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语文southeast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及其在实用文体中的应用征服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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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世纪80年代左右,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崛起,提倡在宏观上将翻译活动纳入人类的行为活动,强调其目的性,其研究重点是文本、译文功能、翻译行为及其目的、翻译策略。该学派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莱思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ie),霍斯—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功能翻译理论对实用文体翻译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以商品的商标和旅游宣传资料这两种实用文本为例,分析以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为指导的实用文本的翻译策略。
关键词: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实用文体 翻译策略 商标 旅游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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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anity一、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while>skin cream(一)莱思的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
1971年,莱思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
中英文翻译器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等值关系。但是,莱思也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译文所要实现的目的或功能不同于原文的目的或功能,因此翻译并不要求对等。在这些情况下,翻译的功能优先于对等论的标准。翻译批评家不再依赖对原文特征的分析,而是要根据翻译的环境来判断译文是否具有功能。莱思基于布勒的语言功能三分法,提出了文本类型学,即根据语言的信息、表情、感染三大功能,将文本类型分为三种:信息型、表情型、操作型。文本具有多种功能,但功能有主次之分,文本的主要功能决定翻译方法:信息型文本应译成简朴的白话文;表情型文本的翻译应采用仿效法,以使得译文忠实于原作者;操作型文本则适宜编译,以达到与原文本等效的目的,莱思的理论颇具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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