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認同建構之研究—以小學社會科及公民與道德教育教科書為分析對象
吳國華
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
新加坡國家認同建構之研究—以小學社會科及公民與道德教育教科書1為分析對象installation
吳國華∗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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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後東南亞的殖民地紛紛要求獨立。新加坡在1959年由英國殖民主手中獲得自治;1963年9月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然而,由於理念的分歧2以及種族之間的衝突3,新加坡終於在1965年8月9日被迫宣布退出馬來西亞聯邦,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4。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在他的回憶錄當中這樣寫到:「一些國家原本就獨立,一些國家爭取獨立,新加坡的獨立卻是強加在它頭上的」(李光耀,1998: 11)。李光耀的這段文字道盡了新加坡與其他後殖民國家在爭取獨立建國方面的差異性,也引發筆者對於新加坡國家認同的好奇。
由觀察其他脫離殖民爭取獨立的新興國家(如,印尼、馬來西亞)的建國歷史可以發現,民族主義是一個
重要的推動力量,同時也是獨立後建構國家認同的重要內涵(Anderson, 1991;1998;Brown, 2000)。相對於其他主動積極爭取國家獨立的後殖民國家而言,並非透過主動爭取獨立的新加坡,「她如何建構其獨立後的國家認同?」是個有趣的課題。尤其是,就歷史發展而言,新加坡從來沒有經驗過
1本研究以新加坡教育部課程規劃與發展署編訂之現行版本教科書為分析對象。感恩节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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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学计算机∗作者現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研究生。
2 馬來亞,以至成立之後的馬來西亞,中央政權由馬來人掌管,他們要維持一個「馬來人的馬來西亞」,而新加坡的理想是建立一個不分種族、不分彼此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請參閱柯新治(2003: 230)。
3 1964年7月21日,新加坡爆發華人與馬來人之間的種族衝突,同年9月2日又發生第二次種族暴動。
4在1965年正式獨立成為新加坡共和國之前,新加坡最初是由柔佛州的蘇丹胡先(Sultan Hussien Sayah of Johor)委託天猛公阿布杜拉曼(Temenggong Abdur Rahman)所統治。1819年1月28日,英國探險家萊佛士爵士(Sir Thomas Stanford Raffles)抵達新加坡,並且在同年的2月6日與柔佛蘇丹和天猛公簽訂協約,新加坡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東南亞的根據地。1826年,英國將檳榔嶼、馬六甲以及新
加坡合併成為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1867年海峽殖民地改由倫敦的殖民部(Colonial Office)管轄,成為皇家殖民地(Crown Colony)。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新加坡曾經短暫地由日本所統治,成為昭南(昭和南方)島。相關歷史可參閱鄭文輝(1977);洪鎌德(1994 );李美賢(2003)。
獨立的國格(independent nationhood),且東南亞史學界對新加坡的「原始社群」(the indigenous communities)也沒有任何的定論(Hussin, 1995),因之,在探討其國家認同要素時往往異常困難,在實踐層次上,對該國的國族打造更形成巨大挑戰(Bendix, 1977;Geertz, 1963)。
英國殖民政府在新馬兩地實施「分而治之」(divide and rule)(Abraham, 1997)的政策,再加上各族移民之間的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迥然不同,導致各族群之間的關係並不和諧,進而影響獨立後該區域內國家的族群關係與族群政治。就族群關係的層面而言,新加坡的情形不同於其他同屬於「大馬來世界」(the larger Malay World)的國家的地方在於,新加坡的華人在人口數上是屬於優勢族群。根據統計,十九世紀中葉華人人口即超過新加坡總人口的半數(Ministry of Information & the Arts, 1995)。根據1970年的人口調查,華人人口已佔了75%的絕大多數,馬來人以及印度人則分別為15%和7%。境內的非華裔族群若受到不平的待遇,勢必引發來自週邊國家「馬來兄弟」的忿恨或攻擊。因此,從獨立建國以來,新加坡政府即面對如何建構一個可以吸納不同族群意識的國家認同的挑戰。
一如許多學者的觀察指出,諸如其他後殖民東南亞國族國家一般,屬於多族群社會的新加坡,國家認
同不能以單一族群認同為基礎,否則國族整合必然陷入危機(如,Brown 1994, 2000)換句話說,新加坡政府是藉由國家機器主導,將眾多族群認同糾合在一個集體的國家認同,打造一個屬於多種族的國族國家(Brown, 1994;顧長永、戴萬平,2000)。無疑地,政治宣傳以及國民教育都是國族認同建構重要的途徑;教育與國家認同間的關係一般認為更具關聯性。因此,筆者選擇新加坡小學階段的社會科教科書作為檢視的對象,理由除了社會科是基礎教育的一環,在學童的「政治社會化」的過程扮演重要角色之外,也因為「國民教育」(primary education)的目標在於將土地上的「人民」塑造成國家的「公民」(citizen),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國民」(national),讓個人了解作為公民∕國民的權利、義務。因此,國民教育是培育國家認同的重要場域(Gutmann, 1987;施
正鋒,2003)。國民教育課程中的公民教育,直接影響到下一代對國家觀念之認同。因此,筆者選擇由社會及公民與道德教育方面來觀察新加坡國家認同建構的內涵。
二、文獻回顧
認同、教育與國家認同建構神职人员
青岛设计学校關於新加坡國家認同建構的的研究,Brown(1994)在The State and Ethnic Politics in South-East Asia以統合主義國家模式(corporatist state model)來解釋新加坡的國家認同。他指出在新加坡這樣的多元種族社會當中,塑造國家認同的策略是透過族群特質去政治化(the depoliticizing of ethnicity),發展經deliverydate
濟並公平地分配利益與各族群,以及採取功績主義(meritocracy)。在功績主義的原則之下,個人在政治領域的表現以及政府制定的政策都沒有種族因素的考量。然而,功績主義卻導致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的興起以及新加坡社會的逐漸西化。因此,新加坡政府提出亞洲價值(Asian values)作為國家認同意識的基礎,以避免西方個人主義的蔓延。由於族群文化傳統上的差異,新加坡政府在亞洲價值的實踐上也有所不同。在華人的部分,新加坡政府強調必須透過教育體系以及媒體宣傳加強儒家文化(Confucianism)及華文教育的落實。對於馬來族群,新加坡政府則將馬來文化定位為居於弱勢的文化正統(cultural-weakness orthodoxy)。1988年吳作棟在行動黨青年團的演講中提到新加坡應建立自我的國家意識形態(national ideology),而此種國家意識形態則是將亞洲價值塑立在各族群文化之中。在此之後,新加坡政府更進一步闡釋國家意識形態應包含四項核心價值(core values),分別是基於多元種族主義的理念達成族群及宗教包容、以共識取代爭論達到決策的目的、將社會的需要置於個人之上以及將家庭提升為社會的核心單位。Brown認為從亞洲價值、核心價值乃至於後來的共享價值(shared values)的提出,在在顯示出新加坡政府強調國家倫理的優先性,但同樣也是以國
家認同的意識形態作為控制社會的手段。
Vasil(1995)的研究指出,新加坡政府在獨立之後,針對多元族群社會的特性,在不同時期採取因應的策略。從族群分歧乃至於國族認同建構的角度,他將新加坡建國以來的歷史分為三個階段。1965年到1979年的第一個階段,新加坡政府為了處理族群分歧的問題,採取了降低新加坡社會的華人特質(de-
myth
give outemphasising of the Chineness)、給予馬來族群特殊的認定(special recognition)以及確認多元種族文化民主(multi-racial cultural democracy)的基本原則。同時,新加坡政府以建立一個以英文為主要溝通語言的新加坡(an English-Speaking Singapore)為目標。1979年到1990年的第二個階段,Vasil以造就一個「亞洲化的新加坡」(Asianising Singapore)形容這個時期新加坡政府的目標。新加坡政府提出「亞洲價值」的論述作為新加坡國家認同的意識形態基礎。1990年以來的第三階段,由吳作棟所代表的第二代領導人持續第一代領導人在處理族群分歧問題上的多元種族文化民主的基本原則。Vasil指出在這個階段新加坡已經是一個更為開放的社會,對於敏感的族群問題也有更多公開的討論與辯論。
Chua(2003)分析新加坡和其他東南亞後殖民國家在國家認同建構上的差異性。在國族打造(nation building)上,新加坡必須以多元種族主義為國家認同的意識形態基礎。同時,他也指出實踐多元種族主義的代價;對人口佔絕對多數的華人來說,必須避免被貼上華族沙文主義(Chine chauvinism)的標籤;馬來族群在經濟地位上處於劣勢這個問題則造成與政府之間持續性的緊張。在近來影響新加坡國家認同的因素上,他指出1970年代中以來,來自東南亞、南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客工(guest workers)在新加坡社會中的地位所造成的弔詭現象。由於來自東南亞、南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客工和新加坡的馬來族群、印度族群以及華人族群在民族根源(national origins)以及族群特性(ethnicities)上相同,因此,這些客工各自被吸納進(absorbed into)新加坡當地的族群社會之中。然而,新加坡政府透過管制短期工作許可、永久居留權甚至公民權的取得的方式,使得這些客工在社會地位上被邊緣化。在這種情況之下,新加坡的公民資格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