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
委员会英语一般过去时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9.08.06
• 【字 号】珠府办[2009]42号
• 【施行日期】2009.08.06
• 【鸡粥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府办〔2009〕42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d表示什么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圳等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的通知》
(粤办发〔2009〕13号),设立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为珠海市人民政府
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对新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
理,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承担建设“一国两制”背景下服务港
澳、先行先试的粤港澳合作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和促进珠江
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的任务。
(三)负责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等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粤港澳在金融服务、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多
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
(五)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在新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协调市直单位派驻新区的有
关机构。
(六)负责领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文件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
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
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络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纪检监察、党建、组织、人事、宣传、
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工青妇、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
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统筹发展委员会。
综合提出新区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拟订和实施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可持续发展、改
革开放、科技创新和粤港澳合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对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新区投融资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承担统计分析和法制建设工作。
(四)公共建设局。
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新区城市规划、市政园林公共设施、基础设施、人防工
程和跨界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负责管理和协调土地规划、利用、报批、日常执法
巡查等工作;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环境治理和山
林、海洋、湿地保护,修复近七擒孟获 岸海域生态系统,建设多功能、复合型的自然生态连接电视 体
系;负责港口、水务、三防、交通运输等工作。
(五)产业发展局。
负责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推
进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发展,建设高端服务产业体系;负责商贸、会展、旅
游、招商引资、投资推介、科教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农林渔业发展等工作。
(六)社会事业局。
贯彻执行社会事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随笔300 和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事业
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监察和促进就业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民政和社会福利事务;承担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公共设
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责任;承担文化娱
乐、体育事业、公民教育、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责
任。
(七)财金事务局。
贯彻执行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财
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和实施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负责管
理监督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管理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负责财
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金融服务等工作;承担监督艺术教案 检查各部门财务活动的工作。
(八)交流合作局。
加强新区口岸业务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出入境事务和涉外工
作;负责促进对外及港澳台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领域的交流
合作;负责促进通关制度创新和对外合作交流。
(九)行政服务促进局。
组织协调新区各职能部门集中“窗口”办公,强化政府服务;组织协调各职能
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审批参差不齐近义词 权;承担有关部门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工作,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措施,逐步提高行
政效率。
(十)警务和综合管理局。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辖区各领域的公共安
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负责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
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沟通表达能力 负责促进粤港澳警务合作,探索警务工作新模式;
负责安全生产、城市执法、司法保障、应急指挥、打击走私和综合治理辣炒海瓜子 工作。
三、人员编制
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76名(含横琴镇28名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
制155名,执法专项编制1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主任1名(由副
书记兼任)、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10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
名。按行政编制的15%配备后勤服务人员数11名。
四、其他事项
(一)横琴新区与横琴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加挂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横琴新区工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珠海市横琴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牌子。
(二)恢复设立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与警务和综合管理局合署办公,使用
的政法专项编制从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中调剂。
(三)设立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横琴分局,挂靠公共建设局管理。
(四)设立珠海市规划局横琴分局,挂靠公共建设局管理。
(五)设立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横琴新区执法大队,隶
属警务和综合管理局管理,使用的执法专项编制从城管执法专项编制中调剂。撤销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拱北执法大队横琴中队。
(六)上述各分局由横琴新区和市相关部门双重管理,以横琴新区管理为主。
(七)各分局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文发布于:2023-04-21 17:55: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84142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