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附件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

更新时间:2023-04-20 14:10: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0日发(作者:交大财务)

附件1: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

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优化城镇布局形

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形成边界内城

镇集约高效、宜居适度,边界外山清水秀、开敞舒朗的国土

空间格局。

(二)基本概念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

的,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城

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内

可分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有条件建设区和特别用途区。

(附图A

附图A: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关系示意图

1

城镇集中建设区。根据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满足

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允许开展城镇开

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

城镇有条件建设区。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

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

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

特别用途区。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环境品质,保持城

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需加强规划管控的地区。可以包括与

城镇关联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历

史文化保护等地域空间。

(三)划定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落实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确定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

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

落实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指标,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顺应城镇发展需求。在综合考虑城镇定位、发展方向和

综合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城镇发展需求,优化城镇形

态和布局,促进城镇有序、适度、紧凑发展,实现多中心、

网络自杀英语 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城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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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生态,突出当地自然与人文特色,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

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

乡愁。

做好发展留白。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强

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同时也要

考虑城镇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科学预留功能留白区。

(四)技术路线

建立“基础数据收集——评价分析——边界初划——方

案协调——划定入库”的技术路线。(附图B

附图B: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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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1、基础数据收集

依托区县总规专题研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社会

发展、国土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调研,

收集相关资料数据,梳理城镇发展需求和趋势,分析确定采

用的基础数据,编绘相关现状基础图件。

2、评价分析

城镇发展定位研究。紧紧围谏壁 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

确城镇定位、性质和发展目标。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对自然

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条件开展综合评价,识别城镇发展的限

制因素和突出问题;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适宜程度进行综合

评价,明确适宜、一般适宜和不适宜城镇开发的地域空间。

城镇发展现状研究。摸清现状建设用地底数和空间分布,

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优化方案。

城镇发展规模研究。分析城镇人口发展趋势和结构特征、

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城镇发展阶段和城镇化水平,落

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规模指标要求,提出行政辖区内不同城

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

城镇空间格局研究。综合研判城镇主要发展方向,平衡

全域和局部、近期和长远、供给和需求,可以运用城市设计、

大数据等方法,提出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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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边界初划

城镇集中建设区初划。结合城镇发展定位和空间格局,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规划

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形态规整的地域确定为城镇集中建设

区。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和城中村、城

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市确定的重大建

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内,

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满足未来重大事件和重大建设

项目的需要,可根据地方实际,划定一定比例的功能留白区。

城镇有条件建设区初划。在与城镇集中建设区充分衔接、

关联的基础上,在适宜进行城镇开发的地域空间合理划定城

镇有条件建设区,做到规模适度、设施支撑可行。城镇有条

件建设区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50%

特别用途区初划。根据地方实际,特别用途区可以包括

对城镇功能和空间格局有重社区服务心得体会 要影响、与城镇空间联系密切的

山体、河湖水系、生态word文本框 湿地、风景游憩空间、防护隔离空间、

农业景观、古迹遗址等地域空间。要做好与城镇集中建设区

的蓝绿空间衔接,形成完整的城镇生态网络。

4、方案协调

区县(自治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城镇开发边界

具体划定工作时,应征求相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意见。

5、划定入库

5

明晰边界。尽量利用国家有关基础调查明确的边界、各

类地理边界线、行政管辖边界、保护地界、权属边界、交通

线等界线,将城镇开发边界落到实地,做到清晰可辨、便于

管理。城镇开发边界由一条或多条连续闭合线组成,范围应

尽可耻的反义词 量规整、少“开天窗”,单一闭合线围合面积原则上不小

30公顷。

三线协调。城镇开发边界原则上不应与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交叉冲突。零散分布、确实难以避让的生态保

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开天窗”形式不计入城镇开

发边界面积,并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要

求进行管理。

上图入库。划定成果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

系(CGCS2000,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

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图、地形图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一同上图入库,并纳入到自然资源部国土

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管理要求

1、边界内管筛选后的数据求和 理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

管制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

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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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布局可在城镇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同时相应核

减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关心女朋友的暖心的话 地规模。调整方案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同意后,及时纳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我的歌声里歌词

理系统实施动态监管,调整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

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

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根据实际功能分

区,在规划中明确用途管制方式。

2、边界外管理

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主导用途为农业和生态,是开展农

业生产、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生态保护的主要区域。

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

开发区。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

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

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

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

民生保障项目。

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

程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3、边界调整和勘误

城镇开发边界以及特别用途区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

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

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程序进行。调整内容要及时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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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施动

态监管。

规划实施中因地形差异、用地勘界、产权范围界定、比

例尺衔接等情况需要局部勘误的,不视为边界调整。局部勘

误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认定,并实时纳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

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4、实施监督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在国土空间

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应用卫星遥感

等技术手段,对城镇开发边界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并纳入国

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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