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十六篇】

更新时间:2023-05-15 13:41:55 阅读: 评论:0

校长,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十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

  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宏观大背景的演变,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多次变革,总体来说可分为七个阶段:1950-1956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这种体制下,校长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并负责学校内部的所有工作,代表学校直接向政府负责;1956-1961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校务委员会的职能未能完全体现;1961-1966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和校务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再由校长执行,这种体制是在前一种体制上的改进,既充分发挥了党委的统一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兼顾了校长的作用和行政系统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办学效益;1966-1978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战线受到了严重冲击,高校的领导体制混乱,在1971年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取消了校长的存在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否定和破坏了党委的集体领导;1978-1985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责任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党委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增加了校长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行政问题上主要由校长负责,但这种体制导致正副校长都对党委负责的错误理解,没有明确校长的职责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政不分的状况;1985-1995年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存,在1989年“六四风波”之前多数高校试行校长负责制,之后则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居多;1995年至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纵观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历史沿革,不难看出,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演变同中国共产党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这也证明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艰辛探索的必然结果,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实际的不二选择。

  中外大学领导体制对比

  比较国内外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各高校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具有自己特色且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总结起来,当前世界各高校的领导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英德等欧洲国家主要实行“代表校内各方权利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欧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的权力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和财政预算,推选校长和副校长,再由校长、副校长和一名政府任命的常务秘书组成校长委员会来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日本主要实行“政府任命的校长负责制”,即“日本模式”,其国立高校的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负责人,由政府直接任命,依法管理学校的事务,但有关大学的重大事务校长必须提交校务会商议;美国高校主要实行“代表校外利益集团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被称为“美国模式”;此外便是中国实行的&ldquo竞业协议模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中国模式”。本次我们主要对中美高校领导体制进行对比分析。

  从中美两国高校领导决策体制的基本要素上看,美国高校的权力机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高管理者,高校董事会依据法律框架统一构建,是大学的法人机构,其权利的行使主要受法律约束;我国的领导权利属于高校党委,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我国高校的权利机构受到法律和政治两种框架的制约。从权利机构的产生方式上看,美国公立高校董事会成员以行政管理及其委任人员居多,多以任命产生,而私立大学董事会成员中校外成员占多数,可包括企业首脑,商业名流及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我国公立高校的领导决策系统成员多以任命选举产生。从职权范围来看,美国高校董事会抓大事,如学校重要人员任免、财产地产处理及学校的治理等,校长管具体校内事务;我国高校党委对学校进行宏观领导,而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则由校长来负责。在决策机制上,中美两国高校均通过“会议决定”的方式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但是运作机制却不同,美国高校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将行政与决策分开;我国高校则采取党委下设工作机构的运作方式。

  综合分析中美高校的领导决策机制,发现其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上存在差异,美国高校理顺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核心原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协调各方力量,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办学的坚持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如何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推进法制建设,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二,在治理与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我国高校采取党政领导下的法人(校长)负责制,美国高校采取的是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要素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明确党委在高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校长在学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体制之中,党委领导是核心要素。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的来说,党委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抓决策、抓监督、抓党建三个方面,以此总揽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其次,校长负责是关键因素。校长是学校全部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落实党委领导相关事宜的关键。党委领导一般是宏观性、方向新、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体现在学校的具体事项中,是中观、微观且操作性较强的。《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校长的职权,包括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及解聘教师以及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校长负责的事务十分详尽具体,主要负责把党委的决议转化为具体的行政行为。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高效运行的另一个关键是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的协调,高校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这便会难免领导和行政工作之间的冲突和交叉,如不能及时做好协调,对于高校的平稳发展会有很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度,只有双方目标一致,职责明确,相互支持,及时高效沟通,才能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协同推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33次提及“法制”,19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列为第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目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顺高校外部关系,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从以往的高校治理实践中可以看出,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有助于有效防范权利专断,避免高校治理异化为贯彻个别意识主导下的“工具”,从而违背高等教育规律或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对于高校治理而言,应该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首先,随着高校治理实践的推进,各项有关的制度规范必须不断完善;其次,与高校法制有关的规则并非是高校管理者进行治理的工具,而是治理的准则,任何主体均应处于规则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严格执行依法治校是解决当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关键,同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内涵应该是依法领导,高校党委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理念在高校内部的实行。

  严格执行依法治校,高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该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这就要求包括党委和校长在内的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以身作则,依法依章办事;第二,依法治校应该加强对权利的规制,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规范各权利机构的运行机制,协调好政治权利、行政权利,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善各权利机构的合理配置,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三,依法治校必须遵循正当程序,高校各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等,最大限度地保障有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综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而依法治校是为了完善这种体制而存在的规范,只有遵循规范来践行体制,将这二者合理融合起来,才会更有利于我国高校的长远发展,为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助力。

  新时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运行机制体系探索

  通过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的以上几点探讨,结合新时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我们做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首先,明确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如前文所述,“党委领导”一般都是宏观的、方向性的、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表现为中观的、微观的、具体且操作性较强的领导。“校长负责”是对“党委领导”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产生绩效的关键,但“校长负责”并不是“校长执行”,校长在解决学校的重大问题时享有重要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因此,高校党委和校长均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党政的职责做好分内之事;党委要支持和尊重校长独立行使职责的权利,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校长需要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不能削弱更不能脱离党委领导。但是由于高校的管理工作存在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在一些校内事务的处理上很难完全理清是党务还是行政工作,面对这样的具体事务,就要求党委和校长之间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处理。因此,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双方要始终保持目标一致,相互支持,同时明确各自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一体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在明确“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二者关系的同时,还应加强学校内部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是高校的领导核心和战斗指挥部,对于高校的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好领导班子,并选好班长;其次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一个领导组织有力,职能分工明确,综合素质过硬的高校领导集体才能保证高校平稳快速发展。

  其次,健全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在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需要分别研究制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二者的定位。首先,要明确议事决策主体,保证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其次,要规范相关程序,以程序性制度建设来规范整个议事过程;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调研和咨询制度,切实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议事决策机制。

  要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需要充分完善协调运行机制,这就要求班子成员及时就相关工作展开沟通交流。因此,高校需要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书记与校长、书记校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协商机制,以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最后,加强高校制度章程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等学校的生动体现,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高校内部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高等院校依法治校的实现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各学校内部制定的法规,目前我国高校治理主要依据的法律是《高等教育法》,高校党政之间的活动要切实按照法律要求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面实行依法治校的核心是确保三面射谈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高等教育法》对于校长的职责规定得比较具体,为校长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其对高校党委的职责规定过于概括、抽象、模糊,使得党委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高校内部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在《高等教育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且易于操作和执行的条例和制度。此外,全面实现依法治校,还需要在《高等教育法》的框架下制定各种符合学校实际的其他规章制度。高校制度章程的建设涉及到广大在校师生和学校员工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制度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群策群力。加强和完善高校内部制度章程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高校党委和校长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2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工作负全责。

  2、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3、确定学校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和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义务劳动等工作。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5、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并给与指导。

  6、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全体学生会。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班队工作。

  8、领导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完成达标任务。

  9、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

  师的工作环境;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廉洁从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3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公司重整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4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

  第二章党委职责

  第四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依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领导学校人才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第三章校长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党委的决定,任免科级干部,提出副校长分工意见。

  (四)负责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与解聘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负责学校基建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基本工作原则与要求

  第九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除此之外的日常工作,由个人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学术组织以及专家、教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其他行政领导也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共同承担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依法履行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协调,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团结协调方面负主要责任,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

  第十二条  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行政工作由校长主动与党委书记沟通,自觉做到主要事项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第五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群众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问题。

  (三)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大会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其他主要内容。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计划及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的借贷、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九)土地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产的征收、租借和处置,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十一)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住房、医疗、校内津贴等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二)学校安全稳定中的重要问题。

  (十三)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

  (一)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须事先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见。

  (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在研究重大问题时,与会领导应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集思广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作出决定后,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领导成员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四)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党委会

  (一)党委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的周五上午,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校级干部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邾城题,由主持人确定其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四)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就会议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五)需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问题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人员一般为党委委员、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

  (一)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有关事项,对落实党委决议提出实施意见。

  (二)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周五的上午,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承担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参加。校长不能出席时,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主持人可决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三)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

  (四)校长办公会召开前,重要问题要与党委书记沟通。会议召开后,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作出的决定向党委通报。

  第十七条  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达与会人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八条 凡行政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应在15日内列入议题。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行政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林晨耀。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6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7

  改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此乃我国办好基础教育的最大制度优势和政治底气。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全面加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如何加盟网店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可以说,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长负责制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环境已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的基础教育需在全球化竞争中彰显其时代使命与价值。在此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赋予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党的领导是一种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创新作为、止于至善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和主导着新中国基础教育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未来发展变革都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坚持党对学校管理的全面领导,需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一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试行学校校长书记一人担两职、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二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

  党组织要监管好规划、招生、人事、经费等学校大事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认识问题,更是行动问题,要切实把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横到边”是指学校事务无论大小、主次、轻重都要彰显党的领导,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事务决策等方面不留空白。党的思想引领不能只体现在主题班会、思政课堂上,还要落到教研组等组织中去。“纵到底”是指党要十分重视学校组织的系统建设,着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中层干部选任、校长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学生—教师—年级主任—副校长—校长”管理体系,保证学校组织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能凸显党的全面领导。“全覆盖”强调要真正贯彻面向人人的办学治校施教理念,落实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承诺。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党组织要管好学校大事。发展规划上,党组织要有理性判断和前瞻性思考,站在战略高度规划学校未来,引领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招生政策上,党组织需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监管学校不得通过笔试、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作为招录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不得违规争抢生源,不得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人事管理上,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举措:一是要统筹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三培养”机制,把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把党员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学校管理者,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能力高的党员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由党组织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按照规定任免中层干部,依程序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保证党组织在人才干部选用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费使用上,党组织要协调统筹,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和增长;加强预决算管理,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校经费使用内部稽查、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使用需请示党组织成员,全程审计;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加大经费使用考评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经费使用监管制度。

  党组织要统筹好编制、权责关系等学校难事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党组织还要管好当下学校面临的难事。

  当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常常受到外界因素干扰,一些部门和机构对学校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压力和负担。面对这类问题,校长常常“人微言轻”,需要党组织跨组织、跨部门、跨单位统筹协调,凝聚政府、社区、家庭多方力量,更好地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目前部分中小学仍存在教师总量缺编、结构性缺编、非教学人员“占编”、教学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导致一线教师数量不足。对此,党组织可发挥统领协调作用,积极协领各类组织对编制问题开展访查研究,厘清问题症结,不让编制捆住教育发展的手脚,鼓励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跨层级跨边界协调处理编制问题。同时,以观念转变引领制度创新,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制度,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始终不断向前发展。

  对于涉及学校不同部门交叉的工作,党组织要捋顺交叉事务管理流程,做好监督检查、沟通衔接的工作,对于尚无部门负责的融合课程等,要前瞻性地捕捉和指导。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需要把握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权责关系。党组织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书记是学校党组织工作负责人,需负责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兜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党组织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领导力,加强对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常规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校内和校外,推动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提升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统筹能力,整合利用优质资源,化解困境与难题,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建设,全面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8

  我国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起始于1985年5月27日,定义界定为“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校长职权行使规定,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新举措,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建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党的建设水平,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党组织及校长对于《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段领悟,在整体把握的前提下,抓住重点和创新点,明确党组织是学校领导的核心,起到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

  学校要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目标,通过党建活动平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校长在学校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遵守法规制度,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地开展工作,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小学校要以此《试行》为新的起点,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焕发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团结奋进,脚踏实地,努力创新,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明确“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目标,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交出高分答卷。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三、目标定位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0

  今天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教育的根本问题:“为谁培养人,培养怎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中国的教育就是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保证,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在绵竹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确保党组织把好学校办学方向,管好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做好学校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抓好党组织队伍和行政班子,带好全体教职工队伍,保证学校发展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我们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创建全国乡村典范学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建带动团建、队建作用;我们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素质修养,建设一支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理想信念、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我们要抓好“博雅”德育教育,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把爱党爱国教育深刻融入到学校教育之中,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并不是说校长就有权自行决定学校各项工作,校长的工作,是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各项工作,遇到学校重大问题,首先要经过党组织讨论集体决策,达成共识后,由校长组织执行。根据本《意见》,我们学校党组织设置是支部,支部书记和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弄懂弄清党对学校发展的领导作用,有重大决策或遇事,要先由支部讨论决定,达成共识,再提交行政会讨论如何贯彻落实。校长观念和依法治校的方式、流程要发生转变和改变。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2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可以说,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长负责制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环境已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的基础教育需在全球化竞争中彰显其时代使命与价值。在此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赋予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党的领导是一种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创新作为、止于至善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和主导着新中国基础教育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未来发展变革都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坚持党对学校管理的全面领导,需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一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试行学校校长书记一人担两职、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二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3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北京婚姻登记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巴洛夫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及各级教育大会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两组织”职责

  1.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干天蝎座男生性格特点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等问题;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打造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学校行政组织主要职责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注学生发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综合质量;负责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培育校园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1.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党组织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按要求配备副书记,协助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80%。团队负责人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党建办。

  加强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可靠、师德师风过硬、能力素质精良、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教师队伍,推行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教学管理人员“三培养”模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2.构建立德树人机制

  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问题征求党组织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德育活动的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关爱学生、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完善沟通协商制度,建立书记、校长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重大问题,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

  党组织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制度,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学期末,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学校校长必须就综合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等向教职员工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加强考核与督查,各级党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现代学校治理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较大权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抓此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市教育局党委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宁乡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宁乡市教育局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保障。中小学校要完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优秀党建论文与优秀业务论文同等效应。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3.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宣传典型,在全市上下逐步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格局。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5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结合自己对文件学习和工作实践,就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深刻认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

  (一)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时代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九个坚持”,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应发挥领导作用的要求。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党中央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现了时代要求,中小学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落实。

  (二)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要求。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标和重要任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按照总书记指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正确理解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设计

  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成长难题校长负责制是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新型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演历大致经历了六种形态:1953年,我国中小学实行了“校长责任制”。到了1957年,我国开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实质可以说是党支部负责制。到了1963年,实行了“地区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中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地区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学又实行了“革命委员会制”,替代了校长负责制。1978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小学校实行的第七种领导体制形态,需要我们坚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确把握理论阐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态度积极落实。

  从概念上来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的学校领导体制。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理解。

  (一)明确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学校党组织是干什么的?《意见》表述:“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一表述明确了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机构,《意见》规定,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组织讨论决定,这里有三个主要含义:一是学校党组织是集体领导,决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不允许个人专断。二是学校党组织是一个领导集体,其核心职责在于领导而非管理。党组织领导学校不是具体管理学校,必须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权。三是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群团组织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二)明确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校长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的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校长职责,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切实实施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行使管理权力。二是校长是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对决策结果负责。

  (三)明确党组织全面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是党组织领导,关键是校长负责,制度设计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党政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好。

  三、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几个问题

  一是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定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因此,中小学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最终要达到用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建设学校党政团结协作的关系。我觉得总体上把握三点:一是靠制度。比如,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明确了,书记的职责也要明确;原来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现在党政联席会没有了,具有决策功能的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应建立起来;还有,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非常重要,通过制度切实保证党政主要领导能及时交流思想,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特别是个别酝酿的环节,在会议议题、决策事项、观点立场等方面要严谨严肃做好会前酝酿,确实体现互相支持,体现主动性。二是靠纪律。上级组织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要加强考核和评议,要加强巡察监督,落实组织纪律的要求,体现落实的纪律约束。三是靠情怀和党性。教育事业是千家万户的事业,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事,是老百姓急难愁盼所在,任何时候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都要把个人的利益、好恶和情绪置于师生家长、国家和事业之后,要把办好学校、为国家多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任务摆在最前面,有了这样的情怀和格局,党政协调配合遇到困难时,都会自行解决好。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见》的深入领会。在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央的顶层设计,是一项重要改革,尽管《意见》全面细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机制和方法,但受旧管理观念、管理方式的影响,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内涵和理论诠释显得极为重要,只有党组织、书记、校长正确领会和把握了《意见》的精神,才能保证实践和行动的正确。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篇16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组织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组织构架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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