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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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2日发(作者:庐山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97.11.25

【文 号】国积重难返 税发[1997]176

【施行日期】1997.11.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契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

(1997虾简笔画 年11月25日 国税发[1997]17

6号)

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相能组什么词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

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财政厅(局),山西、内

蒙古、辽宁、吉林、四川、甘肃省(自治区)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契税征收管理中的

若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机关。契税征收机关是主管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各级财政机关

或者地方税务机关。

二、征收方式。契税征收应当以征收机关自征为主。目前自征确有困难的地

区,经上一级征收机关批准,可以委托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单位代征。对代征单位,征收机关应发给委托代征证书,进行政策和业务指

导,确保将代征税款及时解缴入库。

三、减警察的级别 税、免税。按《条例》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可向当地征收

机关书面提出减税、免税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机关应在严格审核后办

理减税、免税手续。代金牛男和天蝎女 征单位不得办财务总监 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的审批程序和

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机关具体规定。

四、票证管理。为使征管励志文学 工作逐步规范化,契税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格式

全国统一,具体式样及有关说明另行规定。征收中需要的其他有关票证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征收机关统一制定格式和组织印制。

鉴于目前农村地区尚无专门的房屋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征收机关在对农村地

区的房屋产权转移征收契税时,应当在核实有关旅程英文 情况并确认转移的合法性后,给纳

税人核发记载有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产权转移情况以及契税完纳情况的“契税完税

凭证”。在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城镇地区是否发放“契税完税凭证”,由各地省级

征收机关自定。“契税完税凭证”的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另行下发。

五、会计科目设置。《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中山陵葬了三个什么人 中契税收入二级科目调整

为:土地大国工匠 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滞纳金和罚款收入。

六、征收经费。征收经费的来源和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各地对征收经费

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征收管理工作的开展。

对代征单位,征收机关可以付给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支付比例,按财政

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除《条例》、《细则》已有明确规定者外,契税的征收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凡1997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但未办理纳税手续

的,对其征税处理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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