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12 20:11:05 阅读:22 评论:0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精品模板 助您成功(页眉可删)
2013年六级考试时间
sirocco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民生活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的存款也在不断的增加,这样一来很多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一点实施诈骗行为,诈骗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将会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法律规定了诈骗罪的处理方法,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司法解释
上海日语  (一)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初步的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賑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bloodstone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玩具总动员1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法医学研究生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transflash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价签英文>生活大爆炸第二季1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本文发布于:2023-05-12 20:11: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90/10610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诈骗   规定   财物   数额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