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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实用(4篇)

更新时间:2023-04-12 16:15:22 阅读: 评论:0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一

1、项目名称:陕西省道212线凤县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

2、项目地点: 陕西省凤县县城

3、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概况:省道凤县县城段改建工程位于凤县城东北,起于西庄,跨越嘉陵江、穿越丰禾山后,终点止于红唐双路小峪河大桥桥头全场2.8公里;西庄滨河路工程起于西庄东(212省道k208+000处),止于西庄村西全长1.089公里。

公开招标方式

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1、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张宁

3、造 价 师:王学峰 王 君

4、电 话:029-62968531

1、评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建设方2人, 专家5人。

2、监督单位: 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两份;

3、计划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盖有西安市规划局建设工程审核章)两份;

6、建设项目报建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7、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基金)统一征收交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招标申请(招一)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9、招标文件(招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建设方审核;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4、投标申请(投一)两份。

1、建设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前工作准备会;

时间: 20xx年7月18日9时30分

内容:招标项目有关事宜;

2、招标进度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刊登媒体:三秦都市报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 刊登时间:20xx年7月19日

方 式:公开招标

(2)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时间: 20xx年7月29日

(3)建设方、投标人资料准备

时间:20xx年8月1日10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

时间:20xx年8月1日办理完毕;

(5)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招标文件

时间:20xx年7月27日编制完毕并交付建设方审核;

(6)发标

时间:20xx年8月2日9时

地点: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答疑(发标后2~3天)

时间:20xx年8月5日9时

地点: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编制标底

时间:20xx年8月17日编制完毕并密封。

(8)开标

时间:20xx年8月22日9时30分前

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3楼开标大厅

(9)发中标通知书

时间:20xx年8月26日

(10)签定工程合同

时间:20xx年9月12日

(11)招标档案移交

时间:20xx年8月29日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二

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我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科学规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转变财政投入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方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县顺利实施。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落实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促使全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现阶段我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九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应按照以下步骤有序开展。

(一)宣传发动。采用宣传单、上门走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广泛开展宣传,促使广大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充分认识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其健康水平,进而主动

接受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相应服务。宣传发动工作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评估,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村卫生室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工作。村卫生室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项目实施有关基础信息的收集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管理,规范要求,不得以实施项目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新医改工作中的重要性,及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明

(三)扩大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参与。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三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xx〕11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卫基妇〔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总目标

自20xx年8月起,在全县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促进助产机构规范化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2、年度目标

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的镇及农、盐场。

2、项目对象:20xx年8月1日起,射阳县农村户籍孕产妇在有助产资质的县内外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给予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县内非本县户口的农村孕产妇不享受本县住院分娩财政补助。

3、项目限价要求:全县助产机构统一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制订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1、县卫生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评估、经费审核、信息统计等。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科质量评估与考核。

2、县妇幼保健所按县统一要求,负责全县产科设置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严格助产机构、助产人员准入。加强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做好本县户口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及时进行项目经费补助结算,按季做好结算经费的公示工作。

3、凡取得县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助产执业许可的县内医疗机构均为定点助产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要求,加强妇产科和围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告知,县围保门诊在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时,要动员农村孕产妇凭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享受财政补助。

2、住院分娩:县定点助产机构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生必须审核孕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对符合条件对象收集好孕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在入院通知书上注明是“住院分娩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服务,住院分娩财政补助部分直接冲减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对符合补助要求的产妇进行登记。

3、经费拨付:县定点助产机构每月10前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入院审核登记表”、与表相符的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收费处打印的“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4、本县户口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须按分娩地相应的限价收费标准在分娩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并于分娩后6个月内由所在镇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所)携带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以及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前保健手册,到县项目办按规定审核报销。

5、对20xx年8月至20xx年2月已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20xx年8月-20xx年2月住院分娩补助发放流程”要求,于20xx年4月底前做好补助经费的回顾性补发工作。

6、县各助产机构要及时向县项目办上报相关报表:“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季报表”。

1、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仍按合作医疗规定定额补偿标准执行。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按县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再给予救助。

2、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网实行全县联网核查,加强经费使用的全程监控,补助经费按月结清账目,按季向社会张榜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借用和挪用专项资金。对故意虚报骗取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市卫生局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2、县妇幼保健所须由专人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工作,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要求。按规定做好全县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管理中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

3、县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级限价收费标准,按规定提供服务,严禁扣减服务内容,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剖宫产,特殊情况需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否则一经查实,扣减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甘肃省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及《甘州区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全镇准备怀孕和怀孕十二周以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干预目标,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内免费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到20xx年,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本辖区内各行政村;

(二)项目对象: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补服叶酸知识培训、相关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服用对象的.健康宣教、叶酸登记、发放、服用、随访和信息上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了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服用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丽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曾学仁 镇计生办主任

成 员:王庆玲 镇计生服务所所长

保丽霞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赵丽娟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职责分工

(1)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领取发放药品。

(2)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负责全镇基础数据收集、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统计和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和登记,负责本辖区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季度定时上报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3)各村负责了解本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育龄妇女(含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工作。负责及时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辖区高危待孕妇女信息。

2、工作流程

(1)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对其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妇女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知晓率和服用率。

发放对象每次领取l个月的量,每天服用1片(0.4毫克),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2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领取叶酸、服用、随访情况进行登记。

(2)高危待孕农村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高危待孕农村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收集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进行登记,通知其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领取叶酸片。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3个月的叶酸片,进行发放登记,并将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片发放信息反馈给各村,各村管理员对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

对每个服药对象最多免费发放6个月的叶酸片,如果农村妇女服用6个月后,仍需继续服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服用。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根据要求合理安排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项目的落实。建立分工负责制,明确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职责,确保叶酸的规范发放。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村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孕妇免费服用叶酸的科学知识和重要性,要充分协调村干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的实施监管和评估。要按照《甘州区人口委关于叶酸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考评机制,把该项目列入年终考核。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月怀孕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同时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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