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4篇

更新时间:2023-04-21 01:26: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1日发(作者:敬新磨)

再审申请书4

再审申请书 1

申请再审人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

被申请人李某

被申请人某某村委会。

再审请求

再审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书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

错误,损害了案外人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及其他小组组民的利

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受理审查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请

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和裁定书,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

求。

事实和理由

20__1213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中的原告李

某诉被告某某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__3

20日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某某村委会于

20__930日前发包给原告李某同等级别土地4.695亩,承

包期间至20__930日止。后原告李某对此判决书不服,向

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

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某某法院于20__11

7日作出重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某村委会自三类地承包到期后,

发包给原告该类地7.695亩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

取得该类地起,承包二十年。后法院又于20__117日作出

民事裁定书,补充判决被告某某村委会自20__615日孙某

的承包地8.54亩到期后,发包给原告7.695亩耕种。以上是该

案审理的基本过程。20__77日某某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据

上述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申请再审人发现上述

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也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

组的利益。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

院给予审查处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属于某村民委员会,

为村委会无权向外发包,其与案中原告李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

效的,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

合同书中的承包地所有权属于第三生产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

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

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

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正激励 所有的,

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根据上述法律的

规定,可以认定案鹅蛋怎么腌制好吃 中的标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发包的权利主体应

当是第三生产小组而不是村委会。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当然也

是无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执行的标的的所有权也并非属于村委会而是

为第三生产小组所有。20__117日的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的

标的物明确为孙某承包的土地,孙某的承包地到期后由原告李某

承包,这种判决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孙某承包的土地归属于第

三生产小组。作为第三生产小组完全有权利在孙某承包的土地到

期后再次分别承包给第三小组中的其他成员。而事实上生产小组

也已经将承包土承包给了其他人等十余户。人民法院不能执行案

外人的财产。

第三,某某县人民法院重审后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将合同

的标的进行了变更,显然与法无据。该案中的承包合同书中的标

的物是果园(土地),由于该承包的标的不存在了(判决书中也

查明了再实际返还原承包地已不现实)判决书将合同中的标的

在判决的主文中确定村民委员会的三类地再承包给原告李某。

在民事裁定书中又进一步将该三类地明确为孙某承包的土地。

显然是对判决的结果多次变更。假设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话,那么

因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则承包合同本身就无法继续履

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决解除承包合同,并可以根据相关事实

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将案外人的

土地作为标的物再次发包给原告,显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

组及其他成员的利益。

第四,20__610日的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20__

912日。但是民事裁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__117日,

达的时间案外人尚不明确。上述两者的时间也是相互矛盾的。

为民事裁定书,只是对程序方面的处理,只针对解决案件程序问

题或更正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但该民事裁定书将判决的内容也

进行了变更,这违反了裁定书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

权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来说也是无效的,没有经过

招标投标,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承包方案也没有经过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

表的同意,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村委会提交的镇政府的证明也说

明了该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镇政府的意见也是要求终止合同,

不应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认定该合同有效,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内容存在违法,

适用法律不当,侵害了申请再审人(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的合

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李某的诉讼请

求。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

再审申请书 2

申请人__、男、__岁,汉族,农民,住__镇敖包山村。

申请人__与被申请人____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__中级

人民法院(20__x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和__县人民法院巴

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__县人民法院(20__)巴民初字第95号、__

中级人民法院20__x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0年初,我所在的__镇南山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

九组地头北现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

期限二十年。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

管香菇白菜 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90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许峰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

年后,1991年和1992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93年我见该地坑洼

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__年当时的

村书记朱华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20日交给村主任张

广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朱华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

1128日又交给朱华600元(有证据证实)。

__12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

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__7月份,王振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后

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

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现我提出再审。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

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

(一)我与__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__和我各自的合

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__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

西至崔德房东大道,东至二龙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

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

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

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

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

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

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

“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

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此沟底最宽处有50

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

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来,对其荒沟从未治理过,沟里长了一些树

毛子,至今未裁过一棵树。从上述的四至也证明:(宜造林部分

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至

渠沿底,西至渠沿底。这说明只有第二块地适宜造林。而这块地

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我与村委会的合同第六项记载甲方(村委会)发包给乙方(本

人)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龙地头渠边,西至道口,南至九队(一

组)地,北至渠沟。四至清楚无争议。说明:

我与王的承包地并不重合,双方只是北部搭边。王承包的是

沟底的面积,申请人是南至一组地,北至渠沟,到实地勘查就会

看到,两份合同所指的四至并不重合。申请人承包的是荒沟的斜

坡,最宽处有7米,最窄处有2米,合计为37亩。

再审申请书 3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

日()字第____________不服,请求再审。

申请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原审_________书抄件1

再审申请书 4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_X,女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X,男

申请再审人__X与被申请人__X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__525日作出的

(2女人痛经的原因 0__)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20__114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__)历商初

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

(20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

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

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

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

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

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再审人__X对被申请人__X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

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

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

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

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申请再审人__X与被申请人__X20__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

务不知晓,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

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__X

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__X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被申请人__X与被申请人__X之间的债务属于债务。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

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

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

__X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__X与再

审被申请人__X之间债务存在行为。被申请人__X已偿还的债务

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利息,这是

不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__X不应该承担被鸡脯肉的做法 申请人__X与被申

请人__X之间的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

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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