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后的感觉是指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和一首音乐,然后将这种感觉和启示写进一篇文章,称为阅读后的感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演讲稿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2011年,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政法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政法委、市综治办有关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基础这一中心工作,实现综治工作向基层下移、工作领域向基层延伸,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强化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抓稳定、促发展的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综治领导责任制。把职责、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分解到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建立严格的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工委对基层国家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定期检查,年终有检查和考评,确保了各项措施切实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2011年国家安全工作,是紧紧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的,在重点抓好当前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生动活泼、效果显著”的基础和原则,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特别是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为契机,加大综治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综治工作宣传面,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实现综治干部培训的制度化
把国家安全、社区综治干部的培训列入工委议事日程,今年春节过后,我们对社区综治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届时聘请了相关专家、教师、和有经验的讲课,并进行治保主任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了综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综治干部队伍。完善社区国家安全、综合治理机构,明确综治、国家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社区防控网络建设和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构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人防网络,从综治科、居委会、治保会、楼门长、片警、治保积极分子到志愿者治安巡逻队,建立起一个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治体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基础设施防范网络,推进社区封闭式管理和科技创安工程建设,提高基层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组建社区治安巡逻者协会,加强同派出所片警的配合,紧密结合办事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抓好志愿者治安巡逻队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愿者治安巡逻队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走上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六条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八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条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第二十条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二十一条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第二十二条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二十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九条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三十条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第二节情报信息
第五十一条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十三条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条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三节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五十五条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五十八条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节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第六十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第五节危机管控
第六十二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第六十三条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第六十四条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六十五条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第七十三条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市各级文件精神,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中心学校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绝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和“警校共育”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维稳、综治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成立汪营镇石坝初级中学校园综治维稳暨安全卫生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本学校维稳、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予以确定,形成覆盖教育系统的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员制度、台帐制度、挂督办制度、零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
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零上访”的目标,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
2、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体制,优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学校安全,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工作队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重点工作。
3、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警校共育”为载体,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涉及学校乱收费、师德师风、落实教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5、防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防邪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强化防邪责任,加强反邪教教育(要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反邪教课;看一次反邪教影碟;组织一次反邪教的征文;举办一次反邪教的主题班会;办一期黑板报),使师生员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
6、常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坚持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的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__年5月10日—5月15日)。研究拟订部署维稳、综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5日)。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维稳、综治工作方案,学习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25日—11月30日)。落实主要工作及任务,重点针对学校排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学校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抓好方案的落实,防止问题的反弹。争取评为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一、立法背景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安全,任何经济、民生和民主,任何改革、发展和建设都无从谈起。正因如此,所有国家都把维护本国国家安全作为国家的头等大事。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由之路和有效途径,是各国维护国家安全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1983年国家安全部成立后,即组织力量着手研究国家安全工作的立法问题。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给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立名正身”,使得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全面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1993年《国家安全法》是以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为中心的国家安全立法。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全新的战略思想,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就是要把党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这一新方针政策法律化、制度化,赋予其法律约束力,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制定国家安全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完整完善的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该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十一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共七章八十四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亮点解读
新《国家安全法》,是针对我国国家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法律,这部新法的出台为我国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新《国家安全法》》总则中明确国家安全法的主要目标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二)体现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
新《国家安全法》突出了一个亮点,即在多条条文中强调人民的根本利益,如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七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这些规定体现出要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突出了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
(三)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
新《国家安全法》增加对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的安全维护任务,增加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的规定;明确国家在和平利用核能同时防止核扩散,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明确要求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等等。新《国家安全法》还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从文化领域保障国家安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此外,新《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第四十条首次出现与港澳、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这些规定体现出国家在新时期对不同的领域在国家安全方面都做好了准备,也向各界显露出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
(四)与其他部门法紧密结合
《刑法》规定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新《国家安全法》对危害国家安全方面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使得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而我们身为公民应该要做的就是遵守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局涉密要害部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利益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和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体系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实施条例》《XX省XX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落实反奸防谍各项保密职责任务,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和利益安全。
二、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我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分析国家安全和内防、保密工作形势,制定对策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二)组织开展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学习教育。积极参与X月XX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三)对发现的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掌握的受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委托、资助在我县进行的社会调查等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报县国安办。
(四)积极支持、协助县国安办,配合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
三、工作目标
(一)落实保密责任。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局党支部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工作人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等各种会议加强对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三)健全完善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遵守《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的交接制度》等,加强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做到文件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送。五是做好数据保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XX数据上报、对外发布和提供等方面的审批、保密工作,要建立数据上报、对外发布和提供等造册登记和存档留痕工作机制。涉及的各专业人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数据保密管理工作。六是加强对涉密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对负责印信、财务等事务的涉密人员,要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对出现的泄密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20xx年,XX社区国家安全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按照综治委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宣传国家安全法法律法规,深化加强村民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履行宪法赋于人民保护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积极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稳,围绕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形势下,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共创国家安全,紧紧围绕年初上级国家安全部门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做好各类安全保卫工作,社区的国家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实现了无邪教等非法宗教组织活动和侵犯涉外人员人身财产事件。现将今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进行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意识,健全组织网络。
首先,健全了社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综治专干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其次,研究制订了20xx年度社区国家安全工作计划,并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第三,制订了社区国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制度,社区明确了一名国家安全信息联络员,制订了社区国家安全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制度,加强了社区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力量。
二、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XX社区利用入户、宣传板报及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知识,主要宣传: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义和权利;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一年来共开展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三、加强保卫工作,健全工作机制。
国家安全工作事关民族、人民政权存亡的大事,做好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汇报交流当前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针对重大、重要节日活动,特别是传统节日,社区国家安全小组始终把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此外,还加强对单位的督查,全面确保了街道社区的安全。
一年来,我社区国家安全工作虽扎扎实实,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社区国家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仍然显得较为艰巨,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我社区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振奋精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努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家-安-全建设,不断提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的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各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充分做好情报信息工作,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及非法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保护国家、人民安全,保证其权益和利益不受侵害,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结合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阿克吾斯塘乡国-家-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单位、社区各类人群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巩固统-战工作成果,推进社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的进展。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反恐怖的工作斗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破坏活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任务
1、优化调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机构建制。详细分工、明确责任,保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有人管、专人
抓、有人做。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制度,在实施组织机构建设过程中做到“六个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每季度学习一次国-家-安-全相关知识。
2、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做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使信息员真正发挥耳目作用,第一时间掌握“一手”情况,使其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
3、加强思想重视,广泛开展法制观念教育。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提高群防群治的意识,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和2月22日国-家-安-全法宣传日举办《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的法制教育。强化全民普法学法意识,树立居安思危意识和提高对敌防范的警惕性。
4、加大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确保“法轮-功”“三个零”指标。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练习“法-轮-功”的危害,发放反邪教宣传材料,通过演讲比赛、看科普片等形式开展思想转化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参与邪教活动和邪教组织给生活带来的危害,痛下远离邪教的决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享受美好生活。
5、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重点人口档案,深入调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熟。继续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利用各方面力量,做好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使这类人员融入社会,充分就业,解决后顾之忧,感受社会温暖,实现人生价值,服务社会,享受人生。
6、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保证人员管理不脱节、不留死角。居委会保持与派出所的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对社区的外来人员进行及时清查和登记,组织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工地、出租房等流动人口集中活动场所的`管理,逐层签订治安安全防范责任书。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花名册、法律宣传登记册。对流动人口落实验“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7、针对重点目标、单位,落实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防范措施。对有涉外活动及出国(境)人员的单位,及时建立帐册,详细登记,切实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其行踪信息,不发生失控管理现象。
一、例会制度。市旅游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设国家安全小组,每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措施,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二、“四反”制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工作预案,明确责任部门、重点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和重点目标的“四项”工作。
三、教育管理制度。由市综治办牵头,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经常性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协助国家安全部门做好为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把关和教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本单位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防范和制止判逃、出走、滞留不归等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外活动的安全;积极防范和制止本地、本单位发生群体性上访、集会、游行等危及社会政治稳定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或出现上述事项应及时向上级国安领导小组报告。
五、经费保障制度。按照省、市综治创安工作要求,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经费列入我局年度经费预算,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省、市要求,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其它综治创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今年以来,白鹭湖街道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以深入推进“平安清河”建设为契机,不断强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做到了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宣传到位,防范有力。全街道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恶性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筑信息网络。成立了以街道书记为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建立了情报信息网络,设立了街道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站,各党总支、村、重点企业各设一名信息员,负责搜集敌、政、社情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会议,分析社会稳定情况,明确工作重点,交流安全信息,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防线的触角延伸到了村落和各种复杂场所。二是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年初举办了20xx年国家安全培训会,对全部村居党支部书记、治保主任和村情报信息员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对全街道安全保卫和社会稳定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村级月培训制度,各村每月组织一次社会稳定信息交流会,共同学习《国家安全法》,认识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分析本村稳定情况,基层组织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和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了春节、建党九十周年等重要节会期间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将学习和宣传《国家安全法》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通讯简报等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今年2月份,在全街道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15周年,制作宣传车、组织宣传队在重点地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次,发放明白纸6000多份,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是强化信息收集,狠抓调查研究。利用遍布全街道的信息网络,深层次、全方位、多触角的搜集情报信息,组织信访、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安全稳定专项调研。今年以来,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成员单位先后收集排查矛盾隐患36起,来人来信访32起,并全部处结;组织人员开展国家安全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探索建立了国家安全联络员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工矿企业和单位部门,建立国家安全联络小组,切实组织开展工作,真正形成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力量。
严守国家机密,保卫国家安全,筑牢人民防线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在上级的领导下,为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我们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
首先要在思想上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定要防止两种糊涂认识:一是国家安全是国家保密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二是剧院工作没有什么密可保,对国家安全没有影响。同时,要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突出人民防线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真正发挥人民防线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支撑作用。
二、切实加强宣传,突出维稳重点
1、突出维稳信息收集工作这个重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延伸工作触角,及时了解掌握各类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社情动向、敌情线索,有的放矢地调查和加强人民防线力量布局。及时上报辖区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人员等基础数据,做到不漏报、迟报、隐瞒不报,使之成为国家安全机关掌握基本社情、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
2、每年的三月、九月是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宣传月。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加大国家安全教育力度,掌握安全和保密知识。通过组织参观学习、听取报告讲座、知识抢答等形式,加大国家安全教育的力度。
三、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开展国家安全工作。
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是涉及国家XXX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是一件需要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大事。
本文发布于:2023-05-07 03:13: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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