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十六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07:09:29 阅读: 评论:0

清单,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qīngdān,指的是详细登记有关项目的单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6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1】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据了解,“两个责任”清单共包括两大部分,其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为党委(党组)25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18项,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13项,共三大项56小项具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分为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28项,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5项,纪委(纪检监察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7项,共三大项50小项具体责任清单。

  该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两个责任”清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从市委常委会做起,层层传导压力,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篇2】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3】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篇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篇5】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严格控制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战略,坚持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每六个月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纪检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2、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廉政建设任务,建立定期研究、监督检查、专项考核制度,逐步传递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和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团队成员一岗两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和党委事务披露制度,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的重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努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法,深化亲密关系,第一书记抓党建工作,促进扶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学习国家等新载体,促进党建工作的在线和数据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民主评价党员、谈话等制度,检查民主生活会议主要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篇6】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人像艺术摄影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篇7】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因此,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水平,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紧紧牵住牵牢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必须抓经常、抓细致、抓长久。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把“严”和“实”养成习惯、形成常态,并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二是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们党不仅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篇8】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对联100副欣赏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篇9】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好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制定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抓好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能力、理论认知水平和理论实践能力。

  2.树牢总目标思想。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思想基础,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开展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3.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观念,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6.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立场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研判机制、教育引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新疆稳定。

  7.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报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0.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严于自我解剖,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20个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坚持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新疆干部要求,坚持重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用人导向。

  12.树好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和选拔干部,大胆提拔贯彻总目标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干部,大胆提拔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的上、顶得住、打得赢,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留所谓“后路”、不左顾右盼、不身在曹营心在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1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强化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的持续进步。

  15.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以及基层体验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促进团结、促进稳定、促进发展。

  16.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发挥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建立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落实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问责。

  18.建立司法厅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清理机制,定期(每五年)对司法厅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依照规定程序,废止、修改有关党建工作制度。

  19.依照职责权限,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并报备上级党组织。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制度制定质量。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2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22.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明确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23.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4.落实工作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党委扩大会议报告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5.加强分类指导。司法厅党委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的党建课题研究,研究制定不同领域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实践的具体成果。

  26.严格考核问责。实现全系统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全覆盖,把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后备干部调研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二、司法厅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四气”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党委扩大会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司法厅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司法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篇10】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1.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把牢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把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并纠正在思想认识、政治态度上存在的偏差、落差。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范、查处在“两个维护”上只说不做、阳奉阴违的情形。

  2.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部署要求,纳入对党组成员和干部的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3.凡事关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以及“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督查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文件及重要领导讲话精神。

  4.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总结分析上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本局政治生态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5.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运行链条化、责任体系科学化。

  6.要把廉政谈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每年谈话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措施,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防控排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9.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建立党态化廉政警示机制,把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中,做牢做实本单位本系统历年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工作,探索开展具有本系统行业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让守纪律、讲规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常态。

  10.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深入落实《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立足本单位、本系统特色,坚持因地制宜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提升,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打造具有本单位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努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从“盆景”变为“风景”。

  1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制、诫勉谈话制、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能源专业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

  12.完善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程序法定化、行政审批法定化、招标采购法定化、行政执法责任法定化、内部管理法定化“五个法定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3.加强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4.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前及时征求派组纪检组意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单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他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抄告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监委机关。党组及时对纪委监委机关抄告的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将结果报送抄告的纪委监委机关;党组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位反馈。

  二、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主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审核把关,年底牵头起草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3.统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局性工作会议和活动,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联系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季度履行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关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生态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4.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主持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次以上。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调查研究,听取党支部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6.与班子成员至少开展2廉政谈话。对本单位发生的干部违纪被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反映突出或纪委监委要求信访函询、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干部岗位调整或因私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工作变动等情况,要针对性地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7.按规定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

  8.按要求审核并签字背书主体责任年度报告、贯彻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决策部署以及意见建议专项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三重一大事项、党政纪处分意见、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

  9.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电脑如何打字位反馈。

  10.主动接受市委和市纪委监督,经常与派驻纪检组负责人沟通、交换意见,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公章管理制度通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11.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政从政表率。

  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主动向主要负责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

  2.年初研究提出“一岗双责”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参加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向党组书记报告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听取分管部门负责的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年底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教育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廉政谈话2次、每季度听取分管单位1次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4.在开展常规性廉政谈话基础上,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干部违纪被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访反映突出或纪委要求信访函询、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干部岗位调整或因私出国(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工作变动等情况,要针对性地对相关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5.在按规定做好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基础上,对于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推进、批示材料办理、重大问题决定、突发重大事件、涉腐涉纪舆情、干部约谈提醒、违纪违法线索、重大事项隐情等情况,应及时按规定报告。

  6.在收到其他单位的抄告事项时,应及时做出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向抄告单位反馈,对于不落实抄告制度,故意隐瞒问题、包庇袒护违纪人员逃脱党纪政纪责任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7.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单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贯彻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局属各单位负责“一岗双责”清单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按照规定及时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

  2.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各部门实际,进一步分解到各个岗位、个人和工作环节,抓好细化落实。

  3.每年年初研究制定新一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根据安排,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听取部门分管责任人“一岗双责”开展情况。

  4.严格执行局内部管理,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找准风险点、表现形式,明确风险等级,落实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6.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好本部门制度执行和队员(包括协勤)个人事项申报,带好队伍,管好家属,配合相关部门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篇11】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篇12】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写景作文范文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

  (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2.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

【篇13】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篇1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庞师古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路由器牌子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英语的电影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15】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成绩清单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守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大旗。引领所属支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亲自宣讲十九大精神1次。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

  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吉林市有关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党员公开承诺书10份。

  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党支部“五好一满意“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效节支取得良好成果。全年共计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

  (二)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以五弊问题为导向,共查摆出班子存在问题6个,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存在问题33个。在前期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切合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构筑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开发区政治原生态。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15户,全年为包保的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含物资)近12万元。

  (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驻区企业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问题清单

  一是党建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更深入挖掘理论的内涵,思想上缺乏紧迫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没能将理论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方式比较老套,枯燥乏味,一般只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文章,这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必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思想。由于开发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总认为开发区工作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因此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抓招商洽谈、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导致对党建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相对不足,对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够全面,在具体工作中抓的还不够细致,措施还不够得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基层党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驻区非公规模企业20个,由于党员数量少,有的企业只有2-3个党员,部分企业存在无党员情况,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均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使得非公党建工作不能平衡协调发展,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个别企业支部在推进本企业节能增效、创新发展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企业干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作风建设管理机制不到位,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批评教育,手段单一,没有制定出更好的办法。党建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缺乏一套科学的奖优罚劣机制,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任务清单

  一是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守党性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名党员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造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开发区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严格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后备干部整体素质,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开发区后备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项目谋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特色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服务民生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及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企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支部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开发区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是重学习,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体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发展理念,培育“五大思维”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总揽开发区发展全局的驾驭力,增强推动发展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项决策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篇16】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积极分子自传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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