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概念、特点、历史、本质、⽬的和⽬标
PPP的历史、概念、特点、优点、本质、⽬的和意义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中⽂直译为公私合营或公私合作,⼆⼗世纪九⼗年代发源于英国,泛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的⼀种合作经营模式。其应⽤领域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制造与供应,是对传统意义上应由政府负责并主导的社会服务体系的补充或替代。PPP模式的⼀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在合理有效的PPP模式下,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之间基于⼀系列协议安排,有望构建⼀种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为原则,在⼀个相对较长并且稳定的合作期限内,发挥公私双⽅各⾃的资源优势,以更加经济、富有效率的⽅式完成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制造与供应。当然,PPP模式并不适⽤于所有社会服务领域,即便是在其⼴泛实践的基础设施项⽬建设领域,PPP模式的具体应⽤也在很⼤程度上受限于各国或各地区迥然有异的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以其应⽤效果⽽⾔,南橘北枳的现象并不少见。
⾃1995年实施第⼀个由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的BOT试点项⽬以来,虽然⼏经反复,PPP模式在中国境内仍然得到长⾜发展。据业内⼈⼠估算,中国⽬前已实施的PPP项⽬应已超过7000个,其中污⽔处理⾏业有
2000个以上,燃⽓⾏业有1000个以上,市政道路项⽬则有3000到4000个(含BT项⽬),此外在城市供⽔、垃圾处理、交通运输、电⼚、学校、医院乃⾄于城镇开发领域,也都有不少以PPP模式实施的案例。⽆论是从发展的数量还是体量上看,这都是⾮常惊⼈的。在⼗⼋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改⾰⽅向之后,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2015年以来相继发⼒推动相关⼯作。作为⼀种能够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或产品制造及供给的项⽬运作⽅式,PPP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特许经营模式不但得到上述两⼤部委的空前关注,也因此迅速受到各级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度瞩⽬,PPP 模式在中国迎来⼜⼀轮新的发展浪潮似乎已是⼤势所趋。
⼀、PPP的概念
对于PPP模式进⾏了解,我们⾸先需要知道他的前世今⽣。
1、国外的定义:
——“PPP”⼀词由英国经济学界于1997年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项⽬管理(SPM)会议上提出的,是对业已兴起的BOT、TOT等政府特许经营、与社会资本各类合作模式的总括;是打开合作⼤门的政策,是⽅向、原则;⾄今年未形成⼀个统⼀、明确的概念。
——其中,“BOT”⼀词由1984年时任⼟⽿其总理⼟格脱?奥扎尔提出。
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的基本⽅式。
联合国发展计划署:指政府、盈利性企业和⾮盈利性组织基于某个项⽬⽽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合作各⽅可以达到笔与其单独⾏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参与某个项⽬时,政府不是把整个项⽬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部分,⽽是由参与合作的各⽅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亚洲开发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和其他服务⽅⾯的⼀系列合作关系,其特征有:政府授权、规制和监管,私营部门出资、运营提供服务,公司长期合作、共担风险,提⾼效率和服务⽔平。
欧盟委员会: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前的⼀种合作关系,双⽅根据各⾃优势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以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负责的公共项⽬和服务,可分为传统承包项⽬,开发经营项⽬和合作开发项⽬。
⾹港效率委员会:⼀种由双⽅共同提供公共服务或实施项⽬的安排。双⽅通过不同程度的参与和承担,各⾃发挥专长,包括特许经营、私营部门投资、合伙投资、合伙经营、组成公司等⼏种⽅式。
3的倍数有什么特征加拿⼤PPP委员会: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基于各⾃的经验建⽴的⼀种合作经营关系,通过实单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以满⾜公共需求。可分为DB、DBFO、O&M、BOO、BBO、BTO、BOOT等模式。
美国国家PPP委员会:是介于外包和私有化之间并结合了两者特点的⼀种公共产品提供⽅式,它充分利⽤死⼈⾃愿进⾏设计、建设、投资、经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服务以满⾜公共需求。
澳⼤利亚: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长期合同,政府⽀付私营部门代表或辅助政府满⾜政府职责所需提供的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私营部门负责建造设施在全寿命期的可使⽤状况和性能。
英国:两个或更多主题之间的协议,确保他们⽬标⼀直,合作完成公共服务项⽬,他们之间⼀定程度上共享权利和责任,联投资、共担风险和利益。
国外定义的总结:
政府授权、规制和监管
私⼈投资三星刷机软件
公司合作、长期的
利益共享
风险合理分担(谁最能承担原则)
标的是基础设施和公⽤事业,公共产品和服务
是⼀个包含的定义,PPP不是⼀个新的独⽴的模式,需要与具体的BOT、TOT、BOO、BTO等结合起来。
2、国内定义
全球最早实施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案例:1906年京师⾃来⽔股份有限公司(北控⽔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督民办”(1891年1⽉16⽇,紫禁城外贞度门发⽣⽕灾,⽕势延伸⾄太和门。宫廷内外,纷纷传⾔这是天⼼⽰警,为⼈怨天怒的不祥之兆。御史们抓住时机,群起谏议,要求慈禧太后“居慈宇宫,节游观”;可惜⽼佛爷⼀句话,所有刚刚还义正严辞的官爷们统统⾰职,永不叙⽤。皇宫⾥⼤⽕冲天,⼀帮⾷国家俸禄的⼤⾂不去救⽕,不去思索长治久安、免于⽕灾的良⽅,却借题发挥要削减主⼦的消费,难怪太后不满意,⼀肚⼦窝⽕。
据《清宫述闻》记载:“光绪⼗四年⼗⼆⽉,太和门⽕。明年正⽉⼆⼗六⼤婚,不及修建,乃以扎彩为之。”这次⽕灾发⽣在光绪⼗四年⼗⼆⽉⼗五,先从贞度门起⽕,是两名值班太监使⽤灯⽕不慎引起。贞度门在太和门之右,太和殿之前。起⽕后扑救不⼒,延烧到东西朝房、太和门和昭德门。此次⼤⽕烧了两天,虽经扑救,东西朝房和太和门还是被完全烧毁。那些放在临时库房⾥,准备为光绪结婚⼤典⽤的各种服饰和礼仪⽤品,全部烧光。
这场⼤⽕之后,皇宫⼤内的消防救⽕问题,开始提到议事⽇程。当然,已经烧掉的太和门,没办法赶在皇帝⼤婚前重修,只好派⼈把⽕场打扫⼲净,找来棚匠,⽀搭临时席棚,扎彩张灯,勉强办了婚事。皇家婚礼这么⼀场关乎国家体统、颜⾯的⼤事,就这么草草了事,谁也不会觉得⼼⾥舒服。⼤⾂们在这个时候给⽼佛爷添堵,当然只能⾃取其辱。
光绪三⼗三年(1907)秋的⼀天,慈禧太后在颐和园召见不久前由直⾪总督兼北洋⼤⾂调升进京,任军机⼤⾂兼外务尚书的袁世凯。袁世凯进殿不久,就有⼀⼩太监匆匆来报,说宫廷某处失⽕。联想到光绪皇帝⼤婚前的那⼀场⼤⽕,⽼佛爷⼼头⽕起,蹭蹭地往上冒⽕,⼀脸不痛快。
⼀⼤帮拖家带⼝吃皇粮的京官,⼀⼤堆满⼝先祖遗训忠良世代的⼤⾂,已经16年过去了,竟没有⼀个能拿得出替帝国分忧的消防⽅案。⾯对前来报告⽕情的太监,慈禧太后连摔杯⼦的⼒⽓都没有了,只管坐在原地,⾃顾⾃地叹⽓。望着刚升任的新官,她也只是例⾏公事地随⼝⼀问:“防⽕有何良策?”没想到,袁世凯精神抖擞,⽴即回答:“以⾃来⽔对。”
⽼太后满脸诧异地望着袁世凯说,就是那“洋胰⼦⽔”?袁⼤⼈满脸真诚,连忙答道,正是正是。铁管铺设、阀门管制,⽔说来就来,说闭就闭,扑⽕消防很是⽅便。其实,⽼太后是早就知道这玩意的,谭嗣同⼀伙还在闹腾时,就向光绪皇帝⿎捣过,要在皇宫⾥设铁管⽔塔,搞这个破坏龙脉风⽔的⾃来⽔。当时,就被她喝斥了⼀番,这会⼉袁世凯⼜来提这档⼦事,究竟是中了什么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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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早在1879年,⼤连就修建了⾃来⽔管道。随后,⼀些受西洋现代化风⽓影响的沿海沿江城市,如上海、青岛、天津、⼴州、武昌、汕头等,也相继兴建了⾃来⽔设施。天津是在1903年有了⾃来⽔,袁世凯深知⾃来⽔的种种便利,加之⼜亲见其架设建造之快,因⽽胸有成⽵;这⼀次看到太后如此烦恼,遂⽃胆⼜建了⼀⾔。
⽼太后未置可否,只是说,谁可担此⼤任?万⼀洋⼈要通过这根铁管⼦下毒,怎么办?袁世凯当即向她推荐了⼀位当时正替他办差得⼒的年轻⼈,拍胸脯保证此⼈来办,万⽆⼀失;甭管中国⼈洋⼈,他都搞得定。这个年轻⼈后来成为“北洋实业之导师,民国财政之权威”,他就是周学熙(1865-1947)。
光绪三⼗四年(1908)前后,京城⼜接连发⽣了⼏起⽕灾,由于运⽔扑救不及,和皇帝⼤婚前那次⽕灾相仿,基本烧得精光。当年4⽉18⽇,农⼯商部熙彦、杨⼠琦等上书慈禧皇太后、光绪帝:“京师⾃来⽔⼀事,于消防、卫⽣关系最要,叠经商民在⾂部窍请承办”;并奏请由农⼯商部议员周学熙主持⾃来⽔事务。慈禧终于下旨,准依“官督商办‘通例筹办’京师⾃来⽔股份有限公司”。农⼯商部的⼤⾂接到
了圣旨,⽴刻再次上奏折,请⽰筹办的“⼤概办法”,建议成⽴“京师⾃来⽔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为“官督民办”,并建议任命周学熙为公司总理(相当于今天的董事长)。不久,周学熙的⾃来⽔公司就于1910年3⽉,正式向北京城区供⽔。)
全球最早完成移交的PPP项⽬:⼴东沙⾓电⼚(⼆期),1997年
1984年签约(深圳市政府控股,⾹港合和实业参股35.23%,深圳市提供⼟地和燃料,港⽅筹集建设资⾦;港⽅全权运营10年)。
1987年4⽉投产发电,1997年3⽉港⽅将股权⽆偿移交⼴东省政府。
我国当代第⼀个由中央政府批准的PPP项⽬:⼴西来宾电⼚(⼆期),1995年
1988年国家计委批复。1995⾃治区政府向中央申请BOT试点。1996年完成招标。项⽬特许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9个⽉,运营期15年3个⽉)。特许期满移交⾃治区政府,并提供移交后12个⽉的质量保证义务。
项⽬总投资6.16亿美元,其中25%(1.54亿美元)为股东投资,由法国电⼒国际和通⽤电⽓?阿尔斯通公司按60%:40%的⽐例出资作为项⽬公司注册资本;其余75%由法国东⽅汇理银⾏、英国汇丰投资银⾏、巴克莱银⾏联合承销。
我国当代市政公⽤⾏业的第⼀个PPP项⽬:成都市⾃来⽔公司第六⽔⼚B⼚BOT项⽬,1997年
我国当代第⼀个具备PPP性质的部委⽂件
2002年12⽉27⽇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02]272号)
中国式PPP的三个发展阶段
不论是从时间维度,还是从发展思路来看,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阶段均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995年⾄2003年——“摸着⽯头过河”的阶段
这⼀阶段,PPP模式被世⾏及亚⾏作为⼀种新兴的项⽬融资⽅式引⼊中国,与中国政府当时对外商投资的急切需求不谋⽽合。在该阶段后期,建设部及各地建设⾏政主管部门开始在市政公⽤事业领域试⽔特许经营模式,
2004年⾄2013年——“⿊猫⽩猫”的阶段
这⼀阶段,计划发展部门不再是PPP模式应⽤的唯⼀牵头⽅或主导⽅,包括建设、交通、环保、国资等⾏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政府在内的各路⼈马纷纷披挂上阵。中国式PPP的发展在这⼀阶段的中后期遭遇反复,⼤量低价或⾮理性竞标,乃⾄于国(资)进民(资)退的现象层出不穷。
从现实⾓度出发,考虑到中国地⽅政府的施政偏好,以及不同性质的社会资本各⾃特有的利益诉求,
发⽣上述情况还是可以理解的。另⼀⽅⾯,“⿊猫⽩猫”阶段同时也是PPP模式在中国发展壮⼤的⼀个重要过程。
2014年开始——规范化阶段
PPP模式⽴法的三个时段
与前⽂所述的发展阶段相对应,PPP模式在中国的⽴法⼯作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时段,并各⾃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
⼀、以引导外商投资为主线的早期⽂件
在2004年之前,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曾就外商投资特许权项⽬或与之有关的若⼲事宜发布规章或规范性⽂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外资〔1995〕1208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以BOT⽅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外经贸法函字第89号)、《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管理
的通知》(计外资〔1999〕1684号)、《城市市政公⽤事业利⽤外资暂⾏规定》(建综〔2000〕1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投资固定回报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43号)等。从这些早期⽂件可以看出,其主旨均与引进和引导外商投资相关,内容多为政策
宣⽰,⽂件的效⼒等级、权威性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均有明显不⾜。对于PPP(或BOT)模式的基本内涵与原则,此类⽂件均鲜有关注,更遑论任何顶层设计或路径安排。
2004年⾄2010年——“⿊猫⽩猫”的阶段
2004年,建设部⼀马当先,颁布并实施了《市政公⽤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126号令”),将特许经营的概念正式引⼊市政公⽤事业,并在城市供⽔、污⽔处理及燃⽓供应等领域发起⼤规模的项⽬实践。各级地⽅政府也纷纷以126号令为模板,先后出台了⼤量地⽅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件,⽤于引导和规范各⾃⾏政辖区范围以内的特许经营项⽬开发。⾃此,中国式PPP进⼊第⼆轮发展浪潮。因其显著的实⽤主义特征,我们称之为“⿊猫⽩猫”的阶段。
这⼀阶段,计划发展部门不再是PPP模式应⽤的唯⼀牵头⽅或主导⽅,包括建设、交通、环保、国资等⾏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政府在内的各路⼈马纷纷披挂上阵。⽆论⿊猫⽩猫,只要能够顺利捕获“社会资本”这只精灵⿏,似乎就是好猫。中国的PPP项⽬虽然不再⼀味偏爱境外资本,但其单⼀的筹资导向并⽆实质性转变。公私双⽅之间,前者甩包袱,后者占市场的⼼态在很多项⽬⾥都表现得⼗分明显。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效率、风险管控、社会及经济效益这些PPP模式的重要内核,反⽽失去了⾃⼰应有的位置。也正因如此,中国式PPP的发展在这⼀阶段的中后期遭遇反复,⼤量低价或⾮理性竞标,乃⾄于国(资)进民(资)退的现象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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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度出发,考虑到中国地⽅政府的施政偏好,以及不同性质的社会资本各⾃特有的利益诉求,发⽣上述情况还是可以理解的。⽆⾮是“⿊猫⽩猫”的理念在PPP领域内的现实反映,亦在相当程度上揭⽰了PPP模式在中国的异化趋势。即搁置顶层设计,⼀切以短线的实⽤价值优先。具体到微观层⾯,中国式PPP则仍以筹集社会资⾦为导向,把政府缺钱的、做不好的公共
产品或服务推向⼀个并不成熟的市场。⾄于项⽬中长期的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如何,则常常不是现任政府主管部门,甚⾄于投资⼈现任总经理的关注焦点。在此情形之下,即便有外部的财务及法律顾问参与其中,他们提出的专业意见通常也不为项⽬⽅所完全理解并接纳。不可避免的,⼤量潜在风险在看似红⽕的发展热潮中逐步累积。时⾄今⽇,各地PPP项⽬当中已经陆续出现
政府⽅或投资⼈怠于履约甚⾄违约的情况,并以前者居多。
另⼀⽅⾯,“⿊猫⽩猫”阶段同时也是PPP模式在中国发展壮⼤的⼀个重要过程。供⽔及污⽔处理⾏业的成功经验,经过复制与改良,被⽤于更加综合、开放和复杂的项⽬系统,⽽不再限于⼀个独⽴的运作单元,项⽬参与主体和影响项⽬实施的因素也趋多元。这⽅⾯的经典案例有北京地铁四号线和国家体育场两个PPP项⽬。⽽⼴泛、多元的项⽬实践,反过来也促进了PPP理论体系的深化和发展。实践与理论共识初步成型,政策法规框架、项⽬结构与合同范式在这个阶段得到基本确⽴。
2010年开始——规范化阶段
严正岚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意见》(国发【2010】13号⽂,2010年5⽉7⽇“新36条”):进⼀步⿎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引⼊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政公⽤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健全市政公⽤事业特许经营制度。
作为中共⼗⼋⼤确定的落实“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改⾰举措的第⼀责任⼈,中国财政部从2013年底即已展开对PPP模式推⼴⼯作的全⾯部署。2013年9⽉23⽇,财政部长楼继伟:应通过PPP等模式积极调动私⼈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发展。2013年11⽉12⽇,《中共中央关于全⾯深化改⾰若⼲重⼤问题的决定》:1、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然垄断⾏业,实⾏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
杜牧秋夕2、制定⾮公有制企业进⼊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3、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监理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融机构。
2013年12⽉26⽇,财政部长楼继伟关于《推⼴PPP:贯彻⼗⼋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次体制改⾰》:PPP模式是⼀种能使政府、企业、社会多⽅供应的公共产品提供⽅式。PPP模式最直接的优势就是快速提升基础设施融资能⼒;有利于解决重复建设和建设质量问题;社会使⽤者会得到搞笑了的服务;政府除了同企业共同做好前期规划设计、规定服务标准外,还需事先规定定价或补贴政府,监督企业
运营项⽬的质量和履⾏好维护设施能⼒的承诺。
2014年3⽉,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班上发表讲话,对推⼴PPP模式的原因、任务和⽅式予以系统阐述,并提出要从组织、⽴法和项⽬试点等三个层⾯⼤⼒推⼴PPP模式。
2014年3⽉5⽇李克强总理《政府⼯作报告》之《2014年政府预算报告—财政部(2014)》
2015年6⽉15⽇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贯彻落实PPP指导意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着重在“快”字、在“实”字上做⽂章,确保《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能够“落地”、落到实处。并提出三点意见:⼀、要深刻认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PPP的重要意义;突出体现为“四个转变”:
⾸先,推⼴PPP是推动政府职能——从“国家管理”向“国家治理”的⼀次转变。其次,推⼴PPP是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的⼀次转变。第三,推⼴PPP
是推动财政管理——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的⼀次转变。第四,推⼴PPP是推动基础设施——从“供给不⾜”向“有效供给”的⼀次转变。
⼆、要准确把握在公共服务领域推⼴PPP的核⼼要求
《指导意见》的核⼼要求之⼀——以“建章⽴制”为基础,确保PPP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核⼼要求之⼆——以“规范实施”为保障,确保PPP项⽬“⾼位启动”、科学合理运⾏。《指导意见》的核⼼要求之三——以“政策扶持”为⽀撑,发挥政府“扶上马、送⼀程”的引导作⽤。《指导意见》的核⼼要求之四——以“财政主导”为要求,发挥财政部门的“主⼒军”作⽤。
三、要有责任、有担当地加快推进PPP各项⼯作
要在“理解政策、担当责任、推进⼯作”等六个⽅⾯下好功夫。
⼀是理解要“准”不能再简单地把思想局限在缓解债务压⼒上,把推⼴PPP当作⼜⼀次“甩包袱”。⽽要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精⼒放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上,把注意⼒转向加强监管上。⼆是责任要“担”。李克强总理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要⼤⼒创新融资⽅式,积极推⼴PPP模式,汇聚社会⼒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三是推进要“快”。四是⼯作要“实”。对于推⼴PPP⼯作来说,谋事要实的落脚点就是抓实,让PPP政策落实在项⽬中。五是机制要“新”。从国际经验看,重诺履约的市场环境,是顺利开展PPP的前提和保障。六是管理要“活”。为增强经济发展活⼒,降低⾏政成本,本届政府成⽴以来,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先⼿棋”。
3、具体定义
财政部《关于推⼴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76号)定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的⼀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部分⼯作,并通过“使⽤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化。”
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定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提⾼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式,与社会资本建⽴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基础设施和公⽤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竞争⽅式依法授权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从⽽可以看出⼴义的PPP泛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建⽴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
BOT\TOT\DBFO等多种⽅式的总称,不能将PPP与上述⽅式并列起来进⾏⽐较。政府与社会资本以长
期七⽉⽅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种合作模式,旨在利⽤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
⼆、PPP项⽬的特点
1、公私之间长期合作,⼀般情况下为不超过30年,利益共享、权益分担。
2、政府的政策扶持,以使私⼈投资者获取合理的收益,通过政策扶持获取合理的收益是吸引民间资本进⼊的前提。因此在城镇廉租房PPP项⽬中,政府还应该在⼟地、税收、信贷等⽅⾯上出台实施合理的扶持措施,保障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兄友妹恭
3、伙伴关系,平等合作,这是PPP最为重要的特征。PPP中民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独特之处就是项⽬⽬标⼀致,即在某个具体项⽬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
4、利益共享。PPP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民营部门可能的⾼额利润,即不允许民营部门在项⽬执⾏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长期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5、风险共担。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个基础,这可以让双⽅合作产⽣⼀加⼀⼤于
⼆的协同效应。
6、监督监管关系。财政部合同⽂本指南就指出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 PPP 项⽬的规划、管理、监督等⾏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政法律关系。PPP项⽬不是⼀纸契约就了之,需要政府部门持续的监管,以保证项⽬的⽬的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7、国有资⾦杠杆化,是指项⽬实施过程中增加⾮国有资⾦的股权⽐例,从⽽提⾼国有资⾦效率。举例来说,在⼀个政府基础设施项⽬中,将项⽬分为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其中建设阶段政府和中标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项⽬公司,其中50%资⾦由政府旗下企业和民营企业出资,50%资⾦由⾦融机构设⽴的专项PPP 产业基⾦提供,出资可为纯债务或纯股权或夹层融资(可转债)性质,根据项⽬运营实施进展,建设期结束后,由政府和参与运营的民营企业联合回购或以其他市场化⽅式退出,PPP产业建设基⾦撤出实现收益,当政府资质及前景较好时,杠杆率可酌情提⾼;
8、以透明化促效率。现存的⼤量BT和BOT项⽬由于政府资⾦在项⽬中没有股权合作性质,多半为简单采购模式,因此在政府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量的内幕交易和抽屉协议,总包压低价格再分包给下游施⼯⽅,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隐患,不仅易造成投资效率低下及国有资产浪费的问题,更易滋⽣腐败,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后续安全带来巨⼤隐患。以股权合作的公司制为纽带的PPP模式,则能在⼀开始将项⽬的实施透明化,提⾼经营效率减少浪费,有效杜绝现有政府项⽬建设中的种种弊端。
徐复三、ppp项⽬的优点
1、消除费⽤的超⽀
公共部门和私⼈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的识别、可⾏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建设过程,保证了项⽬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性,缩短前期⼯作周期,使项⽬费⽤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效率和降低⼯程造成价,能够消除项⽬完⼯风险和资⾦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PPP项⽬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并且建设⼯期都能按时完成。
2、转换政府职能
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个监管的⾓⾊,从⽽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减轻政府压⼒。
3、投资主体多元化
利⽤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