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精选17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21:11:41 阅读: 评论:0

党的建设不仅是一个党的工作概念,也是一个党务概念。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文章17篇 ,欢迎品鉴!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

  一、存在问题

  1、预案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由于受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专业知识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评估,普遍存在对应急能力需求和应急救援体系脆弱分析等不足,预案框架结构不合理,责任和功能不清晰;危险源和危险目标确定不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后果的预测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2、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预案是否可行主要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应急预案的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应急能力的实际,对应急的一些关键信息进行系统而准确的描述,导致应急预案不易操作,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3、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对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及企业在编制预案后大多不能结合当地、企业自身可能发生的事故开展应急演练,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预案演练,走过场,搞形式,针对性不强,甚至纸上谈兵,达不到演练的目的。

  4、预案修订完善不及时。有的单位相关人员已调动,场地也已变动,但预案没有及时修订,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不符合实际。极易造成在灾难发生时,预案无法发挥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作用。

  二、对策建议

  1、加强预案内容的针对性。编制应急预案时要有针对性地结合自身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特点、事件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应增加防控事故的具体措施。在编制预案过程中,积极与安全技术专家沟通,发挥他们在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应急预案内容的针对性。

  2、强化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保证预案的操作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预案编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根据工作需要或受企业委托,组织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评审。对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3、通过演练检验预案实效。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和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工作,预案演练要注重实效,增强预案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切实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4、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对单位场地以及相关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对一些小的调整和完善,可以通过增加修订页或者下发文件的形式进行,待年底或预案更新周期时再统一进行集中修订。组同时应织开展好应急演练工作,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修订预案,使之更加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2

  【摘要】“营改增”在金融业已运行几年时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个方面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就是在“营改增”试点后,详细分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税负方面存在如增值税、所得税出现上升,相关税收优惠不能完全享受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业  金融机构  营改增  税负

  一、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

  (1)税率下调引致商业银行进项抵扣下降,增值税税负上升。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家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降,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而一般计税法商业银行其销项税率维持6%不变,也不在进项加计抵扣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因此在购进货物或购买服务时,商业银行面临进项抵扣下降,成本上升的情况。同时,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而其他可抵扣项目也较少,这些因素一起导致银行税负较高。

  (2)普惠金融优惠政策覆盖面有限,中小银行机构难以达到政策门槛。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难以达到“两增”考核要求,无法享受税收减免。2019年3月,银保监出台的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在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中实行差异化考核:在法人机构信贷计划总体完成“两增”考核目标的前提下,可对部分机构实行差异化考核,相关标准或条件由各地银保监局自主制定。由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实现政策目标,迅速抢占了当地优质小微企业资源,导致中小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下滑,难以符合“两增”考核要求。

  (3)部分政策执行标准前后不一,企业所得税税负快速攀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税务部门在以前年度并未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计提但尚未支出的应付未付利息作纳税调整,但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务部门却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要求银行机构对该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引起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税负大幅攀升。

  (4)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缺乏配合,使得银行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上存在困难。一是存款保险费抵扣不足增加商业银行税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文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0.16‰存款保险费率缴纳的存款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实际执行中部分商业银行由于风险差别费率过高不能足额抵扣引致负担进一步增加。如,山西长治辖内某商业银行反映,因2018年修订了存款保险费费率水平和级距差额,地方性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总体上升,该行2018年度申报存保的总体费率水平分别为 0.32‰、0.21‰,企业所得税规定只能按0.16‰扣除,因执行费率原因,导致企业所得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4.65万元,税负上升53.66万元。二是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比例高于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扣除规定,银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按照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贷款扣除比例分别为2%、25%、50%。但银监部门要求损失准备金计提比例分别为3%、30%、60%,税务部门可抵扣金额小于银监部门要求,导致银行机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贷款损失准备金纳税调增,引起税负上升。

  (5)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抵债不动产面临高额税费,加重银行机构损失。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出现上升,其取得抵债不动产较以往年度大幅增加,而抵债不动产从取得至处置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导致商业银行债权难以保障。同时,法院判决的抵债资产主要依据市场评估价格,未实际考虑变现情况,抵债价值过高,导致承担过高的过户费用。在实际办理过户时,银行除承担自身过户费用,还需面对承担对方过户费用的被动局面。

  二、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增值税税率并合理扩大抵扣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率的调整,银行业的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等仍维持6%的税率。由于制造业税率的降低,导致营改增之后的商业银行税负没有实质性下降,因此建议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增值税税率。同时,要充分考虑银行机构的经营特点,应尽快研究制定利息支出可抵扣的适合银行的增值税模式,并允许以实收利息缴纳增值税,扣除不良贷款利息。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

  多数农商行、城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以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作为承贷主体,实际用途用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业,这些贷款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占比较大,应尽快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让这部分贷款适用财税[2018]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享受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改进银行机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改革

  营改增之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体税负水平不降反升,与所得税税负的增加有很大关系。所以建议要进一步推进银行业所得税改革,确实保障“税负只减不增”落到实处。同时,要更多考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尤其是农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对支持三农方面的贡献,调整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税率和核算方式,进一步实现减税效果。

  (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涉税管理能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适应政策的变化,不断优化自身税控服务管理系统,继续加强对涉税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涉税工作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和能力;不断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将税收筹划和涉税分析纳入银行重要事项。

  参考文献:

  [1]杨晶晶.“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税负影响分析[J].财税探讨,2018.

  [2]陈海芹.农村商业银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探析[J].全国流通经济,2017(16).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基层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前沿和基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靠基层。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能否把这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事关基层宣传思想导向,事关基层文化产业发展,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在思想上做到能动、内容上做到生动、形式上做到互动,举轻若重,创新方式,服务引领,将更多精力向基层投入,将更多资源向一线倾斜,努力使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真正强起来。

  一、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居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积极变化。群众对党的方针政策充满新期待,对涉身利益、社会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特别关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精神层面的需求就更为迫切,这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形势下,在一定程度上,各地党委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投入逐年增加,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随着文化惠民政策不断深入,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日益得到了很大改善。近日,笔者通过对科尔沁区(以下简称科区)的深入调研,也充分感受到了这一可喜变化,并深有体会。

  (一)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科区宣传文化系统包括宣传部、文广局、文联3个一级单位。宣传部有两家区属媒体,文联有7家协会,文化系统现有二级单位5家,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戏曲剧团、电影放映管理站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发展、培育了红歌艺术团、余粮堡镇农民艺术团、老干部艺术团等30余个民间文艺团体及书法协会、摄影协会、京剧票友会、空竹协会等40余家民间协会组织。宣传文化系统现有在编干部职工300多人,各镇苏木、街道文化站现有工作人员69人,嘎查村、社区文化工作人员422人,民间团体及协会组织人员千余人。

  (二)阵地建设及利用情况。科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少儿版画展馆1个、青少年版画培训基地1个,红色纪念馆4个,4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站28个,嘎查村文化活动室334个,文化大院35家,草原书屋334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88个,文体广场152个,业余文化演出队伍近100支及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近1000家;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各1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9个,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4个。目前,科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均实现了免费对外开放。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构建了“15分钟文化服务圈”,确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三)方法创新及品牌建设情况。依托自治区“十个全覆盖”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科区按照“2143”标准分三个等级全面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即建设一个室外文化广场和一个室内小剧场“2场”,主要用于组织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放映露天电影等活动,室外配置必要的户外健身器材、舞台;“1”即建设一个文化大舞台,主要用于举办文化节庆、文化礼仪、文体活动、室内电影放映以及村民议事集会等;“4”即建设图书室、电子阅览桌、文体活动室和棋牌室功能齐全的“4室”;“3”即打造文化墙、文化公益大讲堂和村村响大喇叭“3个宣传阵地”。科区还依据分类打造标准,投资460万元,为各文化活动室配置了设备设施,村(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整体提升。“万千百十”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万”即服务全区80万人口;“千”即组织1000名文化志愿者队伍;“百”即打造422家文化活动阵地;“十”即培树10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原创纪实话剧《老兵任明德》搬上舞台,组织了全市范围内的巡演。组织开展艺术家深入基层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先后创编了以反映“十个全覆盖”农村巨大变化的歌曲《百姓的事大于天》、《爱在春风里》,小品《赌牛》、双簧小品《我夸政策好》、快板《夸夸“十个全覆盖”》,群舞《科朝冉都乐》、《依如乐》等原创作品20余部。拉场戏《老猫去哪儿》参加自治区小戏小品(汉语)大赛比赛荣获三等奖。

  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近年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也面临着:理论宣讲方式方法单一、载体平台不多、阵地建设薄弱、机制保障不到位、经费、政策扶持不够、人才队伍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理论武装形式单一,宣教方式乏善可陈。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多年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都是简单粗暴的单向灌输,你讲我听的会议式宣传教育和强制的报告式理论灌输仍然是主流途径,宣教方式方法单一直接影响了正面宣传的说服力、典型宣传的生命力、社会宣传的吸引力。对于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自上而下几乎都是采取报告会、座谈会、专家讲课、讲师团宣讲等形式,单一的面对面,刻板的说教,缺少互动或几乎没有,这种强制灌输、简单给予,压抑了教育的娱乐性,虽然在听的过程中,一些知识即使灌入了耳,却难以入心。同时,各项方针政策、讲话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读本虽然众多,但真正符合基层群众口味需求的却很少,而且理论高深,深奥难懂,群众不明白,理解不透,感到不知所云,容易产生疲劳厌倦心理,起不到良好的教育引领效果。

  (二)载体平台作用不明显,没有形成舆论强势。随着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广泛使用,由于传播速度更快、信息量更大,传播的负面信息更多,使正面信息得到削弱。加之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多样化,很多时候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与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新时期基层文化发展的繁重任务不协调,导致各种宣传活动难以开展。而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在不断增加,人们对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生活的实际要求更加强烈,但现实的情况是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载体平台利用率低,宣传的氛围不浓,内容形式单一,重视程度不够,广大农村仅有电视成为群众的主要精神阵地,没有丰富的精神娱乐阵地,宣传过程中普遍存在接受和传输新事物、新信息短路现象,新的信息或成果不能及时传递给周围的人,影响宣传的效果和群体的视野,进而无法影响人们的行为,使主流价值观得不到及时的弘扬,不能有效引导舆论。

  (三)阵地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群众文化活动匮乏。近年来,基层文化阵地的硬件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资源整合开发利用不够、不系统,城乡区域不平衡现象较为严重。有阵地无活动的现象比较突出,与城乡群众的多样性、多层次文化需求依然不相适应。有的嘎查村建起了文化广场或文化大院,未列入嘎查村的文化阵地设施简陋或根本没有,因此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嘎查村农家书屋的基础设施不健全,有些文化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场所长期无人管理,开放时间以及对群众的宣传引导不够,文化活动开展无从谈起,使这一文化惠民工程没有发挥好应有作用。随着群众品味的提高,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基层文化却始终呈现“年年岁岁人相似,岁岁年年都一样”现象。即使每年都组织文化“三下乡”活动,也只有一年一次的周期,且受众人数有限,使群众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不能充分享受精神文化食粮。

  (四)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后继乏力,干部队伍不稳定。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样化,需要各种专业性强的人才来为群众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而且,随着网络舆情管理及城市文明创建压力增大,事务增多,亟需充实专业性强人员的力量。目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策划、制作、音乐、舞蹈、作词、作曲等专业人员和创作人才奇缺,存在着人才匮乏、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专业化水平低、人员老化、组织协调能力欠佳等诸多问题。基层综合文化站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资金缺乏、人力单薄使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同时,基层宣传委员多身兼数职,任务繁重,指标也多,根本没有太多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之中。此外,搞宣传工作的人,如果出色,就为上级部门选拔人才提供了条件,使基层宣传干事更换频繁,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五)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经费、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当前,各级财政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经费投入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是不成比例的。虽然近年来各地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只能用于保证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加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型文化活动及文化创作投资大,文化服务体系运转经费高,上级财政扶持政策缺乏力度,经费投入远远不够,导致有相当一部分文化基础设施有待建设与改善。各级文化活动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文化资源共享服务运行经费短缺,图书难以更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创新不够,村级文化活动室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对新兴文化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不明朗,财政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政策不够配套,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六)没有形成合力,缺乏有机的统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基层领导对宣传思想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工作轻思想教育,对宣传文化工作重视不够。有的认为宣传思想工作纯粹务虚,做好做坏关系不大,将更多的中心工作压在宣传干部肩上;有的认为宣传文化只是宣传干部的事,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合力不强,工作职责难履行,没有形成齐心协力大宣传“大合唱”氛围。管理上,各部门各自为阵,随意和形式等现象突出,未能形成大宣传、大文化、大服务的格局。宣传部门责权不统一,有责任无权力,多头管理的体制加大了工作指导、协调的难度。意识形态各部门经费由政府部门管,干部调配、任职由组织部门管,造成基层宣传思想部门权力范围小、管理职能弱、协调能力低,在人事、经费、项目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话语权。有时候,应对各种媒体,“灭火”成了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的对策

  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从理论上讲,应该在“落细”上勤思考。应细处着眼,从细节入手,把中央、自治区的精神细化成具体的工作目标、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任务,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宣传到基层群众中去,使之成为人们行为标准和日常生活的自觉遵循;在“落小”上找方法。要大处着墨,以小见大,通过墙报板报、大喇叭、农家书屋、电视等宣传教育阵地,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在“落实”上下功夫。要虚功实做,真抓实干,深入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工作,运用大众化生活化的话语表达,说群众能懂的话,讲群众身边的事,把工作做到每个人、覆盖到每个群体,切实扩大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影响力。具体措施为:

  (一)丰富手段,让理论武装“实”起来。创新理论宣讲方式,提升理论宣讲的吸引力、感染力。在推动理论普及上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在党的方针政策、惠民措施的宣传上,探索改进单一的灌输式宣讲的方式,努力将宣讲内容编成快板、二人转、歌曲等形式,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另一方面在宣传资料的编印上,根据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编印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宣传品,如挂历、折页等,还可将需要宣传的内容制作成音像制品,多种语言解说,满足不同民族群众的需求采取编印理论通俗读本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用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传普及,着力解决理论武装“居高临下、空洞说教”,干部群众“不愿听、听不懂、听不进”的问题,着力解决开展活动贪大求全、流于形式,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关注基层群众所思所盼所求。同时还应考虑建立一支基层宣讲员队伍,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说身边发展变化,起到宣传示范带头作用,以此丰富群众信息接收形式,逐渐转变农村文化落后现象。

  (二)创新方法,让载体平台“动”起来。突出载体带动,增进工作实效。切实抓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充分运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基层群众乐于接受的载体手段,以老百姓便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方式,让党的宣传更加深入人心。通过举办农民讲堂、组织宣讲小分队、创办院落小板报(墙报)等方式,开展好基层理论学习、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精心策划设计符合基层实际、群众广泛参与的主题实践活动项目,大力开展善行义举、学雷锋、美德少年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营造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土特色文化民俗大力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送戏、送图书、送电影等下乡活动,实现城乡文化资源共享,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组建一支文字功底好、写作能力强的宣传队伍,经常深入群众,加强交流,形成优势互补,为有经验、有创意而缺乏表达能力的干部群众专门写作材料,形成文字资料,产生示范影响作用。注重民情民意的收集整理,把加强舆情监测和民意调查作为基层宣传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从多方面听取群众的呼声,把人民群众的心声通过各种途径传递给党委政府,强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社会整合功能,发挥好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投入,让阵地建设“强”起来。阵地是基层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基础。要突出抓好区讲师团、基层党校、农家书屋等阵地建设。实施文化普及工程,增强文化惠民能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民素质和道德水平提升,结合农村党建,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文化内订婚礼物涵,大力发展农村文化。立足苏木乡镇、嘎查村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等文化场馆的建设投入,完善各类服务功能及相关硬件建设。积极推进苏木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完成“村村响”、“户户通”工程,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络。争取财政对基层文化阵地的投入,用足用好中央对文化建设的政策支持,办好办活乡镇综合文化站。建好苏木乡镇(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文化室、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阵地,充分发挥好这些阵地的作用,并通过组建村民文艺班、开展文化大院评选等形式,引导群众利用自有阵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多措并举,让机制保障“活”起来。不断完善改进运行机制。建立领导目标责任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领导干部抓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落实投入机制,争取财政的重视和支持,增加对苏木乡镇(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文化室等宣传文化阵地的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针对当前基层宣传文化基础薄弱问题,积极探索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深度改革,确保基层文化队伍有战斗力。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举措。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等方面政策落实。健全针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表彰激励、政策倾斜等办法,积极推动工作科学化、上水平。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市直、区县单位包联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制度,普遍加大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力度和工作督查力度,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组织协作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以人为本,让队伍建设“硬”起来。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关键靠队伍,关键是解决好人才保障问题。通过配齐配强、整合力量、加强培训等措施,切实把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充实专职队伍。特别是加强理论宣讲、新闻工作、文艺创作和网络舆情监管队伍建设,培育引进曲艺、摄影、舞蹈、书法等文化专业人才,发展壮大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整合社会力量。注重发现培养长期扎根基层乡土的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热心公共文化事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文化热心人和骨干分子,同时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参与作用,推动基层宣传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交流研讨、跟班学习、亮点观摩等手段,提高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强专职队伍,围绕建立大宣传格局,推动加强和充实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力量。积极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从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扶持民间骨干,鼓励引导乡村、社区设立各类民间文化协会。

  (六)整合资源,让各级组织“抓”起来。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投入多、周期长、工作量大,仅靠行政力量推动、公共财政支撑,效果有限且难以持续。整合资源,是抓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的有效武器,也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繁荣发展文化的根本目的,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要多方协作,解决好齐抓共管问题。宣传思想工作涉及的面较广、任务较重,需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组织协调,强化“一盘棋”思想,打好“组合拳”,奏响“交响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基层文化主阵地,发挥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群众、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面对媒体应对,特别是网络媒体应对难等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支持,要勇于担当,正确面对,解决好问题和矛盾,形成构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格局的大合唱。

  总之,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要认真研究基层生活方式的变化,分析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形势,拓宽宣传文化工作内容,努力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渗透能力,推动广大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做到与党中央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认同、行动上同步,凝聚起团结一心、励精图治的强大正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4

  近年来,xx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转变执纪观念,创新执纪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然而,工作发现,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短板,亟待解决,具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配备虽然按编制要求配备到位,但面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务,人员紧张、力量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懂法律、金融、财会、计算机、写作等专业人才缺少,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还不够丰富、监督公司简介宣传册执纪问责能力还不够强,在监督执纪中过程中存在发现问题难、甄别问题难、解决问题难的问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系统性业务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到有效补充途径较少;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同时,少数纪检干部责任对“熟人”社会监茄子把督存在思想顾虑,担当意识不强,瞻前顾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观念、工作方式还未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纪检干部习惯于原有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认识还不全面,对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案促改推进动作还不够连贯,还没有形成以案“压责任、除风险、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递进、制度化常态化的良性局面;有的习惯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办,轻日常监督的思想误区,对查办腐败大案要案主动性强、积极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忽视了对苗头性、倾向和轻微违纪问题处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会或不善于党章党纪、理想信念和事实证据去教育说服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审查调查“力度”和思想教育“温度”的有机结合。

  三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方法、手段相对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执纪效果。一方面,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主要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完成,监督检查方法不多,形式单一,发现的问题“面”上的多,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较少。同时,监督检查多停留在发现问题上,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落实和督促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较少,监督检查成效还需继续提升。比如:在“四风”问题的监督上,纪检监察采取的方式多是明察暗访,而随着少数“公款吃喝”转入“地下”,如不依赖群众群众举报,纪检机关限于人员精力,很难发现类似隐形“四风”问题。另一方面,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缺乏像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专业技术手段,同时,对非党员的企业人员、社会人员也没有强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对审查突破造成难度和压力。同时,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转不够顺畅,远远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不大,质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还不够大,震慑效应还需加强。。如:近三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xx起,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起,占比xx%,分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各类问题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现递增趋势,反映出群众身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还没有深入人心。同时,乡镇纪委存在着日常监督“带电”不足,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xx纪委监委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有xx条,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乏力的问题,有的不敢监督,也有的不会监督,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主要承办上级转办案件,本级受理或主动监督发现的问题较少,发现高质量问题线索的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有的执纪审查欠缺刚性,有时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彻底问题,容易因举报人对调查结果“结而不服”而造成重复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调查公信力。

  二、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舆情反馈、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中摸排线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线索,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受理问题线索逐件跟进核查,做到问题查清查透、追责问责到位,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手续齐备。同时,在同时案件质量上下真功夫,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确保查清查透,严格处理到位,切实提高成案率,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反腐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监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及时移送、高效处置在集中检查、督查调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网络。

  三要突出抓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震慑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对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定期进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压责任、建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严格追责到位,确保责任追究到事到人,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开展多层次、多岗位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采取以干代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干部培养,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5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 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 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6

  医疗保险基金俗称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资金。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日臻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逐步规范。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笔者结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实际,认为当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信息壁垒导致监管不畅。现阶段,医保和新农合在管理上分属人社(医保)和卫计(农合)两个不同的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单独运行,特别是信息系统未能实现对接和共享,导致存在同一人员既参加医保,又参加新农合的现象,为一些人违法违规重复报销套取医保资金,提供了可趁之机。其违法违规方式主要有采用虚假发票重复报销,以及伙同医院、医生、医保经办机构等联合造假,开具“鸳鸯发票”报销等。

  二是综合监管不到位。一方面,医保和新农合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井水不犯河水”,但对于跨越两部门的违规问题,各自既无心,也无力;另一方面,医保和新农合海量的业务数据,让不懂大数据运用技术的监管部门无从下手,让违法犯罪人员心存侥幸,甚至采取了最笨拙的办法,盗取民生资金。

  三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医院、医保等部门日常监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给违法犯罪人员钻营牟利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以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就医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着力实施医保与新农合信息共享以及两类医保的全面整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从国家和政策层面推进两类医保整合,各级政府应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进程。

  二是提升常态化综合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社保、医疗、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和保护中心,实现各类工作信息的有效调用和预警监管,提升常态化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优势,提升审计质效。

  三是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除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常规制度外,各单位应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条件的还要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必要时更要主动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多管齐下方能更有效规避风险。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7

  一、存在问题:项目部党支部成立时间较短,党员人数较少,各项制度还不是特别完善,党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各项党建工作开展还不是特别完整,党建宣传力度还不够强,项目部职工主动入党的意识还不够强烈。

  二、改进措施:项目部党建工作将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强化“第一责任人”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党员教育。

  2、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正字组词力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胡锦涛在中纪委其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引导党员励精图治、埋头苦干、大胆创新、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厂务公开、内部审计,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拼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4、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精神,围绕环卫各项工作着力抓好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公司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8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次数:825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2012年4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

  省纪委常委 秘书长 张正耀

         今天,很高兴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去年,我有幸参加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指导工作,与11个省级试点单位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与市、县的试点单位也有一些联系,他们虽然不是省级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但工作中也有不少创新。现在,我结合去年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实际,就以下9个问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

         我为什么一上来说这个问题呢?因为在试点工作中,有些不知道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有的说,我们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多年,现在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有的说,我们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纲要和五年规划,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所以,很有必要说说这个问题。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

         先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大家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称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十多年来,我们注意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曾到河北省卫生厅去参观,他们从厅长到副厅长对所主管、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清清楚楚,讲的头头是道:我分管哪几个处, 这几个处容易在哪些环节出现问题;针对这些环节,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哪些防控措施已经到位、哪些防控措施成效还不大;下一步,我还有什么打算等等。厅党组每一位成员都是如此。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起“一岗双责”。但是,不客气地说,现在有一些单位“一岗双责”远远没有落实。有的单位甚至领导班子成员出了问题,作为班长他也觉得你是你、我是我,好像自己没有责任。有些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出了问题,有的人都“进去”了,他还感到与他关系不大。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开展试点的时候,我们有的部门纪检组长说,廉政风险防控好是好,但是这项工作搞起来以后,工作量太大,象个绳索把我们自己套住了,我们纪检组怎么能搞得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的领导班子。就是说,廉政风险防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而不是说这项工作只是你纪检组、监察室在那里做,我们要在这方面履行组织协调,抓督查、抓落实这方面的职能。你不能大包大揽地说廉政风险防控都是你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我们走在前面的有些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占多少分值,这样就把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硬化。这就使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

         再讲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惩防体系建设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大家知道,我们的《实施纲要》是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而且现在把惩防体系上升到整个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就是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其中。因此,我们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人为地割裂开来。对这个关系,认识比较清醒的部门、单位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就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而且有些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今年是实施2008至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就更有特殊的意义。

         以上,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这么两点,就是竞合关系要求我们理直气壮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有的不敢抓,因为思想上没有正确认识。思想认识不坚决,工作态度就不坚定。现在,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省委10号文件),并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我们是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要应声而起,立马行动。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坚定的态度,回去以后就很难组织好、指导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实施主体,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刚才说过,我们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领导班子。大家注意看,这次发给大家的资料,有《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选编》,封面落款不是省纪委、省监察厅,而是“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什么这样?就是要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前不久我们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新闻发布会,是以什么机关发布的?就是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我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为什么要放在省政府的廉政工作会议上?虽然是减少会议,但更重要的体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在去年试点工作中,有的单位不注意这个问题,虽然答案网在线使用召开动员大会,由市委书记或厅党组书记或厅党组书记、厅长作动员报告,但动员会开过以后,好象就没有党委、党组什么事情了,都是纪委、纪检组在抓,结果工作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深入。我在马鞍山的时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都是让书记、局长来参加的,纪检组长虽然也参加,在汇报情况时候,我们都要求一把手来汇报。就是要突出实施主体的作用。今年全省普遍推开展政风险防控,将来我们开展检查督查,一定要注意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要让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汇报。我不是说要提高接待规格,不是这回事,就是增强他们实施主体的意识,主要是为了推动工作。

        既然党委、党组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我们一定要注意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这一点很重要。去年刚开始试点的时候,有些单位工作推不动,我们到一些厅局去调研,要求他们组织突破。怎么突破?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风险。省住建厅厅长李明把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拟出来后,首先挂在机关内网上公示。作为厅长、党组书记,他的防控方案出来了,领导班子成员纷纷行动起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就方便多了;既然领导班子带头了,抓处室的、抓二级单位的,就好办了;处长副处长带头了,工作人员也就好办了。这就发挥了领导的带头作用。试点工作是这样,现在全省全面推开还是这样。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带头参与。大家在单位里都有这样的感觉,一项活动只要领导参加,你就不好不去。如果领导都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去参加,处室也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想参加。这里,一定要把领导的带头作用发挥好。

         二要有效协调。有些工作光靠纪检组是有难度的。要把困难向领导及时汇报,请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从表面上看只是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实质上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这势必会涉及到某些权力事项的整合、部门利益的调整,在一个单位内部有可能会涉及领导分工、人员调配等。对这些敏感问题,必须由主要负责亲自协调、主动过问、及时解决。对涉及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各级指导协调小组要及时加强研究,妥善协调解决。

         三要敢抓敢管。少数单位有这么一种情况,历任领导对个别人不敢碰,叫“刺头”,平常不敢去碰。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对这样的问题,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用制度和机制来加强管理,一次不行两次,时间一长就会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从试点的实践来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公开了过去藏在下面的一些问题,让苗头性问题自然浮出水面,为我们严格管理、有效处置、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很好平台。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化解,才能避免“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现象的发生。实践也证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敢抓敢管,正气才能压倒邪气,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赢得干部职工的支持。

  三、把宣传发动作为基础性工作贯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工作方案中有宣传发动阶段,动员会也开了,但宣传发动不深入不细致,结果后面的工作就比较难干。你要他查找风险点,他不想查、也不会查;你要他定风险级别,他避高就低、避实就虚;你要他制定防控措施,他随便给你搞一两条,有的人甚至于一条防控措施都没有。我到基层单位去看,有的表格上“风险级别”、“防控措施”栏目都是空白,单位分管领导竟然签“同意”。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宣传发动相当重要。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阶段重点要排除“无关论”、“无用论”和“形式论”等消极观念。要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权力必有责任,用权力必有风险”,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早防早受益”这样的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意识。

         宣传发动的重要作用,还不仅仅在启动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是要人人参与,而不是人人过关,是自我受教育、人人学会自我防范风险、保护用权履职安全。在风险排查阶段,重点要排除“抵触论”、“旁观论”等消极思想,要克服这样的一些认识,破除“排查我的风险就是和我过不去”、“风险点多就意味着问题多,风险等级高就意味着问题大”等错误思想。有些单位在试点中推不开、推不动,就是因为干部职工有这样的认识:“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评我先进,还要我查找风险点,而且还把我的风险点等级定这么高。”他认为查找风险点就是跟他过不去,把风险和问题划上了等号。“你把我这个岗位搞了4、5个风险点,其中还有高等级风险点。这说明我工作没做好、我的问题大,对我不信任。”这些认识是错误的。那我们要告诉他,所谓风险是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我们之所以要搞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使这种发生问题的可能成为不可能,使“风险点”变为“安全点”,不是跟你过不去,不是说你有几个风险点就有几个问题,不是说你有几个高等级风险就说你的问题大,必须要消除这样的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找准找全风险点,才能防控住风险”、“进行点对点防控住风险,才能远离风险”,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在风险监控过程中,重点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不自满、不懈怠、不惜力”,让防控廉政风险自觉意识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行为习惯,把意识变为行动。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只有深入彻底,全员支持,才能防止出现“少数人忙得团团转,多数人站在一边看”现象。

        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全过程,一要分段发动,二要不断发动,三要有效发动。要注重宣传典型。既要运用正面典型来推动工作,也要运用反面典型,特别要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来警示、提醒大家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既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批评曝光一些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以引导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整体工作的深入。除此之外,我们要注意宣传一些创新方法。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四、将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排查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是我们能不能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这里,有两个方面要重点说出来——清权确权、规范流程。有的地方未搞清权确权,一上来就直接查找风险,后来证明准备工作不足,需要补课。去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贺国强把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来强调,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说,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不是我们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好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有一些处室未清权确权就开始查找廉政风险,还说:我这个处室过去就是这样干的,我的前任就是这样干的,是按照惯例进行的。这根本不是不进行清权确权的理由。我们提出依法不依例、职权法定,现在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有没有授予你这个职权,你过去是这样干的,但是现在还能不能这样干?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给大家说一说,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要让清权确权、规范流程这项工作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笑话: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上马的项目有人批了,还美其名曰“提高效能”、“为基层服务”。结果有关部门一查,他没有这个权力,他批的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上说,还未清权确权就去排查风险点,这样的排查不缺乏基础吗?既然缺乏基础还硬要去做,还“提高效能”,这不是问题更大吗?有的人最后被查处时为自己叫屈,“不知道是越权了!”“不知道这个事情不该办!”在清权确权中,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权力事项,切实摸清各类权力底数。在此基础上,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

        这是讲清权确权,在此基础上还要规范流程。他有这些权力,怎么行使这个权力?要在流程上做文章。我们讲的规范流程,实际上是明确流程、优化流程和再造流程的过程。首先把流程固化下来,绘制出流程图。这些流程还要分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外权内权相对应。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职权制定相应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这样,使权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径”,给权力套上一定监督措施,不能让权力随意扩张和越界行使。让每一个权力行使人都要明白“我有哪些权力、我的权限在哪?行使权力的流程有哪些?”通俗地说,就是要明白“哪些事我能做,哪些事我不能做,能做事应该怎么做”。这样理清职权、明晰职责、规范流程,才能为下一步风险排查和防控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上,我觉得要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二是高效,三是便民,四是实用。

  五、在“点”上防控下功夫,因点定级,逐点施措

        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上应该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既然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我们就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大家都知道打靶要对准靶心,这靶心就是那个点。打靶乱打一气,子弹倒是打出去不少,有作用吗?廉政风险防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找到廉政风险这个点,你说好听的微信昵称廉政风险防控能有什么作用?

        前面我们讲了,通过清权确权把职权明确了,通过规范流程把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出来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查找风险点,查找这个“点”是在哪一个权力当中、在哪个流程当中出现问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去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在试点中,我们到一些单位去看,有的就忽略这个重要的方面。他们没有找到这个“点”,更谈不上在“点”上作文章。

        有的单位是因人定级,不是因点定级。这里,我先说人与风险点的问题。某局在风险排查登记表姓名之后有一栏“风险等级”,局长在“风险等级”一栏直接写上高等级风险。这是不妥的。风险点不是风险人,我们是给风险点定级,而不是给人定级。这个局长有10个风险点,其中有2个高级风险点;另外一个局长有15个风险点,可能有8个高级风险点。你给一个人定高等级风险,怎么制定防控措施呢?怎么进行监控呢?下面,再说岗位与风险点的问题。我这个岗位可能有4个风险点,那就要把每个风险点逐一找出来,名称、发生问题的原因、等级、防控措施,可能一个风险点对应有4、5条防控措施,就在表格栏目里一一标明。有的单位设计表格是一揽子,防控措施7、8条对应前面所有风险点,这怎么能行呢?表格设计一定要科学。关于风险排查,我具体说这么几点:

        第一,廉政风险排查,应做到“实、全、准”。“实”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扎实,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查深、查透、查清具有岗位特征的廉政风险点,使找出的风险可预见、能防控。“全”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全面,不漏、不缺、不少。不能只上报公开不重要的、而把重要的隐藏下来。不少干部都知道哪些权力、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但是他就是不愿晾出去,晾出来以后接受监督就不自由了,就捞不到好处了。于是,他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随随便便找几条来应付过去。所以,要认真做好指导和审查工作,不能报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你报你的、我定我的。表格填了报上来,你讲是低等级,我看到不合适就直接在表格上改。这样不行,还是要通过他自己来改。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级别、如何去防范。如果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不是走过场、搞形式是什么呢?安徽师范大学某部门一开始排查报告没有风险,经审查退回去重查,发现几个无关轻重的,再仔细核查后不仅发现了不少风险点,还发现了以前不为人知的管理漏洞。其中之一就是排查出来200多套700多间学校周转房问题,涉及到广大青年教师切身利益。以前有多少房子大家谁也不清楚,什么样的人在使用谁也说不清,很混乱。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部对外公布,按程序解决了新来教师住房问题,受到学校上下一致好评。廉政风险防控不是单纯的一项工作,是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安徽师范大学就是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的。我们到一个县,县里汇报说,要求高等级风险点只能报5个,中等级风险点只能报10个,各单位整齐划一。县里作这样的要求,不是实事求是。应该是有多少风险点就查找多少风险点,该定什么级别就定什么级别。

        第二,廉政风险排查,应把握四个环节,即“找、亮、问、审”。“找”,就是岗位、处室和单位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大家评议。“问”,即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审”,就是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将岗位和处室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提交给专家评审组或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要防止避高就低现象。

        第三,廉政风险排查,应注意处理四个关系,即主管风险与客观风险、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个人风险与单位风险、一般风险与高等级风险的关系。这次省委《意见》里没有写主观风险,不是说主观风险没有,只是主观风险在实际操作上难以把握。风险防控是一个大概念,虽然说各种风险都要抓,但这里是指廉政风险防控。如办公室文件泄密、驾驶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都只能属于业务风险,而不是廉政风险,不能把业务风险等同于廉政风险,不能把所有的业务风险都纳入进来。我们在试点中发现有的单位没有个人风险,以领导班子风险取代领导成员个人风险,以处室风险取代处长、副处长等个人的风险。这也不行。单位风险不能代替个人风险。从主要责人到分管负责人,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风险防控方案,而且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因分管领域、工作职权不一样。如市里的一个副局长可能分管的不太重要,风险点较少、风险等级可能较低;而同样在这个局里,有一个副调研员分管的工作很重要,他风险点可能就较多、风险等级就高一些。所以,人为的规定副局长、副调研员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风险等级,那是不妥的。同样如此,作为副局长,张三可能有3个风险点,李四可能有10个风险点。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个风险点,不只在一个副局长个人风险点体现出来,可能会有3个副局长都涉及这个风险点,因此这3个副局长的个人风险防控方案里面都应该标明。领导班子每个风险点要在班子成员的风险防控方案中体现,领导班子风险必须与班子成员个人风险点有所呼应。厅长、局长的廉政风险点,不是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廉政风险点的叠加,因为有的高等级风险点主要由副职承担。这说明,风险查找是比较复杂的,关键是怎么把握好,不能简单从事。一般风险和高等级风险点管理问题,要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管理,有的单位还对高等级风险的管理专门制定办法,如马鞍山、铜陵专门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廉政风险排查,应坚持四个结合,即点线面相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条块结合。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就是要以工作岗位为点,围绕职权目录对应的工作岗位进行查找,深刻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图,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制度为面,查找因制度缺失或制度漏洞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上下结合,就是要采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做到自己给自己找,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互相找,反复讨论研究,认真筛选提炼。坚持内外结合,就

  是要怎么样借助外力,吸收服务对象、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这项工作,把工作开展得扎实一些。坚持条块结合,就是要加强“条条”与“块块”之间的沟通交流。去年试点期间有的省直部门在厅机关开展的同时推动系统全面开展,条块互动,如国土厅、住建厅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逐点施措”,就是要求防控措施一定要具体。试点期间,我们发现有的防控措施太原则、太笼统,如“加强学习”、“遵守法规”、“接受监督”。这是不行的。防控措施要具体,要针对风险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这个点有哪些措施,那个点有哪些措施。这里面要下大功夫。

        还有一个要说的,有的地方填报风险防控表格里的廉政承诺语言,不是个性的而是格式化,所有语言一看就不是自己的语言。这个不行,廉政承诺一定说自己的话,写出自己的决心。

  六、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科技防控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是贺国强去年8月30日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上提出来的。我们现在的廉政风险防控,一个单位排查出那么多风险点,怎么去加强防控?科技反腐的最大应用,就是建设电子监控系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电子监察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进科技监控方面,外省市有不少成功经验。河北省石家庄市利用互联网构建了实用管用的外网、专网、内网“三网监控”体系。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科等防控下一步怎么搞,目前是一个难点。江苏省昆山市建立综合行政电子信息监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政令督办、信访办理、土地出让、环保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行为和关键权力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前不久,我们到蚌埠市交通局参观“现场执法电子监控”,有这个监控和没这个监控,效果就是不一样。现在我们讲“制度+科技”,这不是口号,这是必然趋势。

  七、打造示范点,将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成效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地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可重点抓一些联系点,并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不能因为我们去年在全省搞试点了,今年就不要搞示范点了,不搞联系点了。在你那个地方还要搞,这就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示范点,一定要注意具有典型性。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类型,要选择不同的示范点,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来分类指导。只有分类指导,才能整体推进。打造示范点,一定要从重点、难点入手,越是重点、越是难点,你在他那里建立联系点,打造示范点,他取得经验才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对去年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的单位说几句。正因为你走在前面,先试先行,那么现在全省推开?又给你提供了新的契机,你要利用这个契机做好两件事:其一补缺补差。应该说,我们任何试点单位都不是完美无缺自的你可能在这个方面有特色、有成效,在其他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怎么去进行补缺补差?要根据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去补课、完善。其二,巩固深化。就是继续努力,进一步探索,使你的做法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八、加强督查指导,防止和克服上紧下松、内紧外松、点紧面松、前紧后松的倾向

         我们有些试点单位,上面抓的比较紧,他的二级单位却比­较松;委局机关抓得比较紧,系统比较松;联系点比较紧,面上工作比较松;开始阶段抓得比较紧,后面的防控乃至于监控、处置比较松。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问题。要防止和克服 “四紧四松”的问题,必须加强督查指导。今天大家来的,都是纪检监察战线的,监督检查本身就是我们的强项。我们怎么把监督检查的经验运用到廉政防控当中去,怎样来有效地指导我们廉政防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我觉得要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来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就是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确保工作质量。现在,有些实物工程是“豆腐渣工程”,有些软性工作也是“豆腐渣工程”不切实际地提出要求,非要在多少天之内赶成什么样,结果无质量可言。所以,我们既要加大力度,又要确保质量,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宣城市在推进会、调度会上把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地提出来,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相当大。省水利厅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就推倒重来。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九、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处置三个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省委10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廉政风险的三个机制,即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机制。这三个机制,与贺国强去年8月30日在北京现场会上强调,“建立廉政风险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一个机制”,正好吻合。这“三个机制”,侧重点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却又彼此关联、逐层递进。我们觉得,这个机制是一个完善的机制,这个机制是一个特色的机制,这个机制也是一个长效的机制。

         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应该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这就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第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相结合。防控廉政风险,既要严格自律,又要加强他律;既要有效防险,又要及时控险。防控廉政风险,要加强阳光监控、重点监控、制度监控、科技监控。防控廉政风险,要及时做好问效、问责和预警处置工作。这方面,还要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深入探讨。第三,动态调整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关于动态调整,有的可以随时调整,比如说领导人变动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也需要及时调整。这个调整不仅仅把领导人名字换掉就行了。不是这样简单的。可以结合过去的方案,研究一下有没有什么个性化的要求。廉政风险点应随着分工的调整及时进行调整,张三走了,他所经办的事现在交给李四,那么在李四的方案里就要增加、补充。还有就是每年一小调或每两年一大调,这也是一个动态调整。这样就使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9

  近两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政策宣传、入户调查、信息对比、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按照统一管理模式运行,全面实施了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新农合参保人员还实施了累计住院自费部分二次补偿机制。农民工、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人群享受政府补贴参加了职工医保;对贫困残疾人员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残疾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医保资金的缴纳按照相关政策得到减免。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全面持续推进,但由于受现行医疗体制、政府财政状况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相关部门未能核实残联、低保人口数据,摸清未参保的原因,致使有些特殊困难群体未参保,部分社会从业人员缴养老未参加医保,低保变更新增退出人员也未参加医保。

  二、重复参合。由于医保信息数据不能共享,一部分人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同时又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复享受待遇或选择报销利益最大化。

  三、异地就医结算不够规范,存在无转院证、无急诊证明、无异地安置等手续,报销结算医疗费现象。人为因素导致报销不合理,不公平。

  四、医药价格及医疗服务也存在问题如中药饮片、卫材违规加价,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多计床位费、多收取暖费、输液费等多收患者费用行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乡镇村及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使残联、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导致个别残疾人、贫困低保户未能应保尽保。二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制度独立运行,在覆盖人群、缴费水平、待遇标准上互相脱节,新农合缴费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导致一部分人“农转非”后继续参加新农合;而参加城镇医保人员无需转院就可以直接到州级医院就医的便利,导致城镇居民和农业户籍人员相互重复参保医保。三是低保户变更的人群大部分还在贫困边缘,基本医保对于他们是一笔较大的开支,这些青壮年城镇居民认为身体好,患病机率小,也不愿参保。四是异地就医管理不规范,医疗费用清单用铅笔打钩审核归纳,没有复核印证,报销人的个别档案缺少必备的证明资料。相关人员未能严格按规定执行,管理和制约机制未能有效实施,存在人情报销。五是医院一些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理念不强,自觉执行国家相关制度的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违规收费,浪费医保资金,也损害患者利益。

  为了完善医保制度,促进医保惠民政策能够更好地落实,提出如下建议:

  (一)民政、残联、社保机构强化对贫困弱势群体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相互合作信息共享职能,做到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应做到不遗漏一位城乡残疾、贫困、低保居民参保缴费,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医保缴费应当引起导高度重视,关心和帮助他们是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

  (二)搭建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既要保证人人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要避免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待遇。

  (三)加强异地就医,转诊异地就医报销结算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有效实施审核人员与复核人员相互制约定期轮岗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使基本医疗基金每位参保者享有公平的就医权利。

  (四)医院增强服务理念,及时更新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服务内容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必严,严必究,究追责,切实落实惠民生政策,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0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曾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思想上的不正确认识可归结为“三论”:一是无用论。认为企业是经济组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只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着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就可以了,无需设立党组织。西方企业没有党组织搞得不也很好吗?二是代替论。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企业领导体制上,是要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淡化论。认为企业应淡化政治意识,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员工日益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抓党建是中央和地方党委的责任。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内活动应放在社区。提出“党员管理社区化、党员活动业余化,管理在社区、作用在企业”。

  上述“三论”是错误和有害的。首先,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产物,是少数政客进行竞选的工具,他们党员的活动就是选举时拉选票,有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党员。而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来自于人民群众,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是党的宗旨的具体实践者。其次,在基层设立党组织,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实践也证明了,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许多成功或优势企业总结出的“治企先治党,办好企业必须建好党”、“不怕有个烂摊子,就怕没个好班子”、“群雁高飞头雁领,支部是咱们的领路人”、“要想富,建个好支部”、“建设高觉悟高素质高技能高业绩的党员队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等等,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生动诠释。再次,企业党组织与行政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有其一致性。企业党组织和行政工作从总体上说,都是为了搞好企业,只不过抓发展的角度、方式、方法不同而已。同时,企业党组织担负着保证监督职责,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目前制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难以凸现。一方面,在公司制改革中,如何正确处理法人治理结构与企业党委的关系不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缺少制度保证,在实际运作中随意性还比较大。

  二是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聘用总经理、总经理依用人的关系不顺畅。有的企业用干部行政领导一个人说了算,根本不征求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即使征求意见也是走过场,依然固执己见。有的企业党组织管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干部的原则、程序,拟提干部的考核、公示,由党政班子立会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有的企业则还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由党委会决定干部。

  三是工人入党积极性不高,党员流动性大,给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带来了困难。尤其是艰苦行业,人们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与计划经济时期有了很大的不同,加之党员的政治待遇弱化、党内民主化程度不高、党员政治荣誉感淡化以及党内的庸俗化,使得工人入党的积极性不高。谁愿意做个只交纳党费的党员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职业和身份经常变化,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是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和企业中去,以实现优胜劣汰。

  四是党组织活动缺乏经费保障并做不到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有些企业党组织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一年没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组织一次党内活动,就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也坚持的不好,有的只是应付、对付、凑付,流于形式。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党组织活动缺少经费保证是原因之一。教堂有经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组织也有活动经费,他们的活动经费就是竞选资金。

  国有企业要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起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党的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这样的长效机制,必须努力研究市场经济规律,努力研究现代企业制度,努力研究现代企业文化,努力研究《公司法》和“党章”,努力研究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努力研究国有企业党建现状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建立国企党建工作新机制是个系统工程,要有效整合党建专题研究部门、实际党务工作者、国企管理人员、经济学家、政策问题专家、企业文化问题专家以及有关法律问题专家,集中优势资源,系统研究,深入开掘,力求突破。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举换届;党内基本制度得不到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乏力;党内民主化程度不高;党组织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层皮”,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党员进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已有制度执行不严格;服务党员的办法措施肤浅;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有效。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曾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思想上的不正确认识可归结为“三论”:一是无用论。认为企业是经济组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只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着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就可以了,无需设立党组织。西方企业没有党组织搞得不也很好吗?二是代替论。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企业领导体制上,是要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淡化论。认为企业应淡化政治意识,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员工日益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抓党建是中央和地方党委的责任。企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内活动应放在社区。提出“党员管理社区化、党员活动业余化,管理在社区、作用在企业”。

  上述“三论”是错误和有害的。首先,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的产物,是少数政客进行竞选的工具,他们党员的活动就是选举时拉选票,有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党员。而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来自于人民群众,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是党的宗旨的具体实践者。其次,在基层设立党组织,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实践也证明了,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许多成功或优势企业总结出的“治企先治党,办好企业必须建好党”、“不怕有个烂摊子,就怕没个好班子”、“群雁高飞头雁领,支部是咱们的领路人”、“要想富,建个好支部”、“建设高觉悟高素质高技能高业绩的党员队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等等,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生动诠释。再次,企业党组织与行政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有其一致性。企业党组织和行政工作从总体上说,都是为了搞好企业,只不过抓发展的角度、方式、方法不同而已。同时,企业党组织担负着保证监督职责,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目前制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难以凸现。一方面,在公司制改革中,如何正确处理法人治理结构与企业党委的关系不明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缺少制度保证,在实际运作中随意性还比较大。

  二是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聘用总经理、总经理依用人的关系不顺畅。有的企业用干部行政领导一个人说了算,根本不征求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即使征求意见也是走过场,依然固执己见。有的企业党组织管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干部的原则、程序,拟提干部的考核、公示,由党政班子立会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有的企业则还沿袭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由党委会决定干部。

  三是工人入党积极性不高,党员流动性大,给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带来了困难。尤其是艰苦行业,人们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与计划经济时期有了很大的不同,加之党员的政治待遇弱化、党内民主化程度不高、党员政治荣誉感淡化以及党内的庸俗化,使得工人入党的积极性不高。谁愿意做个只交纳党费的党员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职业和身份经常变化,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是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和企业中去,以实现优胜劣汰。

  四是党组织活动缺乏经费保障并做不到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有些企业党组织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一年没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组织一次党内活动,就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也坚持的不好,有的只是应付、对付、凑付,流于形式。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党组织活动缺少经费保证是原因之一。教堂有经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组织也有活动经费,他们的活动经费就是竞选资金。

  国有企业要适应新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起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党的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这样的长效机制,必须努力研究市场经济规律,努力研究现代企业制度,努力研究现代企业文化,努力研究《公司法》和“党章”,努力研究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努力研究国有企业党建现状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建立国企党建工作新机制是个系统工程,要有效整合党建专题研究部门、实际党务工作者、国企管理人员、经济学家、政策问题专家、企业文化问题专家以及有关法律问题专家,集中优势资源,系统研究,深入开掘,力求突破。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举换届;党内基本制度得不到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乏力;党内民主化程度不高;党组织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层皮”,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党员进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已有制度执行不严格;服务党员的办法措施肤浅;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1

  一、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大意义

       (一)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的性质所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这一根本属性首先体现在政协的组织构成上——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等参加单位共同组成,特点是组织上具有的“广泛代表性”、政治上具有的“广泛包容性”。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必须让各参加单位充分发表意见,履行职能的成果必须体现各参加单位的共同意志。而各参加单位的意见主要是通过委员参加政协的会议、活动来表达,各参加单位的共同意志也是通过委员的共同协商后而形成。因此,只有在履行职能工作中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才能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才能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政协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二)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各种力量的大团结、大联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善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而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代表其所在的党派、团体、民族、阶层参加政协组织,参与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是推进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

  (三)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有效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政协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委员履职来实现的,委员是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政协委员来自各界,其优势是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提出真知灼见;

  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位置超脱、视野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通各界、上到中央,能够发挥民主渠道的作用。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委员的参与,委员作用发挥的程度和质量,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效果。为此,必须依靠发挥委员作用,才能提升履行职能的实效。

  (四)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专委会主任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界别和委员的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政协要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委员作用是重要前提和关键所在。无论是提高政协参政议政实效,还是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都离不开政协委员,只有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协事业才会不断发展和进步,这就需要基层政协不断探索发挥委员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把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整体发展的动力和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活力。

  二、影响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原因

       (一)委员产生机制有待完善现在推荐政协委员的基本做法,首先由党委统战部根据要求确定各界别委员规模人数,再由政协组织参加单位和界别自下而上推荐,最后经政协常委会履行章程手续,其过程缺乏公开性、程序缺乏竞争性、标准缺乏科学性的委员产生机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委员缺乏责任感。委员推荐注重以对社会所做成绩、社会影响力及上级指定等方式来确定人选,导致部分委员“被产生”的情况,因此这部分委员参加到政协中来,仍然仅关注个人事业,不去了解群众意见,对参政议政不感兴趣,纯属政治花瓶。二是公职人员委员过多。在基层政协委员中公职人员所占比例通常在40%以上,过多的国家工作人员进入政协队伍,显然不符合政协组织政治包容性的要求,尤其是行使民主监督职能往往只是点到为止,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委员进入门槛过低。委员产生要考虑各个界别当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往往为了照顾这种面上的平衡,照顾这种代表性和广泛性,造成所产生的政协委员在整体素质上大打折扣,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智囊团体。

  (二)部分委员履职意识不强应该说当今社会想当政协委员的人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后想当政协委员的人不在少数。但想当委员又不自觉履职,而且履职质量较差的人也有一定比例。这些人重荣誉、轻责任,只顾做好本职工作,不顾履行委员义务,对于履职很少考虑,能力素质不能与时俱进适应履职需要,不能正确认识政协在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此,在履行政协“三大职能”中缺乏主体精神,不习惯也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不习惯也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群众行使应有的权利。因而表现为不主动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不主动提交提案,不主动反映社情民意,即使参加了活动也不建言献策,成为虚有其名的“挂名委员”。

  (三)委员履职环境有待优化一方面在安排活动时,常规活动偏多,且以会议为主,对大部分委员来说一届委员任期,开始两年还有新鲜感,待两年下来,熟悉了工作套路,一些人就感到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就不爱参加活动了。加之有时政协组织活动不够或者委员参与面不广,组织的调研、视察、座谈、外出考察等活动,往往考虑的人选是常委、或者是系统内的政协委员,因此,一般普通委员很少能参与活动,只是在政协全体会议时参加活动,使得委员变成每年只履职三四天的“临时委员”。另一方面委员履职成果不明显,有些部门单位认识上的偏差,不够重视委员的履职成果,敷衍塞责,委员的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案等建议意见,没有产生相应的价值,挫伤了委员提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积极性,影响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四)履职管理水平还需加强从大的方面来看,《政协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对履行职能不到位或根本不履行职能的政协委员的处理措施,对履职较好的委员也没有实行奖励的机制,导致履职好坏一个样,使其严格管理无章可循。从实际工作来看,大部分基层政协履职考核机制不完善,委员管理缺乏刚性措施,没有建立起一套学习、培训、活动、监督、考核的制度和实施细则体系,不能有的放矢地培养委员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引导委员履职尽责。

  三、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委员推选制度,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基础性工作把好委员入口关是发挥委员作用的前提,在协商确定委员人选时,政协党组应与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密切联系,沟通情况,严格按照政协委员的条件和要求,在科学分配各族各界别政协委员名额后,让所在界别用差额推选的办法确定委员人选。因此,政协组织应当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建立与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等共同组成的委员推荐、协商、审核工作班子,把对履行委员职责能力的考察列为一个重要条件,并和被推荐人进行沟通,使其对成为政协委员后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应有的奉献精神有所了解,充分尊重本人的履职意愿,确保有履职能力,且愿意承担履职义务的人加入到政协队伍的行列,这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最基础性的工作。

  (二)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前提性条件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高低,不仅决定着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而且决定着政协整体工作质量,委员只有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才能提出高屋建瓴的意见和建议。为此,要把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集中培训辅导、学习考核、印发学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和教育。要重点加强人民政协理论、政党理论、统战理论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委员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做好政协工作的能力;

  要根据委员所在界别领域特点,分门别类的组织委员加强政策、法律以及科技、经济等多领域知识的学习,提高委员综合素质。

  (三)优化履职环境,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必然性要求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要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没有政协委员的热情参与,政协履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是重视发挥界别作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规范界别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探索完善起界别活动制度和运作机制,建立活动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确保界别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界别活动,由界别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关心的热点问题,自选主题,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拓展界别工作的空间和组织化程度。二是以专委会为重要依托。依托专委会的组织优势和活动平台,协调有序地开展活动,使界别与专委会形成互动,或联合开展调研,或实施共同视察、咨询论证工作,形成界别集体提案或建议,通过活动平台,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三是健全知政知情机制。只有知情才能出力,政协组织要保障政协委员知情权,帮助政协委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熟悉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方面要通过会议、委员活动、内部刊物等让委员了解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形势,并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教授向委员做形势报告,及时通报党政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等,让委员知“上情”。另一方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协机关要汇总通过简报、摘编、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政协委员传递。同时,还要通过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和协商会议等活动,扩大委员参与面,提供知情机会,让委员知“下情”。四是拓展政协委员活动渠道。政协是有头无尾,其头很发达,全国政协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乡镇(街道)则普遍无组织机构,影响了政协工作的延伸。乡镇(街道)政协工作机构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汇集社情民意信息的重要站点,开展委员活动的重要载体。因此,规范建立乡镇(街道)政协工作机构,有助于委员了解“一手情况”,增进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所提的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更能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能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使新时期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坚持科学管理,是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有效性保障建立科学的委员管理方式,是促进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有力保障。一是实行动态管理。要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重点制定委员履职考核指标体系,由政协机关办公室、专委会、界别小组依据职能细化、量化,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客观记载委员履职情况,年度予以通报。二是完善激励机制。采取评选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信息,以及优秀政协委员等评比形式,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履职热情。三是健全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明确详细的委员退出制度,对于经常不参加会议活动、视察调研的不作为委员,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警告的要警告,该撤销委员资格的要撤销委员资格,持之以恒的鞭策委员珍惜荣誉,履职尽责。四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要建立政协领导走访、接待、慰问委员等方面的走访机制,健全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专委会联系委员活动小组制度,不断加强政协领导与政协委员、各专委会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增加委员对委员身份的存在感和认同感,凝聚力量,形成整体推动工作的合力。

  总之,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有效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政协组织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有利于提高政协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2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海黛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3

  当前政协委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 是各个界别的精英分子。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专门设置了委员章节,对委员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等作了明确规范,提出了新时代委员队伍建设新的更高标准。如何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委员队伍,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怎样让政协委员既能充分履职又能兼顾好本职工作,是基层政协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本文围绕委员作用发挥这一主题,以加强政协委员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研究重点,作一简要探讨。

  一、政协委员怎样才能发挥好作用政协委员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重要职责。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界别群众的代表作用,体现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我认为,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知情明政是前提,只有知情明政,才能肩负重任。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政协视察、民主监督、考察学习是关键,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不可能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没有量的积累哪有质的飞跃。三是提高委员自身素质和能力是基础,单兵能力决定集团战力,委员履职质效的好坏,决定着政协工作质量的高低。

  二、当前影响政协委员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不少基层政协委员游离于政协组织之外,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委员之间缺少联系、沟通、交流,也缺少这样的平台,有的委员特别是新委员,几年下来恐怕政协机关大门在哪里都找不到,一直以来流行着“年委员、季常委、月主席”的段子,也出了不少的“哑巴”委员,更不用说“一届政协委员,一身政协情缘”,做一个有作为的政协委员太难,也太少!归纳一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通道“中梗阻”,委员知情难。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不通,通道受堵,导致睁眼瞎、说外行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协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很好的加强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的联系工作,甚至连它们的职能职责都搞不清楚,例如:审计机关,好多人认为是搞统计工作的。二是部分党政部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能理解,不愿意提供部门工作情况,如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更不用说部门的核心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及流程等。这让政协委员成了“瞎子”。

  2、服务思维行政化,委员作用发挥难。发挥委员作用,需要广搭委员履职平台,拓宽委员履职通道,但是政协机关服务委员的水平和能力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机构不匹配,服务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服务手段落后,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给各级政协组织提出的一项新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和课题。各地在探索中建立政协工作机构“委员联络委员会”,从运行实践来看,不少基层政协机关委员联络和服务工作行政化。

  3、方式方法老套,委员履职创新难。在基层政协中,一届委员培训一次的现象相当普遍,教条式培训、理论式灌输,导致培训效果不佳,有的委员连政协工作是什么、干什么都弄不懂。在委员履职管理中,多数委员只是“五个一”履职要求被动开展工作,勉强完成任务,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跨界的调研、视察、民主监督开展极少。

  三、发挥政协委员人才智力优势的对策建议1、创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要加强政协委员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协委员服务和管理模式,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设置政协委员服务中心。政协委员服务工作要去行政化,应当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协委员服务中心”来承接,更加有利于政协委员的服务工作,解决委员服务工作人员不足。二是成立政协委员活动之家。整合政协阅览室、图书室、书画院等,成立像“工人文化宫”的政协委员活动之家,把游离于各单位、社会各阶层的政协委员汇集起来,有效解决基层政协委员活动开展不力、无“家”可归、社情民意不畅通等问题,有效扭转部分政协委员履职不到位甚至涣散无为的局面。人聚智汇,没有人流就没有信息流,没有信息流就没有智力荟萃的升华。三是转变委员培训方式。培训是给政协委员最大的福利,是提高委员履职水平、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的最佳途径。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身素质,充分利用委员之家开展经常性读书活动,分层次委托高校、党校、行政校、干部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结合调研、视察、民主监督进行实战培训等。

  2、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其组成人员来自方方面面,特别是主任和副主任中既有来自党政机关的领导,又有本领域的专家学者,还有一些知名党外代表人士,可谓人才济济、智力雄厚、力量汇聚。通过专委会平台把大家的深厚理论素养、丰富实践经验和精湛专业造诣集合起来,对一些重要课题进行深入调研议政,提出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联系做好奠基石。加强对口党政部门经常性的联系。收集党政部门职能职责、部门法规,互送资料、互通情况,为委员知情明政收集情况。加强参加政协各单位的联系。调动其中政治热情高、知识层次高、有参政议政能力人士的积极性,发挥人才密集优势,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形成推动政协工作合力。加强专委会之间联系。既分工又共事,对一些问题重大、综合性强的调查和建议,发挥政协“综合人才库”优势,共谋良策。加强上级政协专委会联系。上级政协专委会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经验丰富,与他们进行联系与合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服务甘为火车头。专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要靠委员积极参加,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要靠委员共同去完成。政协的优势在委员,专委会的工作能否开展好,关键就在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必须做到服务工作要到位,专委会要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协专委会是火车头,政协委员才是载物的车厢。三是提高能力只为金点子。加强专委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专委会工作人员素质,是委员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抓好政治学习,为履行职能夯实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深入基础、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要求。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委员联系,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造就一个团结、奋斗的集体,用金点子点亮专委会这盏航灯。

  3、创新履职方式,增强履职质效。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政协委员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两代表一委员”之一,代表着社会各界的心声。一是创新政协全会召开方式。改革创新每年的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套开的模式,单独召开政协的全体委员会议,各级领导不仅要出席大会开幕式和闭幕会,更要深入界别小组听取意见,与委员们互动交流,共谋发展大计。二是拓展政协委员履职空间。由界别组成是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按界别特点和要求开展委员活动,也是委员活动的障碍。拓展政协委员履职空间,就是要适时组织委员跨界视察、调研、民主监督,往往跨界的、行业学科边缘的和交叉地才是闪光点。三是扩大政协委员影响范围。要不断扩大政协委员影响力,除鼓励政协委员扎根本职工作,要为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突出专业特长的政协委员搭建更多、更好的履职平台。四是促进委员履职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委员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提升提案、建议案办理实效,规范建言参考、社情民意办理流程,促进委员履职成果转化,让政协委员“说了不白说、提了不白提”,增强委员履职荣誉感。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综上所述,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主体,政协活力靠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履职创新靠委员。要切实加强政协委员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挥政协委员人才智力优势,在围绕“定盘星”助推治蜀兴川、振兴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履职实践中,充分展现当代政协委员政治协商大略、民主监督艺术、参政议政智慧。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4

  一、党总支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总支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存在“重生产、轻学习”的思想。认为我们铁路工务工作是以安全生产为主,对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引导党员职工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开就合并开,学习过程形式单一,学习内容枯燥。泛泛而谈的多、面上的情况多、理论说教的多,与基层实际有一定距离。

  2、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方法单一。对我段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轻基建等问题。在如何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党务工作的方法思路不多,活动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缺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缺乏预见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还偏弱,与创建更加美好的月工家园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3、凝聚力、战斗力不足,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未能很好地适应我段、段党委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引导党员职工在工作上大胆作为,工作上没有突破;思想教育缺乏说服力,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不足、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造成了党总支在的凝聚力不足;部分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思想上则党员意识淡漠。

  (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

  1、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热情不高、工作不实,有重业务、轻党建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思想,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软任务,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致使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被动应付,起色不大。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手段、方法欠缺。党总支、支部学习活动流于形式,如两级政治学习,多是读读文件、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学习效果不好;党员教育制度落实不力,党员教育方式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仅限于传达上级文件,影响了党员学习教育的效果等。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方法未能适应我段发展的新形势。管理关系偶尔脱节,党总支与各党支部沟通联系少,在实践工作中,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在一个层面上,党建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受到忽视、轻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做群众工作方面

  1、个别车间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对群众困惑解释不清楚,对群众困难解决不尽心。工作中存在不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注重政治素养的提高,做起党务工作方法简单,凭经验办事。创新能力不强,对党务工作质量的途径、方法研究探索不够,造成车间党总支整体工作部均衡,未能很好地引导党支部和党员职工发挥作用。

  2、偶尔出现脱离实际思工作、脱离群众干工作的现象。现在社会发达便利,但在个别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身上存在

  “交通便捷了、到基层去反而少了,通讯发达了、与群众的沟通反而难了,文化水平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反而下降了”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整天在忙,但往交通便利的地方跑得多,往条件艰苦交通条件差的地方跑得少;往自己包保的工区跑得多,往其他工区跑得少。造成工作上对一线党员职工的思想状态没有全面掌握,工作思路有所偏颇,对一线党支部及党员指导不够全面。

  3、群众工作的工作方法陈旧,没有创新性。总是凭老经验、老方法去做群众工作,没有深入一线全面了解党支部和党员职工的所思所想,方法生硬、老套,不能很好地实用于实际工作的需要;不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引导、服务、等办法和手段做群众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动不动就是命令式工作、强制式执行,简单粗暴,伤害党员职工感情,损害干群关系。

  (四)安全生产方面

  1、党总支、支部未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找准定位。我们工务工作一直强调的是“安全大如天、万事排在先”的理念,党总支、支部的部分工作是服务于安全生产的。但有时太过于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党务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经常出现党的工作为安全生产让步,党的会议能不开就不开,党的集中学习能不搞就不搞,党务工作为安全生产让路的现象,造成党总支、支部定位不准,日常工作难以开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安全生产与支部管理的相互融入有待提升。现在我们的党支部书记全部是兼职,而且多为工班长兼职。他们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繁忙,在党支部管理工作方面的精力投入有限。个别党支部书记政治素养不高,宗正步走的动作要领旨意识不强,重安全生产、轻党务党建,重行政管理、轻党组织、党员作用的发挥,造成班组党支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融入支部管理流于形式,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未能在安全生产中充分体现出来。

  3、党内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流于形式,“三无一创”、“创先争优”、“春、暑运立功竞赛”、“爱岗位、奔事业、创一流、建家园”等党内活动都是以安生生产为中心而开展的。在开展党内活动时,经常出现为了活动而开展活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开展活动、为了健全组织台账而开展活动的现象。开展活动仅仅以会议传达会议,以传达文件代替活动开展,以官话套话代替活动效果,未能深入、全面开展党内活动,流于形式。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务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车间部分党员干部觉得党建工作是空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实的,党务工作开展多了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影响;认为党务工作是吃力不讨好的事,造成了党务党建制度执行不力。

  2、党务工作者素质不高。有些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虽是业务骨干,但是在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弱,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不够,对党务工作业务不精通,少数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自留地”有荒废的现象。部分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提高党务工作质量的途径、方法研究探索不够,影响了党务工作的开展效果,造成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不协调。

  3、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主要表现在倾听基层意见不够、深入一线调研不全面、关心职工不够等问题。我车间管辖范围大,人员分散,要求党员干部要勤下现场、跟班作业。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点出现一定偏差,虽没有故意刁难党员职工等不良行为,但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仍有一定差距。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没有面对面认真细致地倾听党员职工疾苦与呼声,缺乏求实求真精神,导致工作质量的下降。工作没有换位思考,没有与广大干部职工、基层群众打成一片,工作中摆官架子。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提素。充分利用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契机,深入系统再学的群众路线活动的意义,改变

  “重生产、轻学习”的思想。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学化、系统化,注重学习过程,引导党员职工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在开展党的工作方面发散思维,创新方式方法,使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增强吸引力;引导大家通过学习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具有预见性、计划性和针对性,增强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增强认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正位置,创新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加教育学习的相互讨论,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从被动灌输式教育到主动吸收式教育的转变。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方法,进一步加强党总支与党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增强党总支的号召力。提升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的重视度,将其作为车间党总支最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党员教育、党组织作用发挥得到充分保障。

  3、主动了解党员职工的诉求,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法,进一步密切同党员职工的血肉联系。主动深入党员职工了解诉求。真正扑下身子,全面深入班组了解实情,努力在党员职工反映前,切实把问题解决好,不能解决的耐心跟党员职工解释好,切实改进作风。多办为民之事,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把党员职工放在首位,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摒弃个人主义思想,多办暖民心、稳民心、得民心的好事实事,让群众深切地感受到车间两级党组织关爱和温暖。

  4.规范规章制度,提升整体形象。抓好党总支制度建设。科学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差不多的现象,有效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做到工作上积极有为,生活上勤俭节约、行为上稳重大气,党总支班子成员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切实珍惜和维护班子的团结和谐。支委、支部书记之间经常谈心交心,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多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5

  随着医院管理不断发展和需要,医院信息化的需求越来越大,相应地对信息化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目前,医院急诊就诊从病人进入医院挂号开始,到病人就诊,各项检验、检查,收费,取药,输液等都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为提高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信息化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案启动::

  某一个或多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预计30分钟内不能恢复,严重影响急诊正常就诊秩序。

  二、启动流程::

  医护人员一旦发现计算机故障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分诊台,分诊护士向信息科值班人员汇报,由信息科技术人员快速到位,迅速排检原因,若信息科预计30分钟之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分诊台应立即汇报总值班和科主任。由总值班下达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同时科主任向分管院长汇报情况。

  三、急诊就诊秩序维护::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启动时,急诊所有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保安等协同总值班做好秩序的维持工作,做好向病人的告知工作,以保证医院急诊医疗业务的有序开展。

  急诊各系统应急方案:

  1.急诊挂号收费:信息故障后,人工挂号,手工划价记帐。系统恢复后,把手工单子补入计算机。备用物品:手工记账单。

  2.急诊医生工作站:信息故障后,接诊病人后完成手工病历书写,开具手工检查单(检验、超声、放射、心电图等单子)和手工处方,嘱病人到收费窗口。备用物品:各种手工单子备用在抢救室。

  3.LIS系统:信息故障后,各仪器独自工作,接收人工检验单子后,人工抄写报告单。待系统恢复后,再人工输入。

  4.PACS、B超图像系统:信息故障后,接收手工检查单,检查后手工出报告单,但无图像。待系统恢复后,再人工输入。

  5.急诊药房:手工处方由收费处记账后到药房,药房接收手工处方后先发药。待系统恢复后,再人工输入。

  6.血库管理系统:手工登记、划价。及时把划价单送收费处。

  7.备用物品:各类手工记账单,纸质处方,纸质化验单,放射检查单,超声检查单,心电图单,交叉配血单。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6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小说人物起名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篇17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从严治警方面存在问题从严治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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