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NPO的发展及其社会功能

更新时间:2023-06-03 19:55:32 阅读: 评论:0

日本NPO的发展及其社会功能
胡澎①
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社会的急剧变化和国民价值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大量非营利公民组织(NPO)应运而生。这些由志趣相同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公民组织,提供各种服务,开展广泛的公益活动,在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外交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弥补了日本在社会结构和体制上出现的一些问题,成为推动日本政治、社会多元化发展的一支积极力量。
关键词:日本、NPO、NGO、非营利组织、社会功能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日本社会的急剧变化,国民价值观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超越行政框架和监督、进行自由和自律活动的民间非营利团体、市民活动团体、志愿者团体大量涌现,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开展广泛的活动,在增进福利、振兴文化艺术和体育、社区营造、国际援助、灾害救助、维护人权等领域十分活跃。在各种慈善和公益事业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弥补了日本社会结构和体制出现的一些问题。
本文将研究目标聚焦于日本民间非营利组织—NPO,力求在对其现状进行宏观把握和分析之上归纳其特征并阐述其作用。
大年初一习俗一对几个相关概念的界定放的成语
在论述日本NPO之前,首先对几个相关概念进行界定。
(一)公益法人
在日本,NPO是涵盖在公益法人制度的范畴之中的,因此研究NPO首先要弄清楚日本的公益法人制度。根据日本《民法》规定,法人以其设立的目的为标准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公益法人需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条件:一是实施公益事业;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必
①胡澎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专著:《战时体制下的日本妇女团体
(1931-1945)》,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在《日本学刊》、《日本学》等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研究方向:日本社会文化。
须得到主管政府机构的许可。公益法人要根据民法条款或特别法到法院登记以获得公益法人资格,登记时,必须提出明确的活动目标以及组织、业务、活动方式,并由法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以确定其是否能够获得公益法人资格。
公益法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公益法人是按照《民法》第34条设立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和依据
《民法》以外的特别法而设立的以公益为目的法人,如:学校法人(依据私立学校法设立的法人)、社会福祉法人(依据社会福祉法设立的法人)、宗教法人(依据宗教法人法设立的法人)、医疗法人(依据医疗法设立的法人)、职业训练法人、更生保健法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依据《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设立的法人,即NPO法人)以及特殊法人、中间法人①等。狭义的公益法人指的是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
(二)非营利组织(NPO)
非营利组织指的是那些独立于政府或民间之外,从事各种非营利活动的社会组织的总称,也被称作NPO,这是从英语的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缩写而来。非营利组织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学术、环保等等,设立主旨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合法性、非政党性等特征,其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向政府反映公众需求,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产生影响,并监督政府政策的实施。
日本非营利组织的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非营利组织涵盖面广,指依非营利组织法、民法、各种特别法规所设立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公益法人”、“宗教法人”、“学校法人”、“医疗法人”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另外,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市民活动团体与各种协同组合。狭义的非营利组
织也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即为达成一定社会使命、由市民们自发联合起来、持续进行非营利社会和公益的活动的民间组织,包括《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实施后获得法人资格的特定非营利法人(即NP0法人)以及各种市民活动团体和志愿者团体。内阁府出版的《国民生活白皮书》中的非营利组织指的就是这类狭义的非营利组织。近年来,日本新闻报道中出现的NPO多属这类狭义的非营利组织。有时,NPO也被用于最狭义的概念,即专指NP0法人。
(三)非政府组织(NGO)写作业英语怎么说
①中间法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共益或互益性质的法人组织。日本对于这些不进行公益事业,也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中间性团体,于2002年4月开始实施《中间法人法》。根据特别法规定的中间性团体有∶劳动组合(劳动组合法)、信用金库(信用金库法)、协同组合(各种协同组合法)、互助组合(各种互助组合法)等。重耳怎么读
非政府组织也被称之为NGO,这是从英语的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而来,一般用于联合国的文件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官方文件中,是政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庞大的社会组织体系的总称。《联合国宪章》对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为: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其中包括各种慈善机构、援助组织、青少年团体、宗教团体、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等。非政府组织有多种类型,如国际非政府组织、面向商业的非政府组织、宗教非政府组织、环保非
政府组织等,其发展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关注救助和福利,直接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助服务;第二阶段面向小规模的地区发展,尝试通过自身活动推动地区、国家乃至世界范围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改革。此阶段开始非政府组织从服务角色转向引导角色,从救助型转向协助发展型;第三阶段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较高阶段,即可持续性的发展阶段。
在日本,在涉及非政府组织时多用NGO来表述,但NGO的概念与欧美略有不同。日本NGO是涵括在NPO范畴之中的,指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中,那些对发展、人权、环境、和平等世界范围的问题表示关注、并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超越国境的国际和国内组织。一般情况下,NGO强调的是与政府的区别,NPO强调的是与企业的区别。在1985年至2000年这15年间,日本主流媒体中“NPO”、“NGO”这两个用语的使用频率增长十分迅速,特别是1995年阪神大地震以后,“NPO”一词广为流传并深入人心,现在几乎每天新闻报道中都会出现有关NPO和NGO的消息。
NGO与ODA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是「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的缩写,是政府开发援助之意,即:政府或政府实施机构针对发展中国家、国际机构,为了促进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其福利予以支援所提供的资金、技术。NGO则是市民公益团体对对象国家市民进行的援助。二者在从事国际援助的活动上有共通之处,呈互补关系。当今,二者携手对一些国家实施援助活动的形式非常活跃。中国人口出生率
(四)“任意团体”、“市民活动团体”、“志愿者团体”、“地缘组织”
由于《日本国宪法》保障了公民自由结社的权利,因此,日本社会中存在着大量公民依据宪法自发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市民活动团体,它们中有相当数量未登记、未获得法人资格的团体被称之为“任意团体”。“市民活动团体”是群众在自愿基础上结成的、进行持续的社会活动的团体,属于NPO范畴,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团体”是志愿者们在自发、自愿基础上所进行的不求金钱的社会活动,是市民活动团体的一部分,
其主要特征是无偿劳动和提供服务。它具有以下一些特征:无强制性、义务、基于自己的意愿从事自主性的行动、相互支持和帮助的社会性和团结性、不期待金钱和报酬、无偿、对建设更美好的社会具有创造性和先驱性。
NPO法人与这类任意团体应社会多样化需求、在福祉、教育、文化、社区建设、环境、国际援助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法人资格的有无。NPO法人在组织建设上比较规范,能持续开展活动,事务局中有拿工资的工作人员。而任意团体一般来讲组织比较松散,成立和解散都比较容易。吉他买多少价位的好
“地缘组织”是指町内会、儿童会、青年团、妇女会、老人会等是町内居民之间相互扶助的组织,也称“住民组织”(即居民组织),会员仅限于当地居民。
本文的研究对象NPO,既包括NPO法人,也包括这些没有法人资格的市民活动团体和志愿者团体。由
于NGO涵盖在NPO之中,因此,在一般性论述时用NPO,在强调超越国境进行活动的团体时用NGO。
二日本NPO的发展历程
(一)20世纪60-70年代NGO的起步
二战后的日本,经过战后民主改革,经济在废墟上得以迅速复兴,五六十年代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这一期间,伴随的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公益活动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起步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期,日本在基督教影响下成立了不少非政府组织。例如,1960年日本基督教徒创办了日本基督教海外医疗协力会(JOCS),他们向尼泊尔等亚洲发展中国家派遣多名医生护士、提供医疗服务,对那些急需帮助的人进行跨越国境的人道主义援助。1973年,另一个有着基督教背景、旨在为东南亚农村地区发展培养技术人才的“东南亚农村领导人养成所”(后改称为亚洲学院)成立,该团体招收亚洲和非洲发展中国家的研修生,对其进行关于有机栽培、农业技能和农用机械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位餐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期间,日本NGO活动呈现两个突出特征,一是个体的志愿者活动呈现组织化趋势。如1962年结成的“日本医院志愿者协会”、1965年成立的“大阪志愿者协会”、国际协力事业团中
设立的“青年海外协力队”、1967年成立的“日本青年奉献协会”等都是较早一批民间公益组织;另一个特征是伴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和国际化趋势,从事国际救助以及慈善活动的民间公益组织陆续出现。1973年,一些参加过反对越战社会
怎么备孕容易怀孕运动的知识分子们成立了“亚太资料中心”,该中心在对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给东南亚地区人民带来伤害进行反省的基础之上,致力于构筑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平等关系。当70年代日本企业向东南亚大规模投资的时候,该中心曾就日本企业在当地造成的公害问题做了大量调查研究。1975年,以对发展中国家援助为目的的日本第一个公益信托“今井纪念海外协力基金”设立。1977年,亚洲开发银行总裁倡议企业退休技术人员集合起来,到亚洲和非洲从事志愿者活动,由此而成立了“日本银发志愿者团体”。此外还有“喜马拉雅保全协会”(1974)、“基督教儿童福祉会国际精神里亲运动部”(CCWA、1975)等众多NGO。
70年代末期,为了应对大量印度支那的越南、老挝、柬埔寨难民问题,诞生了大批新形式的国际援助NGO,跨越国境对东南亚难民进行救助。如:1979年11月,为了支援印度支那难民,一批热衷教育和福利的志愿者成立了“难民救助会”,呼吁日本政府为难民提供帮助,呼吁日本民众对难民进行紧急人道支援。他们不仅在日本国内发起募捐、派遣志愿者,还在东南亚建立难民营。自创立至今,已在世界50个国家以上开展了各项活动,是联合国公认并登记的国际NGO。之后,“难民救助会”这类面对发展中国家出现的难民、贫困、医疗水平低下、环境恶化等问题而跨越国境开展人道主义救援、提高当
地教育和卫生水平的NGO数量有了显著增长,在日本民间海外公益活动中起到了先驱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70年代,“大赦国际”(1970年)、“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1971年)等一批国际知名的NGO也陆续进入日本,他们在日本成立了分支机构。这些国际NGO对日本NGO的发展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日本国民普遍加深了对NGO的认知,公民的国际奉献精神和公益精神得到培养,为之后NPO在全日本的兴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20世纪80年代NGO的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已经成为一个颇具实力的经济大国。日元升值带动了日本国民的海外旅游热潮,“国际化”、“国际贡献”等词汇在媒体和日常生活中频繁出现。这一时期,日本NGO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80年代一大批开展国际公益行动的NGO应运而生。究其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日本社会进一步受到欧美影响,较以前更加国际化,日本国民的自信力和国际意识不断提高,对国际事务以及参与国际活动显示出浓厚的兴趣。二是70年代末期80年代初期,东南亚国家战乱频繁,无数柬埔寨、老挝、越南难民流离失所,生活境遇十分悲惨。日本媒体对难民生存状况进行了大量报道,引起了日本公民的关心。不少志愿者自发成立民间援助组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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