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文章15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创造良好环境,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副校长、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勤政、廉洁从教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权谋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跑官,不要官;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取敛财。
4.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管理严格,收支规范。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执行对待特困生的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作、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
7.全面推行校务、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人事、财务、招生、职称、工资、食堂、收费、考勤、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8.干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到校办企业或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9.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款接待,不挥霍浪费;精简会议,不借开会之机赠送礼品或纪念品;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公款旅游;不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结合年度党员干部廉政承诺、述诺及鉴定工作对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情况年底进行统一考核、统一评定,考核结果分别计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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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团委工作bsp;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20年2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单位党委、党支部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总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zd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zd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责任内容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组织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不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年反腐败任务落实,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市委、市纪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
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与处理。
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和市总机关党委各备一份。
分管领导(签名):
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名):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构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进取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坚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职责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资料,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职责。
三、职责资料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白发食疗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理解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职责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追究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
责任人:
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机制,推动**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党支部在各科室、部门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对下列内容承担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
(一)有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如何,具体部署、检查、落实的情况如何。
(二)是否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三)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四)是否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五)有无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费出国(出境)旅游的问题。
(六)有无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的问题。
(七)在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
(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或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九)本单位和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十)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等违反组织从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
二、实施与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正职对副职负责,副职对分管科室、部门负责,科室、部门的正副职对本科室、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负责。
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要相互监督、互敲警钟、严守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及时反映举报,知情不报与违纪人员同等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把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201excel20071年我乡教育系统将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武冈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实施纲要》及《党章》的学习贯彻,切实做到“八要八不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五个不许”规定,认真执行中、省、市各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认真落实不准滥发钱物、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不准在执行公务时用公款请客送礼等纪律规定。
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交学杂费的惠民政策。坚决贯彻教育部五个“严格”的要求,做到严格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的地方不再出现乱收费,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学校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一是必须建立永久性公示栏;二是公示栏必须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是未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坚决抵制其他部门向学校搭车收费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办实验班、节假日补课等为名的各种收费行为。
对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乱收费行为的当事人和单位责任人,取消评优评先、调资晋级晋职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根据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为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是以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严格自律的同时,抓好配偶、子女和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与民政工作和建设目标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2.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和规定。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以及各项廉洁规定。全年集中组织廉政方面的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并有学习记录。
3.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本科室(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政绩观,特别要加强党员干部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规范从政行为。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不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车改管理、工作日午间禁酒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不得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发放各项业务费、手续费、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上交、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权力阳光运作水平。
5.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把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作为创先争优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机关效能提速增效,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时间不准在网上游戏、聊天、炒股、炒基金等。
6.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自觉遵守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的各项规定。
7.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履行本责任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对照《扬中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细则》以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参加述职述廉活动,并于本年度12月底前向局党组报送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8.主动协助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和配合纪检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当年本科室(单位)人员无被投诉案件及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本责任书履行情况,由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科室、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于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市廉政建设规定》等文件实施责任追究。够不上纪律处分的以及有被投诉事实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和调离等形式,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当年本科室(单位)人员有被投诉事实的、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明查暗访到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教育,限期改正。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考核测评连续两年位列末位的,且在年终测评中不满意票达30%以上的,其科室负责人视同自动免职,该工作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或组织安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助推企业对标看齐、追赶超越,构建和谐企业,特签订2017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第一部分党建工作 一、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集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用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延安精神再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2.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个学时,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此外,鼓励各企业领导班子及各级管理干部业余时间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加强各企业领导班子关于供给侧改革思维理念、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3.各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公司各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各企业总经理每年至少为党员和职工作1次形势报告。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4.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适应新常态、用党的方针政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的主动性。 二、党的组织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能力和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发挥各级领导班子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表率作用。 2.落实好“三项机制”,激发和保护各级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好干部任职资格关,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等三项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全面、如实、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工作环节。加强干部任用监督考核,每年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3.加强后备管理干部的建设。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从年龄结构上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青年经营人才培养和跟踪使用管理,逐步完善后备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为业务扩张、追赶超越提供人才保证。对后备领导班子要按照本企业领导班子职数2:1的比例进行培养储备;对各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要按照1:1的比例进行培养储备,形成公司系统人才梯队建设。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推行党支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如实填写《党支部活动纪实本》。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基本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对评议结果“差”和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整顿清理,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规范,落实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各环节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3.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制度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每年确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持续推行党员目标管理,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 4.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各直属党组织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调查,对摸排出来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顿方案,确定包抓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排查、建立台账和制定整顿方案工作于2017年3月上旬完成,2017年6月上旬之前整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7年10月底前必须动态消除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开展党员主题教育 1.围绕行业特点,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以服务岗位、厨师岗位为试点,推行“党员挂牌亮身份”服务岗、“为民服务先锋岗”等责任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对标看齐、追赶超越”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先锋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中心工作。 2.以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围绕企业经营中心任务,开展“劳模示范岗”、“创新工作室”、“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活动,创建群团组织特色服务品牌。 三、党的作风建设 1.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贯彻到生活和工作的各方面。 2.结合“对标看齐、追赶超越”活动开展,认真落实集团《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施追赶超越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基层企业、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效能等工作制度。 3.持之以恒反“四风”,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改进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出差招待、规范领导工作生活待遇、反对奢侈浪费等要求。 4.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公司领导班子每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周正常工作日外赴一线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4小时;各分(子)公司相对应地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义务劳动和生产经营时间段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一线经营现场管理。 5.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落实企业民主决策,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常年公布征求意见的邮箱、电话,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 6.各企业党组织书记对维稳工作负总责,积极引导、化解矛盾,减少或避免上访、群访,维护企业稳定和谐。 四、党的制度建设 1.大力推动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根据集团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企业不同情况,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 2.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各直属党组织要对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三个明确”。2017年6月30日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具体化。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尊重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同时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的政治参与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4.结合党章和党纪党规,修订完善党内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加强执行落实,确保依法依纪执行制度;加强执纪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 五、党的群团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将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企业和职工群众紧密联系的重要纽带,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作用。 2.加强对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经营中心任务,结合“为民服务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有效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3.始终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开展党的群团工作,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落实对职工群众的关注、关心、关爱。积极构建对困难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可持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基本政策。 4.以轮休、换休、经济补偿等方式,解决好职工加班问题,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着力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员工关爱机制,常态化开展帮困助学、节日走访慰问等送温暖活动,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关注全面成长,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以“创新工作室”、“劳模工作室”为载体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经营效益提高;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推动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主题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企业氛围,为转型升级凝神聚气。 第二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企业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对标看齐、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遵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纪律和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中、省、市各项会议、文件精神。 2.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和坚决纠正“四风”,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规范经营运作程序,不发生任何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3.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6.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不准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利用职权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 7.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策。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会前报告和会后备案制度。 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配合公司纪委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列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考核。各企业领导班子每半年向公司纪委上报廉洁自律报告,年终进行全面总结,并写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报公司纪委。 9.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内部效能监察,认真抓好选题立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四个环节,解决好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0.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关注职工收入分配、岗位调整、改革改制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杜绝越级上访。 11.积极配合公司纪委案件查处,支持和帮助本单位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纪检监察任务。 第三部分考核管理 1.本责任书经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维稳工作、经营工作保证监督不力,未能完成公司的维稳目标、经营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民富企强”未能达标,职工思想混乱、职工队伍不稳定的单位,公司将视其情况对党政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发生一般性违纪问题,根据影响程度,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纪委(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或诫勉谈话。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在对违纪违法当事人严肃查处的同时,按照党纪法规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纪委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4.实行维稳工作“一把手总负责”、“一票否决制”和“经济处罚追责制”。各分(子)公司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和上访现象解决在单位内部,严禁越级上访;因稳定工作落实不力,而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不稳定事端的,或发生维稳上访事件,相关单位“一把手”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解决的,公司将对单位及责任人的年度评优实施“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党政“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与公司年度方针目标考核和年终兑现挂钩。 5.对因工作不力、沟通不及时或措施不当,导致企业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并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公司将对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的履行情况考核,将以本责任目标和责任内容为依据。 公司党委书记企业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 (签名) (签名) 公司纪委书记企业纪委书记(纪检负责人) (签 名)(签 名)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廉政勤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向党组织和社会公开承诺:
1、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5、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力所能及地予以解决。
7、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8、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9、未经组织批准,不得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敬请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实验报告格式模板XXX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塔河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本责任书分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三部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一岗双责”的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各级领导班子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听取汇报。
、查阅相关资料。
、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分为优秀(分-分)、良好(分-分)、合格(分-分)、不合格(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XX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关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局党委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工作作风。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根据部门各岗位不同工作量体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注重预防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柏组词语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学习先进典型和模范活动。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每月5日前,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末月29日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年中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年底做好个人述职述廉。
六、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做好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
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年末,局党委将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罚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实现工作稳步快速推进,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XXXX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责任书签订人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1. 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格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2. 严守规定、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公司党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 3. 源头防腐、规范权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与创新,强化源头防腐各项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衡,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正当用权,严防不当用权,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 加强教育、崇廉尚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 管理、监督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拓宽党风政风监督途径,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 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 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 检查考核 自觉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人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三、 责任追究 按照《关于印发〈XXXX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主动纠正,认真整改。对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报告制度 2019年底,各责任人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公司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缝隙的近义词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特别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社保退费、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奇特的树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长:
责任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
年月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3、认真落实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二、责任目标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达到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反映突出的问题,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7、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三、奖罚办法 1、年终通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责任人相关责任。 3、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奖惩事项。 本责任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责任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廉政建设责任书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本文发布于:2023-05-11 09:57: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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