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化学药物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更新时间:2023-05-21 14:40:27 阅读: 评论:0

【H】G P T1-1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情人节礼品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一、概述 (2)
二、基本原则 (3)
三、研究内容 (3)
四、数据分析及评价 (5)
五、名词解释 (6)
六、参考文献 (6)
七、附录 (7)
八、起草说明 (17)
九、著者 (20)
红烧金鲳鱼的做法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英语阅读笔记动物急性毒性试验是指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所有拟用于人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1]。从新药开发的客观规律来看,急性毒性试验处在毒理研究的早期阶段,所获得的信息有助于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剂量选择,初步揭示受试物可能的毒性作用靶器官,同时也会暴露一些迟发的毒性反应。另外,急性毒性试验的结果有时可用作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选择的参考,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急性药物中毒相关的信息[1,2]。
由OECD(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rporation and Development)于1987提出的动物急性毒性试
验称为经典的急性毒性试验[3],为新药的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美国、欧盟、日本为了国际注册要求的统一协调,于1991年召开了第一次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1),对经典急性毒性试验进行了科学、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认为经典急性毒性试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有些要求缺乏科学基础。各方在科学的基础上就急性毒性试验达成了共识:建议采用两种啮齿类动物或一种啮齿类动物加一种非啮齿类动物的严格设计的、单次给药的、逐渐增加剂量的耐受性研究,取代啮齿类动物或非啮齿类动物半数致死量(LD50)测定的要求[4]。在1997年进行的第二次ICH会议中,又对支持单次给药临床试验的动物急性毒性试验进行了讨论 [5]。
家校联系情况记录我国在1993年和2001年分别发布了两版有关急性毒性试验的指导原则,在我国的新药研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加入WTO,国产新药进行国际注册成为必然,这种情况下,技术指导原则应首先符合国际注册的要求。此次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在我国原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科研实践的经验和具体情况,参考ICH框架下三方各国的指导原则,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注册要求的动物急性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银行年利率是多少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动物急性毒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急性毒性试验中动物、剂量、给药途径选择的基本原理;对所获得数据的分析及评价要求;以及其中所涉及的科学原理与制定本指导原则的背景。
二、基本原则
(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急性毒性研究的试验设计应该在对于受试物的认知的基础上,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和理化性质,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
(二)、随机、对照、重复的原则
急性毒性试验应符合一般动物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的原则。
三、研究内容
(一)、试验条件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药物的急性毒性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二)、受试物[6]
急性毒性研究的受试物应能够代表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与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符合同
一质量标准。受试物应标明名称、批号、来源、理化性质、纯度、稳定性、保存条件和配制方法,并附有研制单位的自检报告。所用辅料、溶剂、试剂等应标明批号、规格和生产厂家,并符合试验要求。
如果终产品所使用原料药的纯度与试验所用产品具有显著差别,建议进行相应的试验来说明其安全性。
某些情况下,会采用不同的剂型来改变活性物质的生物利用度(如对胃酸不稳定的药物制成肠溶片),建议采用临床拟用的剂型进行试验。
如果受试物为复方制剂,建议进行各成分单独给药的试验和按复方制剂比例联合给药的试验,以提示有无增毒作用,或是否出现新的毒性。
如果受试物在贮存条件下易发生降解,建议以含降解产物量最高的受试物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并与临床样品的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比较。
(三)、动物[1, 2, 6,7]
1、种属:不同种属的动物各有其特点,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会有所不同。在大鼠和小鼠中观察到的毒性反应基本相似,但犬与啮齿类动物间却差别很大,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动物急性毒性试验所得的
梦见搬家了
结果,无论是质还是量上均会差别很大。从充分暴露受试物毒性的角度考虑,应从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动物中获得较为充分的安全信息。因此,急性毒性试验应采用至少两种哺乳动物,根据药物的特点,可选用一种啮齿类动物加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进行试验。
2、性别:通常采用两种性别的动物进行试验。
1010888
3、年龄:通常采用健康成年动物进行试验。如果受试物拟用于儿童,建议考虑采用幼年动物进行相应的毒理试验。
4、动物数:对于所用的动物数,应根据动物的种属和试验目的来确定,通常小动物的每组数目相对多于大动物的数目。动物数选择的一般原则是在获得尽量多信息的前提下,使用尽量少的动物数。动物数应符合结果分析评价的要求。
5、体重:动物初始体重不应超过或低于平均体重的20%。
可根据试验的目的及受试物的特点,确定试验动物的性别和年龄等。动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等级要求,并具有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四)、给药途径[1, 2, 6, 7]
关于成长的好句
给药途径不同,受试物的吸收率、吸收速度和暴露量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采用多种给药途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另外,通过不同途径给药所得结果的比较,可以获得一些初步的生物利用度信息。通常,给药途径应至少包括临床拟用途径和一种能使原型药物较完全进入循环的途径(如静脉注射)。如果临床拟用途径为静脉给药,则仅此一种途径即可。
(五)、给药剂量水平[1, 2, 6, 7]
急性毒性试验的重点在于观察动物出现的毒性反应,应以近似致死剂量下观察出现的毒性和剂量间的量效关系为主。可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急性毒性评

本文发布于:2023-05-21 14:40: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92203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试验   动物   进行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