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歌的翻译
周方珠
(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合肥 230039)
摘 要:本文讨论了英汉诗歌的互译问题。笔者认为,诗歌创作关键在于遣词用字,其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诗歌的格律与音韵,如英诗的抑扬,汉诗的平仄。因此,译诗,无论是汉诗英译,还是英诗汉译,对选词的要求都极为严格。文章指出:在忠实传达原诗主旨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原诗的意境、音韵和结构形式臻于完美,便可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原诗的意象性、视觉性和空灵感。
关键词:诗歌;翻译;选词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1999)04-0018-07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指出:诗就是在翻译中丧失掉的东西(Poem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 )。此语看似诗的定义,实则道出了诗歌翻译的艰难。诗在翻译过程中究竟失去了什么,是意境、风格,还是音韵?《唐诗三百首选译》的英译者索姆・詹宁斯(Soame Jenyns )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译诗是徒劳的。因为诗之美
妙不在于诗人表现的内容,而在于诗人如何表现。这种诗人个性的表现,犹如一枝娇嫩异常的鲜花,根本无法嫁接到异株;翻译时,即便其意可存,其音律结构却是注定要丧失的”。约翰・德纳姆(John Denham )认为:“诗具有一种微妙的精神,当你把它从一种语言移入另一种语言的时候,那股精神完全消失了。如果你不把一种新的精神加入译文,那末,译出来的东西除了一堆渣滓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如此看来诗歌在翻译中无论是其意境、形式,还是音韵均可能丧失。最为严重的是其神韵的丧失。不管是汉诗英译,还是英诗汉译,这种现象均可能出现。
汉诗英译
中国古典诗词之神韵集中体现在其意象性、视觉性和空灵感等特点上,在翻译中最易
丧失的也正是这些特点。“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原本是诗人妙笔生花,常规的文法岂可将之束缚!这种超脱语法的自由,对仗工整的倒装,怀才不遇的感慨常使翻译家有江郎才尽之感;“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看似浅近的几个重叠词,却把诗人在国破家亡之时凄凉寂寞,忧郁沉痛的心情勾画得淋漓尽致。这种字字情韵缠绵、行行溢满苦酸的意蕴也只能让翻译家望而却步。吕淑湘先生在《中诗英译比录》的序言中指出“以原则而言,从事翻译者于原文不容有一词一语之误解。然而谈何容易?以中国文字之艰深,诗词铸语之凝炼,译人之误会在所难免”。纵然翻译家们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但意境遭破坏,音律形式变形,语义被曲解的现象在汉诗英译中依然司空见惯。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与选词不当有直接关系。
收稿日期:1998-05-25
作者简介:周方珠(1950-),男,安徽淮北市人,安徽大学外语学院教授.
1999年7月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 uly 1999第23卷第4期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 ocial Sciences )
Vol.23No.4
诗的语言是文学语言,但文学语言未必尽是诗的语言。小说有小说的语言,散文有散文的语言,诗歌自然也有诗歌的语言。法国诗人瓦莱里在其《诗与抽象思维》中指出“诗是一种语言的艺术”。中国古典诗词之所以含蓄、洗炼、自然绮丽,与遣词用字有密切关系。“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可谓千古绝唱,但如改成“千里共明月”,义虽未变,却味同嚼蜡。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Edward Sapir)在其著作“Culture Languague and Per2 sonality”中指出“要了解一首简单的诗,就不仅要了解各个词的一般意义,而且要体会这些词所反映的整个社会生活,或者这些词所暗示的弦外之音”。翻译中,不仅意境能否再现、格律工整与否会对诗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产生直接影响,而且所选词语的语体等级(levels of formality of words)是否正确也会影响原诗的神韵。请看译例:
1、草枯鹰眼疾,
雪尽马蹄轻。
(王维:《观猎》)
Keen are the falcon’s eyes above the
withered grass,
And light the hor’s hoofbeats in the melted snow.
2、车辚辚,马萧萧,
行人弓箭各在腰。
(杜甫:《兵车行》)
Chariot rumbles,hors neigh,
As they who must depart strap on their weapons.
3、乱花渐欲迷人眼,
石灰吟原文
浅草才能没马蹄。
(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Riotous flowers more and more dazzle
the eyes,
The short grass barely covers the hors’ hooves.
上述三例中均出现了“马”字,但分析三首诗的全部内容可知,三例中“马”的含意不尽相同。第一例中的“马”是猎马,第二例中的“马”是战马,而第三例中的“马”则是供乘骑用的马。上述译文出自英译《唐译一百首》,三例中的马均译成了“hor”。诚然, hor是英文中表示“马”的核心词。但除了hor之外,尚有cob、colt、filly、foal、gelding、hunter、mare、nag、pony、stallion、steed、pal2 frey、courr、charger等词可表示“马”之义。不过这些词所表示的马,除了在年龄、品种、性别、体形等方面存在差异外,更主要的是词的语体等级不同。这一点对译者尤为重要。吴钧陶先生指出“原著是诗,最好不要把它翻译成散文。原著是严谨的古典格律诗,最好不要把它翻译成现代自由诗”。上述三例原文均是诗,而且是唐诗。因此,翻译选词除了考虑对应词的语义是否忠实原文,还应考虑对应词的语体等级是否与原文一致。按照词汇学的分类法,上述hor的同义词有些属口俗语词,有些属常用语词,
有些属于文学或诗歌用语。核心词hor是个常用词,同时又是个上坐标词,亦称上义词(superordi2 nate)。上义词的特点是语义概括性较强,但特指性较弱。上义词同下义词(hyponym)之间存在语义内包关系(mantic inclusino),如下页附图所示。
由图表可见,在表示“马”的一组同义词中(并未全部列出),只有hor最具语义代表性和概括性,它是这组同义词的语义核心(mantic core of synonyms),与下义词中的所有词均有语义重叠关系,而且重叠面较大。因此,hor常作为一个泛指词替代其它同义词用于多数场合,并可达到交际目的。然而,也正是因为hor的这种概括性和通用性使之失去了下义词所具有的特指性、语义准确性和语体色彩。恰如一位通科医生,什么病都能看,但又什么病都不专,缺少儿科、妇科、
骨科等专科医生的专长,终难成为专家。疑难病症需就诊于相应科室的专家,不同文体的翻译也需要选择对应语体的词语。因此可以说,上述三例中的“马”译为“hor”是不妥的。译例中的hor不仅与原文中的“马”存在语义差异,更为重要的是hor缺少原文所需的文体色彩。在hor的一组同义词中,courr、hunter、charger、steed和palfrey 五词在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2nary of Current English和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等词典中除了清晰的释义外,还明确地标有(poet)(lit)之类的语体标记。这说明上述五词属于诗歌和文学用语,在语体上与上述三例中的“马”是一致的。但考虑到另一重要因素———语义准确性,故上述例1中的“马”应译为hunter,例2应为charger,例3应是steed。这样改译使选词在语义上更加确切,语体上与原文风格一致。
在汉诗英译中,因选词不当造成的信息流失或信息超载现象司空见惯。傅雷先生指出“即使最优秀的译文,其韵味较之原文仍不免过或不及。翻译时只能尽量缩短这个距离,过则求其勿太过,不及则求其勿过于不及。”傅雷先生所言的“过”与“不及”实际上就是“超额翻译”(overloaded translation)和“欠额翻译”(underloaded translation)。超额翻译所承载的信息量大于原文的信息量,欠额翻译所承载的信息量小于原文的信息量。诗歌的翻译,尤其是汉诗英译,非“过”即“不及”,同原文的信息量相比,译文的信息量非“大”即“小”,完全等值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充其量也只能是近似值。美国翻译家奈达(Eugene A.Nida)认为翻译中的绝对等值是不可能的,等效的翻译是做得到的。笔者认为,诗歌翻译中的绝对等值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是等效翻译也很难做到。译者所能做到的便是傅雷先生所言的“尽量缩短这个距离”。译者如果在选词上下一番功夫,不仅求其词义的准确,而且考虑到语体等级的一致,那么译文的信息值更近似于原文,译文同原文的距离便会更近。举例如下,以作比较。
4、静夜思
———李白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我们小时候
低头思故乡。卢旺达饭店观后感
Herbert A.G ilesr译文如下:
N IGHT THOU GHTS
I wake,and moonbeams play around my bed, G littering like hoar-frost to my wandering eyes; Up towards the glorious moon I rai my head,
Then lay me down-and thoughts of home ari.
Wstter Bynner的译文如下:
IN THE QU IET N IGHT
So bright a gleam on the foot of my bed-Could there have been a frost already?
Lifting mylf to look,I found that it was moonlight.
Sinking back again,I thought suddenly of home.
黄龙先生的译文如下:
STILL N IGHT’S MUSE
感恩父母作文 (Li Bai)
Afront the bed the Luna beams bright,
Wearing a look of emingly rime white.
Eyes upcast toward the Luna,
Eyes downcast,engenders my nostalgia.
同G iles和Bynner的译文相比,黄龙的译文显然技高一筹,主要表现在结构、格律和选词方面。原文每行五个音节,四行共20个音节。G iles的译文四行分别为10、12、11、10个音节,四行共43个音节;Bynner的译文四行分别为10、9、13、12个音节,四行多达44个音节;而黄龙的译文四行共37个音节,相比之下,黄龙的译文更接近原文。另一方面,黄龙的译文较好地处理了押韵的问题,如bright与white,eyes upcast与eyes downcast与原文的效果相同。更为重要的是黄龙的译文在选词的语体等级上与原文一致,如luna、rime、nostalgia 等词均属语体庄重的文学或诗歌用语;而G iles和Bynner则选用了moon、frost、thought of home等常用普通词语。相形之下,黄龙的译文文辞典雅,风格古朴,古诗韵味较浓,而G iles 和Bynner的译文则显得平淡。这与选词的语体等级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耻的反义词
手发麻是什么病从上述译例可以看出中国古典诗词的翻译对选词有严格的要求,即语义精确、语体贴切、音韵和谐,三点面面俱到,方为最佳选词。然而,多数译者在选词方面往往顾此失彼,如能顾及其中两点,已属难能可贵,三点俱全的上乘之作实属凤毛麟角。黄龙先生的译品很注重选词的推敲揣摩,匠心独运之处,几近与原文相同的效果。请看译例:
5、待月西厢下,
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
疑是玉人来。
(王实甫:《西厢记》)
I yearn for the lune outside the West
Chamber,
The gate greeting ajar the zephyr.
G ently stroking the wall,floral umbrages海军医科大学
dance in the air,
I visualize the advent of the fair.
原诗中的“月”、“风”、“花影动”和“玉人来”等词语的运用完全地表现了中国古典诗词的意境美、结构美、音韵美等主要特点。这些词语的处理是翻译此诗的关键。译者分别选择了“lune”、
“zephyr”、”floral unbrages dance”和“advent of the fair”作为上述词语的对应词。根据权威的英文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的释义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可知,上述选词在语义上完全忠实原文:lune———
moon,zephyr———s oft gentle breeze,floral———of flower,un2 brag e———shade,advent———arrival;在语体上与原文风格完全一致,上述7词中有5个源于法语,在英语中属古雅的文学用语,另外2个则属于中古英语词,并明确标有诗歌用语的标记
“poet”;在节律音韵上也较和谐押韵,chamber 与zephyr押韵,“in the air”与“of the fair”不仅押韵而且结构完全相同。因此可以说,译文较好地体现了原作的风格与神韵。这一切均是选词精当的结果。
英诗汉译
同汉语诗词相比,英诗有许多相同之处,
只不过在时间上有先后之分:最早的英诗《贝奥武甫》(Beowulf)主要用押头韵的形式,而我国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押头韵的形式,比英诗的押头韵形式早一千多年;英诗之父乔叟(G eoffrey Chaucer,1350-1400)直至14世纪才开始用尾韵,从而结束了古代英诗只用头韵的形式,较之《诗经》已晚了两千多年;屈原的《云中君》是汉诗中最早的十四行诗,此后晋朝诗人阮籍和唐代大诗人李白均有许多十四行诗存世,而英国诗人韦以特(Wy2 att,1503-1542)最早引入意大利的十四行诗时已是16世纪,较之屈原的十四行诗晚了近两千年。中国的三大发明从13世纪至15世纪先后传入英国,无疑对英国文化产生很大影响。由此可见,英诗与汉诗的相同之处也决非偶合。
上述相同之处为英诗的汉译提供了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原语与译入语差异的制约。汉语是表意方块字,声调语言,一个字只有一个章节,并无明显的重音,因此,主要以平仄音调组成诗句。英语是抽象符号组成的拼音文字。英语中凡是两个音节以上的单词都有明显的重音,英语的格律诗以轻重(或重轻)音节相间的排列形成节奏,以音步(foot)为单位。英诗的音步有抑扬、抑抑扬、扬抑、扬抑抑四种格式。汉诗中的平仄无法移入英诗。同样,英诗音步的四种形式也无法照搬入汉诗。但英诗音步相当于汉语新诗的顿(或节拍),两者的功能相似,均给人以抑扬顿挫、节奏明快的音乐美。因此,有些学者尝试了以顿代步的译法,并取得了成功。杨德豫先生翻译的《拜伦抒情诗七十首》便是典型范例。现引一首,以飨读者:
原文:
She W alks in B eauty
She walks in beauty,like the light
Of clouldless climes and starry skies;
And all that’s best of dark and bright
Meet in her aspect and her eyes:
Thus mellow’d to that tender light
Which heaven to gaudy day denies.
One shade the more,one ray the less,
Had halfimpair’d the nameless grace
Which waves in every raven tress,
Or softly lightens o’er her face;
Where thoughts renely sweet express
H ow pure,how dear their dwelling place.
And on that cheek,and o’er that brow,
So soft,so calm yet eloquent,
The smiles that win,the tints that glow,
禁毒海报 But tell of days in goodness spent,
A mind at peace with all below,
A heart who love is innocent.
译文:她走在美的光影里
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好象
无云的夜空,繁星闪灼;
明与暗的最美的形相
交会于她的容颜和眼波,
融成一片恬淡的清光———
浓艳的白天得不到的恩泽。
多一道阴影,少一缕光芒,
都会损害那难言的优美:
美在她绺绺黑发上飘荡,
在她的肋颊上洒布柔辉;
愉悦的思想在那儿颂扬,
这神圣寓所的纯洁高贵。
那脸颊,那眉宇,幽娴沉静,
情意却胜似万语千言;
迷人的笑语,灼人的红晕,
显示温情伴送着芳年;
和平的、涵容一切的灵魂!
蕴蓄着真纯爱情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