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PS: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
双发飞机延伸航程运行:ETOPS (Extended Twin-engine OPerationS)
ETOPS是国际民航管理机构专门为了保证双发飞机安全飞行而提出的一项特别的要求。当双发飞机的一台发动机或主要系统发生故障时,要求飞机能在剩余一台发动机工作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飞抵最近的备降机场(改航机场diversion airport)。这就是通常所说的ETOPS要求。比如,获得“180分钟ETOPS”就是指飞机单发失效的情况下飞往备降机场所规定的时间不能超过180分钟。这样就要求该飞机在航路选择上应满足要求。
ETOPS主要应用在跨洋飞行,因为此时可供选择的备降机场较少,如果没有ETOPS能力,意味着飞机需要选择尽量靠海岸线的航路飞行,以确保安全。简单而言,ETOPS能力越强,意外着航空公司可以利用双发飞机开辟更多的直飞跨洋航线。
ETOPS的目的是提供高水平的安全性,便于双发飞机不受先前限制的与四发和三发飞机一样续航。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
(一)精密进近: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提供方位和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二)非精密进近:使用全向信标台(VOR)、导航台(NDB)或航向台(LLZ,或ILS下滑台不工作)等地面导航设施,只提供方位引导,不具备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
(三)超障高(OCH):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测算高的基准,按照适当的超障准则确定的最低高。
(四)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中,以跑道入口的标高平面为基准规定的高,航空器下降至这个高,如果不能取得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必须开始复飞。
(五)能见度(VIS):白天能看到和辨别出明显的不发光物体或晚上能看到明显的发光物体的距离。
(六)跑道视程(RVR):航空器在跑道中线上,驾驶员能看到跑道道面标志或跑道边灯或中线灯的最大距离。
(七)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机场适用于起飞或着陆的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如果需要应包括云高;
目视飞行
仪表飞行(精密和非精密)
对于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或/和跑道视程(RVR)和决断高(DH)表示;
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最低下降高(MDH)和云高表示。
(八)精密进近和着陆运行类别举杯邀明月打一礼貌用语
Ⅰ类(CATI)运行:决断高不低于60米(200英尺),能见度不小于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Ⅱ类(CATⅡ)运行:决断高低于60米(200英尺),但不低于30米(100英尺),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A类(CATⅢA)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不小于20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B类(CATⅢB)运行:决断高低于30米(100英尺),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小于200米,但不小于50米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ⅢC类(CATⅢC)运行: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十一)无障碍区(OFZ):由内进近面、内过渡面、中止着陆面和部分升降带所包围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除少量规定的项目外,没有任何固定的障碍物穿透。
(十二)机场机动区: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区域,不包括停机坪。
(十三)机场活动区:机场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滑行的区域,包括机动区和停机坪。
(十四)机场控制区: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受到限制的区域。
(十五)排灯:紧密地排在一条横线上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航空地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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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灯的失效:当由于某些原因,光束偏离规定的垂直或水平方向或平均光强低于规定的新灯平均光强的50%时,该灯即为失效。
舒服音乐(十七)灯光系统的可靠性:指全部装置在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运行,并且该系统维持在可用状态的概率。
飞机进近类别的定义
根据批准的航空器最大着陆重量,以着陆形态的失速速度的1.3倍将航空器分为ABCDE五类。一般一种航空器只能属于一个类别,当航空器需要以大于该类别速度范围上限的速度机动时,则自动升级到上一级类别。
A类-指示空速小于169km/h(91kt);
B类-指示空速169km/h(91kt)或以上但小于224km/h(121kt);
C类-指示空速224km/h(121kt)或以上但小于261km/h(141kt);
D类-指示空速261km/h(141kt)或以上但小于307km/h(166kt);
E类-指示空速307km/h(166kt)或以上但小于391km/h(221kt);
【失速速度:飞机的升力系数随飞机迎角的增加而增大。当迎角增加到某一数值后,升力系数不升反降,导致飞机升力迅速小于飞机重力,飞机便很快下坠,这种现象称为失速。】
燃油
每次航班起飞前签派员和机长必须确认,飞机装载的燃油量必须足以完成计划的飞行航段、航线机动、以及计划的备降航段、等待航线的耗油量。
(1)地面燃油消耗量
包括起飞前启动发动机、滑行,及辅助动力装置消耗的燃油量。
(2)航段耗油量
用于起飞、爬升到巡航高度、巡航、下降及进近并着陆使用的燃油量。
(3)航线机动油量
用于不能按飞行计划的巡航高度或航迹飞行,而产生的变更,预报高空风值的偏差,或其他航线飞行所无法预料的情况。航线机动油量以下降顶点燃油流量为基础,计算整个航程的总飞行时间10%的油量。
(4)备份油量(备降油量和等待油量之和)
备降油量
金融包括哪些行业飞往备降机场的油量,包括在目的地机场复飞、爬升、保持远程巡航速度巡航、下降至备降机场,在备降机场进近和着陆的油量。
等待油量
国内飞行在备降机场上空后,还能以正常巡航消耗率飞行45分钟的油量。国际飞行在备降机场上空450米,标准温度条件下以等待速度飞行30分钟的油量。
(5)额外油量
国内航线燃油政策
国内飞行,签派放行飞机或使飞机起飞时,该飞机应载有能够完成下列飞行的足够燃油:
(1)飞往被签派的目的地机场;然后
(2)飞往签派放行单中目的地机场的最远备降机场并着陆;
(3)还能以正常巡航燃油消耗率飞行45分钟。
国际和地区航线燃油政策
国际和地区航线飞行,必须为目的地机场选择至少一个备降机场签派放行飞机或使飞机起飞时,该飞机应当载有能够完成下列飞行的足够燃油:
(1)飞往目的地机场并在该机场着陆;
(2)以下降顶点燃油流量为基础,计算整个航程的总飞行时间10%的油量;
(3)然后,飞至签派放行单中指定的最远备降机场并着陆;
(4)以等待速度在备降机场上空450米高度上,在标准温度条件下飞行30分钟。小鸟的家
机场
高高原机场:海拔高度2438m(8000英尺)及以上的机场。
高原机场:海拔高度1500m(4922英尺)及以上,但低于2438m(8000英尺)的机场。
特殊机场(符合下列因素之一):
(1)机场位于山谷、山腰或山顶,周围地形复杂;
(2)进近助航设施或进近程序不标准;
(3)机场标高1500m(4922英尺)及以上,且导航设施只能提供非精密进近程序;
破裂的天空
(4)当地气象条件异常;
(5)具有异常特性或性能限制;
(6)机场只有单一的导航设施和程序;
(7)无合适的目的地备降机场,需要航线上选择一预定点飞往备降机场;
(8)需要制定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
(9)因受地形限制,机场只有单向着陆的跑道,需要制定一发失效的决断高度/高、最低下降高度/高或为低高度复飞制作专门的复飞应急程序;
(10)因地形原因导致非标准的进近着陆程序和起飞离场程序;
(11)机场标高2438m(8000英尺)及以上。
形成运行计划的依据由定期航班、非定期航班和非盈利飞行(训练飞行、试验飞行和调机飞行)组成。
运行控制的优先顺序为:专机飞行、特殊或紧急任务飞行、定期航班、非定期航班、训练飞机。有重要客人的航班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优先。
大面积航班延误
大量航班延误在同等的条件下,航班放行顺序:
(1)专机、特殊任务;
(2)重要旅客航班;
(3)有宵禁等时间限制的航班;
(4)国际航班;
(5)大型、宽体客机(按旅客人数);
(6)基地进出港衔接航班;
(7)航班出港时间顺序;
(8)机位的远近等。
飞机性能
飞机性能分析包括机场和航线的适航性、飞机起飞着陆性能、起飞应急程序、航线分析、航线安全性、延误运行(ETOPS)分析、飞机性能监控和载重平衡等方面。
起飞:飞机从开始滑跑至离开地面爬升到35英尺高度并达到起飞安全速度V2的过程;
起飞距离:飞机从开始滑跑至爬升到35英尺高度所通过的水平距离。
起飞滑跑距离:飞机从开始滑跑至离地经过的距离;
可用起飞滑跑距离(TORA)Take-off Run Available
适宜于飞机起飞时作地面滑跑使用的跑道长度。
可用起飞滑跑距离TORA=跑道长度RWY -跑道末端内移
可用起飞距离(TODA)Take-off Distance Available
可用起飞滑跑距离加上净空道的长度。TODA=TORA+净空道长度CWY。
乱雨纷纷可用加速停止距离(ASDA)Accelerate Stop Distance Available
可用起飞滑跑距离加上停止道的长度。ASDA=TORA+停止道长度SWY。
可用着陆距离(LDA)Landing Distance Available走进你的世界
适宜于飞机着陆时作地面滑跑使用的跑到长度。
可用着陆距离LDA=RWY-跑道入口内移
跑道有效长度
从跑道进近端得超障面与跑道中心线的交点至跑道最远端的距离。
超障面:
与水平面成1:20的斜率从跑道向上倾斜,与跑道周围规定区域内的所有障碍物相切或越过其上的平面。
几种起飞速度
决断速度(V1)
起飞过程中,临界发动机停车时,驾驶员可选择继续起飞或中断起飞,决定继续起飞或中断起飞的临界速度成为决断速度。
抬前轮速度(VR)
飞机开始抬前轮的速度。在该速度抬前轮可使飞机在起飞终点达到高于起飞表面35英尺的高度并能使速度达到起飞安全速度,抬前轮速度不小于决断速度也不小于105%*空中最小操纵速度。对给定的条件(飞机重量、飞机构形和环境温度等),继续起飞和全发起飞均使用相同的抬前轮速度值。
起飞滑跑过程中,飞机前轮离地时的瞬时速度。
起飞安全速度(V2)
起飞终点应达到的速度。为保证安全,起飞安全速度不小于1.13倍失速速度和1.1倍空中最小操纵速度。
起飞安全速度又称起飞爬升速度(Takeoff Climb Speed),用符号V2表示,是当飞机在一发失效时达到离地面上空35英尺时应达到的最小爬升速度,以校正空速表示,由申请人选定,以提供按FAR/JAR 25.121(b)所要求的爬升梯度。此外,起飞安全速度不得小于和VR加上在飞机达到高于起飞表面 10.7米高度时所获得的速度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