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世纪中后期英格兰羊毛、呢布的出口贸易
蒋继瑞
【摘 要】中世纪中后期的英格兰对外贸易中,出口商品主要是羊毛和呢布,他们在中世纪虽然各自发展,但是在14世纪后半叶出现此消彼长的现象,这一时期羊毛出口的份额开始明显减少,而呢布的出口的份额明显增加,这与当时英格兰呢布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同时,影响羊毛、呢布出口贸易变化的因素,还需考虑王室管理、战争等方面的影响.
【期刊名称】《科学·经济·社会》
【年(卷),期】2015(000)003
【总页数】结论英语5页(P61-65)
兼职翻译【关键词】英格兰;羊毛;呢布;出口贸易
【作 者】tourist是什么意思蒋继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santa claus中 文
【中图分类】F403
13至15世纪英格兰,虽然经历百年战争,但是相较于13世纪之前,这一时期逐渐进入稳定的经济发展。随着英国海关的成立,官方统计、海关报告和一些商人账簿使得贸易活动开始有迹可循。羊毛和呢布,不仅是中世纪重要的贸易商品,英格兰的纺织工业的发展与它们也紧密联系。
目前学术界对于中世纪英格兰对外贸易的研究,从20世纪初已经开始。早期研究的代表学者萨尔兹曼和鲍尔。萨尔兹曼着重参考议会档案等记录材料,并结合之前相关的研究成果对英格兰的对外贸易进行了全面的论述。而鲍尔则更多的关注了对外贸易所涉及的几个要素的分析和研究,如羊毛的生产、出口管理等方面。1963年卡勒斯和科尔曼联合整理出版的《英格兰出口贸易,1275-1547》,较完整的统计了1275年至1547年间羊毛和呢布的海关出口贸易统计。至此,贸易开始使用具可参考性的数据进行阐述。其后研究该领域的学者一方面充分的参考和利用以后的海关统计数据,同时开始针对参与贸易活动的各国商人、商团及信用贸易、意大利金融体系的介入等问题进行研究,对外贸易的研究走向专业化和区域化。本文数控车床培训
旨在通过梳理三个世纪以来羊毛和呢布出口的基本轨迹,探讨影响英格兰出口贸易结构变化的影响因素。
中世纪英格兰的羊毛出口,主要包括两种,即修剪过的羊毛(wool),以及连皮羊毛(wool-fell)。前者以“袋”为单位出口,后者以“张”来计数,同时为了方便纳税,海关规定240张连皮羊毛计为1个纳税单位[1]。
英格兰的羊毛出口,从整个中世纪的贸易轨迹来看,属于波动较大的出口商品。现有资料无从知道英格兰羊毛贸易的从何时开始,直到12世纪末,羊毛的对外出口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12世纪以前,英格兰的羊毛仅是众多羊毛供应地之一,从12世纪晚期13世纪开始,英格兰羊毛战胜其他竞争者开始占据市场,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英格兰羊毛已经可以决定呢布工业存亡了。”[2]随着羊毛集中地的设立,羊毛出口从14世纪中后期开始逐渐被政府控制,至15世纪末羊毛出口量都维持相对稳定,但是与13、14世纪高峰期相比,有相当数量的减少。theresa may
在1275年英国海关成立之前,英格兰地区的对外贸易基本呈自由贸易的状态,本地和外地商人在贸易活动中并没有明显的差别。
从上表当中可以看出,英格兰羊毛出口从海关成立之初就已经以相当大的数量,并且在10年的时间段中保持稳定。在1279-1289年10年当中,平均每年出口达26,127袋,合计约9,510,155磅。从下表赫尔港的出口情况可以看出,13世纪中后期单一港口的年平均出口量已达到4,000袋以上,并在30年内保持了这个数量级。参与羊毛大宗出口的商人主要来自意大利、德国和佛兰德。“每年从赫尔港出口的羊毛数量比平均水平略高,在这一时期,平均每年各个港口出口4383袋羊毛以及价值相当于14袋羊毛的其他皮毛,在其后的一段时期内,平均每年出口4270袋羊毛,等价于38袋羊毛的11,384张皮毛。”[3]
1303年海关颁布“新关税”,规范进出口贸易的同时,也重新规定了新的羊毛出口税。由于这次的新税征收标准区分本国商人和外国商人②虽然denizens与native有着词义上的不同,但是在中世纪海关统计中,区分denizens和alien,主要是区分拥有本地特权的商人和拥有外国商业特权的商人,虽然其中有外国商人用于拥有与本地商人同样特权而在纳税是以本地商人计算,但是总的来讲可以将其区分为本地商人和外国商人。参考Carus-Wilson E M,Coleman O.England's export trade,[M],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1963.,因此从统计中不仅可以看出羊毛出口在10年内保持绝对大宗的数量,且可以看出在14世纪初,英格兰的羊毛出口主要由外国商人控制,并在10年内维持相对稳定的份额。这一时期总体的出口情况来看,羊毛
piss
出口在1311年至1312年达到整个中世纪后期的最高峰,年平均出口量为38,657.5袋。
14世纪前期是羊毛出口的最高峰,羊毛出口在其后的年平均量,很少超过这一时期的平均出口量。到1350年之前,羊毛出口在波动中稳定发展,如格雷所说,相较于其他出口的商品,羊毛的出口在某种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1314年至1343年,平均出口量为26,286袋。1338至1339年,达到41,846袋,是这一时期的最高出口量。从1350年开始,羊毛出口开始稳步下滑。至15世纪末,虽然仍保持一定的出口量,但与14世纪初的规模已不可相提并论。提醒英语
从上表可以直观的看出,从1350年开始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直至15世纪结束。除了卡勒斯的数据,另外格雷的数据指出:“在爱德华一世和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年平均出口量为32,000袋,但是从1363年以后,每年的出口量降至30,000袋一下,1392至1395年的年平均出口量已经降至19,359袋。[4]而1410至1415年的年平均出口量仅为13,625袋[5]20年间下降了30%的出口量。”
总的来说,中世纪中后期英格兰的羊毛出口贸易,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到15世纪逐渐形成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经手羊毛贸易的商人,从主要是外国商人转变为英格兰本国商人,另一方面是羊毛贸易逐步走向集中化和政治化。13世纪各国商人都可自由参与羊毛贸易,到15世
纪,这种自由已经一去不复返,政府开始不断强化羊毛出口的控制和管理,在14世纪设立集中地进行专门买卖等措施,都是其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
从罗马时代开始,英格兰就已存在一定规模的呢布生产。根据现存史料,波斯坦认为,8世纪英格兰确实存在呢布生产活动,以呢绒斗篷为主要产品。中世纪早期呢布的生产,并不是全部视作贸易活动,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不仅生产来自修道院或者教会,用途也是出于宗教目的。
“12世纪的英格兰与佛兰德一样,毛纺业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诺曼国王的强有力统治,授予皇室领土上的城镇和商人以特权,国家政府的稳定制度的逐渐出现,所有这些都有利于羊毛工业的发展。”[6]1303年《商人宪章》中对呢布的出口税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说明当时呢布的出口已经呈现基本常规化的规模。根据1303年的出口记录,“出口的呢布分别是101.75深红色呢布、22有纹布、550平布。”[7]1305年,进口呢布343匹深红色呢布,6,500匹其他布。[8]
英格兰的呢布,1347年英国海关开始向呢布贸易征收统一的海关税,并进行出口登记。呢布出口贸易发展繁荣。“14世纪初英格兰的呢布出口非常少,平均每年不超过2,000码①码,当时的呢布单位,1码约等于3英尺。,而到14世纪中期平均每年出口50,000码,并在其后的六七十年中保持稳定。”[9]
14世纪60年代开始,出口趋于稳定,从1360年至1372年间,年平均呢布出口量为12,133码,每年的出口数都围绕该数量级小范围的上下浮动。随着英格兰呢布出口数量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到14世纪末,欧洲的主要市场都已可见英格兰的呢布。“当时,布鲁日的布料仅出现在荷兰,而英格兰和诺曼底的布却已经遍布西北欧的大小市场。”[10]1411至1412年出口量仅有21,301匹,与14世纪的平均水平差不多,但是到1442至1443年,出口量又达51,753匹,这种浮动从30年代40年代开始趋于稳定。
格雷认为,相较于羊毛,呢布出口更容易出现波动,波动幅度也比较大。在1448年之后的两年,平均年出口量为35,000匹,比上一个两年的平均出口量减少了35%。[11]1462年随着反对汉萨特权的高潮,英格兰与汉萨之间的联系被影响。1462至1468年间,平均呢布的年出口量为6,000至 7,000匹,1474年英格兰与汉萨重新签订协议,呢布贸易开始缓慢回升,1474至1476年平均年出口量为9,133匹,1479至1482年则已经升至13,907匹。[12]
从1448至1476年呢布出口有明显的衰退,1449年爆发的法国战争以及紧跟其后的内战的消极影响不言而喻。但是相较于羊毛,战争对呢布的消极影响更为明显。1475年之后,呢布的出口开始恢复,相较之前甚至有小比例的增长,同时不难注意到的是,汉萨参与的呢布出口的
份额几乎在同一时期开始增长。1470至1471年的比例为11.47%,到1479至1480年,升至20.46%,到1487至1488年达到30.25%,为15世纪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相较之下,本地商人在呢布出口方面的占有率,始终保持在50%左右,没有太大的波动。
从上文的统计和分析中不难看出,中世纪中后期英格兰的羊毛和呢布的出口,存在着某种相关性,即羊毛的出口从14世纪中期开始明显的下滑,而呢布在14世纪初至中期达到出口的繁荣期。以二者的出口数量相比,也可看出14世纪相当大的呢布出口替代了羊毛的出口。当时“在1366年至1368年间,英格兰每年制造14,000匹布,加工这些布需要3,700袋羊毛,在该世纪最后20年是布的产量几乎是1347年至1348年的10倍,在1392年至1395年平均约为43,000件,相当于11,000袋羊毛。与此同时,羊毛出口降为平均19,000袋。”[13]卡勒斯也认为,14世纪,羊毛出口有明显的减少,原本用于出口的羊毛,逐渐被用于国内工业生产。[14]庞兹也认为,而14世纪后期羊毛出口的总体走势开始下滑,15世纪的年份中甚至很少超过10,000袋,1350年前后,羊毛出口的减少被大量呢布的出口取代。这个趋势至16世纪早期一直稳定存在。[15]
但是,他们之间不仅是彼消此涨的关系,还有更多经济和社会因素对其变化产生影响。
普渡大学西拉法叶校区首先,出于征税以及外交利益,王室对羊毛出口进行严格控制。14世纪初,王室为了更方便的实现借款的抵押,开始着手控制羊毛的出口,将羊毛集中地从国外迁至国内。同时,王室出于战争压力,向羊毛出口征收“补助金”①写作subsidy,是由王室向羊毛出口商征收的商品税,是全国性的税种。,本国商人为6先令8便士,外国商人为10先令。[16]这种增税使得外国商人参与羊毛出口的数量在较大程度上减少。同时,早在13世纪初,英格兰与欧洲大陆的贸易活动已被视为是政府的外交手段之一,经常出现扣押商品或外国商人的情况。“1337年,政府和商人团体达成统一意见,同意国内所有的羊毛都用于国王战争的财政支持。”[17]1390年代开始,议会权力开始干预集中地的贸易体系。比较典型的事例是地方议会开始发布禁运令等法令,从管理者的角度调整贸易活动。“1392年议会废除了禁止本国商人出口羊毛的王室法令,允许一切商人自由进行羊毛出口活动。但是就在当年的5月30日,议会重新颁布了禁止本国商人参与贸易的法令。”[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