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后感字篇一
此刻,依旧有一个声音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为你,千千万万篇。”那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同时也让人感到极为惋惜,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要句话第一次出现时片段,也无法忘记那只也同样存在了我记忆中的记忆中的漂亮蓝色风筝。我喜欢这个故事,他让我感动真切而实在,喜欢里面的哈桑、索拉博,阿米尔……但我最喜欢的便是阿米尔。
我知道他的一个曾经十分懦弱的人,为什么我在这里会用曾经呢?因为,最后当他不顾生命危险去救索拉博的那一刻起,在我心中,他便已是一个男子汉了,不,可以说是一个勇士。不管他多么不堪,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或悲伤,或快乐,或不堪,或令人羡慕……阿米尔也一样,他有着一段十几年都放不下的过去,包括我也是,或许还有很多很多人也是。可能我们都是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所以才会在痛苦中不停挣扎,挣扎,再挣扎着……
哈桑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兔唇男孩,也就是索拉博的父亲,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而拉辛汗在书中也有提到他是被拉扯分裂的一个人,他身上的秉性,一半被埋藏在体内的性子遗传到了哈桑的身上,而表面的另一半遗传在了阿米尔身上,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命运却让他们彼此纠缠不清,伤害不止……
故事读到最后,我着实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真正的人物皆非,一种让人惆怅的悲伤感缓缓浸满身体的每个细胞……索拉博做到世界第一大洲了他父亲少时为做到的事,阿米尔怀念那段脚趾甲变黑色是什么原因美好的少年时代,与索拉博放风筝的那天,阿米尔再一次听到了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阿米尔自己的声音……
时间为何总是如此匆匆,还来不及等我们去学会爱,去珍惜,岁月却已夺走了那个人。多想少时也能为你追一次风筝,多想亲口对你大喊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读后感字篇二
放眼无际的天幕,浮云将其渲染上悲伤的釉质,闪着光,是否是那只红色的风筝——“我们”的风筝。我想,“风筝”不再了。
——题记
“阿米尔少爷”这也许是哈桑叫过最多的名字,“少爷”在哈桑心中也许是永远无法抹去的。也许是阿米尔的那份懦弱,也许是少年幼稚的嫉妒,或许只是傻傻的哈桑单纯执着的拥护,这句“少爷”,如那磨人的岁月,再不复返。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这是作者胡塞尼在书中所说的。
多少人无所事事,不学无术,送走了大好青春?多少人贪得无厌,永不知足?有多少人总不知奉献,却肆意挥霍他人的付出?又有多少人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当哈桑离去,等待阿米尔的,是无法解开的心结,陷入悔恨的深渊,“暗无天日”。多么想救赎,身乔治二世处物是人非的美国,心中的那个有着兔唇大鼻子的阿富汗少年,是那样魂牵梦绕。我想,阿米尔千万个夜梦中,定不缺那个在街巷中奋羽毛球拍长度力奔跑的追风筝的人,那个愿跟在自己身后追逐终身的人,那个可爱的哈桑。
回头看看,你是否看见了那个愿追逐你终身的追风筝的人。不论有多少,但我相信,定有那生你养你,原为你付出一切的他们。当他们决定生下你的那一刻,也必定立下了愿追随你爱你奉献一切的伟大誓言。而我们是否珍惜着爱护着呢?我们嫌弃着,厌烦着,向外推,无奈的他们,容忍着。有一天突然发现,时光就是一条长河,而他们就youyu像是溺水了的人们,再也上不了岸。有一天,都走了,不再回了,任由泪水泛滥成灾,一切都成了遗憾。
追风筝的少年失足长河之中,岸上的人追喊着,拉起手中的风筝线,而那也仅仅只是风筝线。浪花中闪动着一点红光,是风筝。
追风筝的人注定要追逐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承诺)。
读后感字篇三
邓元梅,之前团购红酒写了她的《背后高人》读后感。这是她的另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内容并没有封面介绍的那样,没有怎么看到乔一川在北京“凭着过人的谋略与胆识,结交各色关键人物,不断拓展资源和圈子,多方运作,奋力经营,在与对手的竞争和较量中,借力打力,巧妙出击,步步为营,还要大刀阔斧,一招一式间展示其非凡的谋略与智慧”,还是在神秘人的帮助下,结果神秘人与公司领导有密切的关系。但不可否认,乔一川有担当,有自己的原则。
书中各人物复杂间的关系不知道说些什么。成道训虽不是乔一川父亲的直接凶手,但是他也是帮凶。他用卑鄙手段谋利益,威胁他人,有和郝小麦成了情人。但是他又不是丧尽天良,坏事做绝的那种,留有几分余地。
成思雨,父母都做了坏事,她却爱上了乔一川,乔一川的父亲和妻子的死又和她爸妈有关系,乔一川和成思雨最后还在一起了,有点难消化。
郝小麦,她是爱她的丈夫的,但是长得美丽也是一种悲哀,被领导觊觎,最终落入鸟眼辣椒魔手,却和魔鬼恋爱了。他爱着魔鬼,又放不下丈夫,还要魔鬼调任丈夫试图帮丈夫一把,并且化身神秘人,指导着乔一川。最终被魔鬼的老婆害死。
还有小齐,开始以为她是一个为爱情飞蛾扑火的小女孩,一个不重要的小配角而已,原来是一个有故事有相当重笔墨的角色。她也是凄惨的命运格的成语。
邱国安这只老狐狸,可能看书太快没看懂他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通则一个角色。
阅读起来行文流畅,就是感觉主题比较深,可能人物关系比较复杂,读太快没体会太多味道。感觉偏悲剧比较多。
读后感字篇四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绘本,名叫《一只会开枪的狮子》中国90后女明星。
这本书很有趣,一只狮子怎么会开枪?这本书讲了小狮子偶然学会了开枪,打死了所有的猎人。有一天,他被果汁软糖吸引去了马戏团,最后,他跟猎人打猎时被狮子发现了他是狮子,又听马戏团团长说自己就是人,现在他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动物了,于是他离开了马戏团,离开了森林,离开了自己。
《一只会开枪的狮子》读后感
什么!一只会开枪的狮子!狮子本来就很厉害,它力大无比,号称百兽之王,草原上的动物们都害怕狮子。它如果还会开枪,那就更了不起了,大家看到一定要躲开它。
其实,这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它讲了一只狮子~~拉夫卡迪奥大王,它学会了开枪,在森林里遇到猎人就“砰、砰、砰、砰、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来让小狮子~~拉夫卡迪奥大王参加马戏团,小狮子接受了。拉夫卡迪奥大王的表演很精彩,很出名,也吃到了非常多的它喜欢吃的果汁软糖。
可是有一天,拉夫卡迪奥大王竟然哭了起来,什么东西都让它厌了烦,它需要点儿新花样,马戏团老板就带它去了大草原,在草原上拉夫卡迪奥大王又遇到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最后,拉夫卡迪奥大王既不想做一个猎人,也不想做一只狮子,它摇摇头,放下了他的枪、捡起了它的帽子、下山走了。可是,它就爱吃果汁软糖!在这里,我想悄悄的告诉大家,我也爱吃果汁软糖呢!
《一只会开枪的狮子》这本书能让人捧腹大笑,也能引人深深思考,狮子竟然能像人一样,会潜水、画画、溜冰、骑自行车、度假、唱歌、弹吉他和打保龄球,书里既带着丰富的想象,也有着幽默风趣的语言,人物形象突出,故事情节曲折惊险。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读后感字篇五
鲨鱼的封面是大片片的花田,如梦如幻的紫色,美得刺伤了我的眼。那种带有温和梦幻香气的紫色小花,是我一直极爱的花。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候爱情。
这本书算是一本旅行随笔,作者向读者展现了他和妻子在普罗旺斯的那一年里的每一个月。那里有山谷,有海岸,有森林,有松露,有葡萄酒:哪里还有住在森林的猎手、善良朴实的当地居民、忙碌的乡间集市、喜欢演讲的水管工、喧闹的旅游者;当然,还有那大片大片的紫色薰衣草田。
“我们的山谷在一月的寒冷中就已经变得沉寂落寞。眼下,冰雪覆盖更添了一份额外的肃静,整个的去仿佛与世隔绝。阴郁美丽的卢贝隆山似乎为我们所有,只是在雪地上有时可以发现偶然经过的松鼠和野兔的足迹。除了我们之外,在没有人类的痕迹”。
“樱桃红了,葡萄藤上也覆盖上了喜人的嫩绿色鲜叶,不再是冬天的枯朽模样。远山青苍柔婉,如一条翠绿色的腰带,悬挂在天边。轮自在的面上摩擦出有规律的声响,载着我们从一丛丛迭香、薰衣草或者百里香的气味飘过”。
“地面在酷暑下开始出现龟裂,采木也放弃了继续生长的尝试。漫漫长日,往往只听见屋外的蝉鸣和花间蜜蜂的低吟,此外便是咏池,攀上吊床,或读一本轻松读物的下午。此刻,连时光的流动,似乎都是轻缓慵懒的”。
多么惬意,不是吗?
像是孩子的诗:“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大概跟陶渊明放声“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时的心情同出一辙。昔者和靖先生林君复以梅为妻子以鹤为子,颇有些“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风范,他是真的隐士。看过他的《长相思》,总觉得这谜一样的男子是守望着些什么?反思陶渊明,难道他不是吗?这是隐士的守望,是归隐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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