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3篇

更新时间:2023-05-12 00:11:56 阅读: 评论:0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东江漂流和反腐败工作1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养蜥蜴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第2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XXXX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XXXX工作安排,现制定XXXX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

  XXXX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XXXX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XXXX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XXXX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XXXX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XXXX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XXXX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XXXX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3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给的英文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父爱如山作文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4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履职意识,明确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的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结合我行实际,现将宁都农商银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总行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总行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发展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喝茶为什么睡不着和省联社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宁都农商银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挂点支行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部室、各支行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XXX省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宁都农商银行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三)抓好作风建设

  8.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9.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要求,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干部员工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党风带动行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1.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12.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推进源头治理

  13.认真贯彻落实《XXX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赣发〔2014〕3号),结合宁都农商银行工作实际,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14.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

  (六)严格检查督促

  16.主要负责人要督促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支行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

  17.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挂点支行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七)做好带头示范

  1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20.年底向省联社党委、纪委和市辖区党组、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总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温小洪: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履责情况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和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每年至少为本单位的党员上1次党课。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宁都农商银行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4、与总行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7.对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

  8.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9.自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10.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总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总行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挂点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每半年约见分管部门、挂点支行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3.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报告,支持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4.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指导监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5.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员工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每季度向总行党委书记汇报1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第5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6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任务清单。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对县人大常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重要工作自行部署,重大问题自行询问,重点环节自行协调,重要事件自行监督。

  2、根据省委、省纪委、市纪委、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人大常委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组织的推进。

  3.定期主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配置,听取纪律检查工作报告,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配置。向县委和县纪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律检查组工作,加强事件检查处工作领导,支持纪律检查组履行监督执照问责,支持纪律检查组依法处理事件,及时排除检查处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机关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班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廉政党课、宣读事件通报、廉政教育注意等活动,组织参观警告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执行监督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通常。

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第7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过半年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现将我局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日常工作中。

  (二)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对照“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力戒懒政等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县委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就我局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讨论,目前已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 xxx案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工作地或者分管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坚定理想信念,打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分析

  今年以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建设还应加强,局党组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备,具体的考核指标不够细化,不能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没有完全形成良性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影响了全局层级紧扣、责任共担、同频共振的责任落实体系的健全。三是抓落实力度不够,在对局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总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对一些小毛病及苗头性问题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四是思维惯性、认识不够。近年来,局党组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但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出现了松懈,不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工作不愿担当,不敢负责,缺乏责任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程,按照廉政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切实做到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

  (三)抓好教育,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强化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维护净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深刻理解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党风廉政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服务,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第8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统一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加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有关职能股室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4、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中心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5、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6、改革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

  7、完善责任体系,改进检查考核方法,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8、局机关支部、办公室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

  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宣传教育责任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健全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讲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课至少一次。

  3、坚持和完善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作风建设责任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严禁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五)制度建设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

  3、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阳光使用权力;

  4、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明晰权力清单、明示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5、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聚焦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运行、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环节,列出责

  任清单;

  6、完善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七)监督管理责任

  1、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股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定期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八)示范表率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

  二、局党组书记的责任清单(一)组织落实

  1、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确定专题并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3、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管好班子

  1、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做到管事必须管人、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

  3、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有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三)带好队伍

  1、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全局干部队伍建设;

  2、以健全制度纪律约束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带队伍、抓队伍、强队伍;

  3、不定期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1、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2、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五)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的刚性约束;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带头依法办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一)落实分管职责

  1、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

  2、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并就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发表负责任的意见;

  3、针对分管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要具体批办查处。

  (二)强化工作指导

  1、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

  关,督促指导分管股室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

  2、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定期听取汇报

  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分管股室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日常监管

  1、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定期与分管股室及其负责人谈话,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

  2、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重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书记汇报。

  (五)自觉接受监督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9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形容思念的成语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生命手抄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狂人日记推荐语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雅宗兼次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第10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上半年,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自己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的三个科室的日常工作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推进“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履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组织推进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分管三个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与相应科室建立责任清单,并根据责任范围认真加以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起好表率作用,与分管科室一起共同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教育,把纪律挺在前头做到警钟长鸣

  上半年,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增强了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必胜的信心。并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讨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与分管科室人员个别谈心谈话两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高了科室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大局意识与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结合工作,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针对今年上半年突发新冠疫情,自治区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对党员干部廉洁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

  一是抓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等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自己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有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和反对奢靡之风等。

  三是结合自治区对聚通用工作要求,疫情下各单位复工复产及年初疫情期间网上办公等特点,强化政务数据与网络保障,确保廉政建设与工作同步完成。

第11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 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 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 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 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 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 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 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 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 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 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 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 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 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第12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第13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党委(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委(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委(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2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慵、懒、散、推、拖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努力结合行业行政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17、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一)班子主要领导(书记、局长)责任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述职和测评,分析研究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章、党纪条规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坚持每年讲1-2堂廉政党课。

  5、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6、围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廉政测评满意率较低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自觉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9、组织召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每年向县纪委进行书面述廉述职,并如实撰写《廉政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

  11、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分析研究、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主动参与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4、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并整改。

  5、认真贯彻执行《葡萄球菌肺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每年向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如实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手册》。

  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纪检组长责任清单(9项)

  1、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党内法法规、制度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接受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的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修订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办法。

  5、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规范。

  6、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

  7、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对本单位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9、办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21年廉政风险排查清单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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