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报告的文章1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第一位老师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 。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乡两级党代会代表;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暂停执行职务的市、乡两级党员人大代表;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政协委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技术培训方案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一)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党员人大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三)党员政协委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四)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排查清理工作。
(一)党员自我确认。9月30日前,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党员自我确认2013年以来是否存在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填写《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自我确认情况表》(见附件1),10月8日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至镇党建办。对主动承认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从轻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拒不认错的,经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部门联动核查。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1-4列,见附件2),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司法所按照有关信息对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5-6列,见附件2)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汇总后报镇党建办。此项工作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
(三)分类提出意见。2016年10月24日前,根据梳理的人员信息,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进一步甄别核实存在问题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身份、党员身份以及是否受到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其中,党员“两代表一委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人大办、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1-2〉);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3-4〉),建立相关台账,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依规依纪处理。2016年11月7日前,根据排查情况和核实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人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镇纪委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镇党委负责办理。党员个人若对处理事由有异议,可由司法机关个别复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特别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要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准确把握处理政策,严格落实处理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排查清理工作经得起检验。要严肃保密纪律,清理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四、强化工作责任。排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镇纪委将对各支部排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排查清理工作不力、红烧肉炖土豆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乡两级党代会代表;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暂停执行职务的市、乡两级党员人大代表;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政协委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一)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党员人大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樱花花语是什么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三)党员政协委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四)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排查清理工作。
(一)党员自我确认。9月30日前,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党员自我确认2013年以来是否存在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填写《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自我确认情况表》(见附件1),10月8日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至镇党建办。对主动承认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从轻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拒不认错的,经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部门联动核查。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1-4列,见附件2),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司法所按照有关信息对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5-6列,见附件2)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汇总后报镇党建办。此项工作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
(三)分类提出意见。2016年10月24日前,根据梳理的人员信息,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进一步甄别核实存在问题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身份、党员身份以及是否受到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其中,党员“两代表一委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人大办、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1-2〉);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3-4〉),建立相关台账,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依规依纪处理。2016年11月7日前,根据排查情况和核实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人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镇纪委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镇党委负责办理。党员个人若对处理事由有异议,可由司法机关个别复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特别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要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准确把握处理政策,严格落实处理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排查清理工作经得起检验。要严肃保密纪律,清理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四、强化工作责任。排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镇纪委将对各支部排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排查清理工作不力、敷衍马字书法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园区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情况,我委对各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开展了梳理排査,现就我委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我委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制定了《园区党工委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党委成立了排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园区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排查工作。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以后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排查,对印发之前发展的党员进行抽查。
二、梳理分析与管理
园区党工委对照通知所列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重点排查了党工委成立后新发展党员情况。一是通过查阅党员档案7份、相关会议15次、谈话记录等当时,进一步核实党员资料信息等相关档案,发展程序符合程序,未发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现象;二是要求非公企业党支部建立支部党员台账,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制定专人负责管理。目前,组织关系转入园区党工委的所有党员信息已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工作中,由于非公企业党员中有不少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导致排查清理工作不能全面覆盖,部分党员的档案未能查看。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按要求、按程序新发展党员,确保按时间按进度高质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作,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做好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等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园区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情况,我委对各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开展了梳理排査,现就我委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我委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制定了《园区党工委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党委成立了排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园区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排查工作。对20X微党课讲稿X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以后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排查,对印发之前发展的党员进行抽查。
二、梳理分析与管理
园区党工委对照通知所列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重点排查了党工委成立后新发展党员情况。一是通过查阅党员档案7份、相关会议15次、谈话记录等当时,进一步核实党员资料信息等相关档案,发展程序符合程序,未发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现象;二是要求非公企业党支部建立支部党员台账,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制定专人负责管理。目前,组织关系转入园区党工委的所有党员信息已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工作中,由于非公企业党员中有不少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导致排查清理工作不能全面覆盖,部分党员的档案未能查看。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按要求、按程序新发展党员,确保按时间按进度高质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作,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做好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等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区委组织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进行了排查清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我镇把此次清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和镇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清理工作。
二、严格政策,认真排查清理。按照排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分两步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对中共新墩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129人,新墩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党员代表35人,新墩镇出席中共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新墩镇出席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及在我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1人(王斌)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对全镇1213名党员受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我镇无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无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无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在清理排查过程中,镇党委积极与人大、纪委、司法、派出所紧密配合,积极衔接核对,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下一步清查计划。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代表、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受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党员队伍纯洁。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乡两级党代会代表;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暂停执行职务的市、乡两级党员人大代表;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政协委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一)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党员人大代表。重点浙工大研究生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三)党员政协委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四)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抒情诗句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排查清理工作。
(一)党员自我确认。9月30日前,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党员自我确认2013年以来是否存在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填写《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自我确认情况表》(见附件1),10月8日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至镇党建办。对主动承认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从轻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拒不认错的,经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部门联动核查。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1-4列,见附件2),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司法所按照有关信息对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5-6列,见附件2)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汇总后报镇党建办。此项工作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
(三)分类提出意见。2016年10月24日前,根据梳理的人员信息,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进一步甄别核实存在问题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身份、党员身份以及是否受到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其中,党员“两代表一委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人大办、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1-2〉);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3-4〉),建立相关台账,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依规依纪处理。2016年11月7日前,根据排查情况和核实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人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镇纪委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镇党委负责办理。党员个人若对处理事由有异议,可由司法机关个别复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特别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要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准确把握处理政策,严格落实处理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排查清理工作经得起检验。要严肃保密纪律,清理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四、强化工作责任。排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镇纪委将对各支部排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排查清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7月25日至27日,国网皋兰县城郊供电公司积极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工作。
该公司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清理工作,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高度认真对待,及时部署,并以此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排查清理中,相关人员认真对照上级要求的清查对象和清查时限,对全体党员身份逐一进行甄别,重点清查了有无党代会代表、建司以来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情况,对一些情况模糊的线索,及时向单位老党员、老求证,特殊情况向社区和公安机关进行查询。
截至目前,该公司完成所属3个党支部84名党员违法违纪排查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排查,该公司没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党员队伍纯净,党的纪律和管理得到加强,为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基础。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根据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石棉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一、主要做法 安排我乡党务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次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手续;二是建立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发展农村党员台账;三是严格对照台账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如实填写《宝兴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四是根据排查结果填写党员档案专项清理台账。 二、工作成效 经过排查,了解到我乡农村党员档案情况为:2014年5月以后新发展农村党员共23名,组织部档案室中实际有档案的仅有9人,按照《宝兴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排查清理了9人的党员档案,经排查,党员档案中存在14个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具体明细如下: (一)共性问题。 1.党组织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未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或谈话记录不完整。(纪实表序号3)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支委会讨论,或未报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用巧夺天工造句成筱。 3.未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纪实表序号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4.确定发展对象未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或未向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5.未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或相关工作流于形式,必要的函调、外调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未开展。(纪实表序号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6.政治审查未形成结论性材料。(纪实表序号1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7.发展对象未参与集中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3天。(纪实表序号1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8.基层党委未履行预审程序。(纪实表序号12)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9.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纪实表序号1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 10.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没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纪实表序号1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1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纪实表序号1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陈玲。 12.党委未按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纪实表序号2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欧小瑞。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填写不规范。(纪实表序号2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14..相关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未归档。(纪实表序号2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二)个别问题。 1.入党申请书递交的党组织不合规定,党组织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异地发展党员。(纪实表序号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李海波、王星星。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1周年。(纪实表序号7)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郭刚鹏、李海波。 3.基层党委未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纪实表序号1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4.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纪实表序号2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三)其他问题。 部分党员在党建系统导出名单上有姓名,但未见档案资料。 四、意见建议 1.组织部档案室无退役党员相关党员资料。建议规范党员转党组织关系时档案转接程序,经组织部严格审核后,统一档案归属地。 2.结合“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党员资料归档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文件的通知精神,按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公司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队伍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目前,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均为在职党员。现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均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间力量,2名党员后备力量均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二、组织发展工作概况
公司党支部支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按照“坚持按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并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培养和考察工作。
为了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管理工作,党支部支委会十分重视队伍建设,规范确定和培养程序,发展工作力求关口前移,重点突出一个“早”字,即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切实加强日常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对优秀的一线职工和业务骨干,积极主动的加以引导,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基础。坚持把教初中生不想上学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做到成熟一个、培养教育一个,按要求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吸收不合格对象入党,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公司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和保证党员质量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四项要求:一是发展对象把握三高标准,即:思想觉悟高、工作业绩优、群众威信好;二是严格执行“四不发展”,即:培养时间不到位的不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组织“推优”或政审未通过的不发展;三是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不齐全完整或不规范的储备。
经公司党支部的严格把关和精心培养,公司的2名党员后备力量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储备和近亲繁殖的不良现象,从未发生储备人情党员,也没有发生党组织对长期不接受入党申请或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关门主义。
四、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
在自查中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入党积极性较弱;二是对党员后备力量的继续教育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由于公司党支部 在成立前,属于联合党支部,党支部组建时间段,存在工作经验缺乏,伴随着党支部在2019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变更,发展党员的材料已按原主管部门的要求整理齐备,由于多种原因和各种业务工作的交替进行和工作繁忙,导致了1名发展对象至今还未成为预备党员,请上级党组织按程序和规范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五、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党支部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是要加大在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定期举行党务工作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入党后备力量的培训,并长期坚持形成制度 。支委会定期组织检查党员发展各项材料,定期召开党员相关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发展党员违规违纪三十条本文发布于:2023-05-12 02:37: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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