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会议制度的文章17篇 ,欢迎品鉴!
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我局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学习内容
(一)抓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
五月和六月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和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财政工作发展、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深化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引导党员补足精神之钙、涵养思想之源,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和政治规矩。
(二)学习贯彻
认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以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通过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认识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深刻认识我国创造的宝贵经验,自觉在实践中坚持和运用;深刻认识大会作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内涵发展这条主线,认真做好各支部中心工作,稳中求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培训
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贯穿始终,适时的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深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清楚“五个必须”,坚守“八严禁”“十二不准”。
七月和八月认真组织学习****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五)加强理想信念和中国梦教育培训
九月至十月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增强政治定力;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学习后各支部党员要以心得体会的形式展示学习成果。
(六)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
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抓常抓细抓长,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场的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学习,加强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和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引导党员牢记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一线为广大群众服好务。
三、学习要求
(一)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党课培训时间。党课学习后,参加培训的党员要写心得体会并交党支部留存。
(二)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多措并举改进方式。采取集体学习、网上培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报告、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2、加强典型教育。采取优秀党员报告会、观看电视片、制作优秀党员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和身边好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
(三)“三会一课”必须发扬*,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
1、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⑴请求上级党组织批准。凡换届选举的支部委员会,都应提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批准同意改选后,可着手准备工作;⑵进行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上党课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改选工作教育,向党员讲清改选意义、原则、要求、方法等。改选的原则是: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改选的方法是:实行差额选举,即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具体形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的20%);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中的一种形式;
⑶起草工作报告。支部改选时,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纲,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主要内容: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总结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包括党费收缴情况),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起草后要交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⑷酝酿候选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或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讨论后确定,报上级党委审查,原则上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预备名单,进行选举;
⑸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布置会场;
⑹向上级党委汇报改选工作筹备情况,确定改选时间,提前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并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改选的步骤
⑴宣布开会由上届组织委员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⑵通过会议议程;
⑶报告工作。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⑷讨论通过工作报告。对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⑸审查候选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历和表现。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⑹宣读上级党委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⑺讨论通过选举办法。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⑻推选监票人。一般3—5人,监票人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
⑼正式选举。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然后由监票人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选票分发后,监票人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⑽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⑾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⑿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⒀当众开箱,核对选票。监票人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票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⒁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⒂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⒃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⒄宣布党员大会结束。
(一)专题会
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议题
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
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
(二)中心事务会
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议题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
(3)下发中心属文件。
(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
(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6)进行工作安排。
(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
(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
(10)对工作进行讲评。
3、准备
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
4、记录
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
(三)党政联席会
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
1、会期
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议题
(1)审定规章制度。
(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3)审定工作总结。
(4)研究工作计划。
(5)纪要
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
(四)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
1、会期
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议题
(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
(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
(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
(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
(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
(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
(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
(五)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
1、会期
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议题
(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
(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
(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
3、其他
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作。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辣椒炒鸭肉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苏州美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
一、支部会议的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会议的会期
支部党员会议3个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的准备
召开支部会议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会议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
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会议的议题;
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四、支部会议的举行
1、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委员主持;
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
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
4、支部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
五、支部会议的要求
1、支部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2、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会议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
4、支部会议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
(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
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
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
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参会人员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部关于少年的作文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之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有以下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掌握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
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二、召开支委会的程序
1、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并通知支部委员,使大家做好准备。
2、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作记录。
3、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
4、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5、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意见。
6、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7、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
8、把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好存档备查。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注意的问题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遇到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
3、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不要事无巨细,什么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每次会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
4、为便于支部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组织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正确与否和贯彻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要处理好与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关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为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委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大会,更不能把支委会至于支部大会以上。支委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党委的决议时,可重新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研究落实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二、议事规则:
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
2.重要问题:
(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
(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
(3).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
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计划上好党课。它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传统形式和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三会”: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一课”: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
2、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通常应选择党员比较集中的时候进行,支部所属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的组织。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议事范围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以生产经营工作为中心,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
4、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会议记录
为了便于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检查支部工作情况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人数较多时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发言的要点,决议事项。对通过的决议要详细记录赞成和不赞成的具体意见、记录要准确、具体、清楚,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应由书记或副书记妥善保管,如他们因故外出时间较长,可暂由主持支部工作的委员保管。支部书记因工作调离,会议记录要做移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全脑超能想像力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覃迅云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研究落实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二、议事规则:
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
2.重要问题:
(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
(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
(3).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
第二篇:党支部例会制度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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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例梧桐山隧道会制度
一、支部书记例会
1、参加人员:党支部书记,可邀请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由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临时召开。
3、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会议精神:安排党支部工作;通报支部重大事项,部署重大活动。
二、支部委员会例会
1、参加红章鱼人员: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2、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临时召开。
3、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党员管理教育计划;研究争优创先工作;研究大学生党员在高校如何发挥作用,并组织实施。
4、要求:
(1)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因故缺席必须向书记请假,会后由书记向缺席人员传达会议情况及决定。
(2)支部委员会应做到会前要通气,会中要记录,会后要落实。
三、支部党员大会(党员组织活动)
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因故缺席要请假,会后由党小组向他们传达会议内容。
2、时间:支部大会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临时召开。
3、内容: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报纸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组织党课教育,讨论党员发展及处理犯错误党员。
四、党小组会
1、参加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2、时间: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时间由党支部统一安排,也可以和支部大会结合召开。
3、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支部决议贯彻落实及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和优秀党员候选人,开展党员活动。
4、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并参加活动,不能参加党小组活动时应向党小组长请假。
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三会一课”的相关规定,制定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 ( 包括预备党员 ) 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一、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学院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或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学校党委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党员大会程序
1、党员大会一般应由副书记主持,副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四、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支部委员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由支部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党员大会的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 ( 处分 ) 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五、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参加。
2、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3、有些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4、对议题进行表决时,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
5、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6、对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
(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
(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
(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党总支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会的主要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意见;
(2)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指示的落实情况;
(3)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
(4)党总支自身建设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
(5)审批新党员;
(6)提请党总支研究或决定的问题、党员的奖惩;
(7)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
(8)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奖惩;
(9)统战及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
(10)医院改革和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
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办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总支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
4、召开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
5、党总支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党委决定。
6、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所有总支委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办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做出报告。
7、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的意见分歧。
8、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作好会议记录。
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如下“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粮食系统的发展大局,切实改进党员学习、工作和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二、活动目标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出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三、活动内容
以学习为主,重点学习《党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三严三实”要求、省委“八个务必从严”的决策部署、市委“三个带头”、“四个管好”要求。
四、具体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大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是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的党员的处分;
4.对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5.开展*评议党员活动;
6.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内容如下:
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
3.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3次(包括半年1次的党小组*生活会),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讨论有关党内事物。如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5.分析群众思想状态,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每月至少安排1次。主要内容如下:
党课要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五、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活动实效。
2.各支部“三会一课”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切实针对支部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水平、素质,以达到提高成员战斗力的目的。
4.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
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提前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
2、召开会议前,支部书记要确定好会议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事先做好通知,并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各支部委员提前做好提交支部大会的资料,各小组需向支部大会提交讨论的资料。
4、会议要对参加会议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数、缺席原因具体说明。
5、对于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经过充分讨论,拿出结论,本次会议解决不了的,经过酝酿随时继续召开,直到取得一致意见。
6、会议所讨论制定的内容,各个党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消极对待。
7、全体党员必须及时参加会议,并有记录,因故不能参会必须书面请假得到支部书记批油麦菜的做法大全准方可不参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
(三)讨玫瑰与月季的区别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
赶小猪教案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
(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
(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支部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7项本文发布于:2023-05-11 08:40: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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