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及其判断标准
一、肥胖的定义和分类
(一)肥胖的定义
肥胙(obesity)是体内脂防积聚过多和分布异常的疾病,是由于遗传和环境因素所致能量摄入多于消耗造成失衡的结果,是一种多因素慢性代谢性疾病,它是由特定的生化因子引起的一系列进食调控和能量代谢亲乱的疾病,发病过程非常复杂。
按照WHO的定义,肥是一种疾病、它包括了肥胖本身对健康的损害以及肥胖相关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和某些癌症等对健康的损害两个方面。
肥胖病主要表现为体内脂肪含量增多,脂防细胞的数量增多、体脂的分布失调以及局部脂防沉积,同时多数肥胖病思者存在严重的脂防代谢素乱,常与Ⅱ型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合并存在,并成为其重要的致病原因,称为代谢综合征。
脂防组织是一种特殊的结缔组织,含大量的脂防细胞,按细胞的颜色和结构分为白色脂防细胞和棕色脂肪细胞。
白色脂防的功能主要是储存脂肪,棕色脂防的功能主要是产热。
与正常人和消瘦者相比、肥胖想者白色脂防较多而棕色脂防较少,肥者由于惊色脂防组织量少、致使产热这一有效的调节方式失灵,引起能量过度积,进而转化为脂防积聚起来。
(二)肥胖的分类
肥的分类有多种方法。按照产生原因的不同,肥胖可分为先天遗传性肥胙、后天病理性肥和单纯性肥。按照体型的不同,肥胖可分为苹果型肥胖、梨型肥胖和均匀性肥胖;按照脂肪细胞变化的不同,肥胖可分为増殖型肥胖、肥大型肥和混合型肥胖。通俗的方法是将其为单性肥、继发性肥和药物引起的肥胖。
(1)单纯性肥胖:单纯性肥胖是各类肥胖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配人的95%左右。
这类病人全身片防分布比较均匀,没有内分泌亲乱现象,也无代谢障性疾病,其家族往往有肥病史。
这种主要由遗传因素及营养过度引起的肥胖,称为单纯性肥胖。
(2)继发性肥胖:是由内分泌意乱或代谢障碍引起的一类疾病,约占肥胖病的2%-5%左右。
肥胖只是这类思者的重要症状之一,同时还会有其他各种各样的临床表现。
多表现在:皮质醇增多症、甲状腺功能减症、胰岛p细胞、性腺功能减退、多囊卵巢综合征、颅骨内板增生症等多种病变中。
治疗时主要治疗原发病,运动及控制饮食的减肥方法均不宜采用。
(3)药物引起的肥:有些药物在有效地治疗某种疾病的同时,还有使忠者身体肥胖的副作用。
如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如去氢考的松等)治疗过敏性疾病、风湿病、类风湿病、哮喘病等,同时也可使患者身体发胖。
这类肥胖忠者约占肥病的2%左右。
就一般情况而言,肥胖者只要停止使用这些药物后,肥胖情况可自行改善。
遗憾的是,有些患者从此而成为”顽固性肥胖”患者。
二、肥胖的诊断标准
随着对肥序症研究的深入,认识也不断提高。
WHO及亚大地区分别制定了肥胖病的标准,而我们国家专门组成的肥胖问题专家组,提出了适合中国人的超重及肥序的诊断标准。
确定肥与否的根本是测定体脂含量,测定方法包括人体测量学和其他物理、化学、电子等技术。
这里仅就几种常用和简单地评价肥胖的方法进行介绍。
1.体重指数( Body Mass Index,BMI)这是一种近年来国际流行的标准体重测量方法,是WHO推荐的国际统一使用的肥胖分型标准参数。
BMI已用于临床和所有研究。
计算公式如下: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WHO1998年发布了对成年人的BML分级标准,1999年针对亚洲人的待点又发布了《对亚太地区肥胖及其治疗的重新定义)。
BMI(kg/㎡) |
分级 | 适用于西方国家 | 适用于亚大地区 | 伴发病的危险性 |
正常范围 | 18.5-24.9 | 18.5-22.9 | 平均水平 |
超重 | 25.0-29.9 | 23.0-24.9 | 上升 |
I度肥胖 | 30.0-34.9 | 25.0-29.9 | 中等 |
Ⅱ度肥胖 | 35.0-39.9 | ≥30.0 | 严重 |
III度肥胖 | ≥40.0 | | 极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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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肥胖工作组也提出了中国人肥胖症诊断标准的建议,具体标准如表
分级 | BMI(kg/㎡) | 共患病危险度 |
正常范围 | 18.5-23.9 | 平均水平 |
超重 | 24.0-27.9 | 上升 |
肥胖 | ≥28.0 | 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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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MBI衡量人体肥胖程度、其特点是简便、实用,易于掌握、与肥胖有很强的相关性,受身高的影响较小。该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不能反映局部体脂的分布情况,此方法对于肌肉特别发达(例如举重运动员、重体力劳动者)或水肿的人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