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百度百科

更新时间:2023-04-26 09:03: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6日发(作者:起保停电路图)

古代处罚女人的刑罚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关于家的手抄报 击妇人

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橙色的英语怎么读

缎,历代沿用。

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

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

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刑舂 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

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木驴古代惩治淫妇的刑罚,将女子脱光了至于带柄的木架上示众惩辱其身,以儆效尤。

欧洲史上十大残暴酷刑详细揭秘调查

简介:

NO.1 惩治鞋

鞋子常常被结合头手枷 (站立时枷住头部和手腕的一种装置)使用的 只要靠脚趾支撑不

住身体,鞋跟上的钢针就会刺入脚跟

NO.2 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个酷刑装置,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

颏,另一头直指胸骨。只有伸长颈部,才会减少痛苦,此刑具会造成巨大的痛苦。四个叉点

位于下颏和胸骨之间的设计,会让受刑人有足够运动幅度让他的嘴开口招供。

NO.3 浸河

主要用于对妇女 ,将其浸河内、大桶或池塘内,多用于惩罚骂街妇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时

间后,给予招供的机会。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这一过

程通常是反复直受刑者溺毙或放弃此种刑罚,让自己被另一种方法处死(上吊,或烧死(很

少用)

NO.4 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束紧。拷问者在绳子间用锤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

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该刑罚至少要在腿的上下两侧打入12

楔子。当木靴子拆除后,骨头碎片就像装在一条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NO.5 水刑

这是所列欧洲酷刑中唯一一个非中世纪的项目。水刑是二战期间日本战俘警卫队最喜欢的刑

罚。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将用铁丝网和抹布封住他的嘴。接着,警卫将蛇管插入受刑

人的鼻子里往里灌水来膨胀腹部。水灌完后,警卫将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

接下来就是死亡了。

NO.6 猫爪

使用起来很简单,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时候,所有肉都被撕下来,而露着骨头。

NO.7 拉架

看起来就像是:捆紧手脚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体,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从关节连接处脱出

NO.8 四马分尸

四马分尸是拉架的更高一级刑罚方式,只用于凶杀犯和那些企图杀害贵族或皇室成员的犯

人。囚犯的四个手脚分别被捆绑,由四匹马同时向四个方向拉,瞬间即可分尸。#在中国有

五马分尸)

NO.9 开花梨

根据受刑者的性别将梨在闭合状态下插入肛门或阴道,然后用手摇动使梨开花直到使人感到

相当难受。

NO.10 清洗灵魂

在许多天主教国家,神职人员认为,如果强迫一个灵魂邪恶的人吃下去沸腾的热水或燃烧的

煤块或二者都吃,他的腐败的灵魂就能得到清洗。当然,这要在没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罚之前

进行,一种温暖的刑罚,如果你愿意

最下流的刑罚!中国古代对女子的裸刑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

观形三年级数学小故事 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

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

的作用。

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

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

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

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

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

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

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

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小眼 姓心目中的形象,

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

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

最忌讳的那个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

徽四年(公元653)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

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

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

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

年正月(1797)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

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

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

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此事缺少佐证,恐是中国统治者虚构之)

中国古代统治者而且还经常会对她们进行性侮蔑,这在一些无聊文艺中常见之,比如有关

王聪儿,污蔑她在正与部下淫媾时被砍断了脚;在《平妖传》中,胡永儿被捕时正与王则

床上行那云雨快活之事;王囊仙被捕时也在同男性同房,所以不及穿衣,赤身出战被擒;黄

莲圣母林黑儿说她是土娼,称她略有姿色,而悍泼多智巧,乃群奉为女匪头目,甚至具

体点出她是天津侯家后之妓女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长年的封建礼教束缚,使人们

在思想上对非合乎礼教的性行为深恶痛绝,在性问题上的丝毫偏差,就足以使英雄在其他

方面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这一点,对于女性尤甚,足以使其名誉扫地。

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

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明白了这一点,

就明白了为什么历代的女义军首领、绿林的女匪首、甚至近现代的女革(蟹)命者被处刑时

要被剥光衣服施以裸刑了。其实,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尽管中国古代统治者

的裸刑花样日新月异,但农民暴动照样是风起云涌。那些参与暴动的妇女连死都不怕,裸体

示众又怎能吓倒她们呢,正是女不畏裸,奈何以裸惧之。这种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除了

说明统治者作为屠夫的卑劣和无耻,还能说明什么呢?

可悲的是裸刑也造就了整整一批猥琐的无聊看客,裸形处决本意是统治阶级用于恐吓人民

的,事实上反而为无聊看客增加了茶余饭后聊资,对于此类人来说,这些女人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要处死她们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能欣赏到女人肉体,而且他们在主观上对裸刑倾向

于无所不用其极,并且更加热衷于满足自己在性方面的渴望和满足好奇心。《周作人传》中记

载了天津数万人围观两个女革(蟹)命者被斩首示众的内容,突出形象地描写了小市民们对

形处决的心态。农民起义女首领廖观音被处决时,不少好事者认定像廖这种大反贼必定会处

以凌迟刑,于是便早早的前去围观,但当看见被押出的廖观音还穿着条裤子时,竟无不失望。

民国建立后,中国正式结束了封建时代,曾被称为是文明污点的裸形处决也一度销声匿迹,

但是在1927年大革(蟹)命失败后,民国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废除的斩首刑,裸形处决

也重新浮出水面,不少女性革(蟹)命者被脱光了衣服砍头示众,而且个别的手段比老祖宗

还残忍,刽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蟹)命者的乳房,然后才砍下她们的头。虽然裸形处决

对妇女来说也是难堪之辱,但毕竟可以一死了之,但统治者还有更卑劣的手段——杖刑,

杖刑不是死刑(也有活活打死的情况),妇女还不得不继续忍受来自周围的冷眼和嘲笑,这对

她们的伤害甚至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

无赖子弟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嬉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

胡宗宪因罪被逮解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过这样的侮辱。于是县衙公

堂就成了很多无聊闲汉们聚集的场所,尤其是当听到有妇女被杖刑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突

地一紧,如同一个重大节日的到来。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给了这些人一

个精彩的速写: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

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晚清的俞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

案件,发现有涉及妇女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后

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女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俞樾还

记述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因奸情东窗事发后,县官命令把

她全身脱得一丝波斯帝国 不挂,重杖四十,之后让她情感励志 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

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夺衣,不让她穿,此女

只得裸身回家。裸刑的这一结果,比施行裸刑本身更为可怕,因为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原本

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

更可悲的是因这种裸刑的施行,不仅培养了中国历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使这些看客的

余孽直至今天都尚未绝迹。如今从统治层面来说,早已失去了施行裸刑的基础,如果现在还

有谁倡导裸刑,一定会遭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唾弃。然而在现今社会小环境里,我们却还经常

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实例:某地某女,或因失贞、或因偷窃、或因其他什么大逆不道之事,被

社会无赖、地痞流氓——古代看客在今天的余孽们,剥光衣服,大肆羞辱,余兴难尽;尤其

令人震撼的是从事此道者,还往往就是女性,她们似乎最了解作为女性最怕的是什么,不把

被施暴对象的最后一层遮羞布剥去绝不罢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

,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于是我们的国情是,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

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强迫女性裸露的这些场面传达了女性没有尊严世界最大的树 、

不知羞耻、对其身体没有任何主权、其身体不过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泄欲的对象等信息,包

括了更深刻的对妇女歧视、压迫和贬损的意义。中国古代统治者施行裸刑之初,也绝没想到

还会对今天的社会心理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形成了一种现代的社会顽逆心理,造就了一批批

裸刑看客的现代余孽,一代代心理变态者的无知和无良!

悲哉也夫!无耻的屠夫,无聊的看客,无良的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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