时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当前,政府官员与群众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官僚主义、在发展中侵犯或忽视群众利益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漠视,甚至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目标也不善于用人民群众能够理解的话语表达,为人民谋利益的好事不能办好,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信任度,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成为引发集群性事件的心理基础。
第五,生态、环境与社会风险。
一是许多地方以牺牲环境和生态来换取发展,造成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受到损害。在发展中导致的环境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不仅容易导致群体之间的冲突,而且影响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经济发展所导致劳动力的集聚和城市化扩张,也带来社会风险。大量的人口流动与生活转型,使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不同期待、不同价值和信仰的人口高度集聚,脱离了中国文化中熟人社会的约束,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体系,提高了发生越轨、犯罪的社会风险,也增加了传染病传播的可能。
其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基于历史因素和地区差别所形成的企业军转干部、复退、支内支边上山下乡人员、以及艾滋病患者等这些特殊群体集体上访,由于不同时期的审判标准和政策标准,在过去受到处罚的群众以今天的标准要求平反和赔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
第六,自由化思潮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一些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士对现存的社会制度不满,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的言论,对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方便快捷的网络媒体为这些言论的散布和意见沟通、宣传、力量的整合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对某些社会事件的报道、解说、影响的扩散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容易威胁社会的稳定。这种社会风险非常容易演变为政治风险。
第七,民族矛盾引发的社会风险。
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自治和民族团结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各民族文化与宗教的差异,地区发展的差异,宗教信仰的差异、民族地区的干群矛盾都非常容易导致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这类矛盾一旦处理不善,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所利用,从而转化为社会冲突和。
第八,各种灾难事故频发的风险。
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灾害都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的安定。如政府不能采取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会引起社会强烈的不满,动摇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信心。
第九,社会风险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社会风险主要来自于当事者追求自己的具体利益,或因强烈的不满情绪而导致的非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行为,目的在于争取利益、发泄不满,但并不以挑战现有的政权和基本制度为目的。政治风险来自于有组织、有明确的政治话语和纲领的力量,其目标在于挑战现有政权和基本制度的合法性。如果处置得当,社会风险可以预防、化解和控制,一旦处置不当,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政治风险。
当代社会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相比具有极大差异性。
一是风险的属人性,它是文明进步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造成的,更是与人的主观决断尤其是某些发展模式决策失误密切相关。
二是风险的不确定性,表现为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引起的不确定性以及主体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即风险诊断上的不确定性。
三是风险的扩散性,全球化趋势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各种意外、偶然、危险以及灾难频频发生并迅速传播开来。风险造成的结果是破坏了现存制度与秩序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使社会变得日益复杂和难以把握,更加脆弱和动荡不安。
三、在社会风险治理中推进和谐社会建构
任何对时代问题的积极回应都将指向现实世界,对时代问题提出诊断方案,探寻走出困境的可能路径。“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既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坚持和发展,也显示了对现实问题的密切关注;既昭示了我们党的风险意识的增强,对风险问题的警醒,也表明了对风险出路的积极探寻。就此而言,社会和谐与风险治理具有同一性,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必然是一个社会风险治理的过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5] 当前社会矛盾高发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中主导的核心价值趋于弱化,人们的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和团体的利益取向呈现多元化态势,既得利益结构正在形成;信息的容易取得和相互攀比导致人们的心理预期往往高于现实条件的许可。在此基础上,利益冲突的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导致调处、化解的难度越来越大,带来了非常高的社会风险。
面对风险的考验,化解和治理风险,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如果说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保证的话,那么,预防和治理好社会风险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来看,治理社会风险在当前:
第一,深化对社会风险的认识与研究。
从一定意义上讲,对社会风险的科学认识比社会风险本身更加重要。对社会风险的科学认识与研究是正确应对和治理社会风险的前提,没有科学的认识就不会有正确的行动。
第二,加大资源的投入与整合。
从总体上看当前对治理社会风险的资源投入仍然不足,需要加大两种资源的投入。一是行政资源:即党和政府部门在工作中的重视程度,以及所掌握的政策资源和财政资源(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二是社会资源:即从社会上动员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要在不同的工作层面加强对资源的整合。
第三,建立和完善工作载体。
建立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信访中推进接访、下访工作的制度化和建立信访终结机制;整合基层综合治理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和维稳方面的能力;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基础上形成大调解机制。
第四,健全民意表达与回应机制。
及时把握民意,疏导群众情绪,是取得社会风险治理主动权的关键。民意表达是人民群众实现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基本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定、评估、监督的讨论,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与行政的社会满意度,有助于预防、减少社会风险的产生,形成治理社会风险的合力。
第五,引导社会舆论,培育公共理性。
治理社会风险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条件。积极营造追求社会和谐与进步舆论,营造正确处理个体、群体与社会整体关系的舆论,有利于正气抬头,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动员和社会风险的治理。要积极引导公众心理预期,防止公众因过高和不切实际的预期而引发社会矛盾,引导公众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化解矛盾。
第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以一定的理念和目标聚集资源提供社会服务,起到政府和市场无法或不易起到的作用。社会组织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慈善活动、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就业、参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提了积极的作用。要善用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扶持它们的发展,健全管理体制,实行分类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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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薛晓源、刘国良: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访谈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l期,P48。
[4]郑杭生主编:走向更加有序的社会:快速转型期社会矛盾及其治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Pl。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篇五
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哲学基础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状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人协调发展的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追求。本文从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出发,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以及中国传统哲学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哲学基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大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建设具体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理论成果。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谐社会也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的“大同”理想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思想基础。
一、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体系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包括人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也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谐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是一种良好的社会发展状态。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以人为本”,凸显了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肯定和尊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和价值取向。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合规律与合目的相统一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类历史视为自然历史过程的同时又把人类历史视为人的活动的结果。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要求,也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普遍联系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用联系的、全面的而不是孤立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客观上要求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和辩证法发展观作为最一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立足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总体布局。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无处不在,它是事物存在的普遍规律和根本原则,正如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指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和解决各种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回避矛盾,而是用积极的态度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我们既要充分调动国内的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丰富的创造力,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又要正确把握复杂的国际局势,积极争取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给我国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的国际环境。
三、中国传统哲学基础
中国人以和为贵,自古以来和谐的理念就有所体现,和谐被广泛用来形容家庭关系处理融洽、国家治理太平等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释思想分别从不同侧面对“和谐”进行了大量的论述,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思想资源。
孔子是中国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礼运大同篇》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嫉者,皆有所养”的内容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对“和谐社会”的成功构想。
道家主张遵循“道”的规律,以“道”为最高法则来实现天与人、天道与人道的和谐、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要求人顺应自然本性。老子也构建了“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虽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
中国传统思想中对理想社会制度的设计,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而存在着种种缺陷,但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他们的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从哲学的角度认识和解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对于深化对和谐社会的本质和科学内涵的认识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理论也有重要价值。和谐社会是的提出既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又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的,是和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总结与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在对中国传统思想精神借鉴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具体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仍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706
[2]余信红等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渊源研究》.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礼记・礼运》
[6]《老子・八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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