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4篇

更新时间:2023-05-08 09:00:55 阅读: 评论:0

在那一刻,人类的力量得到了展示,奋斗在那一刻变成了人生的起点。在那一刻,一切都变成了虚无。我只知道胜利不远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的重中之重,为指导幼儿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顺利开学,坚决防止疫情向幼儿园输入扩散,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开学前工作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区域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幼儿园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园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明确防控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全园教职工服从安排,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3.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预案、防控工作台账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4.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各市(州)、县(市、区)可通过集团园、教研指导责任区,指导、督促区域内幼儿园完成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确保公民办幼儿园全覆盖。

  (二)全员排查和全面消毒

  1.全员排查。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以下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出现瞒报、错报、谎报情形的,要承担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每解教职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2)教职工及儿童返园前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需提供定点发热门诊出具的新冠肺炎排除诊断证明,治愈后方可返园,并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教职工和儿童及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居住地是否有确诊病例、是否外出返回居住地后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入园时需提供居住社区(村)开具的,解除居家隔离或解除医学观察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返园。

  (4)省外入黔返黔教职工生防控。对湖北、武汉入黔返黔教职工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由各市(州)、贵安新区组织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确保集中隔离人员情绪稳定、生活保障到位。对湖北以外其他省(市、区)入黔返黔教职工生,全面掌握其来黔前14天内活动轨迹。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根据检测结果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来黔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生,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并由各地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属非疫点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来黔前14天内无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生,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提前15天到幼儿园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6)教职工、儿童需在开学前返回幼儿园所在地连续居家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向幼儿园报告情况。

  2.卫生设施及消毒物品的准备

  (1)各园需及早摸清疫情防控物资(口罩、体温计或体温枪、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消毒液、呕吐包、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紫外线灯等)底数,在开学前做好防控物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并能正常使用。

  (2)洗手设施到位。开园前逐一检查洗手设施,能满足儿童及教职工洗手需求,确保流动水洗手。对下水道进行检修,确保排泄通畅。

  (3)远离教学楼设置相对独立的“疑似新冠肺炎临时隔离观察室”,用于儿童及教职工暂时留观,避免交叉感染。

  (4)园内设置有标识的专用废弃口罩加盖垃圾桶,废弃口罩须在社区集中处理,防止二次使用。

  3.卫生消毒工作要求

  (1)做好园内外大环境和户外玩具的清洁与消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清洁有质量。

  (2)做好教室、睡房、各功能室、办公室、隔离室、卫生间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工作,做好室内物品、教具、玩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3)食堂保证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做好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厨具炊具及餐饮具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儿童及教职工的健康与安全。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园内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用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5)分管领导参与开学前卫生消毒工作的准备与检查,督促各项清洁消毒工作按制度按流程执行,确保幼儿园开学前各项卫生消毒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4.预判教师返岗情况

  提前统计教师返岗情况,如幼儿园教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因疫情不能如期返园,教育局要提前做好人员调度安排,需临时招聘人员的,要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体检和假期活动轨迹排查,确保开园后幼儿园整体工作正常开展。

  (三)线上培训与学习

  组织全体教职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制度、基础防控知识及应急预案等线上培训和学习。

  二、开学后工作

  今年春季学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完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强化管理尤为重要,事关全园教职工及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除常规的卫生保健工作外,以下事项要重点关注并严格执行:

  (一)组织全员学习

  开学后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保健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保育员、食堂人员、保安及保洁人员等)强化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二)晨午检及全日观察

  1.晨午检人员保障。幼儿园要安排充足的人力,开展儿童入园体温检测工作,避免儿童和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滞留聚集,增加安全隐患。全体到岗教职工及儿童晨间入园前及午间由指定人员各测量体温一次(晨、午检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体温(腋温)≥37.3℃的发热者,需及时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疫情防控台账管理。分管领导、保健人员需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的督促和指导,对每日缺勤儿童及教职工进行登记追踪,做好病因追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3.活动管理。疫情期间,严格幼儿园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建议停用功能室,如需使用,每批儿童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不得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尽量缩小活动范围,避免在通风不好的室内开展活动。

  4.关注心理健康。疫情期间,关注教职工及儿童的心理健康,如有异常,及时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三)对家长的要求

  1.返园报到要求。家长按照幼儿园要求通过网络或分时段入园办理相关入园手续,儿童无需随同。

  2.儿童接送要求。儿童由身体健康的家长负责日常接送,家长需将儿童送到幼儿园指定的接送区域,家长不得入园。如果幼儿园规模较大,家长需按幼儿园划定时间和班级错峰接送,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

  3.儿童居家健康监测。

  (1)儿童在家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家长需及时带儿童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儿童居家隔离不得入园,并及时向幼儿园反馈,待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根据儿童身体状况酌情考虑返园。

  (2)儿童家庭成员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需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其儿童需居家隔离不得入园,待家长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方可返园。

  (四)洗手要求

  把勤洗手作为对教职工及儿童的要求,并形成习惯。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都要严格遵照七步洗手法洗手。整个洗手过程不少于30秒,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具体参照疾控推荐的七步洗手法执行)。

  ( 五)园内就餐要求

  结合教室的实际情况为儿童创设分散的就餐环境。教职工分批次就餐,控制人流量,有条件的幼儿园,教职工可在独立办公室就餐。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进行常规消毒。

  (六)幼儿园卫生与预防性消毒

  严格幼儿园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要求对环境、教室、睡房、活动室、食堂、办公室、隔离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进行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具体操作方法见附表。

  (七)应急状态下的卫生与消毒

  幼儿园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在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实施消毒。

  (八)校车使用要求

  1.校车严禁超员。疫情期间,校车管理按当地客运或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乘坐人员需隔空坐。

  2.校车卫生消毒。校车使用前后按要求进行消毒。校车内需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专用垃圾袋等防控物资。

  3.乘坐人员管理。乘坐校车的教职工和儿童需佩戴口罩(儿童口罩由家长自行准备),上车前需测量体温,体温≥37.3℃,不予上车。驾驶员工作期间需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九)个人防护

  园内教职工、儿童及家长需做到以下要求:

  1.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口、鼻。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盖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按照垃圾分类投入加盖垃圾桶。疫情解除前,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建议佩戴口罩。

  2.良好作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适当进行居家运动,减少外出,不要去人群密集处,保持身体健康,提升自我免疫力。

  3.居家卫生。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卫生、加强开窗通风,防止病毒传播。

  (十)宣传教育

  尽快将官方途径获得的疫情防控知识通过QQ、微信、短信等途经发送给教职工和家长,普及新冠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教职工、儿童、家长疫情期间尽量居家,避免走亲访友和聚会聚餐,不带儿童去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尤其是空气流通性差的地方。

  (十一)膳食管理

  1.合理膳食。科学合理的膳食营养,能有效改善营养状况,增强抵抗力,有助于新冠肺炎的防控。

  (1)热量充足,食物多样,谷类为主。

  (2)保证充足蛋白质。

  (3)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4)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5)保证充足饮水量。

  2.规范操作。

  (1)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确保食材不受污染及腐烂。

  (2)生、熟食应分开储存和加工,加工流程合理,确保食用的蛋类、禽肉海鲜类等彻底煮熟。

  (3)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前,应按幼儿园食堂卫生操作流程取掉耳饰、手饰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

  (4)贮存、运输、装卸食品的容器、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5)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十二)体格锻炼

  保证儿童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分时段、分班级开展户外体育锻炼,避免儿童大量聚集。

  (十三)中医药防治

  推荐相关机构认定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给家长选用,具体方案及用方可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黔中医药发〔2020〕3号)要求在中医指导下使用。

  三、疫情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幼儿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开展防控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新冠肺炎的危害,保障教职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园内稳定。

  (二)落实工作职责

  各工作小组立即响应,落实教育宣传、物资保障、卫生防控、摸排登记、应急处置等相关职责。

  (三)加强预警提示

  多渠道全面了解教职工、儿童、家长健康动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

  (四)加强部门联动

  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联合卫健、疫控、应急管理等部门,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专班,制定检查程序,确定检查内容,就《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的各项要求,进行经常的、现场的、专业的督促和检查,压实责任,发现问题,排查短板弱项,即行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各项要求真正落地见效。将工作重心下沉,将工作关口前移,开展全面的督促检查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消除隐患,切实解决问题。

  附表

  卫生与预防性消毒操作规范

 

 

消毒对象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如84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时间

注意事项

空气

1. 开窗通风,儿童在园时,每日至少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果气候暖和,应保持全日开窗通风。

2.儿童离园后,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

紫外线消毒每次60分钟。每日至少一次。

1.在使用紫外线消毒时避开工作人员及儿童。

2.如幼儿园无紫外线消毒灯,每日需增加开窗通风次数及时间。

空调等通风设备

1.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有效氯浓度应在250~500mg/L,消毒10~30分钟。

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餐具、熟食盛具

1.餐桌使用前应擦拭清洁消毒。

2.熟食盛具应专用或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

煮沸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也可使用高温、红外线消毒柜,所有餐饮炊具应在食堂或幼儿园专用洗消间集中清洗消毒。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3.餐具和熟食盛具的消毒首选物理方法。

体温计

使用75%酒精浸泡3-5分钟。

每次使用后进行浸泡。

加盖容器浸泡,减缓酒精挥发。

物体表面

1. 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床围栏、窗门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 2.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

3.使用抹布进行擦拭消毒。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在100~250mg/L消毒10-30分钟,擦拭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门把手、水龙头:用75%的酒精喷洒消毒。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喷洒消毒。

2. 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3.应喷洒至物体表面被完全润湿。 4.酒精不得与次氯酸钠消毒剂、洁厕净合用。 

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键盘、鼠标、小件办公用品

1.表面擦拭清洁消毒。

2.每周消毒1-2次。

有效氯浓度在100~250mg/L消毒10-30分钟,擦拭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

消毒到规定的时间后,用清水擦拭。

玩具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浸泡或擦拭。

有效氯浓度在100~250mg/L浸泡或擦拭10-30分钟,每日至少1次。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

图书

使用移动式紫外线灯照射。

每次不少于60分钟,每周至少1次。

1.严格参照紫外线灯使用说明。

2.在使用紫外线消毒时避开工作人员及儿童。

毛巾类织物

清洗后暴晒不低于6小时,如无阳光,可用煮沸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或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消毒。

有效氯浓度应在250~400mg/L,浸泡20分钟,每日至少1次。

1.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

2.毛巾应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纸巾。

卧具

清洗暴晒。

每2周清洗消毒1次。

被褥应一人一套。

抹布

煮沸15分钟或蒸汽消毒10分钟,也可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

有效氯浓度400mg/L浸泡20分钟,每日至少1次。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

地面、墙壁

1. -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2.地面每天消毒2-3次。3.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 4.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有效氯浓度400mg/L消毒剂拖擦后清水擦净,每天至少1次,保持地面干燥、避免潮湿。

1. 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渍,其它同物体表面。

2.保持地面干燥,避免潮湿。

洗手水池、便器、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

1. 洗手水池、便器等每天2次擦拭消毒。

2.盛装吐泻物的容器、痰盂(杯)等每次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

有效氯浓度400mg/L消毒剂拖擦后清水擦净,每天至少1次,保持地面干燥、避免潮湿。

每次用后清洗或冲洗干净、保持清洁。

便盆、便槽、坐便器、污染桶等

使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擦拭或浸泡。

有效氯浓度400~700mg/L浸泡或擦拭30分钟,每日至少1次。

清洗、擦拭或冲洗干净,不得残留消毒剂。

呕吐物、腹泻物等

应先用含氯消毒粉(如漂白粉)均匀撒在上面(包括周围)进行覆盖,作用30分钟后,在穿戴好口罩、手套和隔离衣的情况下处理呕吐物丢入废物袋, 然后用氯消毒剂对污染的物体表面或地面进行消毒处理。

如马桶、便池或洗手池内的呕吐物、腹泻物, 应先用含氯消毒粉(如漂白粉)均匀撒在上面(包括周围)进行覆盖,盖上马桶盖,作用30分钟后用水冲去,不得残留消毒粉。

漂白粉覆盖30分钟。

1.不可使用拖布或抹布直接清理。2.呕吐物处置应由保育员(老师)执行,不得由儿童执行。 3.儿童发生呕吐后,当班保育员(老师)应立即疏散周围的儿童。4.处理呕吐物时应穿戴好口罩、手套和隔离衣。

垃圾桶

1.常用分类垃圾桶每周消毒一次。

2.废弃口罩垃圾桶每日消毒一次。

有效氯浓度1000mg/L擦拭或喷洒密闭30分钟。

 

校车

1.开窗通风。

2.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喷洒。

1. 每次接送前后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有效氯浓度500mg/L喷洒并密闭 30分钟。

1.每次使用校车后及时消毒。

2. 在行驶过程中根据气候情况可适当开窗通风。

    

第2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我街道村(社区)组织换届圆满完成,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09号)、《xxx省村(社区)组织换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xxx村换发〔2020〕12号)要求,抓实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1.对境外回乡参选人员实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对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回乡的,提前排摸报备登记、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预约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赋予健康绿码的,方可参加选举。对境外回乡参选人员需提前告知入境后健康管理政策,以便其预留时间参选。

  2.所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参选人员、工作人员均须进行健康申报,申报状况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申报状况异常或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由当地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机构、公安、大数据等部门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

  3.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病例处于出院后的隔离医学观察期、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随访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1.控制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等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室内场地应选择通风良好会场,有条件时开启排风设施。与会人员座位保持间隔位(80厘米以上距离),受场所大小限制无法达到该社交距离的,建议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所有人员进入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大会等会场时,实行“测温+亮码”,体温正常并且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入口应配置体温测试设施及免洗手消毒液。

  3.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错时投票,引导村(居)民有序进出不逗留。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劝导村(居)民不扎堆围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4.严格做好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大会及投票点、唱计票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使用空调设施前先进行卫生学处理。每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日早晚各做一次会场环境消毒,重点为门把手、桌椅、扶手、卫生间等。

  5.会议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的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手卫生消毒,建议多备选举用笔,一人一用。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

  (三)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1.设置临时应急隔离场所,方便救护车辆转运。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2.结合实际,相近村社或多个村社联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由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初步排查评估,根据排查评估后按规定进行处置,如为疑似病例,应及时联系专用车辆转送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排查诊治。

  四、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在换届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决不能因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放松防控工作,影响村(社区)组织换届。各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站在“两手硬、两战赢”的大局扛起牵头之责,在选举前会同卫生医疗机构依据本指引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担当履职,全过程加强防疫指导,到点到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把关,更好为村(社区)组织换届提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

第3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第4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播稿

  01疫情解除前工作

  1.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严禁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招生宣传、讲座交流等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含学员,下同),可通过在线平台、微信、电话、QQ等渠道,给予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对暂停线下集中培训服务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提高防范意识、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4.建立师生信息动态台账。对在聘的教职工和登记在学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全面覆盖、准确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台账。要重点关注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以及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教职工和学生,并督促其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7号)(第9号)要求做好相关报备和隔离工作,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关心关爱教职工和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5.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6.返肥人员隔离工作。在湖北省滞留人员要严格执行所在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暂不返回合肥,并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从湖北省以外地区返肥人员须在返肥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主动接受测温,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所有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省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离肥或返肥经停湖北省的、与来自湖北省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返肥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不得外出。

  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居住的教职工,严格执行所在社区(村)管理要求,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线上教学辅导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的紧急调配。在市区或县(市)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的师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由社区(村)组织上门收治,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02线下培训恢复前准备工作

  7.做好线下培训开展前的准备工作。各类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教室、集中办公区、接待服务区、食堂、家长等待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毒工作。疫情尚未解除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及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储备,并安排专人管理。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制定出入检查制度、师生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实施人员,明确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具体流程,在合适的场所设置暂时隔离观察室,配备必需物资,全力做好保障。

  8.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各类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明确责任到人,细化落实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法定代表人要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9.完善工作机制。各类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各项要求,履行好防疫责任。

  10.调整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延迟线下集中培训服务工作方案,摸排教师情况,保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坚持减少流动和确保安全的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职工开展线上集中备课、试讲、学习和培训,创新培训服务方式。

  11.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健康审核工作。新进的教职工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需进行健康状况摸排、监测,确保新进教职工身体健康。

  03线下培训恢复后工作

  1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岗位责任,相关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的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13.持续保持办学场所环境卫生。坚持培训期间每日定时对教室、集中办公区、接待服务区、食堂、家长等待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手部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粪口传播。

  14.落实疫情动态监测制度。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严格人员出入检查、佩戴口罩等工作。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做好登记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

  15.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16.结合实际调整培训计划。不得超纲、超前、应试教学。加强对授课教师的规范化管理。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跨校、跨区域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提倡线上集体备课,提倡教师之间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网络方式开展教研活动。

  1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18.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进培训机构家长等待区内停留等待;家长若确需进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组织任何聚集活动。

新冠肺炎校园广播稿新型冠状肺炎广播稿

本文发布于:2023-05-08 09:00: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8724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肺炎   疫情   防控   广播稿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