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发音及语法nshè这是一个中文单词,意思是建立、设置或展示,或创建新业务或增加新设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冬阴功汤都放什么食材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real电影在线观看签名):党员(签名):
年月日
根据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为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是以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严格自律的同时,抓好配偶、子女和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与民政工作和建设目标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2.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和规定。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以及各项廉洁规定。全年集中组织廉政方面的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并有学习记录。
3.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政绩观,特别要加强党员干部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规范从政行为。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不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车改管理、工作日午间禁酒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白羊座星座图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不得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发放各项业务费、手续费、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上交、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权力阳光运作水平。
5.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把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作为创先争优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机关效能提速增效,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时间不准在网上游戏、聊天、炒股、炒基金等。
6.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自觉遵守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的各项规定。
7.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履行本责任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对照《扬中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以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参加述职述廉活动,并于本年度12月底前向局党组报送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8.主动协助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当年本科室(单位)人员无被投诉案件及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本责任书履行情况,由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科室、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于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市廉政建设规定》等文件实施责任追究。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以及有被投诉事实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和调离等形式,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当年本科室(单位)人员有被投诉事实的、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明查暗访到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教育,限期改正。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考核测评连续两年位列末位的,且在年终测评中不满意票达30%以上的,其科室负责人视同自动免职,该工作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或组织安排。
为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领导班子、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更加富裕美丽的幸福**提供有力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特制定下发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各股、处、所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股、处、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承担监督责任。
2.抓好县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见、落实监督责任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研判形势、部署工作,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党员履责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确保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3.突出问责,加强“一案双查”工作,健全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4.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规党纪行为。
6.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惩处的重要内容。
7.深入研究“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警惕各种弄虚作假、变相变通、隐蔽隐藏的现象,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违毛笔草书字帖欣赏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定期通报情况。
8.认真贯彻在福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党风和优良传统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优秀传统,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责任追究
各股、处、所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检查落实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检查考核、专项治理等工作,不主动配合,不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被动应付的;
3.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批转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应付、拖延,使案件和问题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的;
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
5.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分解,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检查,问题不整改,导致发生大案要案的;
6.故意隐瞒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向上级、纪委报告,不查处的,或为有关责任人员开脱、袒护、甚至包庇的;
7.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人为制造办案障碍的;
8.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三、其他事宜
1.各股、处、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各股、处、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应于12月15日前向县司法局作出书面专题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3.县局要加强对各股、处、所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各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县局将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股、处、所负责人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
**县司法局
20XX年*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按照中央和省、市和我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 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全力支持查办案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6贝母汤.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防止独断专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8.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9. 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上级巡视机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认真查处和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 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年不少于2宗祠对联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赴各种联系点督导工作、开展调研时必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必提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年底听取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办案,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重要工作情况作出明确批示指示,全年批示不少于3次;年底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报告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 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 加强检查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太空探险,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4. 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 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述廉制度、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约谈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年底,由局党委领导带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执行本责任书情况应当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单位进行评议。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创造良好环境,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副校长、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勤政、廉洁从教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权谋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跑官,不要官;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取敛财。
4.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管理严格,收支规范。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执行对待特困生的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作、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
7.全面推行校务、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人事、财务、招生、职称、工资、食堂、收费、考勤、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8.干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到校办企业或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9.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款接待,不挥霍浪费;精简会议,不借开会之机赠送礼品或纪念品;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公款旅游;不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结合年度党员干部廉政承诺、述诺及鉴定工作对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情况年底进行统一考核、统一评定,考核结果分别计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20年2月10日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3.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4.作为xxx局党风廉政芋丝糕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责和主动意识,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狠抓落实。
5.履行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带头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6.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财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r税率计算dquo;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局主要负责人:局班子成员: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分管领导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纪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成长作文500字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市政办纪检监察组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科室(单位)的责任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2.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局党组“二十条”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3.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引导本科室(单位)所属人员确立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守住廉洁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结合工作实际,自觉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化解或降低廉政风险。
6.结合本科室(单位)职能任务,抓好人员管理、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7.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8.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对所属人员至少进行2次廉政教育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9.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2021党风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文发布于:2023-05-12 07:03: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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