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3篇

更新时间:2023-05-16 15:58:25 阅读: 评论:0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因家庭成员严重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的家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1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项工作部署,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游乐场鬼屋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治理重点

  (一)作风问题。

  1、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认真梳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重点检查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杜绝出现不担当不深入调查“一刀切”现象。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作文好段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4、严肃查处临时救助出现的求助无门,守住不及时现象。

  (二)“漏保”问题。

  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存在的“漏保”问题。重点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及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落实问题

  1、杜绝出现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2、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3、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4、重点筛查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和重病户。

  三、工作安排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5月7日结束。今年的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4月20日)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梳理民政部门出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政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压实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排查责任,确保对象排查全覆盖。压实街道办事处抽查责任,确保对所辖村(居)抽查全覆盖,确保村村到、户户到。充分运用好群众信访投诉开展排查,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中草药有哪些线索台账、畅通举报热线。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

  四、工作总结

  1、经深入调查我街道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

  2、我街道实现了按市级统一格式长期公示低保。

  3、低保、特困人员行政文书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行。

  4、对现有低保户、已脱贫享受政策的重病、重残户泊秦淮赏析入户调查,自4月中旬我街道民政办公室共入户调查现有低保户335户和已脱贫享受政策重病、重残户,共新增4户重残户。共新增困难群众14人,现我街道低保户达到336户,526人。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街道积极整改,谨遵“民政为民”的宗旨,按照省、市、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要求,继续为更多群众服务。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2

  按照《**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25号),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90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皂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20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征途手机版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139号),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大唐将军烈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3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把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从去年以来,会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全面排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加大清理纠正力度,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6月至11月,全市共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97万户、6.49万人,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831户、6109人,新纳入低保1861户、5093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78户、130人;排查重点对象3.02万户、6.32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686户、1415人,新纳入特困对象207人,临时救助908人次。通过主题教育期间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聚焦困难群众切流程管控身利益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通过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累计开设低保信息公开网址11个,设立投诉举报热线11个,通过群众信访、门户网站、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对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截止到10月底,已办理或处置22件,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加强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总结和案例收集分析,每月收集到县市区上报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截止到11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9条,查处通报农村低保失职案12起,有1名乡镇民政干部、11名村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没有及时上报死亡对象信息,造成低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救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

  三、规范完善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一)强化资金监管,封堵社会救助制度漏洞。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针对县市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有关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跑好“最先一公里”。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金等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二)认真自查梳理,规范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教助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霸气的签名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纠偏率达到了100%,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填充前景色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加强对整治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指引,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农村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部署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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