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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七篇)

更新时间:2023-04-29 19:54:52 阅读: 评论:0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新机制、新途径,深入推行公诉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提高了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2009年6月至今,共发现案中矛盾线索60余条,接待涉案人员90余人次,化解矛盾31个,引导群众进行合理诉求20余次,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

一、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规范说理工作。制定刑事检察活动中加强说理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审查起诉阶段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明确说理主体。主要由办理案件的承办人释法说理。对疑难复杂案件、有重大影响案件,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检察长应当亲自释法说理。二是明确说理对象范围。包括与案件相关的专门机关和所有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包括侦查机关、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向专门机关告知,充分行使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权;通过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保障其相关诉讼权 江北检察院硬措施监督减刑假释

江北检察院一查罪犯档案,二查服刑罪犯的改造表现,三查罪犯日常考核记录,驻监检察官定期和服刑罪犯谈话,和监区管教干警谈话,和_狱政、狱侦、教育、生活等科室干警座谈,有效保障了减刑假释公开、公平、公正。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该院监督减刑648人,监督假释108人,监督保外就医157人,发现监管单位提请减刑假释不当18人,法院裁定减刑、假释不当4人,提出纠正意见16人,已纠正14人。(余大伟 周萍)龙口市检察院“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工作质量

(一)加大办理息诉案件的说理。在不受理、不立案、不提请抗诉等法律文书中,针对申诉理由,进行回应论证,针对被申诉人的意见及法院判决理由进行充分分析说理,对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以理服人,将案件说准说透,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彻底息诉。2009年,上述工作共息访息诉8件。

(二)加大办理执行和解案件的说理。当事人发生纠纷或冲突后,案件通过一审、发回重审等程序后,再到检察机关申诉,双方都感到心力交瘁,为尽快尽早实现自已的诉求,有可能会作出合理让步,从而较快实现和保障自已的利益。该院民行检察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加大和解工作力度,洞悉双方当事人心理,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既有利于纠纷就地解决,也使部分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避免通过抗诉程序进行监督、纠正。既达到了监督的目的,也使案件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

(三)加大对民行法律文书的说理。通过对民行法律文书“理由”的准确阐述,展现法律的精神力量和理性光芒,使法律监督充满活力与权威,使抽象的社会公平正义在个案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通过说理,有效地将一部分理由不充分,事实基础、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持不充足的案件筛滤、阻却在提抗或建议提抗之外,使办案力量主要集中于合格案件的办理上,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

(四)在再审检察建议书中,通过对证据采信、法律精髓含义的论证说理,更清晰、更准确、更条理地向人民法院表明再审建议观点,增强观点的说服力、公信力,有利于地提高再审改判率。庄鸿起 太仓市检察院深化释法说理工作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制宣传助调解

司某和张某、尹某的交通事故纠纷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月29日6时20分,司某驾驶鲁hn8881号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鲁h9w0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亳州市谯城区路段831km+800m处时,撞上同向在前行驶张某驾驶的无牌号飞民牌电动三轮车,造成两车受损,飞民牌三轮车乘车人尹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司某驾车逃逸。于2016年2月19日到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投案。该事故经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2016]第001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案件焦点

我所经过三天的集中调处,于2016年3月23日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工作中,本案遇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第一、双方当事人不知法、不懂法,存在沟通困难现象;第二,双方当事人的刑事案件都委托了律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多次反复电话咨询律师,延长了案件的调处时间。

三、调解过程

经过我所调解员两天的努力,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初步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向。2016年3月23日上午,双沟司法所所长随景亮主持召开了调解会议。随景亮当场宣读了双方初步达成的调解协议,并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但是,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要把调解协议书发给自己的律师“把把关”,因此,调解中止。然后,调解协议再次经过双方律师的修改,最终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在修改过程中,双方又因为协议内容的表述问题,产生了争执。所长随景亮和调解员赵启昌又分别向双方解释协议的细节内容,并且在解释过程中通过法制宣传的方式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四、调解结果

最后,在中午将近两点的时候,双方最终在司法所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害人也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因为被害人伤情还没有恢复,仍然卧病在床,我所干警考虑到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也为了防止案件出现新的情况,所长指派司法干警协同法律服务所人员专门开车带着被害人家属及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和谅解书到被害人家中,为被害人解释调解协议和谅解书,并且征询被害人的意见。随后,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现场履行了协议内容,司某的家属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被害人也当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五、案件点评

该事故经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2016]第001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情比较简单清晰,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同时也都聘请了律师,使案件的调解工作复杂化。

调解案件要讲究方式方法,具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往往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本案中,法律服务所赵启昌和司法所长随景亮都是老调解员,采取了分别谈话、一对一谈心、上法制课的调解方式,一步一步的解决问题,一个难点一个难点的攻克,直至得到双方均能满意的结果。本案中的亮点在于普法,现场普法是解决本案的关键,因为本案的焦点就是双方不知法、不懂法,产生重重误会,而一直不能达成协议。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要有创新精神,也要有耐心,往往一个案子不是一次两次能解决的,需要我们耐心的寻找问题,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正确的方法。同时,案件的焦点总结是调解成功的核心,找不到焦点,就会事倍功半,如果能够找准焦点,往往就会事半功倍。在本案中,我们就是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适用了正确的调解方法,才能顺利的调解成功,并且使双方当事人满意。代理人:双沟法律服务所赵启昌 调解人:双沟司法所随景亮 点评人:双沟司法所王亚洲

2016年8月30日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检察官以案释法申请书

申请人:宋福君(王双入辩护人),河北美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2016年3月27日,申请人用ems1093354340119号邮政特快专递向辛集市公安局邮寄了《对王双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附有相关证据《关于田家庄乡试炮营村王xx与孙xx互相串通侵占村集体利益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举报》和法律依据,你院签收后,控申科赵x将举报材料用ems1092080481019号特快专递转交“辛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查,辛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与4月8日签收。

就《对王双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你院做出辛检控复字[2016]3号《答复函》,决定不予立案审查。为此,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及其通知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说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申请检察官对辛检控复字[2016]3号《答复函》以案释法,并就你院出具的辛检控复字[2016]3号《答复函》进行说理工作:

一、王双入案侦查卷224页《试炮营村民委员会与辛集市xx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同书》证明:所谓被害人王xx涉嫌侵占集体利益犯罪,属于违法经营,王双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不属于破坏生产经营犯罪,继续羁押已经没有必要

王双入破坏生产经营案卷宗第224页的《试炮营村委会与辛集市冀佳果蔬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同书》第二条证明“必须保证股民每年每亩分得小麦400斤、玉米200斤、分红数140元。”小麦和玉米按照每斤1元计算,每年每亩收益840元。

而《试炮营村委会与辛集市冀佳果蔬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同书》第三条证明“村集体土地亩,承包金每年每亩200元。”村委会比村民少收入每年每亩640元。村委会少收入每年每亩640元,亩5年共少收入190400元。

王xx实际承包村集体土地约120亩,在王双入等村民上访举报后才补签的该亩承包合同,少了亩土地,5年共少收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以案释法读后感

宿州市第四小学 尹双义

日前校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以案释法读本,从而使我更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利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暑假,我校全体党员又去宿州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的大型图片展,在图片上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_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通过观看这些腐败分子的典型事例,我觉得我们全体党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学习观看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以案释法学习和观看反腐倡廉的图片展,提高了我们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不往来,少数党员干部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在整个学习过程和观看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的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带头和带动作用。

二、通过以案释法的学习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我决定在工作中,要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世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地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学校党总支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讲座、报纸、去、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我校党员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也日益增强,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三、通过以案释法的学习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普通教师和广大学生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快快乐乐生活。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是我作为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我要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上是我通过以案释法的学习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的一些体会和感想,我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意识,做一名真正的_员。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五山乡中心小学“以案释法”工作总结

我校“以案释法”工作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实行依法治校,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校依托各类载体,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我校师生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及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校“以案释法”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认识到位

我校法制教育主要由德育处组织实施,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的考核目标,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各位教师的责任;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法制教育进行布置,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

二、健全制度,确保依法治校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戈鹏林为组长,薛永红为副组长,各安全员及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养成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习惯,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体教师紧紧围绕当今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现象对学校法制工作的影响,增强学校法制工作时效性的对策,如何把社会、家庭、学校有机结合在一 起,形成少年法制教育的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等议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讨。

三、充分利用好学校主阵地的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我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认真组织学习。坚持学法制度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首先,我校主要采取各班集中学习,利用教室电子白板及多媒体播放相关法律视频,让学生直观认识相关法律知识;其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我校邀请五山乡派出所沈警官、王警官到我校进行法律讲座,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第三,校园张贴相关法律标语,营造法治校园。

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能够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些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电视节目,阅读法律书籍,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

四、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全员参与

充分利用《家校联系手册》,通过电话联系、校讯通、家访、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做好跟踪教育。学校特别重视后进生的校外表现,让老师配合家长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在家长中宣传禁毒防艾、_等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家校联系制度,使全员参与到法治教育的队伍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我校将继续坚持“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六

“以案释法”:谈谈自然灾害汇报材料的撰写方法

下面,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级地震为具体案例,详细谈谈如何撰写灾情汇报材料。8月3日,鲁甸发生地震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当地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为保证救灾有序有力、科学有效,假设云南省政府主要领导将于灾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赶赴鲁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将听取灾情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为此,鲁甸县委、县政府要提供一份详细的灾情汇报材料。笔者认为,要起草好这份灾情汇报材料,务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全面系统地掌握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对策

自然灾害发生以后,为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通常都会采取相应的应对处置措施。灾情汇报材料关键是要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地在抗灾救灾中的应对处置情况,因此,全面系统地掌握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对策,这是起草灾情汇报材料的一个重要前提。

首先,要加强预警预判。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强化信息收集、处理,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何时发布、通过哪种方式发布预判结果、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由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等,都要进行明确规范。不能灾害发生了才告诉大家,做事后诸葛亮。

其次,要制定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依据灾害的范围大小、缓急、严重程度等,启动救灾预案。_已于2006年1月8日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_组织的应急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第三,要建立有效运作的组织体系。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要全力做好人员救助和财产转移,最大程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命至高无上,应对任何自然灾害,首先要考虑人的生命安全。72小时是救援的黄金时段,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做好救援工作,这是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

第五,要消除致灾因子,做好次生灾害的防范。自然灾害通常是由致灾因子造成的,在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中,要考虑如何及时消除致灾因子,这些属于治本之策。比如说水土流失,如果不加以防治控制,会造成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因此,在自然灾害的汇报材料中,不仅要回顾总结当前抗灾工作,还要着眼于长远,对如何从根本上消除引起灾害的隐患提出相关要求,同时还要有防范和消除次生灾害的措施与办法。

第六,要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包括损毁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如何组织抢修,灾民的生活如何安排,灾后重建工作如何开展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统筹考虑,科学合理有序地予以解决。尤其要满足和保障群众基本的生活需求,体现人文关怀。

第七,灾害的评估和防范。这个问题最容易被人为地忽略。事实表明,很多自然灾害与人为因素有关联性,比如现在极端的气候现象越来越多,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人类若不改变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消费的理念,还向大自然无休止地索取,最终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因此,灾害过后,需要深刻反思检讨人的自身行为,对人为因素进行评估,吸取教训,采取对策,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二、抗震救灾中应当重点考虑的几项工作 前面提到的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对策,从理论上而言,同样适用于抗震救灾工作。虽然这些对策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则,但遇到具体的自然灾害仍需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笔者认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除了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的对策外,还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及时做好震情发布和趋势的分析判断。在地震现场设立流动观测点,根据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组织召开震情会,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发布地震烈度图,为余震防范工作提供依据。二要迅速组织有效的医疗救助。相对于其它自然灾害,地震的人员伤亡比较严重。要迅速组织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快速、高效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接收和救治。另外,应加强疾病防疫和重点人群的监控、监测,防止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三要进行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和隐患排查。对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要及时抢修恢复。要加强对震后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对那些外观损毁不明显的建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经排查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可启用。四要做好灾区的社会治理和舆情处置工作。要加强对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疏导,以稳定其情绪,防止诱发矛盾。要统一相关信息发布口径,教会群众识别地震谣传,维持社会秩序,确保让灾民和社会平稳过渡。

三、起草之前需把握的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要了解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的目的、意义和特点。对省里而言,到灾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的目的是了解灾情、指导救灾、稳定局面、稳定人心。对县里而言,是向上反映情况,争取得到帮助,尽快渡过难关。具体来说,一是抓住机会向上级反映情况。对整个灾情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汇报,但不能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二是向上级提出要求,以便尽快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救灾的紧急关头,省政府主要领导下来,肯定会帮助当地解决问题。因此,要具体阐明希望得到上级什么样的帮助,这个必须明确。三是把握会议的特点。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相关部门的一把手参与,且参会的多是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联的部门,会议规格较高。

其次,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当地党委或政府办公室接到上级通知后,不论是从事会务组织、后勤保障,还是文稿服务和宣传报道的,都要加强同省政府办公厅的沟通联系。沟通内容包括前来调研的领导名单及职务,会议要解决的问题等等。省政府办公厅事先也会提前向办公室调取有关材料,了解情况,以便使省长的讲话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按照惯例,类似这样的会议,不管领导是否有要求,办公室服务都要到位,要事先给省长准备讲话稿,主动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对省政府想了解的情况,要主动提供,上下级沟通联系协调必须到位。

再次,要系统收集资料,全面掌握情况。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资料,一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件;二是人员伤亡达到的程度和生命财产损失情况,要及时掌握最新的数据;三是事件引发的因素。四是事件带来的影响,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影响。地震短期影响是人员伤亡,当然也有中期长期影响,比如地震改变了地质结构,交通路线规划就要进行相应调整,应听取地质专家的意见建议,避开不稳定地质地区。五是目前采取应急处置的手段和办法有哪些,包括治标的和治本的。伤员如何转移、救治,人员如何施救等等,这些应急处置的手段和办法都要明确。

四、起草过程中需注意的若干事项

灾情汇报材料与其他汇报材料并无多大的区别。就框架结构而言,一般由这几部分组成:一是基本情况介绍。即在什么时间、地点发生了什么自然灾害,目前总共造成多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等,要有个总体概述。二是救灾开展情况。这一部分是整个汇报材料的重点,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抗灾救灾的主要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下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的设想。具体提出要采取哪些方面的措施,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四是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若干问题。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是非常渺小的,如果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仅靠当地的人力、财力、物力,根本无法解决,要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应对处置。要把需要解决的问题大胆地向上级反映,但也不是什么问题都端出来。什么问题该提出来,什么问题不该提,需要进行掂量和统筹考虑。原则上自己能解决的要自己解决,不能推给上面。

相对于其他工作汇报,自然灾害汇报材料的文字表述有其固有的特性,在具体写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文风要朴实庄重。面对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人们的心情通常都很沉重。因此,务必要注意语言色彩和风格的把握,避免给人歌舞升平之感。二是对成绩的总结要实事求是。有些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之大、损失之重、影响之大,超乎人们的想象。要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需要动员一切力量,付出顽强不屈的努力。对成绩的评价要中肯,要让人感觉工作很实、做法很实、成效很实,切勿给人华而不实夸大其词的印象。三是要突出创新。要善于挖掘和总结出工作中的创新之处,尤其是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具体要求,对工作思路、理念、手段、方法上的创新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以案释法工作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篇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1]12号

(2001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7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 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1年4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1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 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金 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领取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第二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 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 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第三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的,应当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原债权银行与债务人有协议管辖约定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继续有效。

第四条人民法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支付令的,应当依法受理。债务人提出 异议的,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债 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根据《_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的规定,可以不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 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 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第七条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计算利息和复息。

第八条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 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第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 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

第十条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签收债务催收通知的,诉讼时效中断。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 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其依法设立在各地的办事处。

第十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 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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