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2005年第4期
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
周昭蓉
终身教职制(tenure)是美国大学的一项重
要的教师聘任制度,在设立和发展的6o多年
中,它对于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发展发挥了
重要作用,虽然在当前经济市场化,高等教育大
众化的浪潮中,对这一制度存亡和改革的争论
不断,但是它至今仍然被保留为美国大学一项
重要的教师人事制度.我国大学的教师人事制
元旦造句
断眉的女人命运度改革已经开始并在不断深入中,美国大学的
终身教职制是我国改革的重要参照制度之一.
正如比较教育大师萨德勒所说,"我们不能随意
地漫步在世界教育制度之林,就像小孩子逛花
园一样,从一堆灌木丛中摘一朵花,再从另一堆
中采一些叶子,然后指望将这些采集的东西移
植到家里的土壤便会拥有一棵有生命的植
物."因此,对于终身教职制的详细而全面的
考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终身教职制的历史发展
美国大学终身教职制的产生是与学术自由
活血解毒丸原则逐渐被广泛接受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它
是美国大学在2O世纪建立起来的对学术自由
的制度保障.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理念可以追溯
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当时的柏拉图学院和
西塞罗学院都坚信真理的发现依靠自由和公开的辩论.中世纪的欧洲大学均受此思想的影响,制定了一些措施来保护教师的学术和科研活动.但是在中世纪和近代,大学通常附属于
罗马天主教会,英国圣公会,路德宗和加尔文宗等官方教会,受到宗教和世俗当局的严格管束. 周昭蓉: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30?
学术自由的思想在后来兴起的德意志的大学里获得了某种保障,但前提是不触犯世俗和宗教当局的利益.在l7世纪,l8世纪,欧洲殖民者
将高等教育的思想带到了美国,使早期的美国大学在贯彻"学术自由"理念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聘用教师时,美国大学普遍沿用
了欧洲的做法,与教师签订合同,保证教师在合同期内的学术和科研活动不受外界干扰.但是即使在20世纪初的美国,学术自由这一原则也不是十分明确的.当时作为大学主要捐助者的商人和金融家取代神职人员成为董事会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认为自己在学校的运作中应该像在工商企业中一样拥有发言权和控制权. 在没有终身教职制度保障的条件下,当大学教授的信仰和观点与校董会不一致的时候,常常因为自由发表看法而被解聘.
美国大学是通过终身教职制建立起学术自
由的制度保障的,威斯康星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两个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促成了终身教职制的产生.1894年,威斯康星大学经济学教授理
查德?伊利因为在课堂上讨论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而受到指责.学校评议会对伊利的行为进行审查.审查结论报告不仅否定了对伊利的指责,而且把这个事件上升到扞卫学术自由的高度.报告中有一段校长查尔斯?亚当斯的论断: "无论其他地方有什么阻碍研究的限制,我们确信,我们伟大的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应该永远鼓励持续不断地,无所畏惧地仔细考察和认真筛选,只有这样才能发现真理0"固威斯康星大学是最早实行终身教职制的美国大学.但是直接
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
促成终身教职在美国大学的制度化则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个压制学术自由的事件.1900年,斯
坦福大学着名经济学家爱德华?罗斯公开发表的反对移民劳工的学说,与当时斯坦福大学的董事会主席珍妮?斯坦福观点相左,因而被解雇.这一事件引起学术界的强烈不满.一些学
者认为,这是对学术自由的严重侵犯.斯坦福
大学的另外几名教授也愤而辞职,以示声援. 1913年,在因罗斯事件辞职到约翰?霍普
金斯大学的哲学教授亚瑟?洛夫乔伊的积极倡导下,18位教授在该大学酝酿组成了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筹委会;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
正式成立,着名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被推举为第一任主席,协会提出了明确阐述美国大学的学术自由原则的《原则宣言》.192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发表了一份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的声明.1934年到1940年,美国大学教
授协会的代表与美国大学协会的代表举行了一系列联席会议,双方最终对这份声明达成完全十四只老鼠
一
致,这就是着名的《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
的原则声明》.1941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与
美国大学协会在声明上正式签字.至此,终身
教职成为美国大学的一个常规性制度.60多
年来,终身教职制的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
这一制度的实行也存在一定的弊端.20世纪
9o年代中期后,立法机关,大学董事会和管理
者开始对终身教授获得终身教职后的再评估问题进行探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此最终做出
回应,于1998年发布了一份题为《获得终身教
职后评估: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回应》的报告,
这份报告表明了终身教职制在当代的改革趋
向
二,终身教职制的纲领文件安全食品手抄报
1915年的《原则宣言》明确阐述了美国大
学的学术自由原则:教师享有独立的,不受干涉
的学术权利."虽然大学教授是由大学董事会
任命的,但是他们绝不是董事会的雇员,,-v~n联
邦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但是他们并不因此成
为总统的雇员.学者一旦被委任,任命机构都
没有行政和道德权利对他们的职业加以干涉." "教育是社会结构之基,科学知识进步是文明之本,为了吸引具有最好的能力,健全的学识,坚
强独立人格的人加入学者的职业,就没有什么
比提高学者职业的尊严更重要的了."④1940年《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首先阐
释了大学的理念与学术自由的关系:建立大学
是为了公益,而非教师个人或学校机构的私利. 这种公益的实现取决于能否自由地探讨和展示真理.因此,研究和教学自由,即学术自由是十
分必要的.声明认为,为了实现大学的理念,一
那一次我后悔了
要确保教学和研究以及校外活动的自由,二要
提供经济保障,以确保大学教职能够吸引有才处置固定资产
华的人士.终身教职制是实现以上要求的最佳
手段.之后声明根据一些学校的做法,对终身
教职做了明确而具体的界定.(1)每一次聘任都
应该有明确的期限和条件,并形成书面文件,由学校和教师一式两份分别持有.(2)聘任是从全
职的讲师或是更高的学衔的教师开始的,这个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7年,包括这段时间在任何
大学内的全职服务,如果教师未被续聘应该至
十年的英文少提前一年通知.(3)在试用期内,教师享有和
其他教师一样的学术自由.(4)无论是续聘的终
止还是免职,在聘期终止前都应该经过教师委
员会与大学董事会的讨论,当事人有知情权和
申诉权,只要不是因为道德失检行为而被解职
的教师都应该获得自解职通知之后至少一年的薪水补偿.(5)由于财政危机引起的解聘应该被确定是真实的.
1940年原则声明是确立美国大学终身教
职制的纲领性文件.之后,美国大学教授协会
还通过了一系列补充性文件,分别是:1958年
的《关于教师解聘程序标准的声明》;1964年的《关于不续聘通知标准的声明》;1972年通过的对原则声明的补充解释.1972年的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