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6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07:05:57 阅读: 评论:0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篇一】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为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和任务,增强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切实搞好国有企业,这是事关全局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几十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领导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新形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战略上全局上深刻认识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千方百计把国有企业搞好。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依靠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国有企业面向市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都迫切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一直是重视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是明确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发展、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群众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逐步加强,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消极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对贯彻中央确定的企业党建工作方针、原则和任务、要求不够得力,没有抓好落实。三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这些问题,已经程度不同地影响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使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都有一个大的进步。

  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新形势下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落实“三改一加强&rdq欢乐颂原著uo;的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这个方针是多年来探索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三句话”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同保证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厂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般指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各地已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当坚持和完善。(1)党政主要领导商量确定决策议题。(2)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3)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上进行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厂长(经理)、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尊重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向党委通报。当党组织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党组织要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2)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厂长(经理)或董事会推荐和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负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任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事先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厂长(经理)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都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共产党员要努力增强党性,坚持依法办事。党员董事、监事、经理要严格遵守党章,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篇二】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党的文件形式界定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这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理清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命题提出的背景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命题提出和系列政策制度的制定颁布,既是基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对党的建设内涵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认识新探索,也是各地国有企业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动。

  (一)对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内涵认识的深化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认识是伴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深化的。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并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15年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并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论述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规律所在,深入回答了国有企业党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引领。此次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又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构建等多维度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内涵和要求,开启了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征程。

  (二)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认识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其核心就在于正确定位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的地位和作用。这一认识深化也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78年到1992年,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市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心,国有企业的问题逐渐明显化,改革势在必行,而如何规范公司治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十加走之旁问题的决定》,并明确指出要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法人治理”,并将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正式开启加强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新命题,并伴随新的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三)各地国有企业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动

  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中,企业如何在创新发展中科学定位党的领导的地位并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这是摆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为探索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在国有企业进行了新的大胆探索,集中体现在“三重一大”实践中。比如,把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纳入作为治理主体所承担的决策职能中,即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本企业贯彻执行,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保证国有企业地位和作用的有效发挥;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承担部分决策职能,特别是前置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稳健性。党的十九大以来,为全面落实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行了新探索。比如,强化决策程序,推行企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明确党委(党组)决策范围,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企业中“管大局”而不是“管全局”;突出决议执行,强调党委(党组)作出的决议,由党委(党组)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等等。这些生动的做法和经验为理清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提供了实践动力。

  二、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基本遵循。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关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深化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稳国有企业发展方向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通过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从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通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从而确保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不偏离、不动摇。

  (二)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国有企业治理能力

  在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国有企业亟须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管理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相统一,把包子需要蒸多长时间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治理各环节,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组织研究审议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如国有企业和二级单位全面实现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同时,国有企业及大部分二级单位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组建,合理配备各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不仅使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并且在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的提高。

  (三)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增强国有企业“五力”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前所未有,这迫切需要我们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由此,把准《条例》精神,理清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内涵要求,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治理体制机制,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电信企业邮箱、在实践中落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条例》对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确要求。落实好这些具体要求,不仅需要加强对《条例》的原文具体内容的把握,更需要在实践中实事求是地切实贯彻落实。

  (一)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韩孟诗派定,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如何落实好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二是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三是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践中需注意的是,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注意区分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区分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二)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领导体制的新构建,坚持和完善这一领导体制,需做到三点:一是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二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三是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企业、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如何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

  (三)构建“党委先议董事会后决”的决策机制

  《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指出:“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这一机制即“党委先议董事会后决”的决策机制。落实好这一机制需从三个维度上把握:一是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各企业要根据《条例》第十五条指出的包括“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在内的六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三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条例》第十六条从国有企业干部选用、管理等维度作出了“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根本上讲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践中坚持好党管干部这一原则,要做到:一是在干部选用上,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骨牌玩法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二是在干部管理上,要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三是在干部教育上,要加强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之成为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把好舵。同时,《条例》第十七条对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也作出了新安排。在具体实践中,需做好两点:一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不断促进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篇三】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提高谋划工作的质量、研究具体举措的质量、推进工作落实的质量。

  (一)从严落实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是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研究谋划、抓安排部署、抓组织推动、抓督促落实,形成&ldqu如何绑钓鱼钩o;头雁效应”。活动开展情况要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终进行盘点问效。坚持部长抓、抓部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作为,调动各方力量,组织部长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全程过问、全程负责,靠前指挥、一线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市直工委、教育工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卫健委要在各自系统领域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在推动业务工作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促进业务发展,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分类施策,既要注重政策的精准性、更要注重执行的有效性,从高标准、严要求和可行性一同考虑,具体领域具体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体现特殊性、把握规律性、强化有效性。要健全工作机制,把标准、步骤、分工有机结合起来,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何时完成,都要有任务书、时间表,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要强化政策支撑,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重点在人员编制、场所阵地、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条件有资源有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注重改进作风,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真正把功夫下到听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检查过多、考核过多、过度留痕等行为,推动减负提质增效。

  (三)强化问责问效。要加强工作指导,把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作为各级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综合运用晾晒通报、专项行动、学习观摩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跟踪督办要账。要注重培树典型,及时总结一些立得住、信得过、可学习、可复制的典型实例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的生动格局。要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浓厚氛围,树立重视基层、支持基层、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要从严从实问责,市委组织部明确了×种问责情形,这是“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红线”和“底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都要高度警醒、引以为戒,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况由上一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基层党组织书记等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改变基层党建工作“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的状态。们,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总抓手,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立即行动起来,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优良作风、新的工作业绩,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过硬、全面质量提升,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幸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四】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按照党中央要求,2018年下半年,我们着手开展《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先后到21个省区市、119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356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共124个单位意见。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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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问制定《条例》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贯彻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二是坚持系统集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收已有制度成果,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做到与已有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贯通。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四是注重继承创新。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定。对需要深入探索的,提出原则要求,留出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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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总体上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4

  问: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请问《条例》对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作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实践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关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注意区分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关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企业、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如何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机械套用、上下一般粗。

  5

  问: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强调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的十九大强调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条例》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二是在组织设置上,要求规范各类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在临时工程项目、研发团队成立临时党组织,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三是在干部培养上,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四是在工作开展上,要求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五是在基础保障上,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建好用好活动阵地,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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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条例》明确,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请问在具体落实中如何把握?

  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制度安排。《条例》明确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等6个方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实践中,各企业要根据这6个方面的事项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防止把党委(党组)会议当成“筐”,大事小事都往里装。党组织既要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前置研究讨论制度机制建设的具体指导,尽快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

  同时要注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进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对于董事会提出异议的事项,党委(党组)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强与董事会协调沟通,并及时调整完善;沟通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出资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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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党的十九大强调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此《条例》是如何体现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条例》贯彻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和性质特点出发,专门制定“党的政治建设”一章,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要求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三是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四是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是强调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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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请问《条例》对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四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意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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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领导体制、落实党建责任,《条例》提出了哪些要求?中央企业如何更好履行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

  答:《条例》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提出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此外,《条例》还明确,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抓党建就要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就要抓责任人。《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责任体系、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党委主要负责要经常过问,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条例》提出要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条例》强调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负责抓好直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地方党委统筹抓好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具体承担党员发展宏观指导、党内统计、党费管理,以及参加全国和地方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党内表彰等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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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保障很重要。请问《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和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对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实践情况看,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规范、职能不聚焦、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从3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规范机构设置。要求国有企业党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二是明确人员配备。要求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属蛇和什么属相相冲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解决有热情没招数、想干不会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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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要组织开展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重点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提高运用《条例》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篇五】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党校作为国有企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不仅要将“党校姓党”这一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贯彻到底、执行到位,还要及时、全面、深入地将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在国有企业党校进一步延伸拓展,贯穿到各个环节,覆盖到各个方面,为干部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新形势下,应努力探索将国有企业党校打造成国有企业理论创新传承、干部人才传输、思想价值传播、理想信念传导的中心邻居作文600字枢纽,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党校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贡献力量。

      理论创新传承枢纽

  理论创新是我们党能够历经考验和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是党校科研工作的重要职责。国有企业党校作为学习、研究、宣传党的理论的重镇,也是推动落实党对国有企业思想领导的前沿阵地。为此,要深入开展系统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

  推进理论研究系统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既是引领我们实践探索的理论指南,又是我们进行理论创新的思想源泉。国有企业党校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形成有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与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特色理论,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经济领域、国有企业行列形成强大的思想洪流,推动改革发展。

  推进理论创新专业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国有企业党校是国有企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五项要求标准,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干部的共性和特点,充分结合我国国有企业干部成长规律,借鉴吸收国际一流企业教育培训理念,实施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双轮驱动。加强对新时期国有企业干部教育理论规律的研究和创新工作,让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在发展中不断升华,在创新中迭代发展。

      干部人才传输枢纽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指出,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要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干部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管理的重要参考。贯彻落实《条例》,应立足企业实际,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培养机制,建设有利于干部成长和使用的人才传输枢纽。

  推动干部培训与使用有效衔接。党校教学内容丰富、党性锻炼形式多样,可以较为全面地提升国有企业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国有企业党委要将组织人事管理进一步延伸,加强党的组织领导的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人事考察机制,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构建人才交流的良性机制。推进党校与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之间、区域公司之间、专业公司之间的干部交流,形成干部人才及时流动良性工作机制。党校是集教学、科研、党性锻炼于一体的特殊机构,在长期的教学相长中,也培养了一批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与学员们的互动交流、教学相长大大丰富了党校人才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深了党校人才对基层企业、业务工作的了解程度。为此,应该建立科学的人才流动机制,让优秀的人才深入一线,发挥特长优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让国有企业党校成为国有企业建设人才输出的重要基地。思想价值的传播枢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党校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当前,应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校新型智库建设,努力探索构建思想价值的传播枢纽,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助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党校决策咨询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根本出发点,立足国有企业实情,围绕国有企业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聚焦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坚持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国有企业党校新型智库应该成为国有企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步伐的加快,要通过国有企业党校智库的思想理论成果,树立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国有企业文化和当代国有企业价值观念走向世界,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国有企业声音,讲好中国国有企业故事。

      理想信念传导枢纽

  “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是《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提出的党校(行政学院)对学员的教育培训目标。因此要努力把国有企业党校建设成为理想信念传导枢纽,引导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坚持对党忠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突出主业主课,为国有企业党建“固根铸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向在严酷的战争环境、和平建设年代、改革开放时期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不可摧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持弘扬国有企业新风尚。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让干部能够在党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性锻炼的重要性。要站在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高度提高党性认识,引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水平。要让党员干部成为一颗颗能够播撒理想信念的种子,在各个单位、各自岗位生根开花、奋发有为,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篇六】党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百年华诞之际,回首中国***领导国有企业走过的发展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一光辉论断蕴含的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历史证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不懈扎牢“根”、铸牢“魂”,坚定不移守护党的领导这一定海神针,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企业为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阶级有着天然的联系。早在我们党酝酿、诞生的阶段,就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组织领导开展工人运动,历史性地承担起拯救民族危亡、追求民族解放的重任。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重视抓经济,为开展革命斗争提供物质保障。在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办了一批为革命斗争服务的军工厂、公营企业和合作社组织。党选派干部到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负责企业的生产管理,这是党领导的最早的“国有”形态企业。根据地制定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企业设立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长等负责管理企业,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党组织应经常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倾听群众的意见,从各方面去改善群众的生活,主要任务是发动党员和职工贯彻企业生产经营决定,保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这些企业为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支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建立了许多军工企业。在毫无工业基础的背景下,广大军工战士以大无畏的勇气、屡败屡战的顽强精神、无穷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前方将士输送了充足的枪炮弹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工企业基本实现了从“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到“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的重大转变。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全面展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迎来高速发展浪潮。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实施156项重点工程和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国营企业为我国构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高度计划经济模式下,国营企业持续发展,一直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绝对主导力量。尽管中间遭受了重大挫折,从1952年到1978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仍增长了近23倍,国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90%以上,推动国家工业发展布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随着国营企业发展,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也在不断调整。党的八大明确,党对国营企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组织主要负责领导和监督生产、行政、群团建设等方面工作,保证和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行政事务合为一体。在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的过程中,国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战天斗地、撼天动地,涌现出了以王进喜、郝建秀等为代表的大量先进人物,铸造出“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具有独特价值的国企精神品格,永远载入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史册。

  由于国家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国营企业经营从属于行政性管理指令,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结构扭曲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管理制度和体系遭到重大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冲击。但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整体来看,国营企业与党的各项事业同步,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的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发展壮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开启了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篇章。国营企业改革始终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关键位置,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被逐步打破、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党领导的国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大踏步前进,走上了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竞争的改革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国营企业改革的目标还不明确,但针对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僵化等突出问题,我们党进行了深刻反思、反复研究,在打开国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经验的同时,开始了以大规模放权让利、搞活企业为方向的改革探索。国营企业通过“两权分离”“利改税”“承包制”等,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同时,通过部分出让经营权,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推袁隆平精神动国营企业朝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方向努力。到1988年底,实行承包制的大中型国营企业达到了95%以上。党和国家相继制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调整为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是支持厂长(经理)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企业党组织重点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群团组织等工作。1989年8月,***又进一步明确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强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不能淡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削弱党的领导。党的十四大进行党章修订,进一步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定位和职责任务。

  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确定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国营企业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首次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目标是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营企业改革走向以产权改革为基础进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营经济”“国营企业”表述修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随着《公司法》制定颁布,通过改组改造、兼并破产、资产重组、抓大放小、三年改革脱困等工作,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运作、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大量国有企业探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组改制为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发展。2003年底,全国4000多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近60%的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建立,活力明显增强、效益明显提高。以2003年为例,当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已经达到3800多亿元,比2000年提高近60%。在此阶段,强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服务。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企改革脱困三年行动完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环境和一些深层次问题。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各级地方国资委相继成立,分别代表***和地方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通过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推行经营业绩考核等措施,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和激发,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大幅下降、战线大幅收缩的同时,国有资本主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企业集团不断涌现,部分企业进入全球企业500强行列,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盈利水平逐渐增强。从2003年到2012年,国有资产总量增长近3.6倍,营业收入增长约4倍,净利润增长近6倍。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党***重申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2009年8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发展为中心开展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这些规定要求逐步明确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国有企业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科学性、规律性认识,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2016年10月,******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使国有企业成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六个力量”。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在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断,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些重要论述旗帜鲜明、一锤定音,澄清了认识误区、廓清了思想迷雾,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国企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的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衔枚疾进、奋楫前行,解决了不少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一大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章程(修正案)》,再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基层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几年来国有企业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融入”和“内嵌”上做文章,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要求。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完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架构,把“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2017年,***企业集团层面党建要求进章程全部完成,实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党组)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要求在企业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从制度层面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大批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以制度来规范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连续五年实施***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等专项行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选优配强各级领导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业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企业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逐级压紧压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清单,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责任指标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严格考核考评,传导责任压力。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企业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查找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提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深化巡视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审计、民主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靠企吃企、贪污腐败等违规违法问题,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国有企业作用进一步加强彰显。2015年***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N顶层设计文件体系陆续出台,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制定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等措施,将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通过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国有企业在关键行业、重要领域的支配地位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体现。国有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常态,通过大力实施处僵治困、提质增效、转换经营发展方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2020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3万亿元、利润总3.4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37%和42%,其中***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万亿元、利润总额2.2万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25%和33%。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有企业发挥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勇当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勇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产业链链长,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在载人xx、深海探测、高铁、特高压、新一代信息系统、核电、水电等领域,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突破了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一些“卡脖子”难题,提高了国家科技自立自主水平,有力保障了国家经济社会安全。无论是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救灾抢险危机关头,还是在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的第一线,只要党和国家需要、人民需要,国有企业都责无旁贷、挺身而出冲锋在一线。特别是在2020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国有企业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不讲条件和代价,国家和人民需要什么就干什么,坚决扛起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再次彰显了中流砥柱作用。

  纵观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国有企业的生命线。面向未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国有企业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核心的党***周围,坚定不移强根铸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为实现和维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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