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琵琶⾏》英译试论许渊冲与杨宪益翻译思想的差异2019-10-19
摘要:杨宪益与许渊冲在中国古典诗词译论上的差异主要是译⽂忠实观的差异。这⼀差异的产⽣在于两⼈⽂学翻译标准的不同。许渊冲主张为了读者的审美感受可以破除⼀切限制,⽽杨宪益的翻译标准建⽴在“信”的基础上,根本⽬的在于维护原⽂的⽂化特质。
关键词:《琵琶⾏》许渊冲杨宪益翻译思想差异
许渊冲与杨宪益并为我国翻译界德⾼望重的翻译⼤家。特别是两位前辈都致⼒于把中国优美的古典诗词译成英⽂,且成绩斐然。然⽽在翻译理念上两位⼤师⼜⼤相径庭,形成了各⾃独特的译风。现结合对⼆⼈都曾翻译过的七⾔古诗《琵琶⾏》的⽂本,对他们关于中国古典诗词翻译思想的差异作⼀述评。
⾸先,两位译者对于译⽂的形式美有各⾃不同的追求。许渊冲曾这样评价⾃⼰:“世界上唯⼀把中⽂诗翻译成英法韵⽂的。”中⽂古诗词平仄、韵律及句数的要求⾮常严格,就像“戴着⼿铐脚镣跳舞⼀样”。许渊冲在翻译中也⾃觉地戴上了这副“⼿铐脚镣”,他主张译诗除了要传达原诗内容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韵,使译⽂拥有和谐统⼀与美感。在论及译诗“意美”、“⾳美”与“形美”这三者的关系时,许渊冲认为:“三美的重要性不是⿍⾜三分的。最重要的是‘意美’,其次是‘⾳美’,再次
是‘形美’。押韵的‘⾳美’和整齐的‘形美’是必要条件,⽽‘意美’既是必需条件,⼜是充分条件。”[1](P13
1)这⾸《琵琶⾏》的英译也正体现了他的上述艺术追求。许译是以古法⽂诗的“亚历⼭⼤体”,即每⾏含⼗⼆个⾳节的抑扬格来译七⾔诗的。通篇成对押韵,⽽且对⼀些汉语特有的语⾔⼿法也应尽量照顾到。如把“弦弦掩抑声声思”译为“the note on note she struck with pathos deep and strong.”,连续两个“note”的叠⽤不仅保持了原⽂的形式美,⽽且很好地向读者传达了琵琶⼥在⾳乐中感情的起伏。再如“⽔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渐歇”,许译作“but the stream emed so cold as to congeal the string, and from congealed strings no more sound was heard to ring.”把原作的顶真格很⾃然地表现了出来。
杨宪益认为译诗并不必须要与原作诗词的形式美相契合,以诗译诗固然是可供选择的翻译⼿段,但不是唯⼀的⼿段。以诗译诗是以决不损害原意为前提的。在这⾸《琵琶⾏》的翻译上,杨宪益通篇⽤散体翻译。不过,在有些诗句的翻译上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他对形式美的考虑。如“添酒回灯重开宴”⼀句,杨宪益译作:“Call for more wine, trim the lamp and resume our feast.”与原作句⼦结构⼀致,同时也对应了原作中欢快的情绪。可以明确的是,两⼈翻译理念在译诗形式美的问题上并⽆冲突。只是许强调形美⾳兼备(在三者不可得兼得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先不要求⾳似,也可以不要求形似),⽽杨更强调意在形先⽽已。
其次,在翻译的忠实观⽅⾯,许渊冲认为翻译的忠实包括内容形式风格三个⽅⾯。既忠实于原⽂的内容⼜忠实于原⽂的形式是直译,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直译只能做到明确(意似)和准确(形似),⽽⽆
法做到精确(神似)。这个缺憾要靠只忠实于原⽂内容⽽不忠实于原⽂形式的意译来弥补,所以他提出直译、意译并⽤以求通顺。“如果符合对等原则的译⽂,不如再创论和神似论的译⽂更能使⼈知之、好之、乐之,那么,应该修改或放弃的是对等原则的译⽂,⽽不应该是再创论和神似论的译⽂”。[2](P55)⽽杨宪益的翻译观⼤体上可归⼊直译⼀类。他强调“译者应尽量忠实于原⽂的形象,既不要夸张,也不要夹带任何别的东西”。[3](P287-288)必须⾮常忠实于原⽂是他翻译实践中⼀贯的原则,从他的翻译实践来看,他对忠实于原⽂的内容与形式考虑较多,⽽对忠实于原⽂的风格考虑较少或作次要处理了。两⼈的这种翻译观同样在这⾸英译的《琵琶⾏》中得到了体现。如“主⼈忘归客不发”⼀句。杨译完全按原⽂直观的意思译出:“the host forget to turn back, the guest delays going.”⽽许渊冲译作:“I forgot go home and the guest stood spell-bound.”为什么主⼈忘了回家客⼈也不⾛了呢?是被琵琶曲的魅⼒吸引住了,所以许译就补出了原⽂内容所有⽽原⽂内容所⽆的东西,这按许⽒译论说来就叫传神。应该明确⼀点,杨译是直译,⽽⾮硬译(宁信勿顺),他对原作形式的忠实并不是亦步亦趋的。⽐如起⾸两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这句诗的诗眼也是翻译的难点都在最后的三个字上。“瑟瑟”,乃指风吹枫荻的声⾳。这句诗纯由名词短语相缀。杨宪益变通地把“瑟瑟”转成了形容词形式:“chill the autumn, red the maple leaves and in flower the reeds.”许渊冲则把“瑟瑟”转成了动词“叹息”把这句译为:“One night by riverside I bade a friend goodbye/In maple leaves and rushes autumn emed to sigh.”当然,把秋天拟⼈化的表达更能表现秋意萧索、醉不成欢的⽓氛,尽管这种表达是原作所⽆的。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许渊冲翻译观中对语⾔美的不遗余月食 英文
开心一笑 经典笑话⼒的追求。他认为翻译是艺术⽽⾮科学,既然是艺术,就要勇于为了语⾔美⽽突破各种清规戒律。优化的译⽂不仅要达意,更要传情。杨宪益主张为了达意⽽有限的变通,⽽许渊冲主张为了传情可以破除⼀切限制(达意在他看来只是⼀个低标准)。再举两个例⼦。“未成曲调先有情”杨译作:“Touching our hearts before even the tune is played.”许译作:“Before a tune was played we heard her feelings sing.”“先有情”是说在琵琶声中听众被演奏者流露出的情感所打动。两⼈的译⽂都做到了达意。但“we heard her feelings sing”显得更轻灵隽永,在传情上更胜⼀筹。“说尽⼼中⽆限事”杨宪益是这样译的:“as if voicing the disillusion of a lifetime.”原诗中的“⽆限事”在意义上涵盖了⼥主⼈公值得同情的个⼈遭遇,但只是含蓄地说“⽆限事”,就收到了不⾔⾟酸⽽⾟酸⾃见的艺术效果。⽽原⽂的这种微妙的表达形式是不可能对等译出的。杨宪益以达意为最⾼要求,于是就在译⽂中直接明确地⽤“⽣活的幻灭”替换了原作的语⾔形式。⽽许渊冲显然不愿接受以艺术感染⼒的丧失为代价换取的达意:“on and on to pour out her overflowing heart.”“overflowing heart”⼀词既含蓄,⼜赋予⽆形的愁绪以形象感,可谓深得原诗情韵。
最后,⽂化信息理解的重构问题。许渊冲赞同袁霈的观点,认为中国诗词富有情韵美,⽽西⽅对等的词语只能译出这些词语本⾝原来的含义,⽆法译出诗化的各种感情和韵味,所以只能⽤再创作的⽅法才能解决真与美的⽭盾。中⽂的优势是含意丰富,英⽂的优势是精确,在翻译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发挥译语的优势,把模糊的原⽂译为明确的英⽂。⽽杨宪益认为:“在⽂学中有许多其它的因素构成原⽂的某些含义,要在翻译中把这些涵义传达给⽂化不同的⼈则是根本不可能的。例如:对中国读者来
说,中国诗词中的⼀棵垂柳就有某种油然⽽⽣的联想,已成另⼀种语⾔,则不可能⾃然⽽然地引起这种联想。”[3](P287-288)既然在翻译中传达⼀种⽂化意义是不可能的,所以杨宪益反对过分强调创造性。“因为这样⼀来,就不是翻译⽽是改写了”。[3](P287-288)他主张运⽤适当⼿段予以解决,⽐如加脚注说明,或者实在找不到等同的东西,宁可牺牲⼀些原⽂的意思。我们还是通过译例分析他们各⾃的翻译观在实践中的运⽤。“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猿哀鸣。”这两句两⼈分别译为:“What is to be heard here from daybreak till night fall, But gibbons’sad cry and cuckoo’s‘home-going’call?”(许)“From dawn till dusk I hear no other sounds,But the wailing of night-jars and the moaning of apes.”(杨)杜鹃鸣叫悲厉。据古⼈的说法,它叫的时间长了嘴⾥会淌出⾎,当然这个词有⼀定中国⽂化背景。杜鹃相传为古蜀帝杜宇的魂所化。它的哀鸣能打动旅客思家的⼼情,故⼜称思归催归。杜鹃啼⾎已经成为固定化了的艺术形象,这种形象会引发天涯羁旅、游⼦思归等⼀系列意象群。杨宪益把杜鹃啼⾎译为“wailing of night-jars”,⽽没有将原⽂中隐含的⼀系列意象群进⾏语义的凸现。在他的译诗中,译者仍是原诗的⽂化⾝份,仍以相对于“我者”(即英语⽂化)的“他者”(即汉语⽂化)来切⼊他的翻译过程。许渊冲的做法恰是反其道⽽⾏。他在“杜鹃”⼀词后加上“home-going call”,就是要使“杜鹃”这个词透出的⽂化内涵显明化。很明显,他的译诗关照的对象乃是不具备中国⽂化背景的西⽅读者。a short journey
综上所述,杨宪益与许渊冲在中国古典诗词译论上的差异主要是译⽂忠实观的差异。这⼀差异的产⽣
在于两⼈⽂学翻译标准的不同。许渊冲认为:“意似是个对不对,真不真的问题,不对不真,不能算是翻译;神似却算是个好不好、美不美的问题,对⽽不好,真⽽不美,可以算是翻译,但不能算是⽂学,⼜对⼜好,⼜真⼜美,才能算是翻译⽂学。‘真’是⽂学翻译的低标
男生秋装搭配准,‘美’才是⽂学翻译的⾼标准。”[1](P20)⽽杨宪益的翻译标准是建⽴在“信”的基础上的。他曾说:“我重视原⽂,⽐较强调‘信’。古⼈说了三个字:信、达、雅。当然,光‘信’不‘达’也是不可能,那是不要⼈懂。所谓‘信’,就是不能(和原⽂)⾛得太远。如外国⼈觉得ro(玫瑰)很了不起,⽽中国⼈觉得牡丹是最好的,把玫瑰翻译成牡丹,这就只做到了‘达’,忽略了信。”[4]这段话突出说明了杨宪益对翻译改写论的排斥态度。
许译看重的是译者与译⽂读者交互主体性的发挥。他的翻译要实现的⽬的是通过对原⽂的改写,使译⽂尽量带给译⽂读者以原⽂带给原⽂读者那样的审美快感。⽽在杨宪益汉诗英译的翻译实践中,读者的审美快感并⾮是他关注的重点。杨宪益的译⽂中意象与符号的表达始终要维护中国⽂化的精神特质。深⽽⾔之,两⼈⽂学翻译标准差异的根源正是对翻译的主体性认识的不同。
参考⽂献:
[1]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出版社,2006.
[2]张智中.许渊冲与翻译艺术[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
初中作文
[3]姜治⽂,⽂军.翻译批评论[M].重庆:重庆⼤学出版社,1999.terminate
[4]周谨.真⽔⽆⾹――记翻译家杨宪益先⽣[EB/OL].www.省略.4997
天人合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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