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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通用8篇

更新时间:2023-06-21 01:58:49 阅读: 评论:0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t7t8美文号整理的8篇《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工程大规模的开发和扩建,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逐渐普及。但是,由于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行人横穿马路等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发展趋势。一旦发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现人员伤亡大、车辆堵塞严重、交通瘫痪、战斗车行进困难、战斗展开不方便、抢救难度大等弊端。为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处置对策,掌握抢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职责,快速有效地处置事故,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支队装备器材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车辆事故频率高

受路况、车况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公路交通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二)人员伤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数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直接导致驾驶员和乘客伤亡。若汽车失控后坠落江河(悬崖)等事故,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发次生灾害

汽车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随火灾事故的发生;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四)车辆损坏严重,救援技术性强。

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毁坏变形或翻车坠入河谷、悬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烧、危险品泄漏等,需要采用各种技术实施救援活动。

三、灾情设定

在福银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辆大巴车相撞,大量人员受困于车内,接着2辆小轿车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车上,小轿车上驾驶员被困在车内。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交通管制分队: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

3、救护分队:由卫生局负责

4、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5、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和战勤保障大队负责

(二)消防力量调集: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五、处置方法和程序

1、应急响应及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交通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车辆调派原则:应优先调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水罐车等车辆出动。)

2)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通知联动单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现场的交通管制、伤员的救护等抢救工作。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前住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现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高速公路路政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防火处副处长、司令部和防火处各科科长、特勤大队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高速公路管理处人员

地点:事故现场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救援。

3、处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灵活运用抢险救援操作程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各抢险救援小组协同配合,迅速实施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到达现场后,认真听取中队指挥员的汇报,迅速、准确部署任务。

1)、警戒、交通疏导

(1)正确划分、设置警戒区域,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道路行驶车辆分离,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封锁事故路段,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做好车辆疏通工作,维护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尽可能保持畅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灾,要用水、泡沫进行冷却油箱、覆盖地面流淌油,消除潜在的危险。

(2)利用破拆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撑顶设备对车辆撑顶救人。

(4)必要时,利用抢险车牵引、吊臂设备对事故车辆进行固定,防止车辆倾斜或翻覆。

(5)对难以很快救出的危、重伤员要让“120”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后进行救护。

(6)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责任认定后,协助拖移事故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特别强调几种情况下的救助要点:

第一种,伤员挤、夹在车厢内的情况下:当车辆微小变形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或使用无齿锯、撬棍等破拆开门;或使用空气式救助垫或液压救助器具等将车门撑开;或使用无齿锯切断车门上的合页(如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种,当伤员夹在车厢座位内的情况下:可使用座位的调整杆,移动座位;或将座位与其它相连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进行切断作业时,在稍微离开夹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断容易切断的部位。

第三种,伤员夹在车辆之间的情况下:要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或利用高压救援垫及液压撑顶器材制作间隙,设定支撑点;或用车载牵引机、车载液压吊臂等移动车辆扩大间隙。

3)供水冷却

(1)驾驶员要选准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的适当距离,防止发生燃烧爆炸。

(2)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利用开花射流对油箱等危险部位进行冷却。

六、勤务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战勤保障大队饮食保障车同时到场提供饮食生活保障。卫生队救护车到场进行医疗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注意发生事故车辆的类型,尤其是油罐车等易燃易爆型车辆的检测、警戒工作,忌救援车辆停靠过近。

(二)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搞好个人防护。

(三)破拆时,要选择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严防伤到被救人员。仔细观察待救者的状态,时常鼓励待救者。

(四)救助行动中,注意不要给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时,给待救者做好适当保护时方可进行破拆,防止飞溅的火花灼伤;特别要注意撞击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时,产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过程中,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工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目的:

为了保证触电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三、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

四、程序:

1、发生触电事故,第一发现人切断电源,拔打120急救电话,再报告值班电话,值班员立即通知应急小组人员。

2、第一发现人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将受伤人放置于通风处的木板上,采取的方法有人工呼吸法、心脏挤压法。注意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和其它金属物或其它潮湿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绝缘的工具。

3、应急小组人员必须于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120急救车到来之前,维护现场,同时抢救人员。

4、副组长接迎120急救车

5、等120急救车到来后,应急小组协助医生,在送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急救。

6、在触电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急小组组长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㈠预防措施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工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统一部署,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程序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5、预案的编制原则

5.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5.2贯彻“以人为本,快速有效”原则。5.3“属地救援”原则

二、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救援和事故排除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施工单位自查自救和开发单位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预案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机构完整、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领导小组职责: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部办公室,设在各在建工程的项目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各项目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x具体负责落实安全事故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安全事故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安全事故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xxx,成员xxx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向县(区)建设局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公司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项目部要迅速查明安全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县(区)建设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六、预防工作

(一)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覆、折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坍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7、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8、运行中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二)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2、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三)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0;公安:110。

七、保障措施

1、各项目部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施工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

3、各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6、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六

一、事故类型

1、财产事故: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财产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二)车辆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四)设备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四、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七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xxxx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xxx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工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指导项目部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根据项目施工现场特点,对容易出现突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徐州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探单位: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层次:

开、竣工日期:

安监单位:徐州新城区安监站

安全监督证号:

二、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

4、安全员:

5、技术员:

6、质检员: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将事故情况的应急内容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负责整个计划的全面指挥、全面实施。对现场临时计划采取的应急措施,有最终的安全措施权。

副组长职责:组长不在时代行使组长职责。组长在时,负责通讯,协助工作,参与组织制定救援措施并实施。

组员职责:全面负责救援人员的调动和救援工作的实施参加制定救援措施并实施救护。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及时将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现场信息反馈给应急领导,为下一步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并对风险重新评价,纠正整改、制定新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应急救援施工

1、由组长向集团公司及有关医疗抢救部门报告。

2、由副组长负责维护现场抢救、自救并联系外援单位或人员(医院、消防等)。

3、由负责在项目部接车、接人。

4、由负责现场急救措施的落实、人员安排以及具体救援方案实施。

5、由负责组织后勤保障,保证物质、费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设备

1、应急直拨电话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盗警)

在拨打“120”“119”“110”电话通话中,要讲清楚伤者的。伤情、伤害性质、受伤人或起火的性质、部位。等到救护车或救火车的地点,以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情况。

2、集团应急领导小组电话:0516-837702977

3、应急服务车辆:司机:

4、项目部急救药材、单架、灭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救护单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风路东侧

徐州中心医院

徐州中医院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公示

应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工程开工前将应急求援预案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如:黑板报、宣传栏)公示,告之现场全体员工。

九、建筑工程常见危险因素

十、现场救护应急程序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求援小组应及时响应,启动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求援预案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利用最快速的通讯方式联系急救中心,并及时将事故伤亡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不故意拖延不报,服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项目部应在十分钟内上报集团公司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4、事故应急救援结束,项目部应急求援小组应项目工程全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及时纠正整改,稳定施工人员的情绪,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

5、对原有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进行重新评估,制定出减少事故风险的控制措施,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十一、应急原则

1、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按照“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安排好护理人员。

2、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疗或根据医院急救原则,全力抢救。

3、现场抢救步骤:将伤员先抢救出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止血,一般包扎,稳定伤员情绪。

4、急救中心救护车到后,应立即接医嘱做好伤员的搬运,协助医生做好现场救助工作。

十二、现场救护常识

1、骨折急救-工作现场发生严重骨折时,必须迅速采取紧急救护,对于骨折伤者,正确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为:

①固定断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位为准。

②脊柱骨折或颈部骨折时,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室内失火,否则应让其留在原地,等待携有医疗器械的医务人员来搬运。

③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伤者的头部须放正,两旁可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2、休克、昏迷急救--由于外伤、剧痛、脑脊髓损伤等可造成伤者在工作现场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处理:

①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原性休克,同时伴有心率衰竭,气息不能平卧时,可采用半卧。注意保暖(或降温)和安静,尽量不要搬运伤者。如需搬运时,动作要轻。

②吸氧气和保持呼吸道通畅,用鼻导管或面罩给氧。

③立即与医务工作者联系,请医生治疗。

3、严重出血抢救--严重出血会危及生命,及时有效的现场止血,对挽救伤者的生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90%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在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的包扎。

②压迫带止血积压法:严重出血时使用,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时临时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靠近心脏更紧部位动脉跳动处(即止血点)。只要位置找的准,这种方法能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体上通常有止血点8处:一般来讲,上臂动脉、大腿动脉、挠骨动脉中较常用。上臂动脉:用四个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压向臂骨;大腿动脉:用手掌的根部压住大腿中央稍偏上点的内侧;挠骨动脉:用三个手指压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本应急救援预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实施,工程竣工完工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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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6-21 01:58: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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