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方哲学中的“常识”概念
摘要:“常识”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具有普遍性、直接性、明晰性的品格,其内容涉及形而上学、熟悉论和实践哲学的方方面面,因此成为西方哲学中被常常讨论的话题。通过对常识概念的界定,并结合对英国古典经验主义、苏格兰常识哲学和批判的常识主义等的分析,系统阐明常识概念在西方哲学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加深对西方哲学中常识概念的理解,以弥补我国学界在相关方面研究的不足。
关键词:常识;英国经验主义;苏格兰常识哲学;批判的常识主义
borispurchaorder“常识”是西方哲学中常常被提到的一个概念,它具有特定的理论含义和学术价值,但在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中却很少论及。究其原因似乎很简单:常识是通俗和肤浅的,而哲学是思辩和深奥的,因此常识不是哲学研究的适当题目。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事实上,西方哲学不论在普遍的抽象概念上,仍是在具体的理论问题上,都对常识进行了深切的探讨。本文将按照西方哲学的进展对“常识”概念作出分析,阐明它在西方哲学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以期引发学界同仁的branch是什么意思
注意和兴趣。
一“常识”概念及其哲学定位
“常识”一词的英文是commonn(拉丁文nsuscommunis)。它在哲学上主要有两个用法(不排除还有其他用法):一是着重于该词组中n一词的“感觉”之意,指与肉体的视、听、嗅、味、触五种“外部感觉”不同的“内在感觉”。它是人心中普遍具有的能够将五官感觉区分开来,或对它们进行统合,以形成对象的整体意识的能力或官能;“常识”的另一用法着重于n一词的“理智”、“智慧”之意,指人们行事时通常具有的理智能力、见地和判断等。前一用法往往与心理分析联系在一路,成为哲学讨论的心理内容。比如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普洛塔戈拉的感觉论时以为,虽然每一种感觉都有其特定的对象(如视觉的对象是颜色,听觉的对象是声音),但也有一些原始的可感对象(如运动、静止、形状、大小、数量等)是与各感觉的“一路性质”有关的。他将这些“一路性质”称作“常识”(这里用commonn的直译“一路感觉”更为适合),它是人心中“统合”各类感觉材料的能力。“常识”的这一用法比较局限,在哲学上的影响
也较小。“常识”的另一用法则有比较普遍的哲学意义,主要表此刻两个方面:一方面,常识能够作为一种有约束力的信念原则,在与政治、道德、法律等有关的
实践哲学中起规范和准则作用;另一方面,常识与西方哲学的熟悉论有紧密联系,即它表现为一种特定的熟悉能力和知识形态。不论上述的哪一方面,常识都能够用判断或命题的形式表示出来。于是,在哲学的意义上,常识能够被概念为:“理智正常的人通常所具有的、能够用判断或命题来表示的知识或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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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everyonecared在哲学上,常识有如下特性:
(1)普遍性。因为常识是一切理智正常的人都有的,所以它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或一路性。这种普遍性不是理论归纳和抽象意义上的,而是人们的普遍“同意”意义上的。因此,人们常将这种普遍性与“普通的”(ordinary)或“通俗的”(vulgar)等同起来。正因为常识的普遍性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相联系,所以它的普遍性又是相对的,即它依时期、地域、社会生活状况和相关人群一般知识水平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普遍程度。但最普遍的常识能为最大多数的人所具有。
(2)直接性。常识不需要推理或证明,它是“直接”被明白的。因为若是它需要通过推理或证明来达到,它就会因普通人不具有思辩推理的能力或因由此引发的争辩和不合而不能被人们普遍理解和同意。由于常识的这种“直接性”,它有时被看做是“直觉的”或“本能的”。
(3)明晰性。常识一定是清楚明白的,没有任何疑义和含糊,不然它就不可能被人们直接而普遍地同意。因此,常识也往往被说成是“自明的”。fur
在常识的各特性中,普遍性是最主要的,它在专门大程度上成为常识的直接性和明晰性的按照,因此也更为哲学家们所关注。
英语四级及格线>百度词典在线翻译常识由一系列判断和命题组成。在内容上,它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可是,最普遍、最大体、
如何美白脸最稳固、因此也最有哲学意义的常识是关于事物的存在和本质的常识,或说是常识中关于形而上学本体论的那些方面,它们组成了其他一切常识的基础。归结起来,这些最大体的常识主要有三类,一是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常识;二是关于具有思想和行为的“我”(自我)存在的常识;三是关于与“我”发生交往的、与“我”有一样属性的“他人”(他我)存在的常识。这些常识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存在信念被形而上学普遍化和抽象化的结果,它们具有哲学的意义和力度。由这些最大体的常识动身,能够引出关于自然的根本法则、逻辑规则、社会行为和道德准则等各方面的普遍
华尔街英语课程顾问常识,它们一路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为人类的生存、交往和进展提供了最大体的信念和准则。
常识所涉及的内容十分重要,对此几乎没有任何一名哲学家会否定。艾耶尔说:“哲学家没有权利轻视关于常识的信念。若是他轻视常识的信念,这只表明他对于他所进行的探讨的真实目的毫无所知。”[①]他的这段话代表了哲学家们对常识的一个一般观点,即不论常识具有何种真理性,它作为人类普遍知识的组成部份,无疑具有哲学的价值,它的内容和它的知识形式本身都能够成为哲学研究的适当对象。实际上,从哲学思想从低级向高级的进展看,常识为哲学研究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思想材料,人最初的哲学研究和兴趣正是从考察朴素的常识信念(包括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出的信念)开始的;不论如何抽象的哲学命题或思辩都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还原到常识信念的范围内,或是以常识为基础的。杜威在将常识与科学相较较时也表达了相似的思想。他以为,科学知识与常识的不同就犹如科学家所研究的H2O的水与人们日常所说的饮用水、洗涤水的不同一样,它们是同一种东西,只是被置
于不同的位置和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由于科学研究是从已取得的知识功效上起步的,所以它显得十分深奥和抽象,好象远离了它原始关注的东西,这一现象掩盖了科学与常识所处置的是同一材料的事实。常识是科学的基础,若是科学处置的材料不能追溯到常识,科学就无所事事,哲学也只能是无聊的思辩。[②]总之,在某种意义上能够说,哲学就是对常识信念的辨析、追问、试探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