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业经营,存在弊端

更新时间:2023-04-27 19:33:40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7日发(作乒乓球国家队 者:建设用地分类)光大集团入主中国老牌券商--申银万国公司在金融界引起极大反响,光大集团作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既有银行、证券公司,又有保险公司,为追求金融资产的高效率配置,积极开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促使集团内资金在两个市场的合理流动将成为必然,这也同时意味着我国政府曾经严格实施多年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政策将进一步松动。



一、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历史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经营思路下,我国的五大国有银行都开办了证券、信托、租赁、房地产、投资(自办公司)等业务,实质上进入了“混业经营”时代。但由于银行自身缺乏应有的自律和风险约束机制,结果是银行自身业务没有办好,投资设立的信托、房地产公司以及其他自办公司也没有一家是办得成功的。在缺乏自律约束和监管能力不足的前提下,混业经营加速了风险的积聚,催化了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生成。因此,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作出了《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金融业进行治理整顿并提出了分业经营的管理思路。1995年5月《商业银行法》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国有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



二、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弊端



1、分业经营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

按照管理层的初衷,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将促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既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管,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这种金融体系的运行管理模式不但没有使风险降低,反而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



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来看,商业银行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存、贷款业务活动,由于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或是放款使不良资产比率持续上升,或是为安全起见少发放贷款,致使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按照国际惯例,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为满足其理赔和业务支出需要,必须把保费资金用活,但在目前管理模式下,保险公司只能将钱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在近两年银行连续降息,国债利率不断下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电水壶维修 的利息收入无法满足其理赔和业务支出的需要,许多保险公司也出现亏损趋势。证券类金融机构在分业管理和缺少必要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的情况下,在股市低迷时,许多证券营业部因交易清淡其经纪性收入尚不足以抵补其房租及各项开支;若行情高涨,一些证券公司又

常常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以提高其自营业务能力。分业经营已造成各类金融机构事实上“分割经营、孤立经营”的局面,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2、分业经营严重障碍我国金融业发展

分业经营的制度变革基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而推出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政策措施,在现实中却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严重障碍。在现在的情况下,只能是在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下,来做一些相关行业互相之间的服务,不能突破这个框框,突破这个框框就算违规了。而目前分业经营确实有一些不大好处理的事情。特别是在保险业、证券业,银行业想互相做一些从分业管理角度来讲也并没有太出格,想做这些业务品种时就涉及到不光是中央银行做为银行监管部门要管理你,提出他的一些要求,是NO,还是Yes。但由于我们做的事业跨越保险业、证券业,要经过保监会、证监会,所以可能是有时人民银行那边说Yes,而保监会、证监会那边说NO。所以有时就造成这样结果。因此有时银行想为客户提供比较全面的服务,由于遇到这样一些障碍,这样新的产品不容易推出。短短几年的实践证明,在当今世界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格局下,完全割裂资本与货币两个市场,只会严重束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窒息我国年轻的保险业和证券业,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培育和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逐步调整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自去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关严格分业经营的限制,原来的一些政策禁区逐渐被打破。比如保险资金(资产总额的5%)和三类企业可以间接或直接投资股市;证券公司可以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按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拆借资金,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还可以直接上市融资。本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又批准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财产和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入市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从上一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无论是保险资金或其它形式的货币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还是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这些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都预示着我国金融体制系统化市场变革即将到来,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代离我们已不再遥远。



三、混业经营,大势所趋



混业经营制度,目前已呈现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其特征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

作法律方面的限制。混业经营一般又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综合银行制,可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全能银行制,通过在外部设立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形式兼营证券、保险业务,如英国、日本和现在的美国。混业经营制度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可以分散风险;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银行机构网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和金融交易成本,增强了盈利能力;混业经营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主办银行制度的运作和不良资产的盘活。

当代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愈来愈模糊不清,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呈现自由化、综合化、国际化的新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浪高过一浪的金融业购并浪潮呈现出新的特点,金融购并不再是简单的同业合并,而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跨行海上马车夫 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购并,加快了国际银行业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步伐。去年十二月光大与加拿大永明保险合作发展人寿保险,又收购了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可说是中国金融合业经营的一个开端。目前光大证券会与申银万国两个公司已经在业务上有很多的合作和往来。身兼光大集团董事长,中国银行行长、申银万国董事长的刘明康说,混杨班侯 业经营、混业监管作为一种新的趋势,也就是说,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以及其它的金融服务业,能够形成一个合力,给客户提供一种更加综合性的、高附加值的、全面的品种和服务。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美国国会在1999年11月4日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of 1999》),使得混业经营模式从法律上得以确立,标志着美国银行业废弃半个多世纪的分业经营,开始跨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此次改革法案的最主要内容,一是废止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间业务相互交叉;二是银行参与承购证券的业务、承揽保险业务及不动产开发,保险、证券公司从事银行业务,均要求以控股公司形式进行;三是禁止一般企业通过收购存款金融机构而从事银行业务。这次美国银行经营制度的实质性改革,将促使美国的银行、证券及保险公司的跨行业兼并重组活动愈演愈烈,此举并将带来金融机构业务的历史性变革。



四、“入世”将加快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步伐



金融体系是一国经济构造中最敏感、最复杂的部分,它的运行状态、发展趋势要受许多变数的

影响。内因是决定因素,但外因的巨大推动作用也不容忽视。假如不是因为中美就我国入世问题达成协议,我国入世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那么,我国还将沿着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模式一直走下去,即使某些具体政策发生转变,也不可能在近期内改变这一基本的监管思路。入世协议的达成促使我们把我国经济放入到世界整体经济中去考虑问题,金融业经营与监管政策的制定更应该按照国际通行作法,应该在加强国家金融安全和壮大本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实力的前提下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否则,即使在严格利率和汇率管制的情况下,也难免重蹈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覆辙。笔者认为,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体制和金融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莫过于“入世”将会极大地加快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步伐,我国金融业必须在入世前后的若干年内(约5--8年)完成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实质性转变。

从中美达成的入世协议来看,有关银行五香果 和保险业的规定主要有:中国承诺加入WTO后,美资银行可以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美国银行可以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美合资银行可以立即获得批准开展金融服务活动,外国独资银行也将在5年内可以获得批准开展经营业务。外资银行在2年内获得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并适当取消数量和地域限制,在5年内获准经营金融零售业务。在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50%,加入WTO一年后持股比例可以达到51%,即形成实质上的控股权。外资在非人寿保险合资公司和再保险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也可以达到51%,并可在2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经营一定范围内的保险品种。有关证券市场和证券业的规定主要有: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起初为33%,三年以后可增加到49%)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33%)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债券和股票)。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一旦入世,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而且这些公司是大多是“全能型”企业,其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它们将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这就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

在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我国市场,

广泛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之前,塑造能够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金融集团抗衡的市场主体是迎接“入世”挑战的必然选择。面对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为一身的国际金融集团,我国的干咳怎么治最有效 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目前除了要大力化解不良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革经营机制外,还必须进行重大的结构调整。在加强专业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应大力强化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以便使国内金融机构能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竞争。



中宏网责任编辑:曹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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