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十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14:52:21 阅读: 评论:0

廉洁政府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 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 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 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 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 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 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 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 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 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 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 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 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 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工作优势怎么写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戊己庚辛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怎么预习项行动。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5年,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委、纪委、机关各办及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办及村(居)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通过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镇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2015年全镇干部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新区开发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征用9个村土地面积760亩,化解拆迁滞留户64户,完成了兴越路、31省道、高教园区、站前大道等市、区重点工程涉及的绝大部分拆迁和面花补偿工作,确保了这些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平稳安置了环湖路、凤林西路、浦江西路等三路拆迁户,清理了青甸湖周边的29户畜禽养殖户房屋棚舍3.07万平方米,化解信访积案三起。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制定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班子领导的理论素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班子团结,珍惜共事机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二是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推行机关干部“日记、周报、月考评”制,镇主要领导每月对工作进行点评,褒贬分明;二是开展不定期的效能检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建立新老干部“传帮带”制度,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四是注重发扬个人特长,合理交流岗位;五是坚持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每日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住夜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网格联系区域划分为8个值班住夜小组,每天安排1-2名镇班子成员和7-8名机关干部值班住夜,主动走村访户,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专业户等重要对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好《民情记录本》。三是开展效能督查。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指示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2015年检查机关作风效能2次,检查村干部上班纪律1次。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牢固勤俭意识,文明节庆活动,从简公务接待,加强节约型办公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

  (四)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认真履行纪委职责,改进办案方法,克服阻力,排除干扰,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共受理纪检信访14件,送达违纪处分决定3份,对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党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乡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乡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了“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队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完成了“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实行常态化,通过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两委会、党员代表联席会会议记录等方式,对民主治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解决少数村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

  (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这一主题,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理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增强了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广大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七)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2015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10余名镇机关中层干部。

  (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和完善民中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和谐,努力改进作风,

  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按照越组〔2015〕50号文件精神,开好201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按要求推进镇村干部的廉政承诺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在镜湖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阳光村务,从源头上保障干部清廉。制定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民主议事决事制度。对重大村务,由支部提出,村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讨论,提交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资源、资产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公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制,按月公布财务报表、每月盘点货币资金、监督进账和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合法合规、公开安全,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16个村的财务审计和4个村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涉及群众的各类补助、资源分配,全部公开操作;对工程项目、发包项目、租赁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全镇公开招投标项目35只计2147万元。对村级经营费、村干部报酬实行限额并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评出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及以下29个。

  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区委、区纪委、镇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审核签批《乡镇党委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重要文件,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

  (五)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空调耗电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带头讲原则、抓执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专家导学和典型引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主职干部廉洁从政,邀请专家学者作系列辅导讲座,选树一批党员、群众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另一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等反面典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拒腐防线,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廉政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听到的反映也对当事人及时提醒。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家委会的作用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 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 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 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 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 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 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 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 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 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 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 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 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 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 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 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河鼓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篇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依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中共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镇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镇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党支部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县委巡视、巡察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1次镇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镇党委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支部和包抓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XXX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及《xx镇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2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镇纪委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镇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三项机制”和《实施细则》,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镇党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村(社区)、驻镇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委员会议集体研究上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

  27.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镇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专题研究讨论镇纪委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听取1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3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2.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4.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36.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和市纪委备案。

  37.镇党委、镇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镇党委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委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政府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全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篇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 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 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 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 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 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 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 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 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 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 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 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 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 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杜牧的诗有哪些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篇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篇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

  3.每年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实行“一把手”逐级调度,每半年调度1次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以会议通报、工作通报、专题通报的形式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年底向上级党工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体系,将其纳入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每年底进行考评,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教师集训会议2次以上。

  2.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听1次廉政党课、观摩1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办1期廉政宣传专栏。

  3.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做到廉政教育进走廊、进课堂、进办公室、上墙壁、上板报,打造德廉融合的廉政文化。

  4.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教育工作。

  (四)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2.加强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注重后备干部的储备与培训,实现新老干部梯次配置。

  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约谈提醒制,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干部进行随机约谈。

  (五)深化作风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执行力度,重点治理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六)加强源头治腐

  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2.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3.扎实开展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4.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做好学校财务收支监管,执行学校定期审安全乘车计制度。

  (七)支持执纪执法

  1.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2.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八)做好表率引领

  1.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基层、接受监督,制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2.定期召开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相互帮助,增强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交办任务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2.每年主持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2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和处室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3.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督办。

  (二)掌握廉政状况

  1.每年与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扎实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2.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三)重视廉政教育

  1.以党支部专题工作会议、干部教师集训会议为载体,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教师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2.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

  (四)支持查办案件

  1.排除干扰和阻力,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违反“四风”、“师德师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开展检查考核

  3.督促做好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与其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4.实地调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六)带头廉洁自律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8.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7.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工作。

  2.疏理分管领域重要腐败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

  3.不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二)加强督促指导

  1.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积极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3.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配合查办案件

  1.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2.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参加检查考核

  1.主动参与年度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措施。

  2.做好考核结果的排名和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廉洁自律

  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2.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3.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4.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篇十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既抓业务又管队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共性责任清单

责任人:

X.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X.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党组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及责任分解要求,及时抓好落实并向党组报告。

X.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积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全程记实、谈话办法、民Z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表率。

X.受党组书记委托,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工作作风或者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轻微问题进行约谈。

X.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日常教育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定期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责任落实情况。

X.督促科室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和抓科室作风建设方面情况汇报。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和督促整改。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X.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工作。

X.每年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X.市纪委(纪检组)和党组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X.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农业经济科、住户调查科、服务业调查科等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X.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落实监督、推进。

X.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人员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谈话。

X.加强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大机关效能监督检查,督促分层签订的责任状进一步落实。监督落实各类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实施工作情况,推进整改实效。

X.进一步深化各科室及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

X.贯彻落实局机关各项制度,实行有效监督。贯彻执行“三公”领域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X.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各项专项调查和X数据质量管理,完善村(社区)X调查规范化建设、住户和服务业等X调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下基层工作纪

【篇十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配合局党组发挥从严治党主体作用,结合本人分管的办公室、扶贫、党建、综合法规等科室工作,现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商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局党组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结合实际,定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定期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二、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每季度听取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改进要求,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三、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分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每年对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并进行点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带头执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被组织约谈函询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篇十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支部责任清单(24项)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8项)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7项)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股室内站队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4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篇十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篇十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上半年,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自己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的三个科室的日常工作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推进“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履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组织推进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分管三个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建立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与相应科室建立责任清单,并根据责任范围认真加以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起好表率作用,与分管科室一起共同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教育,把纪律挺在前头做到警钟长鸣

  上半年,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增强了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必胜的信心。并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讨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与分管科室人员个别谈心谈话两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提高了科室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大局意识与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结合工作,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针对今年上半年突发新冠疫情,自治区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对党员干部廉洁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

  一是抓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等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自己与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有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和反对奢靡之风等。

  三是结合自治区对聚通用工作要求,疫情下各单位复工复产及年初疫情期间网上办公等特点,强化政务数据与网络保障,确保廉政建设与工作同步完成。

【篇十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拍摄角度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篇十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党委(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

  3、抓好党委(党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委(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股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不少于2次。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慵、懒、散、推、拖等“为政不为”和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1、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长,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努力结合行业行政工作,积极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6、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17、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

  (一)班子主要领导(书记、局长)责任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述职和测评,分析研究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章、党纪条规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坚持每年讲1-2堂廉政党课。

  5、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6、围绕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廉政测评满意率较低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自觉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9、组织召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每年向县纪委进行书面述廉述职,并如实撰写《廉政日志》《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录》。

  11、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分析研究、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主动参与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分管股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4、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并整改。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细则,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每年向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如实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手册》。

  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纪检组长责任清单(9项)

  1、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党内法法规、制度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接受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的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修订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办法。

  5、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规范。

  6、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

  7、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对本单位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9、办理上级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10、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篇十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14〕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篇十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支部责任清单(24项)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关于党的图片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8项)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7项)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股室内站队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4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篇二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XX(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负责部署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抓好学院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违纪问题,并安排学院纪委初核和配合上级组织严肃处理。  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⒌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中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xx(党委副书记、院长)  责任范围:  对全院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全院行政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负责部署、检查学院监察工作。研究部署学院行政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学院重大案件的查处。  ⒊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⒋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⒌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责任范围:  对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共青团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所分管单位的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中层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副院长)  责任范围:  对学院后勤资产管理、新校区建设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4.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中层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范围: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案件查处、作风建设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⒉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⒌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严肃进行查处。  ⒍主持中层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抓好学院规范收费工作。  ⒎主持抓好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  xx(党委委员、副院长)  责任范围:  对学院财务、招生就业、学生管理、保卫、离退休、综治及关工委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  责任范围:  对学院教学、科研、工会、培训实训、图书信息、文印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⒈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⒉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党政办公室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党政办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教务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教务处全体教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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