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学习法学的认识
法,在进入大学之前,我一直以为它仅仅是特别具体的、特别规范的一些条
文,认为学法学只是死记硬背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法规,只要背的多就能通过
一系列考试,就能当一名律师,然后就能很好的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自己
的力量,为推动国家法制建设周末生活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来以为法律是个文绉绉的东
西。但进入大学后,通过老师给我们讲授法学专业认知课和自己从图书馆里看书
等,我对法学改变了看法,并对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即法学部仅仅只是背
诵一些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并熟练的掌握法律背后的道理,
也就是说为什么要制定这种法律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无穷尽的文字,却不能
像文学,绘成画,酿成诗。你永远无法从一本法律书籍上找到一张照片,一幅插
图,甚至一张维恩表。貌似是学法律的人不允许法被人那样亵渎,不允许法与花
花世界同流合污。
通过老师们给我们讲授法学专业认知课,我感受特别强烈。首先是对法学专
业目前的就业状况的讲述。对于这一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对于我们的国
家——中国,我认为真正开始法制建设是在文化大革命后开始的,也就是邓小平
副总理掌权后后开始并逐渐走上法制建设的轨道。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
物主义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那个文化大革命刚结束
的年代,国家法制建设处于一种瘫痪状态,我们迫切需要一系列法律来稳定社会。
给予这一社会存在,于是国家领导人制定并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即要建设法
制社会,这些政策的出台,立刻在全国掀起了法学热,可以说法学在当时落字成语 绝对是
热门专业,为什么?只因当时缺少法律人才并且国家又出台相关政策,法学毕业
生都被分配到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这让大量学生们疯狂的去学习法学。从那时
到现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多次修改宪法,并且出台了很多种新法律,如《物
权法》、《婚姻法》等。
法,在两年前于我似站在巨人脚下,而它高高在上的俯视,让我不禁羞红了
脸承认“我不懂你”;此时的我也算懂了他的一二,触了他的皮毛,让我来谈谈
我的感受。
一、法律的血液
实在不能否认,学习之初,我抱怨了一条法律理论的解释有太多种,譬如,
犯罪的要件,我国(苏俄法系)有犯罪构成,大陆法有该当构成要件、有责性、
违法性,不嫌乱还有英美法系;对宪法的定义,一家就成一言;疼爱的近义词 民法中基本原则
的理论,又有人孜孜不倦的提出不同意见……
然而这些“百家争鸣而没有独尊儒术”的现象正是法律的魅力所在。如果一
个社会科学的一切都成了定论,那还有什么可使它作为“社会科学”而骄傲的呢?
社会科学是随社会的发展而前进的,是依附其他研究而研究的,它不仅不能脱离
社会,更不能脱离社会的主体:个人。这些丰富多彩的看法、观三角梅盆栽 点就像血液中种
类繁多的维高科技产品 培训计划 他命,正是有了它们,人才得以健康的成长,正是有了它们,中国的
法律界才得以鲜活。所以我们应有足够的信心,只要法律拥有着这样的血液,在
新陈代谢中更新,就会焕发出更强大的力量,迸发出更多智慧的火花。
二、法律的轮廓
作为一门科学,数学几乎用不到其他学科的东西,只有去其他学科借用它做
“工具”的份儿。对于物理,研究它也只需物理基础和数学知识。它们对其他学
科没有太多倚靠,没有太多联系,也没法用其他知识的相似性助于理解。它们都
是有轮廓的科学。
然而,法律是没有轮廓的,没有绝对边缘的,它可以无忌惮的与其他学科有
机的联系起来。法律离不开经济,丽江介绍 因为经济基础是法的本原;法律和政治分不开,
因为我国的政治体制、国体都是由我国宪法构建的;法律也不能和文化脱节,因
为不同地区的人民孕育出不同的乡土文化,研究好习惯法也是维护国家团结、促
进民族友爱的肯綮。关于科学发明、学科研究,民法中有知识产权法保障随着科
技侧踢 飞速发展诞生的智力成果,法律的保护使人们更敢放手去做,放手去追梦,如
果没有法律的庇佑,这些雨点般的智慧怎敢展现在社会大舞台上呢?所以,法律
是联系在各个学科之间的,换句话说,一个只懂得法条的人是无法仅靠法律课堂
上的知识立足社会的。
三、法律的内核
法是刀子嘴豆腐心,它表面写着严峻的法条,司法上却往往是带着谦抑的微
笑。法是严父厉母,他愿扮黑脸做打击贪官的打狗棒,国家权力的限制人。法是
严明的老师,被誉为公民的权利书……但我觉得,我们的法也是两面派,口惠而
实不至,宪法第22条第2款说了“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
史文化遗产”,现实生活中政府却常常为了发展经济建设而忽略对文化遗产的保
护。第27条第1款又说“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
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可由于它的声音并未让所有的官员听到,甚至一半都不到;国家机关既不精又不
简,甚至拖沓像块赘肉。甚至发生了“钱云会”这样的案子,他明是秉承了27
条第2款的精神,却反被机关内的黑幕陷害,落得不了了之。
不过,开诚布公的说,黑锅似乎也不该让法律本身来背。法本身是一纸条文,
如果不执行,恐怕它什么也不是。就像十二铜表法,它不是现在还摆在那里吗,
可是它还具有效力吗?是人决定了它的效力,是人决定了它是谁。它的内核只是
它本身具有的,它的力量还是在于赋予它身形的人类。
四、法律的力量
我认为,法律应该有明确性,司法应该有说服力。
刑法课上常常提到“口袋罪”(即在某条文后出现的“和其他……情况”并
没有附加的限制)。“口袋罪”的出现使法官有了用自己的道德观念裁判当事人或
行为人的可能。这就出现漏洞了,难道法官和常人的道德观念有等级上的区别
吗?或者法律的神圣地位能由法官替代吗?法官难道与常人不同吗?如果相同,
那么谁都可以去当法官了;如果不同,那又要怎样证明法官的脚茧 道德观念比一般人
的就要准确呢?因此,为了“法律至上”,首先立法应该明确。
其次,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司法部门又起了什么作用呢?我们都知道,如果
法律不被执行就是一纸空文,也正是这才使我上一段的论述成立。司法不仅在执
行法律,更是在述说法律。如果它把自己当做法律去裁决了,和上面的法官的悖
论有什么不同呢?法律不仅需要执行,更需要“依据”它执行,只有司法机关都
信奉法律了,民众们才有可能信仰法律。
到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虽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因为毕
竟不在同一起跑线,并且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的不同,几乎没有可比性。
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国的法制建设用三十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
用一百年才走完的路。虽然我们现在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还有缺漏,但我们应
该为我们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感到欢欣。但根据马克思主
义哲学矛盾分析法,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在看到我国
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当时学法的学生很多,导致现在我
国法律人已接近饱和状态,导致现在法学专业不好就业,成为冷们专业。对于这
一点,我认为,冷门专业和人们专业都是相对而言的,只要我们法学学生摆正心
态,肯吃苦,能努力,拿出长征精神,登上法学金字塔的顶端,我们一样可以找
到好工作,一样可以在法学领域傲视群雄。才能为我国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绞尽脑汁却不会把它们有机的连接起来,毕竟它们只
是我大脑中零星迸溅出的一些火花,若干年之后我的思考一定会被沥练,会更加
成熟,那时可能看着这些文字都像是小学生写的。但现在,我既然把它酝酿成文
字,就说明它曾经存在过。
本文发布于:2023-04-20 13:45: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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