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the是什么意思
作者:邹亚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8期
摘 要 标准必要专利是一种必要的、不可替代的专利,其具有的“共享性ljl”和“私权性”双重属性使得禁令问题一直备受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关注。本文结合相关文献和司法实践,厘清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理论渊源,从利益平衡角度分析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旋窝 禁令救济 FRAND原则 利益平衡
作者简介:邹亚,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人际关系技巧A DOI:10.19387/jki.1009-0592.2017.10.027
一、引言
green skin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ntial Patent)是一种必要的、不可替代的专利,即经营
energy meter者在实施标准时难以绕过的、必须采用的专利技术。近年来,经济竞争已呈现出“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趋势,实际上就是一场标准的竞争。为了提高自身在行业中的市场支配地位,引领行业的发展,专利权人争先将其专利纳入标准,但随之引发许可费和禁令救济等问题。为此,标准制定组织(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通常要求专利纳入标准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承诺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罗德岛战记主题曲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条款许可其专利。
标准必要专利的“共享性cd14”乐宁少儿英语和“私权性”双重属性使得禁令问题一直备受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关注。从专利的私权角度出发,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遭受侵权时寻求禁令救济。但从标准的共享角度出发,标准的本质在于技术的统一和共享,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不能拒绝实施者对标准的采用,因此不能寻求禁令救济。本文结合相关研究文献和司法判例,厘清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理论渊源,从利益平衡角度分析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认为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的FRAND协议仍然允许其寻求禁令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